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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 农氏中国美术家协会山西分会会员农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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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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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1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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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少华

(中国美术家协会山西分会会员)

农少华,1960年生,山西临汾人,壮族,职业画家,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山西分会会员。

主要展览

1999年 中国美术馆《中国当代油画名家百人小幅画展作品集》

2003年 中国美术馆《中国第三届油画大展》

2005年 山西太原《中国油画学会首届写生画展》

2003年 中国美术馆《中国第三届油画大展》



农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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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简称中国美协,由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中共中央宣传部代管)是中国各民族美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政协的发起单位之一,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中国美协会址设在北京,在全国各省(除台湾外)、直辖市、自治区成立分会,称中国美术家协会(省市区)分会。1990年后,各分会改成为中国美协的团体会员,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会改为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冠名的美术家协会,如中国美术家协会广东省分会改为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主要职责

中国美协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美术家进行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承担国家重大美术展览的组织、实施、评选、评奖,举办大型的全国性美术展览和各种学术展览,出版学术刊物,开展学术研讨,提倡美术教育,努力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构建和谐向上的美术家之家,促进中国美术的繁荣和发展。

中国美协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美术交流,举办并参加各种类型的国际美术展览,接待世界各国的美术家访华并组织中国美术家出国访问,与各国美术界进行形式多样的交流,增进同世界各国美术家的友谊和合作。

组织机构

艺委会办公室

艺委会办公室是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设学术性机构,是中国美协联络各专业艺委会发挥积极学术作用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协会统筹协调学术建设、学术服务与管理的部门。艺委会办公室的宗旨是推动中国美术的发展和持续提升学术水平;职能是组织各个专业艺委会的组织和学术建设工作,协调各专业艺委会的学术规划和活动计划,发挥专家集群智库的优势,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为各专业艺委会的论坛、展览等各项活动提供理论基础,不断促进美术创作水平的提高和学术评论品质的精进。

组织联络部

组织联络部是中国美术家协会的组织联络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各地美术家协会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全国会员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发展会员和会员档案的管理;组织美术家深入生活、开展文艺采风活动;负责创作中心、展览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写生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会员的展览工作以及其他通联工作。

对外联络部

对外联络部是中国美协外事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协会对外美术交流以及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美术交流;负责组织美术家出访,负责邀请和接待国外(境外)美术家的来访;承办政府间美术交流项目;负责与国际美术组织的交流事务;配合做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的工作;负责处理和协调协会涉外的相关工作。

研究部

研究美术创作动向;组织美术调研、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协会大型会议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编辑《美术家通讯》;负责“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终身成就奖”的组织工作。

展览部

负责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工作,全国体育美术作品展览、全国青年美展和新人新作展;做好与社会各界合作的作为入会条件的各种展览及有关展览画集的编辑工作;负责以中国美协名义主办的全国性的各种纪念性的、学术性的、大中型展览;参与做好双年展的布展、撤展工作。

《美术》杂志社

《美术》杂志是中国美协的机关刊物,是面向全国美术界的学术刊物,它的宗旨是密切联系美术界的实际,用党的文艺方针和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美学观和艺术观去推动全国的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负责《美术》杂志的征订工作;负责处理读者有关来信;密切配合协会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办公室

双年展办公室负责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的各项工作,为双年展的发展举办国内及国际美术产业活动、相关培训与技术服务;与各国双年展及相关国际艺术组织多方开展交流活动;负责举办北京双年展相关的展览:双年展提名资格展和中国中青年艺术家精品展等;不定期组织参展艺术家出国采风考察。

中国美协著作权维权办公室

中国美协著作权维权办公室,2010年经中国文联批准设立,为中国美协会员及全国美术工作者提供公益维权服务:包括对原创作品的推荐、宣传、授权使用等。可受司法机关、法人和自然人委托,对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及著作权邻接权等侵权事项提供维权服务;对美术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咨询服务。

艺术委员会

艺术委员会简介

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是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设学术性机构,是中国美协联络各专业艺委会发挥积极学术作用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美术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代表协会统筹协调学术组织、学术建设、学术服务与管理的机构。

各专业艺委会

中国画艺术委员会

油画艺术委员会

版画艺术委员会

雕塑艺术委员会

水彩画艺术委员会

漆画艺术委员会

壁画艺术委员会

连环画艺术委员会

插图、装帧艺术委员会

漫画艺术委员会

陶瓷艺术委员会

动漫艺术委员会

服装设计艺术委员会

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

工业设计艺术委员会

环境设计艺术委员会

少儿美术艺术委员会

美术理论委员会

综合材料绘画与美术作实验艺术委员会

建筑艺术委员会

工艺美术艺术委员会

民族美术艺术委员会

组织刊物

《美术》

《美术家通讯》

会员中心

入会流程



会员入会流程

入会的规定

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

一、从事美术创作者的入会条件:

1、本人作品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具有入会资格的展览,并且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入会资格。

合作作品参加有入会资格的展览,作者每人按半次计算,累计三次以上的,申报人至少有一次独立创作的作品达到入会资格,方可推荐申报。

作者在同一画种、同一展览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

2、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美术类正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在省、市、自治区重大展览中获最高奖。如在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建党、建国重大综合性展览中获最高奖项。(注:此类展览及展览中获最高奖项的名单需提前报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

3、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做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

(1)获得美术类副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全国重点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三次以上(含三次)经评选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展览(邀请展除外),又未计入入会资格的,可作为参考条件。

4、独立创作的作品一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金奖。

5、独立创作的作品两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银奖。

6、独立创作的雕塑作品有两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条件。

7、壁画、城市雕塑作品一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达到相应的条件,同时有两件以上(含两件)在省、市以上重要场所装置,并在美术界产生良好影响,经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推荐,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8、从事陶艺、环境、工业等艺术设计专业的设计人员和工艺美术设计人员,工作时间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且学术成就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经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9、从事建筑美术、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方面工作十五年以上,已是该全国性专业协会或学会的全国会员,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并由该协会或学会出具推荐信。

10、从事动漫艺术的设计人员,取得显著的艺术成就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经中国美术家协会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二、从事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研究者的入会条件:

1、被评为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有专著、译著两种以上在国家出版单位出版。

(2)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有统一刊号的全国性专业刊物上发表,累计五篇以上(含五篇)者。

2、被评为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副教授或相应副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可作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

三、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以及其他有关工作者的入会条件:

1、在全国重点出版社从事美术编辑,获得编审职称,有一定的艺术实践活动,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展览或多次在报刊上发表、出版者。

2、所编书籍获国家图书奖两次,并对推动美术创作、发展美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3、在全国重点美术专业院校教学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或在院校系科主持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曾被评为省部级以上美术教育的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家。

4、在省级以上博物馆、艺术研究部门及其它美术研究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有显著研究成果,已获美术类正高职称者。

四、从事美术组织者的入会条件:

1、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及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从事组织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精通业务并有突出成绩者;

2、任省级美术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秘书长三年以上(含三年),精通业务并有显著成绩者。

3、在省部级直属文化机构,即省级美术馆、博物馆、群艺馆,以及解放军、武警总部从事美术组织工作二十年以上(含二十年),在美术创作队伍组织建设中有突出贡献,其成就在全国有较大影响者。

五、七十岁以上,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艺术家,在参展条件欠缺的情况下,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注明推荐理由,重点推荐申报,作为参考条件,可以酌定入会。

六、在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应重视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入会。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及边远地区的女性美术家,在欠缺一次参展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美术家入会,参照本规定执行。

八、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备案,即使条件合格,也需延迟三年方能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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