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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景新 再图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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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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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3: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七年,对于多数人而言并不很长,但对于涂景新而言,他却经历了一个从千万富翁——死刑犯——无罪释放这样一个戏剧性的轨迹。30日,涂景新爽朗的笑声又出现在江西省工商联的办公楼内,为了感谢江西省工商联多年来对他“沉冤得雪”的努力,涂景新特地送来了感谢信。这也是自22日宣判无罪之后,涂景新第一次公开露面。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22日,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到无罪释放的判决书后,涂景新夫妇次日就回到了南昌。在涂景新妻子被关押的海口市第一看守所门外,涂景新夫妇一起合影,“一定要记住这个地方。”七年之后的今天,涂景新则酝酿着东山再起的雄心。

涂景新(左一)与妻子王慧艳(右一)把感谢信交给省工商联领导

涂景新与妻子王慧艳
  获判无罪谢“娘家”
  “我就是老涂!”
  30日14时45分,在江西省工商联门口,伴随着鞭炮声、锣鼓声,一个在中国司法界引起巨大争议的人物——涂景新,就这样在经历了近七年的牢狱之灾后,以一种平常人的方式第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我就是老涂!”当记者询问哪位是“涂总”时,涂景新用雄厚的嗓音回答。今年48岁的他,穿着的夹克衫看起来还有些旧,但他的眼睛却是炯炯有神。与其之前照片相比,头发似乎掉了不少。他和妻子王慧艳在当年部下的簇拥下,带着感谢信,来到为他们奔走多年的江西省工商联。
  当年同事今朝相聚
  当年和涂景新一起创业的骨干们闻讯赶来,见面后,他们相抱着,并围在涂景新夫妇的身边。记者在现场看到,王慧艳与两位中年妇女正聊得欢,王慧艳指着和她聊天的两个人告诉记者,她们因为我还受牵连了。原来,这两人是以前新大地公司的会计和出纳,当年被司法机关“关了”7天。其中一名妇女告诉记者,得知涂总没事,心里十分高兴,所以特意过来看望。
  婉拒记者采访
  在江西省工商联的一个小会议室里,一个简单的仪式在这里举行,涂景新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锦旗上写着“七载冤案今昭雪,感谢娘家维权恩”。有意思的是,仪式的主持人是原新大地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如今在省城一家餐饮、娱乐公司担任总经理的伍小秋。
  在活动结束后,记者提出了采访要求,涂景新说“对不起啊,下次有机会再说”,但同时,涂景新说,“以后我会和你联系的”。
  “娘家”激励再创新业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金异向记者透露,涂景新一案之所以能有今天的结果,与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省委统战部的关心分不开。另外,省工商联也为该案四处奔走。涂景新被判死缓后,全国政协33名委员签名上书到最高人民法院。在涂景新被司法机关逮捕后,由于熟悉涂景新一案的情况,江西省政协并没有撤销他省第八届政协委员的资格,江西省工商联也没有撤销他第七届常委的资格。金异说,希望涂景新能够再次创业,把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涂景新的“红帽子”
  挂靠“海南机设”形势所迫
  江西省工商联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当时有90%的民营企业都戴过“红帽子”。
  知情人士告诉了记者涂景新戴上“红帽子”的原因:当时,个人办公司必须要有主管机关,而主管机关在当时主要是国有单位。涂景新要运作新大地这么一个大的单位只有挂靠国有单位。通过接触,涂景新与海南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联系上,并开始“挂靠”海南机设公司。并协议海南机设公司只出具证明,而涂向对方缴纳一定管理费。
  “红帽子”戴得并不轻松
  然而,这顶红帽子涂景新戴得并不轻松。江西省工商联副会长吴成华分析认为,这起案件的发生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海南司法机关在企业产权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先将该案定性为贪污案,然后再来寻找证据。结果由于证据不足,造成涂景新长期超期羁押。其二,当时海南机设公司面临改制,而挂牌的新大地公司却是如日中天,这让海南方面有了后来的动作。
  吴成华告诉记者,从1995年开始,“红帽子”企业开始陆续“脱帽”,通过给予集体单位一定补偿,95%的企业都实现了平稳脱钩,并都能实现再发展。但遗憾的是,涂景新却没有及时脱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涂景新挂靠单位在海南,如果在江西,由于有关部门熟悉他的情况,结局可能就是另外一种了。
  专家:未涉及民企“原罪”
  回过头看涂景新,该案件为何在经济学家、法律学家群体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和讨论,甚至被定义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极具典型意义的个案,以及是否追溯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
  “我并不认为涂景新涉及原罪。”江西师大金融学院李建德教授告诉记者,“原罪”是指一些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出现的偷逃税费等行为,但涂景新并没有涉及这些犯罪行为,而且“挂靠”并没有给社会带来危害。
  同时,江西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有些企业通过戴“红帽子”假公济私,利用体制转轨之机,侵吞国有资产,这样的“原罪”必须追究;而有些“红帽子”,则纯粹是由政策挤压而形成的,因此,不能以偏概全,把民营企业的发展从那个时代割裂开。
  着名经济学家张曙光认为,“红帽子”企业在当时的背景下是一种理性选择。这些企业在增加劳动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创造社会财富以及推动改革进程方面,做出了巨大的成绩和贡献。因此,“红帽子”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在当时是一种进步。
  有必要出台“产权界定”司法解释
  新大地一案目前虽已告一段落,但是该案也给人们带来许多思考。
  江西省工商联副会长吴成华认为,“红帽子”作为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现象随着《宪法》的修改已成为历史,但因“红帽子”引起的官司决不会随着涂案的结束而全部结束。他认为,许多“红帽子”案表明,“红帽子”的产权界定是案件的核心问题。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还没有对此作出过司法解释,结果造成界定无法律依据。因此,尽快出台“产权界定”司法解释仍然十分必要。
  吴成华认为,“疑罪从无”和“无罪推论”的司法理念应当体现在个案中。现在许多积案不能了结,大多是因为司法人员的司法观念还未改变,仍然还陷在“疑罪从有”的思维中。其实许多案子只要贯彻“疑罪从无”的理念早就可以解脱。
  并不完美的结局
  江西省工商联副会长吴成华告诉记者,涂景新一案终审被判无罪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对此,吴成华认为,该案已成定局,应该没有多大悬念。
  经济学家:并不完美的结局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结果。”一长期关注本案的经济学家表示,从二审判决而言,最后还是认定“新大地”公司是属于国有企业,这是有些不尽如人意的。
  作为一个典型个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曾邀请多位着名法学家对此案,尤其是新大地公司的企业性质进行了论证。结果认为,“新大地公司,是涂景新以其个人资产担保承担风险并负责偿还而借入的资金所建立起来的,海南公司没有任何出资,也没有承担风险。因此,新大地公司应属私营企业性质。”
  有关人士:判决结果比较理想
  此外,有关人士认为,尽管判决结果并不非常圆满,但这对于双方而言都应该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海南方面纠正了这起冤假错案,把“新大地”定性为国有企业,海南机设公司也无需返还接管“新大地”时获得的巨额利润。而作为涂景新而言,重要的是获得了自由。“这不失为解决‘红帽子’企业的一个范例,是一个积极和进步的判决。”
  ■首席记者王剑华、记者郑荣林/文 记者王东/图

作者:
编辑: 王世强

来源: 大江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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