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讨论留在本论坛;查完整姓氏源流、郡望堂号、古籍资料,欢迎前往 华世家 huashijia.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0|回复: 0

[钱氏祭祖] 徽州钱氏家规(祭祖资料)

[复制链接]

3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百家姓秀才

★

积分
0
发表于 2017-1-10 1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有之曰:欲治其国,先齐其家。又曰:家国一理,齐治一机。此圣经贤传,深切而著明者也。我钱氏谱载家规条例款目,乃知家庭万化之原,欲使同宗共族互相遵守,则度(编者按:此处“度”字应为“庶”字之讹。)几士敦孝(编者按:“孝”字为新添字。)悌、妇尽坤贞、家声丕振、族益蕃昌。凡我同宗,实受生成太平之福矣。

一、隆孝养。孝为百行之原。不孝者,律有明条,此人人所共知也。故为子孙者常念罔极之恩,须知孝养之义。族中如有不孝者,族众惩治;再犯不悛者,公逐出祠。

一、宗友爱。兄弟伯叔,大伦至亲,故为子侄者,须尽敬老事长之道,与夫隅坐徐行之礼;至于为尊长者,亦尚(编者按:此处“尚”字应为“当”字之讹。)持己以正;训诲戒导,交相友爱,尊卑有等,而和气致祥矣。

一、笃义方。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然无取乎姑息之爱,故当蒙养之初,期以正大,弗纳于邪,而后成人可待也。尤必戒导督责,毋容放荡。视其材质高下,随其材器而造就之可耳。

一、睦宗族。宗族者一体之亲也,凡事必当周旋体恤,相亲相让,而雍睦之得矣。故为族长者,凡宗党有是非曲直,当秉公调处,毋得曲意偏护,以致纷争结讼。如有贫穷患难,亦当救援。

一、正婚姻。凡嫁娶须择门楣相对、家世清白者,断不可草卒(编者按:此处“卒”字应为“率”字之讹。)了事,致辱门庭。违者,革出祠外。

一、重丧祭。凡治丧祭之道,一遵《文公家礼》,衣食棺椁,称家无有。父母坟墓及时茔葬,毋惑于地理之说,以致停丧多年,不能入土,大罪恶极,惨不可言。至于祭祀必竭诚致敬,如在其上。所有上冢拜扫,定于春秋二节。如有不孝子孙盗资(编者按:此处“资”字应为“卖”字之讹。)坟地者,鸣官究治。

一、重宗祧。凡元配之妻无子,应娶妾生子延后。有妒妇专房,不许丈夫娶妾者,理应请外家相劝;娶妾生子,接长宗支,族内当以理晓之。如果不遵,即行体(编者按:此处“体”字应为“休”字之讹。)回母家。

一、别内外。男正位乎内,是以男子必别嫌明征(编者按:此处“征”字应为“微”字之讹。)。女子无故不出大门,有外戚来者,只许见于中堂,不得引进梱内,如系外甥女婿辈方许入内。

一、定尊卑。叔侄自有定分,侄孙年至五六十以上而叔祖尚在童年,不可以年长故藐视尊长。

一、务正业。士农工商,各有一业,子弟年长,不可任其游荡,流于匪类。使之各执一艺以为终身衣食之资。谚云:卖田卖地难卖手艺。为父兄者不可不早为之计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10-10 20:05 , Processed in 0.04002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华世家
查姓氏史料
快速回复回 返回顶部顶 返回列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