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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姓姓氏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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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22: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画[????,读音作huái(ㄏㄨㄞˊ),亦可读作huà(ㄏㄨㄚˋ)]“画”的古体字“????”可能显示不出来,需要安装方正超大汉字集库。


一.姓氏渊源:

第一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西周初期定界官员画司,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画,古文为“?”字,在西周时期就是指“划定界线”。在典籍《说文解字》中解释:“画,界也,象田四界。聿,所以画之。凡画之属皆从画。”在史籍《左传·襄公四年》中也记载:“芒芒禹迹,画为九州岛。”
这里的“画”,就是“划分”,分定界线的意思。
在西周初期确立的分封制和井田制度,都要由指定官吏大夫负责按周王朝旨意今定土地及势力范围的划分,其官称为“画司”,亦称“画史”或“画吏”,其后各诸侯国亦设有该类官职,负责对封赐给各级贵族、士大夫的土地、城邑划定界线。
画司的后裔子孙,有以先祖的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画氏。


第二个渊源:源于姜姓,出自春秋时期齐国大夫子山的封邑,属于以封邑名称为氏。

春秋时期,齐国大夫姜子山的封邑在画邑,亦称澅邑,是春秋时期齐国的一个邑,因境内有澅水而得名。
在史籍《史记·田单传》中记载:“燕之初入齐,闻画邑人王蠋贤。”这在典籍《正义》中有注释:“<括地志>云:戟里城在临湽西北三十里,春秋时棘邑。又云澅邑,蠋所居卽此邑,因澅水为名也。”
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临淄县志》的记载:“画邑,春秋时为棘邑,齐大夫子山之邑也。田和篡齐后,改棘为画,在西安城东南。”即在今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桐林村西南一带。

齐国大夫姜子山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的封邑名称为姓氏者,称画氏,史称画氏正宗。



第三个渊源:源于芈姓,出自春秋时期楚国冶金匠,属于以职业称谓为氏。

匠,楚简伤记载为“?匠”,《春秋公羊传》中则记载为“划匠”,指专门制造“锥刀”的工匠。在春秋乃至战国时期,荆楚、商宋、淮陈一带的诸侯国,皆称“锥刀”为“?”或“划”,将制作工匠称“画”,非指绘画艺人。

匠,或称?匠,其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职业称谓为姓氏者,称画氏、划氏。



第四个渊源:源于官位,出自东汉时期朝廷画室官制,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画室,为东汉时期光武帝刘秀所设置的官名。
在史籍《后汉·百官志》中记载:“画室署长一人,秩四百石,黄绶。”
从汉光武帝开始,东汉朝时期,帝王们都附庸风雅,因此在少府下属设有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一人,署长由太监担任,负责管理画室内的“黄门画者”和“尚方画工”,汉元帝时的著名画工毛延寿就是当时的“黄门署长”。汉明帝时期又“别开画室”,并“别立画官”,于是天下之艺云集。

汉朝宫廷画苑的设立,加之帝王们的雅好和社会上流行的艺术风尚,使得以天地山水、花鸟鱼虫、飞禽走兽等为主题的艺术作品大量产生。

黄门署长专门负责皇家画事,画室署长兼或负责社会画事,玉堂署长主要负责内宫和庙堂祭祀画事。

画室内诸画者、画工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官职、或职业称谓为姓氏者,称画氏。



本书按:

汉朝时期的官制及其俸禄大体如下:

㈠.中央政府官员:

1.相国、丞相: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秦朝时期设有左右相国。汉高祖刘邦即位后,设置一名丞相,汉高祖十一年更名为相国,绿绶。汉孝惠帝、吕后时期分设左右丞相,汉文帝二年又改回为只设一名丞相。丞相属下有两长史,秩各千石。汉哀帝元寿二年更名为大司徒。汉武帝元狩五年初改为司直,秩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

2.太尉: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金印紫绶,专掌武事。

汉武帝建元二年省。汉元狩四年初改为大司马,加冠有将军之号。汉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之号,亦无印绶官属。汉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称号。汉哀帝建平二年由裁撤大司马印绶、官属,但冠以将军称号。汉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又撤去将军称号,位在司徒之上。属下有长史,秩千石。相当于现在的军委主席,但权力还要大。

3.御史大夫: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位属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

属下有两名丞史,秩千石。御史大夫又名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汉成帝绥和元年更名为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汉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汉元寿二年又改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汉武帝时期所制,但不常置。大体相当于现在的现在最高人民监察院,但还有其他职能。

4.太傅:

原为周朝时期古官制,吕后元年初设置,金印紫绶。后裁撤,吕后八年又设,后又裁撤。汉哀帝元寿二年再次设置,位在三公之上。

5.太师、太保:

原为周朝时期古官制,汉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绶。太师位在太傅之上,太保则次于太傅。

6.前、后、左、右将军:

原为周朝末期古官制,秦朝时期因之,位属上卿,金印紫绶。汉朝时期不常置,或有前后,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有长史,秩千石。相当于临战时期的方面军司令员。

7.奉常: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宗庙礼仪,属下有丞吏。汉景帝中六年更名为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还附有均官、都水两名长丞。在诸庙寝园食宫令下附有长丞一名,属下有雍太宰、太祝令丞,五各一尉。博士及诸陵县皆属奉常管辖。汉景帝中六年更名为太祝,为祠祀。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庙祀,初置太卜。王莽篡汉后改太常曰秩宗。

8.博士: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通古今经典诸史子集,秩六百石,属员多至数十人。汉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汉宣帝黄龙元年稍增员十二人。汉元帝永光元年分诸陵邑属三辅。

9.郎中令: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宫殿掖门户,属下有丞吏。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下属官员有大夫、郎、谒者,皆为原来的秦朝官制。期门、羽林的卫戍部队皆属郎中令管辖。大夫掌论议,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皆无属员,多至数十人。汉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秩八百石,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二千石,太中大夫秩千石如故。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议郎、中郎秩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六百石,有仆射,秩千石。期门掌执兵送从,汉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比郎,无员,多至千人,有仆射,秩千石。汉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置中郎将,秩二千石。羽林掌送从,次期门,汉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骑。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羽林有令丞。汉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秩二千石。仆射,秦官,自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课之,军屯吏、驺、宰、永巷宫人皆有,取其领事之号。

10.卫尉: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宫门卫屯兵,下属有丞吏。汉景帝初更名为中大夫令,后又复为卫尉。属官中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卫士三丞。又诸屯卫候、司马二十二官皆属焉。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职略同,不常置。

11.太仆: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舆马,有两名丞吏。下属官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骑马、骏马四令丞;又龙马、闲驹、橐泉、騊駼、承华五监长丞;又边郡六牧师菀令各三丞;又牧橐、昆令丞皆属焉。中太仆掌皇太后舆马,不常置也。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马为马马,初置路

12.廷尉: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汉景帝中六年更名为大理,汉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汉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王莽篡汉后改称为士。大体相当于现在最高人民法院。

13.典客: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诸归义蛮夷,有丞。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下属官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及郡邸长丞。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初置别火。王莽篡汉后改大鸿胪为典乐。初,置郡国邸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其对外功能相当于现在的外交部。

14.宗正: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亲属,有丞吏。汉平帝元始四年更名为宗伯。下属官员有都司空令丞,内官长丞。又诸公主家令、门尉皆属焉。王莽篡汉后并其官于秩宗。初,内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宗正。

15.治粟内史: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谷货,有两丞吏。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下属官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又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王莽篡汉后改大司农为羲和,后更为纳言。初,斡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大司农。另有粟都尉,汉武帝时期的军官,不常置。功能相当于现在的农业部、商务部。

16.少府: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下属官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又上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左弋为飞,居室为保宫,甘泉居室为昆台,永巷为掖廷。飞掌弋射,有九丞两尉,太官七丞,昆台五丞,乐府三丞,掖廷八丞,宦者七丞,钩盾五丞两尉。汉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初置尚书,员五人,有四丞。河平元年省东织,更名西织为织室。汉绥和二年,汉哀帝裁撤乐府。王莽篡汉后改少府为共工。

17.中尉: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徼循京师,有两丞、候、司马,近千人。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下属官员有中垒、寺互、武库、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库有三丞,中垒两尉。又式道左右中候、候丞及左右京辅都尉、尉丞兵卒皆属焉。初,寺互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中尉。自太常至执金吾,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

18.太子太傅、少傅:

原为周朝时期古官制,下属官员有太子门大夫、庶子、先马、舍人。

19.将作少府: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候。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下属官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东园主章为木工。汉成帝阳朔三年裁撤中候及左右前后中校五丞。

20.詹事: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皇后、太子家,有丞。下属官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又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诸宦官皆属焉。汉成帝鸿嘉三年裁撤詹事官,并归属于大长秋。长信詹事掌皇太后宫,汉景帝中六年更名为长信少府,汉平帝元始四年更名为长乐少府。

21.将行: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

22.典属国: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蛮夷降者。汉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复增属国,专置都尉、丞、候、千人。下属官员有九译令。汉成帝河平元年裁撤,并归大鸿胪。

23.水衡都尉:

汉武帝元鼎二年初设置,负责掌管上林苑,有五丞。下属官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辩铜九官令丞。又衡官、水司空、都水、农仓,又甘泉上林、都水七官长丞皆属焉。上林有八丞十二尉,均属四丞,御羞两丞,都水三丞。禁圃两尉,甘泉上林四丞。汉成帝建始二年裁撤技巧、六厩官。王莽篡汉后改水衡都尉为予虞。初,御羞、上林、衡官及铸钱皆属少府。

25.内史:

原为周朝时期古官制,秦朝时期因之,负责掌管治京师。汉景帝二年,分置左、右内史。右内史在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京兆尹,下属官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又都水、铁官两长丞。左内史后更名为左冯翊,下属官员有廪牺令丞尉。又左都水、铁官、云垒、长安四市四长丞皆属焉。

26.主爵中尉: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列侯。汉景帝中六年更名为都尉,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右扶风治内史右地。下属官员有掌畜令丞。又右都水、铁官、厩、雍厨四长丞皆属焉。主爵中尉与左冯翊、京兆尹是为三辅,皆有两丞吏。列侯更属大鸿胪。汉元鼎四年改为三辅都尉、都尉丞各一人。自太子太傅至右扶风,皆秩二千石,丞六百石。

27.护军都尉: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汉武帝元狩四年属大司马,汉成帝绥和元年居大司马府比司直,汉哀帝元寿元年更名为司寇,汉平帝元始元年更名为护军。

28.司隶校尉:

原为周朝时期古官制,汉武帝征和四年初设置,持节,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负责掌管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其兵权,仅负责督察三辅、三河、弘农。汉元帝初元四年去节。汉成帝元延四年裁撤。汉绥和二年,汉哀帝复置,但为司隶,冠进贤冠,属大司空,比司直。

29.校尉: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城门校尉负责掌管京师城门屯兵,下属有司马、十二城门候。中垒校尉负责掌管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屯骑校尉负责掌管骑士。步兵校尉负责掌管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负责掌管越骑。长水校尉负责掌管长水宣曲胡骑。又有胡骑校尉,负责掌管池阳胡骑,不常置。射声校尉负责掌管待诏射声士。虎贲校尉负责掌管轻车。凡八校尉,皆武帝初置,有丞、司马。自司隶至虎贲校尉,秩皆二千石。西域都护加官,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有副校尉,秩二千石,丞一人,司马、候、千人各二人。戊己校尉,元帝初元元年置,有丞、司马各一人,候五人,秩六百石。

30.都尉: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奉车都尉负责掌管御乘舆车,驸马都尉负责掌管驸马,皆武帝初置,秩二千石。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太官令至郎中,亡员,多至数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诸受尚书事,诸吏得举法,散骑骑并乘舆车。给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中黄门有给事黄门,位从将大夫。

㈡.爵位:

汉朝时期的爵位设置基本上是沿袭秦朝时期的爵制,共分为二十级:一级称公士,二级称上造,三级称簪袅,四级称不更,五级称大夫,六级称官大夫,七级称公大夫,八级称公乘,九级称五大夫,十级称左庶长,十一级称右庶长,十二级称左更,十三级称中更,十四级称右更,十五级称少上造,十六级称大上造,十七级称驷车庶长,十八级称大庶长,十九级称关内侯,二十级称彻侯。评爵的作用主要是帝王对臣子赏以功劳。其中的彻侯金印紫绶,后因避汉武帝名讳(刘彻),改称通侯,或称列侯,改所食国令长名相,又有家丞、门大夫,庶子。

㈢.地方官员:

1.诸侯王:

汉高祖刘邦设置,金玺绶,负责掌管治理其封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汉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汉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光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汉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

2.监御史: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监郡。汉朝时期裁撤,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设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汉成帝绥和元年更名为牧,秩二千石。汉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汉元寿二年复为牧。

3.郡守: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秩皆六百石。汉景帝中二年更名为太守。

4.郡尉: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佐守典武职甲卒,秩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汉景帝中二年更名为都尉。

5.关都尉: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农都尉、属国都尉,皆汉武帝初期设置。

6.县令、县长:

原为秦朝时期官制,负责掌管治理其县。县有万户以上称为县令,秩千石至六百石。不足万户者为县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属下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凡县、道、国、邑千五百八十七,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

㈣.官员权禄:

凡吏秩在二千石以上者,皆银印青绶,光禄大夫则没有。秩六百石以上者,皆铜印黑绶,大夫、博士、御史、谒者、郎皆没有。其仆射、御史治书尚符玺者,有印绶。秩二百石以上者,皆铜印黄绶。

汉成帝阳朔二年除八百石、五百石秩例。汉绥和元年,长、相皆改为黑绶。汉哀帝建平二年,又恢复为黄绶。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定额为十三万二百八十五人。

注:石,读音作dàn (ㄉㄢˋ),古代计量单位。

在秦、汉、唐时期,官员的俸禄以粮食为计,以石为量。在《汉书·律历志》中记载:“一石为四钧,或十斗,一钧为三十斤,共一百二十斤”;按此计算,一个丞相的年俸就有一百二十吨粮食。在汉朝,十斤肉合一石粟,每斤肉合十二~十四铢钱,那么每一石粟就约为一百二十~一百四十铢钱,其年俸即合二十四万~二十八万铢钱。在汉朝时期,粮食的每亩单产约为九十~一百八十斤左右,因此,若按汉朝官吏员数为十三万二百八十五人计算,全国的粮食都给官吏们也不够,所以,那是不可能的。因此,本书比较赞同学者林甘泉在《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史》中的认定,汉朝1石=2市斗=27市斤粟;那么,一个丞相二千石年俸合二十七吨粮食,应当比较合乎逻辑。






二.各支始祖:

资料有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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