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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祭祖] 追述松溪陈氏人物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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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3 2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松溪陈氏人物传

陈 戬

陈戬,(清康熙《松溪县志》卷之九《人物志》有传。)字仲休,松溪县城关人。南宋抗金护驾名臣。宋元丰七年(1084)出生。

大观三年(1109)进士。初任怀州司理时,对属县解送的一名被诬为“剧盗”的犯人认真复审,查出冤情,不畏权势,秉公断案。郡守赏识他精明的才干,把许多疑难大案都交给他办。后升巩州教授、国子博士兼诸王府记室等职。宦官童贯,任宣抚五路使,权势显赫,横行霸道,听说陈戬才能出众,多次召见,戬托病不去。靖康初(1126),金人攻陷汴京、劫徽、钦二帝北去,册立张邦昌为楚帝。张邦昌命左郎官李健,劝江淮荆浙制置转运使翁彦国归附。李健因陈戬是翁彦国甥婿,邀陈同行,陈戬却劝翁彦国写檄文,谴责张邦昌投金求荣的罪行。

高宗即位,封陈戬为户部员外郎。建炎三年(1129)升戬为监察御史,随驾巡视江浙各地。高宗召御前将军范琼同行,而范却驻兵南昌,观望不前。帝遣陈戬去催促,戬不带侍卫,单车前往范营。范琼故意在营前杀人剖腹恫吓。陈戬神色自若,对范晓谕大义和利害关系,促使范琼醒悟,接受了诏书。(民国《福建通志.陈戬传》。)高宗大喜,升他为太常寺少卿。后转任给事中,直言当时官吏庸懦贪赃,将领拥兵跋扈,谏官夸谈琐事,内侍权势渐盛,徭役赋税繁重等五失。奏请朝廷严申法纪,整肃吏治。高宗采纳他的建议,建“神武五军”抗金护驾,再升他为徽猷阁待制兼侍讲。

绍兴元年(1131),高宗召见朝臣,询问“保民、弭盗、遏虏、生财”之计。陈戬奏道:“保民”必须减轻谣赋以奖励生产;“弭盗”必须以缉捕盗贼,维护治安为官吏考核准则;“遏虏”必须训练军队加强防御;“生财”必须崇尚节俭,充实内库。高宗采纳,当即撙节了隆祐太后的治葬费。同年陈戬以宝文阁待制,任处州知州,后改任明州知州。当时南方港口明州,遭受金兵抢掠残破不堪。陈戬到任后即巡视各地,安抚流亡,加强海防设施,改革弊政,迅速安定社会秩序。

绍兴三年,陈戬回到福建任泉州知州,任内把泉州治理得井然有序,受到民众拥戴。后因体弱辞职返回建州,任武夷山冲祐观提举,绍兴十六年回乡,不久病故,终年六十三岁,朝廷封赠他为左通奉大夫,后人在湛卢山建“陈戬祠”纪念他。

陈 椿

陈椿,字月泉,松溪人。明嘉靖年间生员,在嘉靖四十一年(1562),抗倭守城之役,运筹帷幄屡建战功。当时倭寇自闽东进犯县境,县令王宾畏怯,写信求和。陈椿邀集生员范茂先、黄淡,监生金长庚、贡元叶瑄等人向县令请命,力主抗倭守城,县令慑于民愤,乃决心抗敌。众人推举陈椿佐理兵务,严阵以待。不久倭寇围城,守城军民奋力应战,陈椿出谋献策,或暗设强弩杀伤敌人,或夜出奇兵袭扰敌营,多次出击,连连得手。(清康熙《松溪县志》,魏濬《御倭纪事》。)

陈椿(民国《福建通志》《陈椿传》。)不仅足智多谋,而且胆识过人。在倭寇围城期间,有一外号“猘狗”的彪形大汉,带两个徒弟从敌营来投奔。众人怀疑他是奸细,经陈椿细问得知,猘狗原是松溪县人,他虽貌丑,但骁勇仗义,曾为友人打不平杀了人,逃亡在外,十多年浪迹江湖,人称游侠“娄山风”。陈椿认为,一个肯仗义为朋友复仇的壮士,不可能充当敌人奸细危害乡里,便对猘狗说:我知道你不是奸细,不知能否和我们一同杀敌立功,以谢乡里?猘狗慨然允诺,乘夜率徒潜入河东倭营,斩敌头目三人,系头归来复命。

倭寇多次攻城失败,屡遭重创,佯言撤退。县令王宾信以为真,于河边三圣庙设宴送行。陈椿与范茂先等人深恐有失,一面以士兵扮作县令、主簿宴请倭寇,一面告诫守城军民严加防范。倭寇头目见城内戒备森严,不敢轻举妄动,匆忙献倭刀一把,退席撤围。

陈椿料敌撤退有诈,告诫守城军民加强防守。不出所料,倭寇撤往乡间,制造攻城器械,不久复来围城,攻势更猛,以云车云梯蜂涌爬城。在危急关头,幸得义士张德抡斧当先,砍落登城之敌,守军士气大振,奋勇拼搏,松城才转危为安。陈椿在战斗中,虽火烧眉发,亦不稍懈。正月十五日,倭军闻援军将到,拔营逃窜。椿又不辞辛苦,到各城门慰问军民,收埋死者,处理善后。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建宁府推官许时谦来松巡视时,作出“当时佐理兵务,陈椿之力居多”的评论。(清康熙《松溪县志》潘拱辰《书记后》。)后来陈椿因言语得罪县令,生员被革,有功未赏反因直言而获罪,抑郁终生。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县令潘拱辰得知其始末,重新将他的名字补入“永庇祠”,(祭祀嘉靖抗倭死难义士之祠。)供后人纪念。

陈应娘 叶氏 范惠女

陈应娘、叶氏、范惠女三民女,嘉靖四十一年倭寇围城时被掳,在屠刀面前临危不惧,宁死不屈,表现出崇高的民族气节和情操。

陈应娘,松溪县人,江惠胜之妻;叶氏,松溪县人,江华之妻,与陈应娘是妯娌。明嘉靖四十一年
(1562),倭寇围攻松溪城,应娘、叶氏和几个妇女逃避到长潭村(今大布村附近)。一村民要理发到处找剃刀,叶氏将藏在身上的剃刀取出借村民使用。众妇女问叶氏为何身藏剃刀?叶氏答道:“如果不幸被贼所虏,可用此刀自杀。不久倭寇沿河烧杀抢掠到长潭,叶氏、应娘及众妇女都被倭寇所虏,叶氏与应娘被绑在一条绳子关在室内,叶氏轻声对应娘说:“你我今日被虏绝无生望,与其受贼污辱,不如早作自计”,应娘点头称是。在倭寇将二女押往营部途中,叶氏与应娘一同投河自尽。

范惠女松溪县人,嘉靖四十一年倭寇攻城时,她和几个妇女逃往廖墩,途中不幸被倭寇所虏。倭寇凶狠残暴,要将俘虏的妇女奸污后才允许取赎,惠女坚决不从,厉声道:“身体可以赎,难道耻辱也可以赎?我宁死不从。”贼头目随即杀一幼女恐吓,惠女从容自若不动声色。贼又威胁道:“你若不从,我便将你杀掉。”惠女回答道:“要杀从速,不必多言。”贼寇恼羞成怒,遂将她杀害,惠女死时才二十七岁。

陈希古

(本文摘自县人施树模收辑的《旧志人物传略补遗》,《松溪县文史资料》第三辑。)

陈希古,字鉴尧,松溪县人,清嘉庆十六年(1811)岁贡,为人性格豪爽,急公好义,曾任汀州府教授,后辞官返籍。不但多次为缘首集资修建书院、文庙、敬一亭、尊经阁、明伦堂和崇圣祠,还独捐巨款建福善桥,受到朝廷的表彰。他乐善好施,每遇灾年,率先开仓平粜义赈。嘉庆年间,闽浙两省总督爱新觉罗某,倚仗皇室西宫娘娘的权势,横征暴敛。巧立名目,在闽浙两省加征“红谷粮”,说是供西宫宾妃使用的“水粉钱”,百姓深受其害,无处申诉。陈希古挺身而出,为民请命,虽然屡遭羁押刑责,亦无所畏惧,逐级告到京城。后来幸得他的老师闽省提督学政沈某的帮助,将实情奏闻皇上,才获准豁免。“红谷粮”免征之日,闽浙两省百姓欢欣相庆。希古自京城返里经过浙江省处州时,受到当地百姓的热烈欢迎,处州人民建“希古庙”立长生碑,纪念他的功绩。

解放前松溪籍任县
(团)级以上职官名表

宋代

陈 仪:庆历八年举人,翰林学士

陈 溥:皇祐间监生,招讨使

陈 传:皇祐五年(1053)进士,开封府书记

陈 戬:大观三年(1109)进士,监察御史

陈 鼎:绍兴元年(1131)召对赐进士,监察御史

陈思义:绍兴十五年进士,镇江太守

陈文渊:绍兴年间,南剑州知州

陈从周:嘉定年间监生,广州府教授

明代

陈 安:永乐六年举人,南京龙江竹木局大使

陈 翊:正统七年(1442)贡生,胶州府通判

陈 瑜:正统十一年贡生,广东香山知县

陈 瑞:成化二年(1466)贡生,浙江遂安知县

陈 祥:弘治四年贡生,江西抚州知县

陈尚忠:嘉靖廿九年贡生,江南池州府训导

陈 铨:嘉靖卅五年贡生,浙江绍兴府训导

陈思翱:泰昌年间贡生,冀州同知

清代
:

陈 用
:雍正元年(1721)贡生,山西绛州州判

陈基晶
:嘉庆二年(1797)岁贡,延平府训导

陈希古
:嘉庆十六年岁贡,汀州府教授

陈 书:嘉庆十八年岁贡,直隶州州判

陈 诗:宣统元年廪贡,福州府学训

陈思翔:宣统元年廪生,山东高唐州知州

民国

陈保真:北平中国大学毕业,福州地方法院推事

陈正初:1949年2月任中共地下党政和县委书记(同上)

松溪籍进士名表

宋

陈 传:皇祐五年(1053)郑解榜(城关人)

陈 傅:皇祐五年(1053)郑解榜(城关人)

陈 戬:大观三年(1109)贾安宅榜(城关人陈传之长子)

陈 戣:重和元年(1118)王昂榜(城关人陈传之次子)

陈思义:绍兴十五年(1145)刘章榜(城关人)

陈 鼎:绍兴二十一年(1151)召对特赐进士(城关人陈戬之子)

陈克俭:嘉定元年(1208)郑目诚榜(城关人陈戬之孙,又名陈思问)

陈谦老:景定三年(1262)方京山榜(城关人陈戬曾孙)

明

陈荣安:洪武十一年(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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