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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辈派语] 叶氏始祖沈诸梁渊源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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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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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2 12: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叶公沈诸梁,字子高,春秋时期人,约活动于公元前548年至公元前459 年,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现依据有关史料,结合《叶氏宗谱》之记述,对其生平事迹作于下考证:

一、 叶公身世

叶公沈诸梁(大约前548-前459),出自贵族。这与当时官僚制度有关。回顾历史,当时官制是执行的分封制和宗法制两种。分封制是:“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左传.桓公二年》。即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诸侯,让其建立侯国;诸侯设立采邑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也可以分封给其下的卿或大夫(即置侧室)。宗法制是父子承袭制,即父亲为官传给儿子,一般是直系传递,而且传递以嫡长制为主。这两种制度就决定了贫贱的人即当时所称的“鄙人”、“野人”是没有当官资格的。叶公既能在楚为官称“公”,显然非出寒门。

叶公出自何贵族? 史料记载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沈诸梁本姬姓,是周文王第十子聃季之后。姓氏变迁是:姬 --- 沈---叶。

第二种说法—沈诸梁出自嬴姓,后改姓芈,是楚庄王的曾孙。姓氏变迁是嬴---芈---沈---叶。

第一种说法依据是

《世本.氏族》:“沈,姬姓”。

《元和姓纂》:“周文王第十子聃,食采于沈,因氏焉。”

《叶氏宗谱.宋石林先生谱序》(以下简称《叶氏宗谱.宋序》):“叶氏自姬姓,周时周公为太宰,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成王封周公于鲁,康叔于卫,聃季食采于沈。沈在汝南,其地为平舆之沈亭,后人因以为氏。世次莫可纪。至其裔孙尹寿,为桓公令,有功于沈。沈之后,尹射戌、尹赤皆相继于楚。尹戌之子诸梁,字子高,是为叶公,兼行令尹、司马事。”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叶氏出于姬姓,周文王第十子聃叔季,字揖,食采于沈,汝南平舆即其地也。春秋鲁成公八年为晋所灭。沈子生逞,字循之,奔楚,遂为沈氏。生嘉,嘉字维良,二子:尹丙、尹戊(疑为戌)。尹戊字仲达,奔楚,隐于零山,为楚左司马。生诸梁,字子高,亦为左司马,食采于叶,号叶公。”

以上记述,内容基本相同,相同的有四大要点:

1.认同“姬姓”;2.“周之后裔”;3.“食采于沈”,地域在“汝南平舆沈亭”(今安徽临泉),以沈邑为姓;4.叶公之父名“沈尹戌”。

不一致之处有二:

1.、名字不一致,如叶公祖先《元和姓纂》称“聃”,《叶氏宗谱.宋序》称“聃季”,《新唐书》称“聃叔季“。

2、从聃季到叶公中间一段祖先名字有异。如《叶氏宗谱.宋序》叙述次序是“尹寿”---“尹射戌、尹赤”,而《新唐书》叙述次序是“逞,”---“嘉,”---“沈丙”。

相同之处无须讨论,现讨论不同之处:

1、名不同的问题只是叙述详简的问题,“聃”,是人名,“叔”、“季”是排行。古人把伯、仲、叔、季,作为兄弟长幼之序,“叔”,表示排行第三,“季”,表示排行第四,“叔季”二字连用有语病, 同时,古人取名以一、二字为常,不可能有三字为名的, 故“叔”字疑为衍文。所以言“聃”、“聃季”、“聃叔季”均是一人,并无矛盾。按《叶氏宗谱.宋序》,“聃季”,应是文王第四子,而非第十子,《新唐书》谓文王第十子,想必是音近致误。当以第四子为正确。

2、从聃季到叶公中间一段祖先名字的不一致,是叙述选材问题。从周封聃季为司空至叶公出世中约相隔250余年,这段历史漫长,如果以20年为一代,也有12代之多,有的记载这这一代祖先的名字,有的记载那一代祖先名字,这很正常的,但都是叶公祖先。由于年代久远,没有资料可以查证详细世系,所以连《叶氏宗谱.宋序》对于这段世系也无法厘定清楚,用“世次莫可纪”五字加以说明。但这并不影响这段历史真实性。

综合上述,以图表示意:

周文王→聃季 →伯桓 →回(同)→采→乙初→沀→庚向→忽→不离→辛生→巳济→遇→楫→德允→𫚋→逞→嘉→尹戌→诸梁(子三:长子茂春,袭叶爵,传叶氏族;次子尹射,楚令尹,子二 朱 赤,隐居华山;三子尹文楚令尹 子一 随。)

以上世系,说明了叶姓源于沈姓,既然沈为姬姓,叶自然也是姬姓。《世本》一书乃先秦皇家玉牒,问世最早,所记资料,当为可信。 “汝南平舆沈亭”今在安徽省临泉县。《叶氏宗谱.宋序》所记与《新唐书》、《元和姓纂》记载详略虽不一,但内容基本一致。《叶氏宗谱.宋序》撰序人为叶梦得,南宋吴县人,字少蕴,石林是其号,绍兴进士,户部尚书。宋代民间修谱版式为其所创。以他当时的身份和他的文史功底,又是为其本宗族叶姓修谱作序 ,必作精心考据,所以叶公之前这段历史虽然记载简略,但可信度高。

第二种说法依据是:王符《潜夫论》:“左司马戌,庄王之曾孙也;叶公诸梁者,戌之三子也。”

《世系源流考》:“诸梁于春秋时本楚国姓,芈姓,颛顼之后,以封于沈鹿得姓,世为尹官,故曰沈尹。沈尹戌者,楚庄王曾孙,诸梁之父也。楚庄王十年死于雍噬之役,昭王哀其忠壮,诏封其子诸梁于叶,是曰叶公。”

此外,还有一部分叶姓宗谱中也有类是记载。

按第二种说法有明显疑误:

第一《潜夫论》认为沈诸梁是楚庄王曾孙,既是楚王室后裔,应属王子王孙, 那就会坐享俸禄,过上骄奢富贵的日子,然而在《战国策.威王问于莫敖子华》中却提到莫敖子华说 “昔者,叶公子高,身获于表薄,而财于柱国。定白公之祸,宁楚国之事,名不挫于诸侯。”按“莫敖子华”,“莫敖”是官名;“子华”是人名。春秋时楚国的官位以“莫敖”最高。莫敖子华为楚权贵,对楚国历史及现状应该比较了解,其称叶公“表薄”,“表薄”的意思是穷困潦倒,地位低下,果属王孙, 怎可用上“表薄”一词?所以于理说不通。实际情况应该是:叶公虽出自周王室贵族,但春秋后期周权力已经衰退,周王朝名称实亡,叶公先人受封沈国又被晋所灭,逃离奔楚,寄人篱下,至叶公未显达时,穷困潦倒,合乎逻辑。所以《战国策》言其“表薄”符合事理。

第二。《世系源流考》说沈诸梁之父沈尹戌在楚庄王十年(即公元前604年)死于雍噬之役,而后诏封沈诸梁于叶,此犯时间上的错误,因为此时叶公还未出生。叶公出生上限在公元前548年,与其父死年相隔56年,而且沈诸梁主要话动时间是在楚昭王和楚惠王时代,此时楚庄王已去世了六七十年,何来诏封?

综上述,应以第一种说法为可靠。

如果继续向上溯源的话,则二者又可合二为一,最终归属同一个始祖——黄帝。

二、叶姓始祖:叶姓源于以邑为姓。《风俗通》:“楚,沈尹戌,生诸梁,食采于叶,因氏焉。”故《通志》“以邑为氏”栏目下记载有叶姓。此外《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姓氏考略》、《风俗通义.姓氏篇》、《元和姓纂》等书中均有类同之的记载。此等记载与春秋时期宗法制度亦合符节。如《左传.隐公八年》载:“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氏”。意思是说周天子根据诸侯的出生地地名赐姓,分封所在地地名为氏。后来姓氏合一,因此沈诸梁以封地叶邑为姓并无疑义;《.叶氏宗谱.宋序》说沈诸梁“退老于叶,更以地为姓,始自别于沈。”意思更明白的说明沈诸梁是以地(即邑)为姓, 义与前说相互印证,并且说明了从此以后沈诸梁长子茂春这一脉裔脱离了沈姓,,而是以邑地叶为姓氏了。沈诸梁毫无疑问便是叶姓始祖。

按春秋时期,诸侯国内普遍实行采邑制度。所谓“采邑”,即上文《风俗通》中所言的“食采”。“食采”的意思即是在其封地内收其赋税而食。“食采于叶”,即是享受叶地的赋税收入。此“叶”,是指“叶邑”,据史载叶公享受叶邑“食田六百畛” (《战国策.楚策》)。公元前524年叶公就受封于叶邑,时年24岁(据清同治辛未《叶县志》)。经考历史上的“叶邑”,曾为应、楚名城,许国古都,地处南襄隘道北口。叶公受封时,叶邑是楚国西北边陲,南北交通枢纽,兵家必争之要地。今在河南省中部之以叶县为中心一带地域,现属平顶山市管辖。叶公一生就生活和终老在这个地方。

三、三难孔子:被后世称之为圣人的孔子(公元前551—公元前479年)与叶公是同时代人(去世比叶公早)。孔子周游列国时曾多次拜访过叶公。当时他们的社会地位:一方是推行自己的理念,游说诸邦,欲获得政要青睐的学者;另一方是国之重臣,有举贤职能的官员。他们会面时的对话有三则被孔子的学生收载在《论语》中,《史记.孔子世家》亦有引载:

第一则:公元前489年(楚昭王二十七年),孔子从蔡国来到叶邑。叶公问他怎样治理政事。孔子说:“使您近处的人感到高兴愉快,让远处的人前来投奔您。”(《论语.子路》)

第二则:叶公对孔子说:“我们家乡有个坦白直爽的人,他的父亲偷了别人的羊。他便出来告发了父亲。”孔子说“我们家乡坦白直爽的人与您们那个人不同,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直爽表现在这里。”(《论语.子路》)

第三则:叶公向孔子的学生子路打听孔子的为人。子路没有回答。孔子知道后对子路说:“你怎么不说:他这个人啊,发奋起来就忘了吃饭,高兴起来就忘了忧愁,连自己快要老了还不知道,要这样说就行了。”(《论语.述而》)

分析这三则对话,第一则孔子的答复很精辟,引起了叶公的重视,于是有意拿第二则问话测试孔子,而孔子的答复主张父子之间可以作伪证而相互包庇,这显然不符合法治精神,与公正为官不符。这样大失叶公所望,动摇了原本想举荐孔子为官的念头。但是叶公还要作进一步的考察,于是专门找孔子的学生打听孔子的为人,因为知其师不过于弟子,可是子路却默然不作回答,错失了叶公考察孔子之机遇。当孔知道这件事后,大失所望, 孔子对子路说的“你怎么不说……”那一段话,语气中透露了对子路没有在叶公面前说他好话的不满。

最后是叶公没有举荐孔子为官而告终。

四、官居极品 见诸历史文献对于叶公沈诸梁的官位称谓有三:

1、称“公”。如《礼记.缁衣》、《论语.子路》.《左传.定公五年》

等。

2、称“令尹”。如《左传.哀公十六年》、《叶氏宗谱》等。

3、称“司马”。如《左传..哀公十六年》:“沈诸梁兼二事”,“二事”即既当令尹又当司马。《.宋石林先生谱序》:“叶公兼行令尹、司马。”与上说相一致。”

叶公的官位为什么有如此不同的三种称谓?这要从楚国当时的官制说起。楚国的官制在春秋列国中是独树一帜的。其一、凡在楚国为官至大夫行列皆称公。故《史记.楚世家集解》云:“楚邑大夫皆称公”。其二、其执政者在春秋初期称为莫敖。莫敖的地位十分显赫,总领政治、军事,拥有率兵出征和主持盟会等大权。后因权势过大,权高压主,危及楚王,楚王于是“威莫敖以刑”(《左传.桓公十三年》)。后来在莫敖之上新设令尹一职,以后莫敖或设或不设,令尹一职便成为楚国的执政者,总管国政大权,同时又统管军队,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如《史记.楚世家》:“今君已为令尹矣;此国冠之上。”意指国家掌权第一人。其三、楚令尹虽统管军政,但又设司马主管军事和军赋,并“司马将中军”(《左传.成公十六年》),即率兵指挥作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这样的理解:

1、“公” —官爵。

2、“令尹”—官职=宰相兼元帅。

3、“司马”—官职=将军。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知道叶公的实际官职及权力了。用“出将入相”一词来概括并不为过。做官做到这地步,已是官居极品了。

五、楚室干城:春秋时期,诸侯割据,战事频繁。从楚昭王在位至楚惠王在位(即公元前515—公元前453年,也是叶公活动时间)50余年中, 战争几未间断。最大的战争有:

1、公元前515年(楚昭王元年),吴乘楚平王丧,昭王新立之际,大举攻楚。

2、公元前506年(楚昭王十年),晋会十八诸侯于召陵,谋伐楚。吴与唐、蔡伐楚。吴楚战于柏举,楚败。吴攻破楚都郢城,楚昭王出逃。楚大夫申包胥赴秦求援。

3、公元前505年(楚昭王十一年),秦楚联军败吴灭唐,楚昭王还都。

4、公元前496年(楚昭王二十年),楚灭顿国。

5、公元前494年(楚昭王二十二年),楚围蔡,蔡降楚。

在这一系列战争中,当时主政者先后为令尹子常和令尹子西,叶公是一位卿大夫,。他只是随军从旁协助,参赞军机。而叶公建不世奇功的则是公元前479年(楚惠王十年),平白公胜之乱以及任令尹、司马之后。

据《左传.哀公十六年》和《淮南子》记载,原先逃亡楚太子建,被郑人所杀,其子胜逃往吴,楚令尹子西欲召其回国,叶公认为不可。叶公说:“我听说这个人狡诈而好作乱,广蓄亡命之徒,必有图谋,久必生害,不可不防。”子西不听其言。召太子建回国,并命他驻守边境白邑(今安徽巢县附近),称为白公。其实胜早有夺权野心,为了积蓄力量,和齐国田氏一样“卑身下士,不敢骄贤。家无完吁之固。大斗斛以出,轻斤两以内。”(《淮南子.人间训》),以待时机。公元前479年(楚惠王十年)晋人伐郑,白公胜向令尹子西提出要求出兵乘机袭郑,以雪杀父之仇。子西出于国之大局考虑,没有同意白公胜的请求,反而去救援郑,并与郑结盟。白公胜大怒。此年吴国人攻打楚国慎邑,胜把吴国人打败了。他请求把武器装备送到邵都献纳,楚王同意了,于是胜趁机叛乱。秋天七月,胜在朝庭杀死了执政的子西和子期,劫持了楚惠王。叶公闻讯,火速兴兵讨伐,经过激战,打败了胜, 解救了楚惠王。胜被迫自杀,同党石乞被杀,胜的弟弟王孙燕逃往吴国。叶公此役,为楚国立下了捍卫和御乱大功。楚惠王封叶公为令尹兼司马,从此“执一国之柄”主管楚国军政大事。

在胜叛乱时,陈国乘机攻楚。楚乱定后,于公元前478年(楚惠王11年)叶公兴兵灭了陈国(《左传.哀公十七年》)。

公元前476年(楚惠王13年),叶公率兵攻打东夷(今浙江滨海),夷人惧不敌楚,于是和楚人在敖(今浙江宁波、台州、温州三地间)讲和结盟,楚国声威大振(《左传.哀公十九年》)。

而这个时期叶公成为御乱和捍卫楚国首位功臣。

六、兴修水利:叶公在叶邑,采取养兵息民,发展农业的方针。他率民修建东西二陂的故事,千古传颂。(古所称的“陂”相当现代所说的水库)。西陂主要用于拦洪,东陂主要用于蓄水, 东西二陂的修建,可灌溉农田数十万亩。它比魏国的西门豹治邺修漳工程早近百年,比闻名于世的蜀守李冰所修的都江堰工程早300余年,可以说开创了我国古代小流域治理的先河。在中国水利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最早记载叶公兴修水利工程的为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 云:“二陂,并诸梁所筑也。”而《水经注》又是在汉代桑钦所著的《水经》的基础上作注的,所以资料应为可靠。另《叶县志.水利》云:“东西二陂:方城山有泉涌东流,蓄之以为陂,为二里,即西陂也。陂水散流,经叶县东南而北注澧水,澧水又东注叶陂,即东陂也。东陂最大,东西十里,南北七里,引水以灌民田。二陂并叶公诸梁所作”。更详细记载了东西二陂面貌走向。东西陂遗迹尚存,今名水城,地址在河南省叶县附近龙泉乡寨底村西南。

七、国之瑰宝:叶公, “仁义功名著于世”( 《荀子.非相》),在楚国威信极高。他的品德、智慧和军事指挥才能都令人称道。所以楚国对其特别倚重。汉.刘向《新序.杂事一》记载了一则“国宝”的故事,足以说明:

秦国想伐楚国,但找不到借口,派使臣到楚国去以看宝器为名,了解楚国虚实。楚王知道后,立即召群臣商议,问他们说:“秦国派使臣来看我的宝器,本来我有和氏之璧和隋侯之珠,我可以拿给他看吗?”令尹子西推说不知。昭奚恤说:“秦国使臣此来是来探听我国虚实,并不是来看宝器”。于是楚王就命昭奚恤来处理这件事。昭奚恤派精兵三百于西门内迅速用土筑了六座高台:,在东面筑一座,西面筑一座,南面筑四座。筑台完毕,请秦国使臣来。昭奚恤说:“先生是客人,请在东台上位坐”,接着又安排令尹子西坐在南面西南台,依次由西南向东南列坐的是太宗子敖、叶公子高、司马子反各坐一台。昭奚恤则自坐在西台与秦使臣正面相对。昭奚恤说:“先生不是要看楚国的国宝吗?楚国的国宝不是别的,乃是贤臣。”接着他指点坐在南面的四个人逐一介绍说:“治理百姓,使国库粮食充足,使老百姓安居乐业的人——令尹子西,这位就是(相当于行政长官); 奉王的命令,出使诸侯,解决争端,化解纠分,使国人无战争忧虑的人——太宗子敖,这位就是(相当于外交长官); 守卫封疆,谨管出入,不侵犯邻国,也使邻国不敢侵犯我国的人——叶公子高,这位就是(相当于军事长官); 管理部队,训练士兵,排兵布阵,以挡强敌,鼓动百万之众,使士兵赴汤火上刀山而不惧的人——司马子反,这位就是(相当于参谋部长官); 掌握古代豪强留下的治国谋略,运用其规范整顿、治理社会秩序的人就是不才的我昭奚恤(相当于吏部长官)。请大国使臣很好地看吧!”。秦国使者惶恐无言以对。昭奚恤最后向秦使者敬礼飘然而去。秦国使臣回到秦国,对秦王说:“楚国有很多有才能的大臣,不可图谋。”于是秦国取消了伐楚的计划。两国保持了较长一段时间的和平。

八、民之父母:叶公,事国惟忠,《战国策.楚策》谓其“以忧社稷者叶公子高是也”;事亲惟孝,《左传.定公五年》记其弟“后臧,从其母于吴,不待而归,叶公终不正视”;解民危困,兴修水利,造福人民。种种举措,羸得了老百姓对他的崇敬和爱戴。

《左传.哀公十六年》记载了叶公沈诸梁率兵平白公胜叛乱时,老百姓“要叶公戴头盔”和“不要叶公戴头盔”的故事,可作例证:

公元前479年,楚国白公胜叛乱,杀了子西和子期,劫持了惠王。叶公自叶邑带兵赶到邵都北门进击胜, ,有人遇上他,说:“你为什么不带上头盔?国人都敬仰你如慈父慈母一样。如果叛贼的箭伤了您,就使百姓绝望了。您为什么不戴上头盔呢?”于是叶公带上头盔前进。此时又遇一人高喊着说:“您为什么带了头盔?国人盼望您,就像盼望一年的收成,天天在等待着您来,如能见到了您的面容,就会安心了。百姓知道还有生的希望,就会有奋战的决心,还要宣扬您的功绩,并通告全城,但您却把脸遮上让百姓绝望,不是太过分了吗?”叶公闻言,除掉了头盔,继续向前攻打。这个故事生动而感人,它说明了老百姓对叶公的关心和爱戴之情。只有官视民如子,民才视官如父母。所以《风俗通义》评论说:“叶公子高,忠于社稷,惠恤万民,方城之外,莫不欣戴。”

九、功成引退:叶公平定了叛乱,降服了周边不友善的国家,使楚国国威大振, 国家太平,生产恢复,民心安定,举国欢腾。可不久,叶公却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主动向楚王请求辞去所有职务,并力荐子西之子宁(子国)为令尹,子期之子公孙宽为司马(《左传.哀公十六年》)。自己则退养叶邑,最后终老于叶邑。享寿89岁(据清同治辛未《叶县志》和武汉东湖楚城石碑铭文)。临终前向楚王留下遗嘱云:“不要以小小计谋坏了大事,不要宠爱妾而嫉妒皇后,不要宠爱臣而憎恨严肃正派的士大夫和卿士”(《礼记.缁衣》)。叶公这种功高不自傲,权重却让贤的开明作风以及临终仍不忘国事之忠君爱国思想,实高风亮节,千载可仰。为追思叶公功德。叶公去世后,后人依据《周礼》规制,在叶邑专修了一座叶公祠,以作纪念(《风俗通义.叶令祠》)。从首次修祠至今历经两千四百余年,虽朝代久远,而遗址犹存。今在河南省叶县旧县城北1.5公里处。建国后,叶县人民政府对祠、墓进行了多次修缮,更名曰叶公陵园。叶公陵园,风光秀丽,碑石林立,古松翠柏,鸟语花香;四时游人如织,香火不断;是海内外叶姓后裔缅怀先祖的场所,也是对人民群众进行传统教育的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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