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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氏名人] 山东栖霞翠屏街道城关党委书记孙学仁在*政*府*门前高额雇佣黑社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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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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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9 19: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中共中央各级*政*府*扫黑除恶办公室的公开信

中共中央扫黑除恶办公室领导您好!

关于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翠屏街道城关村党支部书记孙学仁及马爱平、林宝岭组织并指使黑社会蒙面人在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翠屏*政*府*门前毒打我夫妻的事实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2018年9月14日山东省高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知》规定,凡是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受害人,我的合法财产在长达九年的时间里迟迟得不到解决,至今我的拆迁补偿款一分钱也没有拿到手。同时,朗朗乾坤之下,我和妻子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而对我们施暴的犯罪分子至今仍逍遥法外。他们的保护伞如今还堂而皇之的骑在百姓的头上作威作福。在当前严打涉黑及保护伞的高压态势下,我们的公道在*政*府*某领导的保护下(某*政*府*领导是怎样充当保护伞的有马爱平录音资料为正)仍然得不到偿还,百姓的正义至今得不到伸张。

刑诉[2013] 62号刑事案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韩立广开庭时没有通知我到庭指证同时也剥夺了我作为受害人对判决书的知情权,至今刚得知判决书上没指出事发地点,也没说明被打理由的事实,违法枉判为寻衅滋事罪(因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政*府*官员充当幕后保护伞案件,根本就不敢在判决书上注明案发地点和案发事实)同时也提交了关于涉黑涉恶组织者马爱平与林宝乐的手机短信照片复印件、法院的调查笔录附印件(详见附件:3)

从2018年7月23日至今,合计:158天,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及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审诉科无任何案情进展。

我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涉事人员,尤其是*政*府*及法院个别官员,启动问责机制。还原这起具有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性质的案件,还小民一个公道,还小民一个安定的生活!

为还原栖检刑诉[2013]62号 栖检刑诉[2013] 136 号2次刑事案的真相,恳请中共中央扫黑除恶办公室领导进行督查并将此案进行异地审理、合理解决因非法强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特此为盼。

以上事实如与事实不符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

山东省栖霞市翠屏街道城关村

身份证:370628196012190033

手机:13081605977

信箱:908029663@qq.com

郝庆光

附件:为提交栖霞市人民检察院接手证据材料清单与栖霞市公安局接收证据清单,共计6份 (至今8个多月过去了,无任何进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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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警方接收证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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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警方接收证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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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警方接收证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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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警方接收证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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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警方接收证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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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警方接收证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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