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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民谊:(公元1884~1946年),原名褚明遗,字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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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00: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褚民谊:(公元1884~1946年),原名褚明遗,字重行;浙江吴兴人。著名民国时期日伪大汉奸。
1903年,东渡日本研习政治经济,后赴法,经过新加坡时,加入同盟会,接着在法国与吴敬恒、蔡元培等人刊行《世界画报》、《新世纪月刊》,鼓吹革命。民国成立后,褚民谊先后在报界和学界工作。
1924年,褚民谊在法国获医学博士,年底返国后,任广东大学医学院院长,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汪精卫、陈璧君,并由汪、陈做媒,同陈母的养女陈舜贞结婚,于是成了汪精卫的连襟。
国民革命军东征时,褚民谊任总指挥部军医处处长。北伐期间,任总司令部后方军医处处长。1932年,汪精卫出任行政院长时,邀褚民谊担任秘书长,成为汪的首席幕僚。
抗日战争爆发后,汪精卫一到上海,就立即召见褚民谊,让他谈对“和平”运动的看法。此后,他参加了汪精卫一伙的“和平”运动,积极与日寇勾结,进行卖国活动。
1939年8月底,在汪精卫召开的伪国民党“六大”上,褚民谊任大会主席团副主席,被推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随后,在伪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上,褚民谊任秘书长,成为汪伪国民党的“总管家”。当时,人们对汪陈夫妇手下的汉奸,以“陈公博的嘴,周佛海的笔,褚民谊的腿”并称。
日寇投降后,褚民谊与陈璧君等被软禁在广州。后又被押送南京宁海路25号看守所。
1946年被关入江苏高等法院第三监狱。同年3月21日,南京高等法院审判褚民谊,4月22日,大汉奸褚民谊被江苏高等法院以通敌卖国罪判处死刑。
宣判的当晚,褚民谊拟了一份上诉状,让老婆陈舜贞向最高法院申请复判。5月24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就要被押赴刑场的时候,褚民谊突然向江苏高等法院院长孙鸿霖大叫:“姓孙的,我有重要机密要向委员长报告,你们杀不得我!”
孙鸿霖见状就让他说是什么秘密。
褚民谊忙道:“姓孙的你听着,你们如果对我不仁,我也只得对不起国父的在天之灵了,只得让国父的肝脏成为千古之谜了!”
孙鸿霖急忙宣布退庭。他认为孙中山总理的肝脏事关重大,于是立即电告南京,并申请将褚民谊死刑推迟执行。
时间一晃就是一个月。在此期间,被关在苏州一监狱里的褚民谊不停地回忆有关孙中山的内脏之事。他记得,总理患肝癌病逝后,遗体在北京协和医院取出内脏后被作了防腐处理。总理灵柩移往南京时,肝脏仍存放在协和医院,北京沦陷后落人日本人之手。
1942年3月底,时任汪伪“外交部长”的褚民谊专程从日本人手里将肝脏接护至南京交中山陵保管。后因战乱,他又秘密将肝脏移藏于上海。
过了一周,法院裁定:褚民谊所说属实,保护国父灵脏及遗著“不能谓无功”,获准再审。
这天早晨,褚民谊突然被狱警带到两个陌生人面前。原来他们是沈醉和军统局二处的叶翔之,是奉蒋中正之命,专为孙中山肝脏一事而来的。
褚民谊忙问:“委座对我是什么态度?”
叶翔之回答:“委座一定要让国父灵脏归回!我想你只要不折不扣地交出来,你的事委座当然会考虑的!”
褚民谊沉吟良久,终于说:“国父的灵脏在上海镭锭医院一个叫汤于渐的医生那儿。”
也许是褚民谊献国父肝脏有功的缘故,在众人的说合下,蒋中正终于同意召见褚民谊的老婆陈舜贞。
8月14日,陈舜贞来到总统府。她一见蒋中正便“咕咚”一声跪在地上,哭求蒋中正救褚民谊。蒋中正见状皱着眉头一声不吭,良久之后,他扯过一张纸条,写下了“拟可从轻议处”六个字递给了陈舜贞。
陈舜贞如获至宝,当晚就让女儿褚小明将“手令”火速送往苏州。在火车上,褚小明一直死死抓着装有救命手令的手袋。苏州渐渐近了,火车开始进站,她紧张的情绪逐渐松弛下来,眼望窗外,活动了一下手指,随后又想将手袋抓到手上。可这一抓却让她顿时脸色煞白:原来手袋已经不翼而飞了。
真是天要绝褚,好好的一张救命条子就这样飞了,以致成了历史之谜。1946年8月23日,褚民谊被执行死刑。
褚民谊著有《欧游回忆录》、《国术源流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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