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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寻亲] 梳理惠安县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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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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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6 23: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惠安县风俗

惠安风俗,含岁时节日、衣食住行、婚丧喜庆、行业习俗、信仰崇拜、礼仪风尚等等,是经过千百年来古越族文化、中原文化以及海外华侨长期交融,嬗变而逐渐形成的,颇具闽南侨乡特色的民俗风情,显得古朴淳厚,而又五彩缤纷。

考古发现,惠安先民属闽越族,人们滨海而居,资食于海,有断发纹身的习俗。

入宋之后,惠安置县,民俗简朴,“有太古遗风”。元末,蒙古族人入惠定居。明初,阿拉伯人始由泉州移居境内白崎等地。他们带来自己的信仰和风俗。明代中后期,籍人陆续远渡重洋,遍居东南亚诸岛国,本土民俗逐渐渗透到侨居国。因此,惠安民俗,不仅沿海与山区,城镇与农村都有各自奇异的色彩,而且民间崇鬼神、信巫卜也是普遍的。民国
二十五年(1936年),国民政府强制推行“新生活”运动,民国自发倡议移风易俗,但均未有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深入发展,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破旧俗,立新风,社会风俗逐渐趋向文明进步。

人生习俗

婚嫁

惠安自置县至民初,旧式婚嫁有“六礼”之说:

议婚

男方先托职业媒人或亲友向女家征询,即六礼之“问名”。若首肯便带回女方用红纸写的庚帖(俗叫“生月”)压在厅堂神佛或厨下灶君香炉下以占休咎:三天内家中没有发生不愉快或打破碗碟之事,认为“吉祥如意”,即合乎六礼“纳吉”,便可合婚。

订婚

备足聘金聘礼,外加龙凤大红烛两对,贡香、花炮等等,装上多层红漆礼篮,由媒婆带领一行人挑送到女家。主人把聘礼陈列厅堂公妈神座前,点上龙烛贡香,邀请亲友邻舍参观。然后回送少量姜芋、皂角、白曲、麦种、大豆等物和原来的凤烛礼香及“缘钱”装入原篮担挑回男家。即六礼中“纳采、纳征”,至此俗称“插定”。

订婚后也有因财物筹措未足,或因男女年事未臻成熟,婚事需推迟的。在此期间如遇端午、中秋、除夕三大节日,男家得备办猪蹄、线面、衣料及日用化装品给女方“送节”。

送日头

婚嫁诸事筹办就绪,拟于近期迎娶。媒人至女家讨信息。即“六礼”的“请期”。得女方首肯,便把男女庚帖送择日馆选吉日,俗称“看日头”。择日师把婚嫁一应礼仪罗列在“日帖”上,提示何时作何事。一式两份抄录于表格式红帖上。按规定日子连同聘礼
(银项多少视其家境)、布料(叫送日头布)、香烛礼盒(与订婚时同)及糖果糕饼送至女家叫“送日头”。

安床

送日头后,布置新房时先行“安床”仪式。按日帖指示,某晚吉时,由新郎的兄嫂(或堂兄嫂)共同主持。床腿压住金箔纸折叠成若干个方胜,泥塑粉孩儿置在方胜周边作守护,床上横梁安装榫卯眼,帐内悬挂一对点亮的红枣灯,床上摆好几样精巧的菜肴、供品及汤圆,孝敬“床母夫人”。稍待烧金放炮、撤馔谢神礼毕。安床后每晚须一少儿
(弟侄均可)伴睡。

裁衣、上头

婚礼中,为双方缝制一套白内衫裤,布料裁自同一匹布。按日帖指定的时刻,不得让有冲□的人在场,才“开刀剪裁”,拈针缝制。这套贴身的白内衫裤和结婚礼服须经“上头风炉火”的熏烘
(意为制煞),方称为“上头的白内衫裤”。

“上头”

旧时称:“男子二十弱冠,女子十五及笄”。少男少女由此步入成人行列。男子戴冠帽,女子梳髻插簪。境内于男女结婚前夕黎明时分别在各自厅堂上按指定时刻举行。堂前置案桌、交椅。漆红双喜的米筛装著结婚礼服鞋帽,或髻架鬓桃、梳篦及白内衫裤等物。桌下升一炉炭火。由夫妻双方的一女眷主其事。双手捧起米筛在风炉上顺时针逆时针各转动
三圈,意为辟邪制煞。然后当事男女回房穿戴后回厅堂就坐。双脚搁在米筛上倒覆著的红漆米斗上,由主持人用牙梳及篦子先后把头发各梳理
三下。戴上冠帽,算是行了加冠上头礼。女的要梳成新发髻,安上髻架,插上金、银簪钗等头饰,俨然一成人少妇。

送盘

男家特备一份厚礼送给女家,以酬答女方父母劬劳之情,俗称“送盘”。礼品为猪脚、线面、白米、松糕、大红盘包、雄鸡、花鱼、𩾃鱼、加鬣鱼、龙凤花烛、贡香、礼炮、盘式母子炮,以及锡壶樽酒
一双。惠北地区更为丰厚,全猪全羊,一担米粉丝、一担花生油,数十斤蛏干、蚝干、墨鱼干、虾米等等。20世纪30年代以后,城关风行“打盘”新例,即折银代物,只办猪蹄、线面、盘包、盘银
四包,象征性的“送”,收也是象征性收一些,回送些土仪压盘。

嫁妆

嫁妆大体可分三四个档次,城镇和农村大部分穷苦人家经济拮据,嫁妆大都是荆钗布裙,或就插定送日头收受的那些首饰和布料做成嫁衣,再购置些日用品,外加母亲做新娘时的一些饰物,一两个衣箱和一套红漆木盆马桶等粗重家私,系在红轿后随嫁。家境中上人家则不尽相同,富裕家庭的头钗手镯一般是黄金打造的。稍次的则金银并用,或金牌金项链,或金牌银项链,手镯有的纯金,有的镀金或纯银。衣服鞋袜的数量、品质也有所差别。房内嫁妆差异不大,箱囊衣服绣枕帐眉、花盆烛台搪瓷器皿大体类同。另一档次,则极尽豪华富丽,不仅女身穿戴全是金装银裹。房中家什也琳琅满目,流光溢彩,应有尽有。

亲迎

旧时,世家子弟结婚须骑马披红(或坐本家软轿)承领迎亲队押花轿到岳家迎新娘,即“六礼”最后一礼“亲迎”。辛亥革命后此礼被简化,由冰人
(大都是职业媒人)代表男家迎娶。迎亲队由标志两姓不同徽号的大红托灯、桃灯成对成双前导,媒人监押并带领抬嫁妆的大队人马直赴男家。花轿临门,解邪制煞撒盐米。犹如“上头”时在红双喜米筛和风炉火上熏烘而过。花轿停在大门前,管事人小心取下轿门上两幅大红封条,毕恭毕敬双手捧上喜堂,并列压在香案上琉璃莲花灯座下。

探房

父母记挂女儿是否适应新环境,特遣子侄到女婿家以目测探其家境,重点是对居处的探望,叫“探房”。又一说是“探红”。

送桌银

男家把一笔相当可观的现金用红纸包制,作为“送桌银”,连同“馆夫礼”及诸如“压花篮礼”,亲姆亲家阿姊阿丈给阿舅仔的“结衫带礼”、探房人员的“红包”以及其他大堆礼品,由媒人一揽子捎带阿舅子随行回家。所谓“送桌银”,即是“会亲”时托女家代办会亲筵席所需的部分费用。就连厨师劳务费也得送上。桌银多寡,时有“行情”,向无定例。

上厅相见

旧时三朝庙见在大厅上举行,堂上铺棕垫,覆以红毛毡。长案上神龛门敞开,红烛高烧,新郎新娘双双上厅。媒人搀扶新娘上香顶礼。夫妇双双向祖先灵位礼毕。管事人立即摆上一对太师椅,扶祖父母就座,夫妻双拜。继之双亲受礼如仪。旋即摆上长凳圆椅圈成半月形。让直(旁)系亲属及姑姨舅妗所有相见诸人按亲疏辈分顺序围坐行相见礼。新娘端茶盘茶怀随新郎逐人介绍,一一请亲人吃茶。亲人喝完甜茶,随即掏出红包放入茶盅内,用作与新娘相见礼。娘家也早为女儿备好回答礼品,每份几封绿豆饼,
一对宫花等。相见毕再行“上厅”,摆上酒席,请相见亲眷入席,也可不再设筵招待。

归宁、会亲

第五天清早娘家便派轿接女儿归宁,没雇轿更是天甫亮就回家。回家后按例入房向双亲请安,母女单独见面时,母亲从眼神中便知女儿心境。

傍晚由媒人带女婿赴岳家会亲,有轿便乘,更多的是步行。女家以炮仗迎上大厅,探房原班人马陪女婿在大厅上接受礼仪。阿舅子充作“侍应生”,分别递送烟茶蛋毕。媒人引女婿到祖厅
(祠堂),拜祖礼仪与上厅庙见一样。不过新娘要来陪拜。

在会亲筵席上,女婿被尊为娇客,居首位,三位探房的作陪。新娘的外祖父、舅父、姨父、姑父、房长族长等同席陪坐。“头会亲”女婿不得说话,又要先端杯举箸向亲朋敬烟侑食,只好点头示意;不得开口言声。席间,如端上鸡时,女婿立即告退离席,叫“见鸡飞”。但也有不遵此例,陪至终席的。女婿临走时,媒人还得把好几封红包为其呈交给女家父母“结衫带”,给阿舅子“侍烟茶礼”及“房头份”,每房妻舅均有见面礼,然后拱手告别,岳父母吩咐其明晚二会亲双双早点来,叫“双二返”。

下厨

三会亲过后,即第八天,“落灶脚”(下厨房),是最后一次仪式。只在灶君阶前点香烛让新娘拜见灶君,然后象征性地拿起菜刀切些鱼肉葱蒜,下锅时再让她操铲掌勺翻拨几下就成。从此新娘正式成为家庭中一员参与家务劳动。

附:婚嫁陋习

包办婚姻

旧时,惠安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互不认识,婚后夫妻往往毫无感情,或造成不睦,或造成种种家庭悲剧。民国时期,虽反对父母包办,提倡婚姻自由,但只有少数知识份子是自由恋爱,文明结婚,城乡男女婚嫁大都仍由父母作主。

早婚、童婚

旧时,一般家长因儿子婚后,媳妇长住娘家,为抱孙计,故提早为儿完婚,惠东小岞、净峰、东岭、涂寨、崇武一带更为突出。早婚年龄,男的约17~18岁,女的约15~16岁;童婚年龄,男的约11~12岁,女的约6~7岁。这种陋习,50年代基本已被制止,70年代末又有所回潮。80年代,小岞、净峰一带竟发展到两三岁,甚至在摇篮里未满
四月的婴儿就订婚,俗称“娃娃婚”。

近亲婚

因亲戚之间时常往来,表兄妹从小相识,又有一定感情,联婚后可以“亲上加亲”,所以双方家长在子女年岁相当时就给订下婚约。一种是姑舅联婚,叫“姑表亲”,一种是姨表婚配,叫“姨表亲”。50年代《婚姻法》规定:三代内的近亲不准结婚。但一些青年或因没有文化,不懂得近亲婚的危害性,或因家长的压力,往往勉强屈从。80年代较为少见。

童养媳

旧时,或因经济困难,担心日后担负不起结婚的费用,或因儿子生理上的缺陷,生怕找不到媳妇;或因缺少劳动力。因此,在儿子年幼时即托人介绍,买个
二~三岁或五~六岁的女孩作未来的媳妇,叫“童养媳”。待到男女双方长大,按俗例“上头”,简办婚礼。这种不合理的婚姻陋习,至今时有出现,在惠北尤多。

守活寡

旧时,男女双方已经择定结婚日期,恰好新郎外出因故未能及时归来,婚期又不可易。新娘也须准时坐上花轿到男家去。男家以一只大公鸡代替新郎。鸡脚上系一根红丝线,另一端结在新娘手上,然后由媒人牵入洞房,表示按吉日吉时完婚。更有甚者,要求“妇女从一而终”。男女订婚以后,新郎不幸夭折,新娘也得按婚约及婚期出嫁。到了夫家就跟亡者的“木牌神主”结婚,婚后夫家买个男孩给她抚养,守活寡到老死,叫“贞妇”。这种陋习,民国时期已逐渐废除。50年代以来即不再出现。

长住娘家

民国时期,惠东涂寨、东岭、净峰、小岞、山霞、崇武(除城内外)一带,女子结婚后,非生男育女不敢住在夫家。仅逢“时季”或“年节”,夫家派人去请,才到夫家,第二天下午或第三天拂晓即赶返娘家,因而形成长住娘家的陋习。在夫家,三餐不敢吃饱,又得拼命干活。晚上,不敢睡觉,即站在床边或坐在椅凳上,不肯上床与丈夫共眠。生怕睡时打乱头髻,返娘家时会被女伴取笑。这样,有的结婚三五年,甚至十余载,夫妻双方还互不相识。
五十年代始,人民政府把已婚妇女的户口、土地、粮食关系都移到夫家,因而长住娘家的陋习,已渐改变,但仍偶有所闻。

指腹为姻

这种婚姻大都出于老世交或姑表、姨表之家。因两家笃于情谊,亲上加亲,故当双方妻怀孕时,即指腹约定:生男生女互相匹配,缔结姻缘。除少数因人事变动或悔婚外,一般都信守诺言,如约履行。这种陋习,50年代始绝迹。

廿九暝婚

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俗例为“年兜公众日”,百无禁忌。有的人由于种种原因急于要在年内结婚;有的因时间紧迫不易择个良辰吉日;有的因家境贫困,也定在廿九暝结婚,因为“除夕”结婚,客人少,费用小。

乘孝娶

有的男女双方已经订婚,恰逢男方父(母)死。为了能及时让新媳妇对翁(姑)尽一番孝道,且安慰男方因父(母)丧亡的悲痛,男家出殡时既可多一媳妇送殡,又可节省结婚费用。于是就临时决定结婚日期,迎娶过门。新娘入门时,须先临翁
(姑)灵柩前作揖下拜,然后举行简单的结婚仪式。翌日,新娘即以媳妇身份披麻戴孝参与丧礼。此俗沿袭至今仍偶有所见。

冲喜

旧时,男女订婚后,男方不幸患上重病甚或不治之症,就择个吉日向女方催婚、逼婚,定要新娘前来“冲喜”。然而,新郎一旦一命鸣呼后,人们却往往责怪新娘“八字”不好,命中克夫,使新娘有苦难诉。这种婚事直至50年代才根绝。

姑换嫂

有的家庭因儿子身体先天缺陷或受伤致残,找不到物件,就物色同样情况的家庭,将女儿许配给对方的儿子,把对方的女儿娶来做媳妇。双方家长同意,即托媒人去订婚,然后择个吉日,互不送聘金彩礼,简单举行个结婚仪式就是。这种以小姑换大嫂的婚俗,双方的女儿虽不情愿,但迫于父母之命,又碍于兄弟情面,只好屈从。农村至今还有这种习俗。

嫂就叔

有的家庭,大儿子结婚后,不幸因病或其他事故死亡。家长也不肯让媳妇改嫁,次男已届婚龄又无力为其结婚,即通过堂亲婶姆劝说媳妇,与次男结合。叫“嫂就叔”。也有的大伯死了妻子,弟妇的丈夫又亡故,因而大伯跟小婶结合,叫“伯就婶”。这种婚俗,不行婚礼,只请堂亲长辈吃一酒席作见证,叫“见证桌”。

跟人罕

有的女人因丈夫不幸早逝,母子生活困难,不得不再嫁于人。俗称“跟人罕”,倘若子女一并带去出嫁人,叫做“拖油瓶”。然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均按前夫原姓,以继承原夫家的宗祧。

丧葬

老人去世,男叫“寿终正寝”,女叫“寿终内寝”。亲属开始居丧守制。

闹厅

老人弥留之际,先为之净身,换上“上头”时那套白短衫裤。抱上厅侧或厅堂后的寝室(大都不再搬徙)。家人环立左右“随侍在侧”。待其气绝后,子孙举哀,号啕大哭。随即派人分头向在外亲人及亲戚“报丧”。大门横楣立时挂上大红彩布;烧魂轿;孝眷穿丧服哭著到宅外扒回一抔土置于瓦片上,捏成圆锥状,上插一支点亮的白烛,放于死者床下脚尾处;雇鼓乐队吹奏鼓乐,叫“闹厅”。

入殓

入殓前,孝男提一新水桶,与孝眷就宅外附近水井汲水,叫“乞水”。收殓者把竹箸剖开一隙夹一白布片从钵里蘸清水在遗体上从头到脚作洗涤状,意为“净身就木”。抱尸上厅,如须过天井,则要打伞遮护。孝妇或孝女边哭边用梳篦为死者头发各梳理三下
(即“上头”仪式重演)。孝男或承重孙跪灵桌前,接过给死者上供的最后一次“圣餐”。待《往生咒》等经文念完佛事毕,收殓者抱起死者放在厅侧床板上对遗体作最后包扎,叫“五绫包”。外一层又裹上寿衾被单
(满红),才装尸体入棺、填实,打上银锭栓。

入殓毕,两女婿或外甥、孙婿点燃火把,前头引路,大孝男或承重孙捧起一米筛装满死者生前日用的坛坛罐罐,二孝男抱起草席等被褥、铺盖,孝妇们手执死者用的拐杖、便盆等物,宗亲们尾随直往郊外荒地里火化,俗叫“送草”或“送脚尾”。回来时,门楣红布彩已换作蓝布横眉,开始居丧守制。

孝男每晚睡于灵柩下,称“守灵”。

停柩

人死以入土为安。停柩者,或亲人奔丧未至,或不忍蓦然掩埋,或经济问题,或墓地未定,有诸多事务待办。

墓地选择

以往殷实人家提早为父母或自身营造“寿藏宝地”。有的还长期供养勘舆先生在家,经常踏勘山头寻找“状元地”。平民百姓只在停柩间隙请勘舆先生踏青初选,经“神明”筛选,最后由各房兄弟共同确定,择日出殡。

设灵堂

入殓后,布置灵堂,挂上丧帏,灵桌供奉遗像或木主。印制“讣告”,告知亲友祭奠和出殡日期。至第六天晚上,请僧、尼或道士为亡人“开路”。次日凌晨,在大门外摆香案。孝眷们长跪案前哭请亡魂来归。僧尼摇铃念咒、洒净水,为亡魂开路。孝男将信杯掷地,若一阴一阳,表明魂归。孝眷便抱起木主、香炉、孝灯,迎接引入灵堂安置“冥屋里”。举家号啕哭叫。俗称“接七”。亡人七天叫一旬。“接七”为头旬,每旬都得念经做佛事,叫“做旬”,计七旬四十九日。

做功德

一般都在出殡前夕,叫“功德腹(里)出山”。子孙祈望先人灵归天国,在“阴司”有处栖息,特以纸篾糊扎的“冥屋”,高楼大厦、池、亭、水阁、衣、食、住、行用具均配套,俾其在黄泉
(阴间)过上舒适的“生活”。

50年代,做功德、办祭之礼仪基本废除,城乡都不再出现。凡职工干部亡故,机关单位为之举行追悼会,以寄托哀思。但至80年代“做功德”或“办祭”这一丧礼普遍死灰复燃,蔓延至今,未能遏止。

办祭

旧时,家境好的或当官者乃至其父母死后都要办祭。有家祭、公祭多种。一般都在出殡前举行。现在惠东沿海的一些地方,家境差不多的仍有办家祭的仪式。

殡葬

俗称“出殡”、“出葬”、“出山”。为丧礼中的高潮。殡葬行列一般以一横幅,上书“XXX出殡(或归虞)仪式”为前导,次为白色、红色姓氏灯各一对。去葬时白灯在前,回灵时红灯在前。说明牵引灵柩。前后为友好行列。

棺木抬在墓地,即按择定时刻下葬,把铭旌、墓志铭纳于墓内。孝男要掬一抔土于裾绕墓一周撒下墓穴。覆土后,祀后土,点主,归虞,俗称“返主”。临近家门,女眷要到与他铺交界处
(现都在自家门口)哭接,叫“接主”。孝男奉“木主”入家门,安放在大厅上,叫“安主”。至此丧葬告毕。

50年代,旧时丧礼已基本革除,丧事简办,只一花圈悼奠。70年代末叶,封建迷信沉渣泛起,讲排场摆阔气,风靡一时。80年代更为盛行,送葬行列中有中乐、西乐三、五队,多者近十队,且杂有许多小戏剧出、架岔脚、弄彩珠,更甚者还有弄龙刣狮等,送葬队伍达上千人,连绵成里。再后为挽轴、花圈。女婿沿途撒放纸钱,过桥越境时要撒放金纸,意为向“土地公”和“桥头将军”买路。次为开道鼓乐,亦称大鼓吹。次为“铭旌”,须请一社会上较有声望者督“铭旗”。次为鼓乐队,有西乐、杂音钹鼓之类。次为魂轿二项
(又叫“主亭”)一挂死者遗像,一置死者木主。次为僧道沿途“引魂”;次为棺木及孝眷;次为又一吹鼓队殿后;次为“执拂”亲堂孝眷。

守制

丧居期间,逢七须“做旬”。至廿七日,关系较疏的可先“除孝”。至四十九日即最末一“旬”,直系孙辈也可脱孝。其中以九日和廿七日的祭奠为较隆重。百日也应祭奠,在期年、三年
(满24个月就成)均有祭奠。三年守制期满除服从吉,一切如常。以后每年逢死者丧日得祭奠,叫“忌辰”。

喜庆

诞生

婴儿诞生,不论男女,都要及时向娘家报喜。娘家即时煮猪肝汤或荷包蛋让女儿食用,填空肚子。亲戚、姐妹伴也陆续送营养品给产妇坐月子调养。婴儿出生后就备菜碗“烧脚桶兜”。如就房中临盆分娩,要给“床母”孝敬烧金纸,谢“床母”庇护。

弥月

婴儿出生满一个月叫弥月,俗称“满月”。满月要剃胎发(也有到四个月才剃的)。娘家为婴儿缝制童衣鞋帽,连同烧酒、线面、麻油和煮好的一大坩豆干、蛏干、猪肉、大公鸡等给女儿做“月内”,叫“送庚”。其他姑姨舅妗,女伴也给婴儿送各种佩带的吉祥物,如手镯、脚环、长命富贵天官锁等,夫家操办酒宴招待娘家、亲友叫“请送庚”且要舂“满月圆粿”、红鸡蛋、糕、粿包、粽等食品分送亲友。

满四个月也同样热闹一番,叫“做四月日”。让婴儿“开荤”、“坐椅轿”。

度晬

婴儿周岁,娘家送衣帽鞋袜等礼物给婴儿做生日,叫做“度晬”。亲友也送各种礼品作贺,度晬与“满月”、“四月日”均得宴请娘家、亲友。

“做十六岁”

民间历来重男轻女,父母把男婴给神佛作“契子”,立下宏愿,待成长至10岁或16岁就得做生日,剃“角髻”、“烧大金”谢天还愿,请道士建道场“拜斗”、“过关眼”唱戏谢神。宴请外婆家及亲友一般要办10~20桌酒席。

做大寿

旧时,五十、六十、七十、八十岁做生日,叫做大寿。世俗忌“九”,方言“九”、“狗”谐音,认为狗会咬人,是坏的。遇到四十九、五十九、六十九、七十九岁时就得提前做五十、六十、七十、八十大寿,以避开这些“明狗”的“暗算”(民间还有所谓“暗狗
[九]”,如七“狗[九]”六十三岁、九“狗[九]”八十一岁便是)。此时,亲友送贺仪或七色礼品:烛、炮、猪蹄、寿面,或喜联等其他厅面礼物,或聘请戏班唱戏作贺,为其添寿晋乐。是日,阖家男女为老寿星磕头拜夀。晚上大宴宾客。一天请不全,明天续请,有的大闹三天三夜,靡费巨资。50~70年代,民间大部分人不再“做大寿”,至80年代,此风复起。

入宅

民间搬入新宅时,一般要张灯结彩,贴红联;依吉日由家长捧所奉的菩萨偶像、祖先牌位前导,阖家男妇老幼分别提著灯笼、摇篮、纺车、大秤、米斗、烧火叉
(家渔户要携锄头、网具)以及其他生产、生活用品鱼贯而入,一一安置毕,焚檀香、燃红烛、鸣鞭炮。对敬送灯彩、喜幛、红烛的亲友,主人要设筵应酬。

生寿

民间为在世的父、母置备棺木、寿材。县域内常将“生寿”与“做生日”合为一个庆典。置备寿材要在岁时逢闰之年进行,意为“天增岁月人增寿”。

服饰

清末民初,官绅豪富,男的穿绸缎呢绒长衫马褂,配上碗帽、礼帽、缎鞋;女的穿旗袍,佩金项链,戴金手钏、金戒指,高跟皮鞋。公教人员,男的穿机制棉布长衫或中山装、西装革履;女的穿衣裙、布鞋或皮鞋。平民大众男的穿粗布对襟汉装,头戴竹笠,足穿布鞋或拖木屐,农民赤脚或穿自编的草鞋;妇女衣土布大裙衫和斗笼裤,较富有的穿安安蓝、羽绒、暹绸、华达呢衣服,腰系银裤带,手戴银手镯,头盖乌巾或宁波巾。盛装时穿凤冠鞋,平时穿木屐。惠安妇女以缠足居多,喜穿大红衫裤。城关、洛阳、东园等地妇女上衣较长。学生穿童子军服、学生装或中山装;女学生蓝布衣、黑裙,脚穿布鞋或胶鞋。

50年代始,提倡艰苦朴素,民风大变。公教人员,男的穿灰、蓝色棉布或卡其布干部服、列宁装、中山装或绿军装;女的穿干部服、列宁服或绿军装。学生穿青年装或中山装。70年代末,穿著有所革新,花色品种多样化,丝绸混纺、化纤、毛料较为普遍。鞋类变化大,塑胶拖鞋、凉鞋、布鞋、胶鞋、旅游鞋、皮鞋风行。80年代,衣著追求时新,款式、色调、质料日新月异。常见有军干服、青年服、西装、夹克、短裙及各种针织内衣、毛绒衣、大衣、皮衣、牛仔裤、T恤衣、喇叭裤、蝙蝠衣等。

特殊服饰

沿海小岞、净峰、崇武、大岞和山霞等乡镇服饰奇特,与其他乡镇迥然不同。尤以小岞、净峰颇具独特风貌。

渔区居民,以土布染红木汁缝制汉装上衣和大笼裤,俗称“讨海衫”。这种衣著便于海上生产和抗御狂风暴雨。女的穿蓝黑色粗纱布料大裾衫和宽大的折裤。节日加上蜡的百褶裙。冬令加件月蓝布背心,即无袖对襟夹衣。劳动时系上腰巾。头巾两边缝上红绩带,末端丝绦绲边散开作流苏状。喜庆时穿用红呢布上绣花鸟图像的凤冠鞋,俗叫“鸡公踏□鞋”——叠布纳成厚底鞋。

20年代中期至40年代,女的上衣长度逐渐缩短至臂部以上。袖口紧束及腕,领高一寸。开裾处加绲条,绲条行数及式样不断增多增繁。背心也随意缩短,并镶绲条。布料及颜色比以前讲究。腰巾仍沿用,惟布料由“城内葱”改为黑帛仔或黑蜜乳等。“踏□鞋”已被淘汰,改穿布鞋或拖鞋。

惠东妇女的服饰越来越繁琐。上衣、背心的前肩或腰际、裤筒后靠臀部处都用五色线绣上两寸见方的“绣记”。随身背带捎马(即裕裢)及红雨伞。手戴银镯或银质镀金戒指。30年代后改戴金戒指,银裤带是结婚时才用上的,30年代后即风行至今。其重量及股数由
四股增多至八股。裤头(上端折拢处)用绿色或柳条布缝成。50年代到现在,服饰没有大改变,褡裢和红雨伞已被淘汰,以黄色竹编花篮代之,并戴黄斗笠,包花头巾。70年代以后,妇女的上衣长度缩短不过肚脐,袖口缩小到4寸,裤筒仅及1尺,年纪大的仍穿尺二裤筒。80年代更加讲究装饰美观,黄斗笠上下加缀几朵红、绿的绒线花和塑胶花,头巾两边缀以五颜六色的联珠,手戴银手镯、金戒指,颈绕五彩珠项链。

惠安北部的南埔、山腰、后龙等乡的妇女,凡丈夫健在的,不论青、壮年和老年的都有穿红裤的风俗。平时,单穿红衫或红裤(寡妇穿紫色,未婚姑娘穿粉红色
)。每逢喜庆日子,已婚妇女必须穿全套红衫红裤,象征著富贵、幸福,喜庆气氛更浓。

钟厝和鸢峰佘族妇女至今还保持一种民族的婚姻习俗,这就是凡结婚时新娘必须穿一套贴身的白衣白裤,才能拜天地,谒宗祖。三天后方能脱下,并长期保存在箱底,待到终老时要把这套的衣服穿在贴身上入殓。

发髻

小岞、净峰、崇武、山霞等乡村妇女发髻也与服饰一样,跟其他乡镇迥然不同。妇女发髻也有盛装和便装之分。盛装发髻俗称“大头髻”,因其形似“埔缀”(一种竹制蒸具
),故称“埔缀髻”。便装发髻,俗称“贝八只髻”。

旧时,妇女盛装的发髻主要是梳理费工大、费时多的“三股髻”,或叫“大头髻”,同时插上各种簪钗之类的头饰,珠围翠绕,煞是热闹。结婚、逢年过节或赴亲友宴会时均梳此种发髻;平时则简便梳成“眼镜髻”或“贝八只头”。城关妇女一般梳成“水晶盒
(酥油饼)髻”。

30年代,国民政府推行“新生活”运动,提倡简单朴素,青年妇女一律剪短发。但中老年及广大农村妇女仍保持梳花髻习惯。直至50年代初,土地改革,移风易俗,禁止妇女梳“贝八只头”、穿绲边衣服。大部分妇女改梳“圆髻”、“螺综髻”,年老的则梳“假头”,头饰比以往简单得多;青年妇女已不再梳头,或剪短头发,分左右多簇扎著绒线,十分简便。80年代,许多年老的妇女也剪发,部分青年男人留长发,部分青年女人却剪短发。

住宅

旧时,民宅大都是土墙红瓦,又低又窄的平屋,门窗又矮又小,屋内阴暗潮湿。农村有的一座祖厝住下三~四家,天井堆积土杂肥料,加上饲养家禽家畜,大都人畜不分居。县城和集镇除街道两旁建筑砖石结构的二、三层楼房外,大都是土墙红瓦或土木结构的平屋。官绅豪富,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一般建有砖石结构的“三间张”和“五间张”大厝。城里的官绅世家,建有高大府第,一家一式并列数座“三进”或“五落”砖木结构的深宅大院,且有院落围墙,有的还拥有园林多处。

旧时,惠安民间建房筑舍都有“破土”、“点梁”、“安土”、“做牙”、“入宅”等习俗。“破土”,过去民间不论作何种营造,都要例行“破土”这一活动,其本意即向“土地之神”祷告将行营造的事项。“点梁”,即自破土起直至工程完竣入宅,都应例行“点梁”。时俗认为是一种对住宅“驱邪安土”的良好的“祝福”。“安土”,俗例以为凡是新建的屋宅未经点梁,一概不宜动用鼓乐,恐伤“土神”而造成家口不安。故“点梁”后尚须作一回“安土神”。“做牙”,时俗以为凡属营建的统归“土地神”管理,故在营造施工过程中每逢农历初二、十六这两天都要做“土地生日”即为“做牙”。“入宅”,即屋舍落成后乔迁新居,也得喜庆一番。等等这些习俗至今还颇为流行。

50年代,城乡居民住宅不断改善。60年代,民居大都是石头结构的“四房朝厅”或“四房厅字廊”的平屋和小数的石构楼房。70年代中叶,城镇居宅开始采用“砖混”结构的多层楼房。80年代,民居建筑颇有讲究,全县约有半数人都盖起砖石结构或石混结构,或全框架的钢筋水泥结构的多层新式楼房,鳞次栉比,面貌一新。同时,装潢、配套设备及陈列摆设更追求现代化、电气化。

出行

旧时人们外出,除婚娶外,全是赤足步行。豪绅、富人外出,不是骑马,就是坐轿,侍卫则步行随从。50年代初,人们大都是赤足步行的,少数骑自行车,外出长途旅行的乘汽车。70年代社社通公路,队队通大路
(即机耕路),人们外出或骑自行车,或乘汽车,或乘拖拉机,步行的人不多。80年代,城乡普遍骑自行车,骑轻骑摩托车愈来愈多,并有出租小汽车。在县城和个别乡村,人们或上街买菜,或接送孩子上学,或走访亲朋,都是骑自行车、摩托车、或雇三轮车以及小汽车。遇婚丧喜庆,家境较好的则用上三轮摩托或小汽车或大客车。

出远门的人,旧时要带“护身符”:或在某神像前卜信杯得到的印有图案的黄色或红色纸,或在神像前香炉中掏些香灰用红纸包上,带在身上。亲友送鸡蛋、面线,谓之“送顺风”。出远门的人回来后,亲友亦送鸡蛋、面线等,谓之“脱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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