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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8 09: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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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府治开泰县治(今黎平靠北),领开泰县(今黎平)、锦屏乡县承(今锦屏)、洪州吏目、永从县(今黎平西南)、丙妹县承(今从江);又领古州厅同知(今榕江)、朗洞县承、下江厅通判(今榕江东)。
思州府治思州城(今岑巩),领青溪(在今岑巩南)、玉屏二县。
湖北侗族是清朝乾隆初年从湖南新晃、芷江、通道及贵州玉屏、铜仁、天柱等地陆续迁到湖北西部地区的。鄂西地区在清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改施州卫置恩施县,清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改土归流后,设施南府,辖恩施、宣恩、咸丰、来凤、利川、建始六县。
7.民国时期的侗乡建置及其沿革:
民国时期,政局多变,行政建置累有变迁。
⑴.湖南省:
湖南省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废除了府、厅、州,而保留道。民国五年又有变化。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撤道,仅存省与县两级。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设立湘西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将全省划为十个行政督察区,下辖县。侗族居住地主要属第九行政督察区和第十行政督察区。
第九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沅陵,辖有八县:沅陵县、溆浦县、辰溪县、凤凰县、乾城县、永绥县、泸溪县、麻阳县。
第十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洪江,辖有八县:会同县、芷江县、绥宁县、黔阳县、晃县、靖县、通道县、怀化县。
沅陵县:汉高祖刘邦五年(公元前202年)置,治所在今治西南。南北朝陈徙今治,沅陵郡亦治此。唐、宋为辰州治。元为辰州路治,明、清为辰州府治。
溆浦县:西汉时为义陵县,并为武陵郡治。东汉废县,为辰阳县地。唐置溆浦县。
辰溪县:汉为辰阳县。晋废,先后为镡成、舞阳县地。南朝宋、齐时复置辰阳县。迄今没有变化。
会同县:汉朝为镡城县地。唐为朗溪县地。宋熙宁中期(公元1068~1077年),置三江县,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改会同县,治所在今治所。历元、明、清直至民国,县名、治所均同。
芷江县:西汉时为无阳县。东汉废县为辰阳县地。三国吴复置舞阳县。东晋义熙中省镡城县并入。梁至隋为龙标县地。唐先天二年(公元713年)置潭阳县。五代时为懿州(后改洽州)治。宋改卢阳县,并为沅州治。元为沅州路治。明省卢阳县入沅州,为洽州,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设偏沅巡府,亦治此。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置芷江县,并为沅州府治。
绥宁县:汉朝为零陵郡都梁、武陵郡镡城二县地。唐为武冈县地。五代楚置武阳砦,后改徽州。宋元丰四年(公元1081年)以徽州为莳竹县,宋崇宁五年(公元1106年)改绥宁县。
黔阳县:汉为镡成县。东晋并入舞阳县。南北朝梁改曰龙标县。隋为辰州治。唐为巫州(后改沅州、叙州)治。宋绥宁七年(公元1074年)置黔江城,宋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升为黔阳县。元、明、清、民国均无变更。
晃 县:西汉时为无阳县地。南北朝梁至隋为龙标县地。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置夜郎县,唐圣历元年(公元698年)析置渭溪县。宋、元时为卢阳地。明置晃州驿。清嘉庆二十二年(公元1817年)置晃州直隶厅。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废厅,改为晃县。
靖 县:唐朝为朗溪县地。五代时置诚州。宋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置渠阳县。宋元佑年间废县为渠阳军、砦,旋复置诚州,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改为靖州,并置永平县。元为靖州路治。明省永平县入靖州,为州治。清同。民国二年(公元1931年)废州,改为靖县。
通道县:两汉时为镡成县地。唐为朗溪县地。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置罗蒙县,后更名为通道。
怀化县:宋置怀化铺、驿。清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改设巡司,兼管驿务。1942年从黔阳、辰溪、芷江三县各分出一部分地设置县制。
⑵.贵州省:
贵州省在民国期间的建置变化较多,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贵州省政府在第182次会议通过,于该年6月撤销直辖区督导室、贵阳市及贵筑、惠水、龙里、贵定、修文、息烽、开阳、清镇、平坝、安顺、长顺十一县直属于省政府,其余各县编为六个行政督察区,其中第一、第二和第六行政督察区有侗族分布。
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辖镇远、黄平、施秉、岑巩、三穗、天柱、锦屏、炉山、余庆、台江、剑河十一个县及雷山设治局。
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独山,辖独山、都匀、平塘、罗甸、荔波、三都、黎平、从江、榕江、丹寨、平越、麻江十二个县。
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铜仁,辖铜仁、松桃、江口、玉屏、印江、德江、思南、石阡九个县。
镇远县:元为镇远府、金容金达等处,属思州军民安抚司,镇远之名始于此。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置镇远溪洞金容金达蛮夷长官司,属思南宣慰司;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降镇远府为州,属思南宣慰司;明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置镇远卫,隶湖广都司;明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置清浪卫,隶湖广都司;明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置镇远府,以,,镇远州及金容金达蛮夷长官司来属;明正统三年(公元1438年)省镇远州置镇远府;明弘治十一年改镇远溪洞金容金达长官司为镇远县,附郭。清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镇远卫改隶贵州,同年省镇远卫入镇远县,清雍正五年清浪卫改隶贵州,同年改为青溪县,属思州府;清乾隆三十五年青溪县改隶镇远府;清乾隆三十六年还隶思州府。民国元年(公元1911年)将镇远县并入镇远府;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镇远府为镇远县,镇远为黔东道治,青溪县属黔东道;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直属贵州省;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第八行政督察区驻镇远;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改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为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裁清溪县并入镇远、天柱二县。
岑巩县:元初思州安抚司由龙泉坪迁清江,元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回龙泉坪旧治,又置都坪,台蓬若洞注溪等处长官司,隶思州安抚司。明洪武六年改台蓬若洞溪等处蛮夷长官司为都坪峨异溪蛮夷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明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置思州府,属贵州布政司;明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以都坪峨异溪蛮夷长官司来属,又置都素长官司。清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52年)废思州府;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思州府为思县,属黔东道;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直属于贵州省;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改思县为岑巩县;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属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以后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三穗县:元为晓爱泸洞赤溪等处、卑带洞大小田等处;德明洞、秃罗等蛮夷长官司地,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置邛水、得民、晓益、陂带、团罗五长官司;明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并为邛水一十五洞蛮夷长官司,属思南宣慰司;明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以邛水一十五洞蛮夷长官司隶镇远府。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添设镇远县丞,,一员分驻邛水司地。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以邛水县丞地置邛水县,属黔东道;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改灵山县;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易名三穗县。
天柱县:元为湖广行省武冈路绥宁县及靖州路会同边地。明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置天柱千户所,属湖广靖州卫;明万历二十五没(公元1597年)置天柱县,析会同、绥宁二县地益之,属湖广布政司靖州;明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迁治龙塘,改龙塘县,不久回治天柱,仍复天柱县名。清雍正五年天柱县改隶贵州,属黎平府;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639年)改隶镇远府。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天柱属黔东道;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直属于贵州省;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改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锦屏县:元置亮寨、湖耳、新化、欧阳寨蛮夷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改置湖耳、亮寨、欧阳、新化四蛮夷长官司,属湖广靖州卫;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置中林验洞蛮夷长官司;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废以上五司;明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置铜鼓、新化、亮寨二千户所,属五开卫;明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改铜鼓千户所为卫,隶湖广都司;明永乐元年复置以上五司,属思州宣慰司;明十一年(公元1413年)以五司属新化府;明宣德九年(公元1434年)改隶黎平府。清雍正五年改隶贵州,并撤销铜鼓卫,改设锦屏县,属黎平府;清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撤消锦屏县,改由开泰县锦屏乡县丞分驻。民国二年移开泰县治于锦屏,改为锦屏县,属黔东道;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直属于省;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属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以后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剑河县:元为楠木洞,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永乐五年(公元1372年)置亦溪南洞蛮夷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明永乐六年(公元1373年)置赤溪两江巡检司;明永乐十二年(公元1379年),属新化府;明宣德九年(公元1434年)改隶黎平府。清康熙二十二年废亦溪南洞长官司;清雍正七年置清江厅,以远府同知分驻;清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置清江镇;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移清江同知驻台拱,改由镇远府通判分驻,并以原天柱县柳霁县丞改属镇远府。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清江厅为剑河县,属黔东道;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以柳霁县丞地置柳霁分县,属剑河县;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直属于省;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属第七行政督察区,同年撤销柳霁分县,并入剑河县;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以后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黎平县:元置上里坪、曹滴洞、洪州泊里、新化、龙里、八舟、容江巴黄等长官司,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更置潭溪、曹滴洞、洪州泊里、八舟四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置五开卫;明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置中潮、黎平二千户所,属五开卫;明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置黎平府;明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以原思州宣慰司所领潭溪、曹滴洞、洪州泊里、八舟、古州、西山阳洞、福禄永从七长官司来属;明宣德九年(公元1434年)并新化府入黎平府。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以五开卫属贵州,改为开泰县,隶黎平府,附郭。并加潭溪司、八舟司、洪州泊里司吏目州同职衔。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黎平府为黎平县,改开泰县为锦屏县,属黔东道;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以洪州吏目地置洪州分县,属黎平县;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为第十行政督察区专员驻地;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属第八行政督察区;同年撤消洪州分县,并入黎平县;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以后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从江县:元为福禄永从、西山大洞等处,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置福禄永从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明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置西山阳洞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明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增设二长官司吏目;明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以福禄永从、西山阳洞二司隶属黎平府,明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改福禄永从、西山阳洞蛮夷长官司为永从县,属黎平府。清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93年)废西山阳洞长官司;清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添设永从县承一员,分驻丙妹,又移黎平府潭溪司吏司驻下江;清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以贵阳府通判驻下江,改为黎平府下江通判,置下江厅。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下江厅为下江县,与永从县均属黔东道;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以丙妹县承地置丙妹分县,属从江县,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下江县属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同年撤丙妹分县,并入永从县;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以后,永从、下江两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并永从、下江二县为从江县,从江之名始此。
榕江县: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360年)置古州八万洞总管府,后改军民府,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置古州蛮夷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置古州卫,寻废;明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设古州司流官吏目;明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以古州蛮夷长官司属黎平府。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设开泰县承分驻古州;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设古州镇,置古州厅,以黎平府同知驻其地;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置古州兵备道;清乾隆二年(公元1738年)移开泰县承分驻朗洞。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古州厅为榕江县,以县境有榕江得名,属黔东道;民国十二年直属于省;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以后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玉屏县:元为平溪等处蛮夷长官司。明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置平溪卫,属湖广都司;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还隶湖广。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平溪卫改隶贵州;同年改平溪卫为玉屏县,属思州府。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属黔东道;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直属于贵州省;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属第六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年)将省溪县部分并入;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属第六行政督察区。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的行政区划,民国初年全省分为六个道,后废道直辖县。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全省划为八个行政督察区。其中,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改龙胜厅为龙胜县,通判改为县知事。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怀远县改称三江县,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移治古宜。融县属柳州督察区,罗城属庆远行政督察区。
⑷.湖北省:
湖北省侗族杂居的西部地区,民国初废施州府,各县直隶于省。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改为施西行政区,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为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改为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日寇侵占武汉,恩施成了抗日战争时期的湖北省省会和第六战区长官司令部所在地。侗族杂居的宣恩、恩施、咸丰等县没有大的变动。
8.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侗乡行政区划:
新中国成立后,史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全国行政区划作了如下规定:①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②治州、县、自治县、市;③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侗族主要分布在湘、黔、桂毗连地区及鄂西地区。
⑴.湖南省:
湖南省的侗族主要分布在黔阳(今怀化)专区的芷江、会同、怀化、新晃、靖县、通道和邵阳专区的绥宁、城步等县。黔阳专区1983年改为怀化专区。
芷江县:解放初会同专员公署曾治此(公元1953年迁安江)。1987年9月24日成立芷江侗族自治县。
新晃县:原名晃县,1956年设新晃侗族自治县。
通道县:1954年5月划入绥宁县、靖县、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和贵州省黎平县各一部分地,成立通道侗族自治县。
靖 县:1949年10月5日解放,10月20日成立县人民政府。1987年9月27日建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会同县:1949年10月解放,隶于会同专区,今隶于怀化地区。
绥宁县:1949年11月1日解放,1958年从黔阳(今怀化)专区划归邵阳专区管辖。
城步县:1949年11月解放,12月成立人民政府,属邵阳专区。1956年11月30日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
⑵.贵州省:
贵州省的侗族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天柱、黎平、从江、榕江、锦屏、三穗、镇远、岑巩、剑河和铜仁地区的铜仁、玉屏、石阡等县、市、自治县。
天柱县:1950年属镇远专区,1956年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撤销天柱县并入锦屏县,1961恢复天柱县至今。
黎平县:1950年属独山专区,1952年属都匀专区,1956年划归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从江县:1950年属独山专区,1952年属都匀专区,1956年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撤销,并入榕江县1961年恢复从江县。
榕江县:1950年属独山专区,1952年属都匀专区,1956年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将从江县将从江县分出。
锦屏县:1950年属镇远专区,1956年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将天柱县并入锦屏县,1961年将天柱县分出。
三穗县:1950年属镇远专区,1956年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撤销三穗县,并入镇远县,1962恢复三穗县。
镇远县:1950年镇远专员公署驻镇远县,1956年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府,1958年自治州首府迁凯里,同年将岑巩、三穗两县并入镇远县,1961年分出岑巩县,1962年分出三穗县。
岑巩县:1950年属镇远专区,1956年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撤销岑巩县并入镇远县,1962年恢复岑巩县。
剑河县:1950年属镇远专区,1956年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将台江县并入,1962年将台江县分出。
玉屏县:1950年属铜仁专区,1958年撤销玉屏县,并入铜仁县,1961年恢复玉屏县,1983年改设玉屏侗族自治县。
万山特区:1966年划玉屏、铜仁的一部分建万山特区,1968年撤销万山特区,1970年恢复万山特区。
铜仁县:1949年11月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属铜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87年改县为市。
石阡县:明属石阡厅,民国年间为石阡县。1949年11月解放,建立县人民政府,属铜仁专区。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侗族主要分布在柳州专区的三江、融水、融安、罗城和桂林专区的龙胜县。
三江县:1949年11月18日解放,12月18日成立县人民政府,属柳州专区,1952年12月建立县级自治区,1955年依新宪法改为三江侗族自治县。
龙胜县:1949年12月21日解放,1951年8月19日成立龙胜各族自治区(县级),1955年依新宪法改为龙胜县。
融水县:1949年11月21日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1952年11月26日成立大苗山苗族自治区(县级),1955年改为大山苗族自治县,1956年改为融水苗族自治县。
融安县:融安原为融县(历史沿革同融水),1952年11月划为融安县和大苗山苗族自治区,后者改为融水苗族自治县。
罗城县:1949年11月解放,1950年1月1日成立县人民政府,1952年8月1日罗城、天河两县合并为罗城县,1983年8月30日成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新中国建立初期,鄂西即建立恩施行政公署,辖有侗族杂居的恩施、宣恩、利川、咸丰等8县。1983年12月1日成立鄂西土家苗族自治州,辖恩施、宣恩两市和咸丰、来凤、利川、巴东、建始、鹤峰六县。1985年成立宣恩市的会口、晓关、张官、八台、猫山、桐子营和恩施市的黄泥塘七个侗族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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