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讨论留在本论坛;查完整姓氏源流、郡望堂号、古籍资料,欢迎前往 华世家 huashijia.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回复: 0

[陈氏祭祖] 闲话清代以来闽南宗族与乡村治理变迁--以南安大庭戴氏为例

[复制链接]

16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百家姓秀才

★

积分
0
发表于 2026-7-31 08: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代以来闽南宗族与乡村治理变迁——以南安大庭戴氏为例

摘要

本文通过南安大庭戴氏宗族组织功能变迁这一个案来反映闽南宗族与乡村治理的关系:清代前期,闽南地区的宗族势力比较强大,由乡绅为代表的族长或族正行使管理乡村的许可权。清末,由于国内环境的变化,尽管还是由族长管理乡村事务,但海外具有经济实力的族人也成为乡村管理的辅助力量。进入民国,经济实力雄厚的海外族人对家乡宗族影响力剧增,有的返乡后则直接进入宗族管理权力中心参与管理乡村事务。改革开放以来,海外族人利用其已取得的经济成就参与乡村基础建设,促成了宗族活动的恢复,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这种宗族参与乡村治理的变迁,反映了国家政权对基层管理能力的变化。



南安戴氏即为诗山戴氏,是指聚族居住在高盖山脚下的锦阪(今码头镇大庭村、高盖村)戴姓家族。因之前行政区划属诗山,故其族人一直自称为诗山戴氏,如1910年始修、1911年修成的族谱名为:《诗山族谱》。

诗山,原名高盖山,因唐代欧阳詹在此读书而闻名。宋代朱熹访高盖山,因其山美秀丽而赞曰:真乃诗山也,故高盖山又名为诗山。建国后重修族谱,因该村的行政区划已不属于诗山,但从心理上他们还把其归属于诗山,故称为“南安戴氏”。据其家谱记载,戴氏定居于此约在唐僖宗启元元年(西元885年),戴氏先祖是随王绪入泉的随军民伕。离部后,戴氏先祖相中高盖山的秀丽、欧阳詹的美名,便在锦阪安家。自南宋起,在满足了物质生活后,戴氏族人逐渐重视文教。清代,戴氏族人达到繁盛期,而此时也正是宗族势力最强盛阶段。晚清的戴凤仪曾一度入内阁,返乡后主持族务、办教育,并于1910年重修家谱。



该家谱体例齐全,内有渊源、世系、列传、物产、地理等,并详细纪录了各次祭祖的时间及程式。最近一次重修是1991--1993年。该家谱在体例上继承了上次的格式,并增加高学历女性(女儿和媳妇)和华侨史部分。本文资料主要取之于这两次修撰的族谱:1910年始修、1911年修成的族谱,珍藏于福建省图书馆;1993-1995年修撰本(第10次续修)则从其族人借阅。

壹、清代:以乡绅为主的族长、族正对乡村的治理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在上层建筑中占主导地位,对家族制度起重大制约作用。任何统治阶级无不将符合本阶级利益的家族制度,作为巩固其经济基础、加强其政治的工具。同样,他们也会运用政治力量,通过国家强制机器和其他一切手段,积极地干预家族生活。”鉴于乡村聚族而居的现实,政府通过乡绅间接管理乡村,而乡绅的意志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清政府通过选用合适的人选充当“族正”来行使政府授予的权力。

清代实行“保甲”与“里甲”相辅相成的双轨乡治。保甲作为基层组织,职责主要是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人民反抗。里甲的职责“轮年应役,催办银粮,勾摄公事”,保证封建国家财政收入,在促进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百姓聚族而居,宗族在乡村据有控制权。“乡里制度的领导权也被宗族势力操纵和掌握。一般说来,乡里贫苦百姓较难充当乡里组织领袖,而作为一族之长的族长最有可能成为乡里组织领袖。如果族长愿意,他们极有可能一身二任,既是族长又是乡里组织领袖,从而成为乡里社会权力的核心人物。另外,即使乡里组织领袖不是由族长担任,往往也受其控制,至少受宗族势力的影响。”因此乡村治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成了本乡大族族长之管理,而政府往往都会颁发族正之类的证书,以明确其管理许可权。《清会典事例•户部•保甲》:“又议准聚族而居,丁口众多者,择族中有品望者一人立为族正,该族良莠责令查举。”就以南安大庭村为例,戴氏家谱就曾记载,戴氏族长多次获得族正之称。“我诗山戴氏宗族从明朝中期起就日益蕃盛。从那时起,代代都有先辈出任族长、族正、乡宾及宰社的。族正以下有各房房长、家长,组织系统可说相当分明,清朝嘉庆年间,福山仁斋公便受到县上报抚台,颁给族正印,规定凡属诗山地区所有诉讼或上报的种种公文,缺盖这枚族正印,一概不予受理。”可见族正等于基层的政权机构。这种以宗族为基础的政治制度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

从戴氏族谱对族正仁斋公事迹的记载,可见当时族长(族正)的许可权或职责包括:调解村民纷争、维护族产、族益,兴修水利;负责族人的福利,对族中的孤儿寡母、鳏寡孤独者要多加照顾;如果资金充裕还要开设蒙学等。清末,族长之责落到戴凤仪身上。



(戴凤仪故居)

戴凤仪(1850--1918),光绪壬午(1882年)科中式举人,主讲安溪崇文书院、崇德书院、掌教丰州书院约二十年。“1894年晋京,以文笔遒秀为徐荫轩协揆赏识,选入内阁中书赏戴蓝翎。1898年,复入直纶阁中书省兼颐和园领事。1889年襄建南邑文庙不惮远行,1890年倡建诗山书院,1894年募建南邑节孝祠,于乡族则主持重建福山祖宇、襄建小宗,尤以修筑龙潭坝,糜金不恤,农耕受益,公私交济,口碑载道。民国初年,躬自总纂族谱”。当时虽未提及族正之位,但从其活动内容来看:修祠、分宗,兴水利,组织修谱等活动,只因当时清政府内忧外困,无暇顾及乡村管理也就无法颁以“族正”之印。但戴凤仪所行使族长之责却是实实在在的。



根据家谱与戴凤仪年谱记载,作为族长他履行以下职责:

1、排解调息乡邻纷争

“光绪十三年,春,排乡邻难。”“光绪二十五年,春,调息本族命案。”戴凤仪年谱记载多是此类调解乡邻、本族的争斗及由此而引发的命案县里也经常请其出面排解乡难,而这些也属于“族正”之工作范围。戴凤仪的曾祖父就曾被授以“族正”之印,政府利用其威望请以对邻县村民的调解。家谱记载:“永春周某,母坟迫近盛之才乡贤墓,遭其子孙挖尸,叠讼不休。永春剌史闻公望,命周某到家跪求,公极力调停,归尸于周。而周有姪翻控。剌史曰:戴君厚德,不可负也,事遂息”。足见族长、族正在乡村治理中的威望。

2、维护族产与祀田

族长是该族的代表,必须维护族人权益。对于族内的利益得失,承担著一定的“领导”责任。“嘉庆季,我族争六分山,毙强邻一命,适公侨于桐城(指今泉州),家人奔告,促公逃归,公思吾身不出,举族受殃,遂赴县先控。后强邻诬以重愆,公系狱五年,苦楚万状。”与异性族人争讼,族长作为该族的领导人物,担负起相应的领导连带责任,故而受到清政府的处罚。还是这片六分山,到了光绪二十六年又与张姓引起纠纷。戴凤仪为争祖山奔赴福州,“托友翻起全案,由府秉公讯断”,对于六分山的处理“集各房长议收,皆无异议”。除此之外,他还为了族人增加族产。因当时部分祀田已经出卖,“予愧先业之坠,乃倡捐资先赎广坡公祀田二段,并劝族中富者赎始祖庙祀田”。

3、维护乡村治安

鉴于当时国内政局不稳,治安成了乡村治理的首项任务。1899年,戴凤仪襄办团练,并督练一族“被阵”。1900年,天津教案后,各府县都募资办团练。有鉴于此,戴凤仪也申请合办团练,以维护乡村治安。戴凤仪主持所办事宜经费由其族产出,不足部分则由其本人垫付,部分由族人捐资。

4、创办乡学

村里族学一般由族长外聘教师在家设馆教学,戴凤仪本人就是博学之人,更曾入内阁供职,自是本乡办学不二人选。自1876年,他就在家中办“乐道轩”以课子侄,后改名为“松村精舍”,聘请塾师以教本村及邻村儿童的蒙学。



(位于戴凤仪故居一侧的松村精舍)

此时闽南地区出洋已成了潮流,大庭戴氏就有大批族人出洋谋生,并有一部分人在海外经营获得成功,成为乡村建设的辅助力量。1909年,戴凤仪主持创办诗山书院,因经费短绌而派长子戴绍箕赴小吕宋(今菲律宾)筹款,从海外族人和乡人处募得三千元。1910年倡议购回祀田也由族中殷富之家出资筹款。殷富之家,一般以经商及出洋在外之家为主。在此之前,出洋谋生在政府眼里成了不务正业的“化外之民”,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他们的外出也同样得不到与天朝思想一脉相承的族长们的认可。即便是身处乡村的戴凤仪也认为:“设聚一家一乡之人于播谷治蔬之暇,协力垦辟,留心种植,则无弃地无弃人,资生有余,天伦足乐,何至有阔绝游离之伤哉!”尽管如此,戴凤仪的儿子们也抵不住海外世界的吸引而纷纷出洋。从年谱中可见,他的儿子们有往菲律宾等地的。



民国之前,乡村治理权一般掌握在族里的乡绅手中,由于他们与官府关系密切能更方便地处理乡村事务、维护族人利益。然而,民国时期,传统士绅地位受到了动摇,与此同时海外族人在经济上的成功赢得了村民们的羡慕和尊重,他们对家乡宗族影响力剧增,有的返乡后则直接进入宗族管理权力中心参与管理乡村事务。

贰、民国时期:侨领直接出面组织并参与乡村治理

民国时期政局动荡,长期以来官府无从委派乡宾、族长。其族内事务,由各房长来主持。一般来说,宗族的权力体现在宗田的掌管上。如果哪房哪宗掌握了宗田,那权力就集中在该房上。在1910年左右由戴凤仪主持,重新购回了原先被出卖的祀田并新增数亩,还有祖山等其他族产,宗田数量颇为可观。始祖田则由四大房系分别轮值(植),各房的公田则按例同样在该房内轮值(植),轮值(植)到的房头负责播种那年的公田,同时也担负著该年的祭祖事宜。但乡里总有大大小小的事务需要处理,便由乡里老大和地方绅士出面掌管,戴氏不是名门望族,他所行的是“以贤为尊”。实际上,民国以前以官绅为尊,故而宗族权一般由退仕的官员任之;到了民国则以实力为基础,海外族人只要有经济实力并有一定的社会威望,则完全有可能得到族人的认可并委以管理乡村的许可权。

晚清以来出外谋生的华人华侨已经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支持国内革命,参与改变国家的命运,辛亥革命的成功就与海外华人的支持密不可分。民国政府成立后,他们的爱国行为也获得了政府的认可,给以一定的官衔。他们也因此成为族里的“贤人”或能人,主动担负起处于政府“真空”的乡村管理。戴氏族谱就记载海外族人曾直接出面组织乡村治理。



戴金华(1867--1941),旅菲侨领。1867年出生于大庭,14岁(约1891年)辍学与其兄去菲律宾继承父业做布匹生意,经过多年努力生意颇为成功。菲律宾中国同盟会支部成立时,戴金华加入同盟会为支部长,组建《公理报》,宣传推翻帝制,实行三民主义,任该报董事20年。1914年,孙中山组建中华革命党,戴金华领导旅菲同志加入并任总支部长,他积极筹款支持革命。戴金华为中国革命立下了汗马功劳,民国政府委以重任,担任福建省侨委。

辛亥革命成功后,戴金华在菲律宾募捐并派侄子戴愧生专门从菲律宾赶回家乡筹办“崇诗学校”。旅居海外的华人,受到资本主义思潮的影响,同时也接触到西方先进的科技文化成就,深感教育文化不发达是中国贫穷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形成“教育救国”的思潮:要使祖国转弱为强,挺立于世界文明之林,必须要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启迪民智,革新进取。而家乡的乡村教育还是以“三字经”等传统儒学为主,因此他深感时间之紧迫、任务之艰巨。戴愧生受命回乡后,于1911年建成一幢长方形二层砖结构的校舍,面积约一千一百平方米,成立了“崇诗学堂”。学校采用当时教育部颁行的新学制课本,有国语、算术、修身、常识以及体育、美术、音乐等教育学科,聘请具有现代新意识的教师来教学,这座新校舍可谓当时全县最新颖、规模较大的新学堂之一。



(戴愧生千金郭戴淑瑛女士参观崇诗学校)

民国时期,闽南匪患严重,许多村庄为了自保成立团练之类的组织。如晋江的树兜村就与邻近村落成立“晋南联乡保卫团”,而这些乡团全部费用由当地的华侨捐资。民国初年,戴绍箕秉承其父戴凤仪之意曾在大庭组织了“治安会”,以加强其内部宗族的管理。戴绍箕于1914年英年早逝,治安会也随之而散。但匪患实在猖厥,戴凤仪于1917年又命“孙戴世潢联络十余乡团练,匪不敢侵,吾乡赖以安全”。戴凤仪以68岁之龄亲率团追匪并抓两匪,以激励当地民众“争效抗匪,民气大振,皆予命练团之力也”。戴凤仪于1918年初过世后,族内的事务固然由其他族人接任,乡里事务依例由一些乡老及各房房长处理,但在威望上远不及前,旅菲的戴金华自然成了组织和主导族务的首选人物。

1925年左右,时任福建省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的戴金华利用回乡探亲时间出面组织“大庭戴氏家族会”。该家族会主要处理护卫乡族公产与乡里内外的是非大事,设办公牌祠堂厅,这一类似管理委员会的“家族会”延续到“陈仪治闽”。1935年秋冬之际,大庭开始设立保甲、产生保甲长。规定十至二十户为一甲,十五甲左右为一保。全乡分成大东、大西、大南三个保。大庭当时三个保,开始划归码头区公所管辖。保甲长的任务,无非协助征收税款和征集壮丁这两大硬任务,有时也附带筹措办学经费这项软任务。乡族的公产,有的保甲长能左右,有的则无权过问。族务仍归熟悉内情的乡里老大把持。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1949年解放。

“当权力集中在精英和谱系权威手中的时候,宗族能够有效地将成员连接在一起,增强他们对抗邻居和国家的勇气”。因此,当国家权力渗透乡村时,势必会引起宗族内部的反抗。1940年左右,乡人缅怀1925年左右的“家族会”,以戴金华侄儿戴愧生为首的一些侨居印尼、菲律宾等地海外族人组织成立“戴氏家族自治会”,直接负责其本家族的的事务处理,有排斥保甲制之意。尽管后来戴愧生等人返回侨居国,但该自治会模式还在发挥著一定的作用,直至解放。
民国政府欲通过保甲制把乡村管理权力收归于政府,但由于宗族习惯使然及人心思古,再兼之宗族本身有大量公田,这是保长们所无法进行支配的,故宗族势力依然如故,并在乡村治理中处于主要的地位。正如有学者所言“在此50年间,宗族依然在乡村治理中扮演著正式的治理者角色”,原因就在于“权威的地方性”。从基层社会普通民众的角度来看,能够使他们产生畏惧,或者可以为他们带来实际的好处,均可称之为权威,而闽南地区的地方权威体现在海外族人上。鉴于他们在民国政府中的社会地位及经济实力,他们出面代表宗族取得治理乡村的自治权,而这一自治权力的强弱则以他们在国内的社会威望及停留乡村时间的长短来论之。这一现象也体现了国家权力弱化时,乡民思强,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势力或组织来保护他们,哪方强势,他们就依靠哪方。

三、改革开放后:“宗亲会”承担著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功能

建国后,国内宗族作为封建遗毒被扫除。改革开放后,宗族活动因海外宗亲会的宣导重新恢复并活跃起来。海外宗亲直接促成了国内宗族的复兴及国内宗亲会成立。从海外回国探亲的宗亲看到祠堂被毁,主动召集海外宗亲会募集资金修缮或重建祠堂。因为祠堂是他们的根,“在枯燥呆板的宗族世代规模(世系图、表)的记录背后隐藏著的,却是汉人对本身和本宗族历史感与归属感深沉执著的追求”。“1986年旅菲卅三世双传、双白、东锋诸昆仲在岷就首先发动菲律宾宋戴宗亲总会拨款,并由双白、东锋包美,修缮始祖庙俗称祠堂,焕然一新。1993年,戴双白更独资修建小宗祖宇,恢弘光耀。”闽南的宗族活动增强了宗族的凝聚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海外华人回来投资,也承认宗族观念,允许宗族的一些活动。在政府与民间的共同作用下,宗族在闽南社会经济与生活中重新发挥著作用。

海外宗亲的寻根问宗活动直接促成了重修族谱、重建宗亲会。《戴氏家谱》记述了修谱缘起。“1989年春夏间,有两位已使用日本名字的女士到北京,通过外交部一直联系到码头侨联,令欲寻觅其生父戴文庆在福建南安的祖籍,又有台湾五股乡戴忠信来访其曾祖之房派。当时的族谱由部分族人收藏好而未曾被烧化,故能找到其宗族和源流。这就有了修族谱之念头。”然而,光有想法还不行,还需要有人出面组织以及筹资。诚如冯尔康先生说,修谱是文化工程,是财力的显示,是人心的体现,是实行自我教育。宗族修谱,最能反映它的凝聚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因为在修谱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必须克服的难题:要筹措经费;要有撰写的人才;族人要心齐,乐于出分子钱;外迁族人资料之获取;要不要联宗修谱;凡例如何确定,这不是个人的事,必须议而后定。修谱是宗族的一项大建设,乘此时机,宗族常常增订族规祖训,收入谱牒。

1991年
6月,在海外宗亲的直接倡议并出资下成立了“诗山戴氏族史续修董事会”,聘海外族人为名誉董事长,负责海外族人联络。对于续修族谱活动,海外族人热烈支持并慷慨捐款。董事会在短时间内就收到了大量资金,其中海外族人占捐助额的90.65%。可见,海外族人对修谱的热情,是宗族活动复兴的主要力量。





修谱之后,正式成立戴氏宗亲会,选任理事长。理事长人选并不局限于国内族人,而是整个大庭戴氏族人。前三届都是本村人氏,而现任宗亲会理事长则是香港人,因长期在大陆创办企业,为大庭宗亲会捐款,对外联络广泛,因此被选为宗亲会理事长。



新成立后宗亲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祭祖、维护祖宇、组织佛诞、调解各房派间的矛盾以及对外联谊(如联络世界宗亲会)。每年举行规模宏大的冬祭活动,冬祭活动每年会选出一个主祭人。同时,还有两个陪祭人。参加主祭的人选,有一定的资格要求,如为宗亲会的贡献、捐款额。参与祭祀活动后,凡已当上(外)祖父的男性,都可以参加冬祭后的大聚餐。而这种聚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联络和沟通村民间同宗同族之谊,增强宗族自豪感。





(大庭戴氏始祖庙己亥年冬祭大典)

除了修建祠堂、重修族谱外,海外宗亲还为家乡基础建设出力:

1、捐建校舍

重修崇诗学校,并新建一所实验小学以及设施一流的幼稚园。为提高乡村教育水准,在学校设立奖教奖学基金。旅居海外的族人以其家族名义纷纷设立了基金会(如“戴心谷教育基金会”“戴天惜教育基金会”“戴育仁教育基金会”)支持当地教育,还在校内建立以族人命名的建筑(如“天惜大礼堂”“天悯科学楼”)。诸多基金会年年拨出巨款奖励优秀教师和三好学生,鼓励师生提高教学品质。1986年以来,学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7%,实现普及小学教育的历史任务。



2、丰富乡村文化活动

1991年旅菲戴新民首捐二万元为大庭村成立老年人协会提供开办费,又常年提供活动资金。1994年,戴天惜家族独资廿五万元捐建大庭村老人协会现代化楼房一座作为会所,以利开展各项活动。同时,其他海外族人对本村庄在“文革”中被毁坏的文物重新整修,如待驾宫、天赐岩、寿山宫等,给村民以休闲娱乐场所。



(大庭村老人协会)



(天赐岩)



(待驾宫)



(寿山宫)

3、兴修水利、桥梁和道路

兴修水利。旅居海外的族人,在个人取得经济成绩后,同样念著家乡的水利建设。“旅菲卅三世双白、旅台卅四世良川捐资建水尾坝。旅港卅三世永耀捐建大坝主渠,接埔边厝至上洋厝后,又捐建引刀梯水,从枫树公路桥脚至福山谱沟地段的水泥渠;旅吉隆玻卅三世堪舆捐建从祠堂浇至下园水泥支渠;旅菲新民1992年捐出10万元建成大庭茶果场,配专人管理发展多种经营;旅菲卅四世宏达捐资6万元为大庭电厂增添设备。”兴修水利似乎因族内有识之士家族责任感使然。



(崇福洋桥老照片)

兴建道路和桥梁。戴氏海外宗亲在村里修建了“天惜水泥路”主干道,同时又修建其他各分道,整个乡村内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宽阔平坦。“大庭大桥是福洋角落人们出入的咽喉,更是东大村车辆行旅必经之道。1984年印尼宗亲在明贮推动下,捐资赞助,大庭村委会与省、县拨款,改建成六米宽的钢筋混凝石拱桥。”从家谱的芳名录里记载,可见戴氏海外宗亲以其家族名义积极参加家乡的基础建设,为今后“美丽乡村”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10年,我国又提出建设“美丽乡村”。基于大庭村良好的基础建设,该村于2013年12月被国家农业部评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宗亲会直接主导国内宗族的复兴,促成了国内宗亲会的成立,并利用其大量的资金实力完成了乡村硬体和软体基础建设。随著国内经济的发展,国内族人经济条件得到了改善,国内族人更深度参与宗亲会,参与乡村建设。从经济实力上来看,海外宗亲与国内宗亲存在著经济发展上的时间差,因而这两支力量在国内乡村建设上起著接力棒的作用。当国内经济落后,海外宗亲会则承担著实质性的基础建设功能;随著国内宗亲在实业上的兴起,海外族人逐渐退居二线。至于日常活动,主要还是村委会起主导作用。而宗亲活动,更多的体现一种对祖宗的崇拜,起到协调和缓冲作用,在丰富文化生活和增进村民福利等方面发挥重要影响。



在“复杂的利益制衡下,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宗族与国家之间逐渐形成了互为补充、彼此合作的互动关系”,在乡村管理中处于支配地位的都是当地的权威势力,而这种权威不仅包括士绅,更有著其他拥有财势而又敢于做事的各种力量,他们共同左右著地方社会的运作。通过本文对南安大庭戴氏考察可知:晚清以来,闽南宗族中的海外力量逐渐对宗族事务产生重要影响,在宗族中所起的作用是从“次辅”到“主导”再到“主辅”,它的功能与作用直接跟国家政府对乡村的控制程度相关。当国家对乡村管理较严时,宗族就处于辅助作用,而当政府无暇管理乡村,则宗族力量就走上前台,直接参与乡村管理,担负乡村治理的功能。而宗族力量的强弱取决于族人自身力量的发展,这体现了背后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在解放前,一般由官绅掌管宗族的主权(海外族人由于其雄厚的经济基础而得到国家的认可而在政府中任职,因此可以认为是官绅)。改革开放后,则一般由实业界人士掌管宗亲会。因为,此时的宗亲是一种民间社团,它没有其他经济收入和来源,只能靠族人的捐赠来充作活动资金,故而只能由一些有经济实力、又热心宗亲活动的族人来担负主要活动。长时段的宗族个案研究可以更清晰地体现宗族力量内部的变动,而这种变动也体现了宗族与国家对乡村管理的互动。正确估量宗族对乡村治理的影响,仍需要对全国各地有代表性的宗族展开更多的个案考察及长时段研究。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作者:潘淑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11-1 22:10 , Processed in 0.03413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华世家
查姓氏史料
快速回复回 返回顶部顶 返回列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