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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鼎孳:(公元1616~1673年),字孝升,号芝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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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20: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龚鼎孳:(公元1616~1673年),字孝升,号芝麓;庐州府合肥籍(今安徽合肥),江西临川人(今江西抚州)。著名明朝学者。

为人旷达不拘俗礼,博学能文,与吴伟业、钱谦益并称“江左三大家”。

龚鼎孳是明崇祯五年(公元1632年)进学,明崇祯六年(公元1633年)中举,明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联捷成进士时年仅十八岁。是年停馆选,筮得湖广蕲水(今湖北浠水)知县。

其时,扫地王等部农民军在两湖一带穿梭往来,攻城掠地。龚鼎孳下车伊始,即“增城浚壕以守”,以孤城坚守强围中七年无恙,“蕲人德之,立生祠祀焉”。明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秋,以“大计卓异”行取入京,翌年授兵科给事中。龚鼎孳以青年居言路,耿直无畏,尝有“一月书凡十七上”的纪录。在兵科十个月,即有“大奸本乎大贪之疏,政本关系安危、已误不容再误之疏、纠论怙恶之疏……庇贪误国”之疏等著名谏章,两弹首辅周延儒、陈演,并阻延儒一党的原大学士王应熊东山再起,直声满于朝垣,然在明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农历10月,乃因连参陈新甲、吕大器、陈演等权臣而忤旨,罪“冒昧无当”被系入狱,翌年农历2月方获释。

农历3月,闯军入城,龚鼎孳与小妾顾媚阖门投井,未死,为闯军俘,受拷掠,旋受直指使之职,巡视北城。农历5月降清,以原官任,升吏科右给事中,复升礼科都给事中。

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农历9月,龚鼎孳以参审冯铨案开罪多尔衮,仍迁太常寺少卿。清顺治三年农历6月丁父忧,请赐恤典,工科给事中孙垍龄严劾他“明朝罪人,流贼御史……饮酒醉歌,俳优角逐,前在江南用千金置名妓顾眉生……淫纵之状,哄笑长安,已置其父母妻孥于度外。及闻父讣,而歌饮流连,依然如故,亏行灭伦,独冀邀非分之典,夸耀乡里,欲大肆其武断把持之焰。”疏上,部议降二级,遇恩诏免,复原官。

此后五年,龚鼎孳里居守制。清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回京以原官供职,以文才敏捷得世祖“真才子”之褒奖。清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升吏部右侍郎,次年连迁户部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此为龚鼎孳入清后仕途上的第一个高峰。

清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农历10月,他以对法司审理各案“往往倡为另议,若事系满洲则同满议,事涉汉人则多出两议,曲引宽条……不思尽心报国”被降八级调用,复以所荐顺天巡抚顾仁贪污伏法再降三级。翌年农历4月,补上林蕃育署署丞,并奉命出使广东。清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复谪至国子监助教。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丁继母忧,奉诏在任守制。

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服阙,仍补左都御史,次年迁刑部尚书,折狱至谨,为人所称。清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改兵部,清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转礼部,并于清康熙九年、十二年两任会试主考,得士甚众。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农历9月,被允准休致,未几病逝,谥端毅。清乾隆三十四年(公元1769年),诏夺其谥。

对于龚鼎孳在明朝时期的事迹,后世论者或回避不谈,或采李清《三垣笔记》所载,语多贬斥。孟森《横波夫人考》云:“龚于平世,虽沈溺声色,要犹瞰名好客,自附清流。其所纠弹,未尝不符公论”,稍稍平允,但亦有所保留。不妨先看《三垣笔记》中有关龚氏之记载:“两公(谓龚与曹良直)皆险刻,每逢早朝,则自大僚以至台谏,咸啧啧附耳,或曰曹纠某某,或曰龚纠某某,皆畏之如虎。龚给谏鼎孳居言路,日事罗织。鼎孳出疏纠劾(周延儒),胪列六十余款,又密疏一封,力言王应熊为延儒私交,疏上皆留中。周辅之逮与应熊他日之至而旋斥皆由此。噫!密疏已非礼,又延儒行时,鼎孳远送,伛偻舆前,叵测又如此。”

其“险刻”、“罗织”、“叵测”数语,是很能为龚鼎孳定性的。李清在明末以不傍门户,不事偏欹著称,全祖望更称其《三垣笔记》“和平”、“仁恕”,以故人无不信。然而不傍门户未必便言皆准的,不事偏欹也未必全无歪曲。李映碧是老成忠厚之人,与龚鼎孳私交不睦,看不惯他风发蹈厉的作派,这是可以理解的,加上后来映碧以遗民终,而龚鼎孳降清为大僚,也可能促使李清在直秉史笔之际多遣贬词。

明末党争之误国是,至崇祯一朝而极。分辨孰是孰非乃是明清史学一大关目,不宜讨论。李映碧的“十七疏”中论徐石麒不当去国,论杨廷麟、钱谦益、方震孺等不宜终老岩穴,又论黄道周直谏得罪之冤抑,这均是“符公论”的有识之见。另一方面,被龚氏纠弹的首辅周延儒系《明史.奸臣传》的上榜人物,虽有一二引进正人之举,却不足掩其“庸驽无材略,且性贪”、“一无所谋划”之大旨。陈演,《明史》列传称其“既庸且刻”,“工结纳”也系实情。二者均有可弹之道。龚鼎孳以二十五岁为“才华重白下”之新进才俊,居天子之近,必然意气豪迈,欲大展其用世宏图,故而针对混暗朽坏的朝野势态,不避威权,不惮凶险,切实为朝廷谋划。他以一个七品言官,十个月间两弹首辅,其胆识卓绝,古今盖不多见。怎可以“险刻”、“罗织”之辞入之于罪?

然而龚鼎孳也还有通脱或曰软弱的一面,进退之际往往为自己预留地步。这一种特征在吴伟业、曹溶等当时“直声振朝右”、后来变节为二臣者身上均有,是性格原因,亦是当时政局翻云覆雨、“龙颜”喜怒无常之情势下可以想见的反应。周延儒罢后,原大学士王应熊营求继任,龚鼎孳上疏曰:“陛下召应熊,必因其秉国之日,众口交攻,以为孤立无党,孰知其同年密契,肺腑深联,恃延儒在也。臣去年入都,闻延儒对众大言:‘至尊欲起巴县。’巴县者,应熊也。未几诏命果下。以政本重地,私相援引,是延儒虽去未去,天下事已误何堪再误?”

这道辞气酣畅、意致淋漓的奏折即是李清称为“非礼”的那道“密疏”。“非礼”容或有之,但与远送周延儒一样,皆系一种自我保护的策略,防止可能的反噬。这是官场的正常反应,今人不能要求每一位“诤臣”都如海瑞般抬棺上书,也不能因龚氏与自己心目中大义凛然、横眉冷对的“直臣”形象不同,便也认同李氏“叵测”之结论。应该看到,于“万口同喑此一时”、“九埏烽火正仓皇”之际,青年谏官龚鼎孳确是满怀忧时报国之心,期待着“宣室应虚前席待”、“孤臣心敢望天知”的,其行为和思路尽管不能脱尽党争习气,且微杂诡伪,大要则无可非议。孟森讽其“沈溺声色”、“瞰名好客”、“自附清流”,或系风流举止,或自爱惜羽毛,也皆不应苛责的。

关于龚鼎孳之为“双料贰臣”的个案剖析,先罗列数条史料:严正矩《大宗伯龚端毅公传》:“寇陷都城,公阖门投井,为居民救苏。”龚鼎孳在《怀方密之诗序》中言道:“甫及乎都门而都城难作,余以罪臣名不挂朝籍,万分一得脱,可稍需以观时变,遂易姓名,杂小家佣保间……既抵贼所,怒张甚,问:‘若何为者,不谒宰相选,乃亡匿为?’余持说如前。复索金,余曰:‘死则死耳,一年贫谏官,忤宰相意,系狱又半年,安得金?’贼益怒,椎杵俱下,继以五木。”顾景星《白茅堂集》卷十三《和龚公怀方密之诗序》:“龚述遭难状甚悉……谓斯言也,不可使不知吾者知,不可使知吾者不知……又十五年壬寅,遇药地禅师,言与公合。药地,即以智也。”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二:“至已死而未死者……龚给谏孝升……君子犹当谅其志焉。”阎尔梅《阎古古全集》卷四《答龚孝升五首时在都门以诗投我》:“有怀安用深相愧,无路何妨各自行。元直曾云方寸乱,子长终为故人明。”

以上系龚鼎孳降闯、降清之主要记载与评论,似可引申出几个虽是末节却很重要的问题:

①关于龚鼎孳是否有投井殉国举动,前人多以为本集中无有关记载,严正矩又系龚鼎孳在湖北乡试所得士,本身也系《贰臣传》人物,故不可信。然龚鼎孳奏疏中作于甲申五月的《上摄政王衰病残躯不能供职乞恩放行启》曾言此事,是为记载之一;其《定山堂诗余》中《绮罗香.同起自井中赋记》上片云:“弱羽填潮,愁鹃带血,凝望宫槐烟暮。同命鸳鸯,谁倩藕丝留住?搴杜药、正则怀湘;珥瑶碧,宓妃横浦。误承受、司命多情,一声唤转断肠路。”虽以己比屈子、以顾媚拟洛神似嫌不伦,所写固二人投井未死事。“误承受”三句则系那句著名笑柄“我原欲死,奈小妾不许何”的诗化表述。是为记载之二;《梅村诗话》中引有清顺治七年庚寅(公元1650年)秋龚鼎孳致吴梅村一书云:“运移癸申,大栋渐倾,妄以狂愚,奋身刀俎。甫离狱户,顿见沧桑。续命蛟宫,偷延视息,堕坑落堑,为世惭人。”是为记载之三。以龚鼎孳一生行事推断,应尚不至假造一壮烈之举欺蒙时人后世,且当易代之际,他已身名瓦裂,似亦无必要如此粉饰,故此事可视为有之。

②龚鼎孳独在忆念方以智诗中提及“遭难”经过,系因闯军入城时以智亦陷其中,且在威压下引路识破龚鼎孳之“伪装”,目睹了龚鼎孳与闯军交涉之全部过程。顾景星以龚鼎孳为平生第一知己,但从“言与公合”一句看,则似本来颇有疑心存焉。故受拷掠一事也应有之。

按其实,是否投井、是否受拷掠并不能改变龚鼎孳投降的事实,亦即无与对其“大节”之判断,然由此“细节”则可辨认出龚氏当时“心苦”之状态,亦可说明龚鼎孳并非如孟心史先生判定的,是“毫无羞恶”、“礼教大防,直为本性所不具”的事仇噬主之辈,而这正是今人研究历史人物所必须要关注和廓清、以避免流入肤浅和线条化窠臼的要务。那么也就不难理解何以以“笔挟风霜”著称的计六奇会罕有地称“君子犹当谅其志焉”,而阎古古则会拟之为矢尽粮绝而降匈奴的李陵了。

更值得玩味的是阎古古那几句诗。“有怀”,所怀者何?龚鼎孳从无反清举动,亦无复明之念,那么“怀”应该是“兼济天下”的怀抱了。在这位为抗清不惜破家亡命的白耷山人看来,龚鼎孳与自己显然不是同路人,但因为这种“怀”是超越了降顺了某一政权的第一等大事,他才会自比与为李陵辩诬的司马迁,声称“无路”之时,不妨各行其道。对龚的选择,他是尊重、也原谅了的。董迁在《龚芝麓年谱》加按语云:“阎古古在清初诸老中,性最耿介,论人亦最严刻。钱牧斋尝云:士得阎古古称善,想必无可议,足征阎不轻许人。然‘有怀’、‘无路’各语为公剖解备至,更因公时有双亲引以徐庶、李陵故事,可知(于)公之苦心已十分谅解。当时遗老持论如此,后世议公者自无置喙之地。”当然不能即引阎古古之宽容为定论,然而他的言论在相当程度上代表着遗民界对于“龚事件”的舆论倾向,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综论古人,不能不重视其同代人、尤其是某些睿智者的评价:在这一重要的历史学原则上,陷身汪伪政权为“汉奸文人”而与龚有“同病之雅”的董迁还是正确的。

事实上,以“缺乏政治头脑的风流才子”形态出现在清初史程上的龚鼎孳似也并没有辜负老友“有怀”的判断和期望。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龚鼎孳上《条上江北善后事宜书》,提出“抚绥百姓”、“蠲免征徭”、“消弭民害”等建议,针对旗兵抢掠大害,要求“凡驻师处所,务宜申明纪律,草木无惊,禁抢掠,平贸易”。清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始任刑部侍郎,即“遵谕陈言”,对重满轻汉的政治倾向提出“是何满司官之独劳而汉司官之独逸也?请今后一切狱讼必先从满汉司官公同质讯”的动议,此后刑部谳狱供词始录满汉两种文字,为汉人伸雪冤狱甚夥,而在清顺治十二年因“事涉汉人则多出两议,曲引宽条”贬官八级则即肇衅于此。清康熙三~五年(公元1664~1666年)在刑部尚书任上折狱至谨,并有复秋决、恤妇女诸疏,“切中时务,语多忌讳”。清康熙初在刑部、兵部任上两上“宽奏销”之疏,请复江南降黜士绅功名爵禄。因江南为其乡里,于迹涉嫌,时论危之,乃曰:“以我一官赎千万人职,何不可?”卒获允,江南士子受益者不下千人。

对于这些举动,似已不必重唱“站在统治阶级立场上”、“为了维护封建政权稳固”等调门。清廷诚然从中得益,但得益更多的则是凄惶无告的广大民众与“士”阶层,其民本意义与保全文化之意义是不容漠视的。龚鼎孳在清朝初期本不以政绩闻,然揭橥这一些事实,对于认知其文化品格实有至重关系,故缕述如上。

然而欲更真切地认知其文化品格,自应侧重了解其文化活动。龚鼎孳久负才子雅望,挟高位,主持风会,交游遍于天下。今只择要述之:

其交游最早者可追溯至宰蕲水时与顾景星之来往。张仁熙《顾黄公传略》云:“合肥龚芝麓……过郡舍,一见即曰:‘江夏黄童,天下无双。’荐之太守。”此后两人终生过从,心相期许。顾景星称之为“感恩知己”,临终尚有《读定山堂甲申存稿痛哭》诗,“怆触老怀,伤而欲绝”。故孟森《横波夫人考》“芝麓于鼎革时既已名节扫地矣,其尤甚者,于他人讽刺之语恬然以为酬酢,自存稿,自入集,毫无愧耻之心。盖后三年芝麓丁忧南归,有《丹阳舟中值顾赤方,是夜复别去,记赠四首》中有‘多难感君期我死’句,自注‘赤方集中有吊余与善持君殉难诗’云云”一段叙述纯系误会,景星作吊诗应是听信传言,实无讽刺之意。孟心史先生于龚鼎孳考论最详,然因有成见在心,多风影之语,其亦不可尽信者如此。

龚鼎孳自负清才,在明朝时期即与文人学士广泛交往,著名者便有吴伟业、钱谦益、冒襄、方以智、阎尔梅、万寿祺、曹溶、余怀、纪映钟、杜浚、龚贤、陶汝鼐、周亮工、李雯、曾灿、顾与治、邓汉仪等一大批,另有王紫稼、柳敬亭等艺人。

清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陶汝鼐罹叛案论死。邓之诚称龚鼎孳为之宛转开脱,但在陶氏小传中又说“陈名夏密嘱洪承畴宽之”,未及龚鼎孳之名,推想龚鼎孳时在刑部侍郎任上,必由他执行其事。

清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陕西叛案。有宋谦者供出傅山青主者,出家做道人,身穿红衣。号朱衣道人,逮讯结果,以“实不知情”得免。世述此情者,自全祖望以次,多不能得其详。邓之诚考之三法司原案,乃知主其事者即龚鼎孳,时任左都御史,“盖有意宽之”。从傅山集中从无与龚鼎孳往还迹象看来,则恐青主亦不自知矣。

阎尔梅清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以与李自成余部榆园军联络被逮系狱,清顺治九年回籍听勘。三年后,狱情严急,其“妻妾自杀,虑发冢,预平先墓”,携子而逃。清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回乡,因乡人出首为朝廷所缉,清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入京师,援诏自首。龚鼎孳时为刑部尚书,为之疏通,竟得宽免。

以上三事,为龚鼎孳平生收名最远之义举。首两件与其在清康熙十二年被黜有直接关系,而阎古古以狱情之重,竟得无事,其周旋之力,几令人难以置信,后世遂有“顾媚匿之侧室”之说。同时,在他幕中还庇护和供养着不少遗民之辈。纪映钟、杜浚、陶汝鼐都是一住十年,故钱谦益云“长安三布衣,累得合肥几死”。“易堂九子”之一的曾灿“从遭外侮,得公始解”;王子云殁后,贫不能葬,龚鼎孳为葬之,且为抚养其子女;杜浚不在龚府中时,贫不能自存,遂频寄“茶资”,并出赀为其女完婚。凡此种种,非但不可理解为新朝权贵对故明遗民的羁縻和笼络,即以为是龚鼎孳降清后出于内心疚愧而自赎亦似不够精准。应该说,这是一种穿透和抛弃了政治对立以后的在人文生态驱动力作用下的行为结果,惟有此推动力,龚鼎孳才能把全副身心投入在这一实质的“文化拯救”工程上,而遗民界对与龚鼎孳的广泛认同和赞誉之超越同负重望的钱、吴也只有通过这一角度方能真正辨析清楚。

当沧海横流之际,文化需挽救,尤需要培植。龚芝麓不仅于遗民故交缱绻如此,在奖掖后进、弘扬风流层面美谈尤多。《龚芝麓年谱》记:长洲才子尤侗以拔贡任永平推官,上书自陈憔悴,因回书慰答;于京师某处壁上见顾贞观诗,遍为称赏,相国明珠因馆延之,遂有与纳兰容若之厚谊及“绝塞生还吴季子”之佳话。《清朝野史大观》记溧阳马世俊下第落拓,以行卷谒龚。龚读其文至“数亡主于马齿之前,遇兴王于牛口之下。河山方以贿终,而功名复以贿始。七十年前之岁月已沦,七十年后之星霜复变。少壮未闻谏书,而衰龄反同贩竖”之句,泪涔涔堕,叹为真才子,岁暮赠炭金八百,而世俊竟以明年状元及第。

特别应予提到的是龚鼎孳对两位清初文坛巨擘朱彝尊和陈维崧之爱惜誉扬。戴延年在《秋灯丛话》中记载:龚鼎孳与顾媚见朱彝尊《酷相思·阻风湖口》词有“风急也,潇潇雨;风定也,潇潇雨”之句,倾奁以千金赠之。顾媚逝世于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此词则见载于本年伊始的《江湖载酒集》中,故此事亦应发生于是年。朱彝尊自清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离开曹溶幕下至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重新追随曹溶备兵大同,中间正是连“依人远游”亦不得的凄惶时期,龚鼎孳夫妇这一慷慨举动对于他的慰藉当可想见。以至于在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龚鼎孳去世时,龚彝尊撰有《龚尚书挽诗》八首,悲情苦语,一出自肺腑,至有“寄声逢掖贱,休作帝京游”的决绝语,对龚鼎孳培植文化之行为给予了崇高评价。

清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一代词宗陈维崧结束了“如皋八年”的漂泊生活,携新刻《乌丝词》展转抵京。龚鼎孳既奇其“文章似海,转益苍茫”的旷代才调,复解衣推食,对这位故家子弟尽力接济,其足令人耸然动容之耿耿情致有见于《定山堂诗余》之十数阕词篇可资记录。试读其六首《沁园春》之一:“髯且无归,纵饮新丰,歌呼拍张。记东都门第,赐书仍在;西州姓字,复壁同藏。万事沧桑,五陵花月,阑入谁家侠少场?相怜处,是君袍未锦,我鬓先霜。秋城鼓角悲凉,暂握手、他乡胜故乡。况竹林宾从,烟霞接轸;云间伯仲,宛洛蹇裳。暖玉燕姬,酒钱夜数,绾髻风能障绿杨。才人福,定清平丝管,烂醉沉香。”其字行间氤氲着的对于后辈才人的惋惜、同情、爱誉,求之古今,盖可称罕有。如此作真能如吴梅村所说:“其恻怛真挚见之篇什者,百世之下,读之应为感动,而况于身受者乎?”事实上,陈其年当时和作即有“四十诸生,落拓长安,公乎念之”、“古说感恩,不如知己,卮酒为公安足辞”、“况仆本恨人,能无刺骨;公真长者,未免沾裳”之动情佳句,而十一年后,龚鼎孳已弃世六载,其年入翰林院为检讨,仍忆起“君袍未锦,我鬓先霜”之句,感动涕零,于是用龚鼎孳平生最钟爱的“秋水轩倡和韵”写下了“论深情、碧海量还浅”的一首《贺新郎》,以当长哭。这一段词坛佳话方划上句号。

临殁之际,龚鼎孳仍念念不忘以汲引后进为事,把吴江诗人徐釚托付与梁清标,道:“怀才如虹亭,可使之不成名耶?”这是他此生最后一个“美谈”,却足以使他的文化人格在这句奄奄一息的嘱托中闪出最耀眼的光彩。他毕生破家“养士”,逝世后不但连刻集之资告匮乏,且因生前典贷,债主盈门。遥想此时龚尚书府门前属债者相与“叹公清介”的场景,不免令人深觉怅然。

这不是“小节”!亦不是可以在断言其“为人实无本末”后轻描淡写地说一句“好集令誉”、“又真能爱才”便可带过的!人们需要那些慷慨赴死的忠贞之士昭示人间大义所在,亦需要那些品行皎如日月的遗民之辈昭示民族气节所存,而后人便无需如龚芝麓这样一种看来不那么凛然神圣者为民众、为文化作一些切实有益之事么?莫非有了政治这面“正义”之帜就可以对他伟岸高洁的个人品节漠然视之,甚或嗤之以鼻?在以人文为优先原则的社会—历史批评范畴中,应是还龚鼎孳以本来面目之时了!

余秋雨说:“其实个人人品最是了不得,最不容易被外来的政治规范修饰或扭曲。在这一点上,中国历史对‘大节’、‘小节’的划分常常是颠倒的。”此语精辟,适足以移而为龚鼎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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