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福,1931年1月出生,汉族,四川南充人,中共党员,1959年5月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毕业,副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民法学会名誉会长、全国社会科学基金法学评审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特聘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学术专长为民商法、法理学。1991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日本立命馆大学名誉法学博士。主要专著、论文: 《经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专利法基础》(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中国专利法》(合著),群众出版社,1987年;《合同法》(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现代中国涉外经济贸易法》(合著),日本法律文化社,1990年;《现代中国民法论》(主编),日本法律文化社,1991年;《民法学债权》(主编),法律出版社,1991年;《中国土地法理论与实践》(合著),人民日报出版社,1991年;《经济法诸论》(合著),法律出版社,1987年;《经济法要义》(主编),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论资产阶级议会制度》(独著),《政法研究》,1963年;《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步伐》(合著),《哲学研究》,1979年;《关于起草民法典的报告》(内部报告,合著),1979年;《论专利法的制定问题》(独著),《法学研究》,1981年;《论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法制建设》(合著),《法学研究》,1983年;《经济法学浅论》(独著),《中国法学》,1984年;《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著),《法学研究》,1986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法学工作者的战斗任务》(合著),《法学研究》,1988年;《论法制改革》(合著),《法学研究》,1988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独著),《中共中央法制讲座汇编》,1995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独著),《中共中央法制讲座汇编》,1996年;《中国民法通则的基本思想》(独著),《民法与环境法诸问题》,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独著),《中国法学》,2000年;《二十一世纪与中国民法的发展》(独著),《法学家》,2003年;《关于海洋物权管理的问题》(独著),《中国海域物权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The Constructuion of a Legal System for China’s Market Economy”(独著),in Washington University Global Studies Law Review,2004年;《中国公司法现代化》(独著),《工商行政管理》,2005年;《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权在物权法中安排的建议》(独著),《物权法中海域物权的立法安排》,法律出版社,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