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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路见老师《与吴氏贤昆仲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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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2 17: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让更多的博友看到路见老师这篇文章,关心这个问题,并且保存这篇精彩文章,我特将这篇文章复制到这里,并感谢路见老师对我们的关注与帮助。


《与吴氏贤昆仲谈博客》

壤夏瓴┯盐夂窭裣壬向我介绍了他的弟弟—著名电影工作者吴厚信先生对于博客社会价值的认识。厚信先生认为:“博客是一种科技产物,但是它带来的思想解放和社会进步却是不可估量的。”“博客给了每个普通人一个平台,一个阵地,一个说话的地方。要听人民的声音,就到博海中来吧!”本人在《关于博客的博客》一文中也曾经说到:“博客让我看到了更加真实和多彩的人生,看到了在自由的环境中人们的创造力和聪明才智”,“在那里跳动着最敏感和鲜活的社会脉搏。”尽管我们采取不同的语言方式,但是我们的心是相通的。我们共同意识到博客可以而且应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有效渠道。


可以想象,一亿多的网民,数千万的博客,即使在中国这样的泱泱人口大国中,也已经占有相当的比重。在某种程度上说,我国已经具备“市民民主”和“基本的知识文化阶层民主“的架构。博客为我国人民实现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提供了具体的现实的和可操作的方式。有人说“博客是个人出版物”,很形象地反映了博客的上述特质。正如厚信先生所言,“博客是一种科技产物”,因此博客只会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而发展。有人说,博客就象大炼钢铁、喝红茶菌、打鸡血,是跟风和追逐时尚的表现。持这种认识的人根本上混淆了科学与非科学的界线,也没有对博客的社会价值形成起码的认识。


与此同时,通过半年多博客生活的实践,我也感觉到这条道路并不是十分平坦。围绕博客,管理者、经营者和博客者都面临探索和磨合的过程。作为管理者,对博客采取开放的态度,积极地从博客园地中听取人民的声音,对博客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的引导,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同时我认为,有必要把博客这种崭新的媒体形式作为非赢利的文化事业加以建设和管理。作为经营者,也就是网络服务商,对博客的建设和发展,功不可没,但是为了博客的有效生存和健康发展,有必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在强调博客文责自负的同时,充分意识到编辑者的责任,端正自己的价值趋向。对于博客者,包括跟贴者,我最近读了张颐武教授同时发表在新浪博客和北京青年报上的文章,深有同感。这里也不想赘述。我想说的是,博客的所有参与者,都必须具有文明健康的态度,在我国历史上“大字报”、“抓辫子,打棍子、戴帽子”等非常方式曾经给我们的民族和文化带来巨大的灾难。具有成熟民主意识的人绝不应该重走历史的老路,民主自由权利决不能以牺牲他人的民主自由权利为代价。


以上认识,很希望厚礼、厚信两位先生和广大博友指正。



我在老师文章后的留言:


我认真阅读了你关于博客问题的两篇文章,引起很多思考。


博客的出现、存在和发展,除了给人们的学习、生活、交往等等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以外,在推动和实现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上,也进入了一个划时代的时期。如何充分发挥其作用,确实是一个值得十分重视和关注的问题。


博客的出现,无疑是现代科技发展的结果。它运用网络信息,给每个会使用电脑的人,提供了一个思想活动的平台,一个推动社会发展的言论阵地,一个可以自由说话的地方。它没有了人的贵贱、等级、年龄的划分,没有了空间、时间的限制。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只要是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随时都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从而,成“为我国人民实现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提供了具体的现实的和可操作的方式。”


正因为如此,“围绕博客,管理者、经营者和博客者都面临探索和磨合的过程。”


我以为:所谓管理者,即执政的当局者。他们应该看到,这是实现人民的言论自由、民主监督,最为广泛、便捷、有效的形式。从而因势利导地,采取一系列有利于促进人民监督的,如公示、公开政务等等,予以促进、引导和配合,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所谓经营者,我想就是有关职能部门和网站,他们主要是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问题,以保证完成好政府所付予的任务。


至于博客者,则尽可根据各自的具体条件,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和主人翁作用,实行参政议政,实行与论监督。事实上现在己经出现了各个不同的群体,如:名人、明星、官员、学者、青年、老年博客,可以充分相信,随着这一事业的发展,无论从那一方面来说,都会为社会的发展进步,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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