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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氏记录 之十四:通族科第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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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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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2 10: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邬 嘉
字双全,嘉靖七年戊子岁贡生。
邬元锡
字(左鱼右奇)亭,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拔贡。
邬智成 字天叙,万历四十五年丁己科选贡。
邬应鸿
字于磐,天启元年辛酉科拔贡,廷试一等一名。
邬元声 字和宇,天启三年癸亥岁贡生。
邬铨明 崇祯元年戊辰
恩贡。
邬家升 顺治二年乙酉岁贡生。
邬永章 顺治三年丙戍
恩贡。
邬凤彩 顺治九年壬辰岁贡生。
邬麟性 字六符,康熙十三年甲寅岁贡生。
邬金沅
字湘中,康熙二十四年乙丑 恩贡。
邬振畿 字甸臣,康熙二十九年庚午岁贡生。
邬向宸 康熙丁未岁贡生。
邬 晋
字文祯,康熙三十五年丙子岁贡生。
邬景曙 康熙四十五年丙戍岁贡生。
邬 遴
字殿抡,康熙四十九年庚寅岁贡生。
邬开宰 字东平,康熙六十一年壬寅岁贡生。
邬天木 雍正五年丁未岁贡生。
邬景渭 字宝涯,乾隆元年丙辰
恩贡。
邬斗枢 字佐垣,乾隆三年戊戍岁贡生。
邬宏勋 字钝庵,乾隆七年壬戍岁贡生。
邬 升
字浴农,乾隆十一年丙寅岁贡生。
邬睿理 乾隆十二年丁卯岁贡生。
邬升逵 字鸿羽,乾隆十三年戊辰岁贡生。
邬智教 字澄齐,乾隆三十三年戊子岁贡生。
邬世佑 字望山,乾隆四十三年戊戍岁贡生。
邬忠怀 字峨峰,乾隆四十五年庚子岁贡生。
邬殿甲 乾隆五十七年壬子岁贡生。
邬龄奇 嘉庆九年甲子岁贡生。
邬一揆
字月潭,嘉庆十三年戊辰 恩贡。
邬宝忠 字兰渠,嘉庆十九年甲戍岁贡生。
邬凌霄 字子鸣,嘉庆二十五年庚辰岁贡生。
邬诚翰 字秋庐,道光十七年丁酉科拔贡。
邬逵鸿 字仪羽,道光十八年戊戍岁贡生。
邬性之 咸丰十一年辛酉科拔贡。
邬孝政 字栗庵,同治元年壬戍
恩贡。
邬聘三 字丹笙,同治五年丙寅岁贡生。
邬汝镇 字靖区,同治九年庚午岁贡生。
邬觐光 字幼轩,光绪二十六年庚子岁贡生。
邬纯桥 字润卿,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岁贡生。

自《邬氏恭房宗谱》
邬杏川标点



附:


明、清国家特考贡生。分:岁贡、恩贡、拔贡、副贡。

第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政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经国子监的称为副贡。


中国古代的制度称为科举制,始于隋(suí)、唐代。

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取后称进士,第一名是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明清两代的考生无论年龄大小,首先参加入学考试,入学后称为秀才。秀才分三等,只有一等者可获得官家每月发给的粮食(类似现代的奖学金)。


唐代的时候,考试科目很多,而且每年举行。到了明代和清代,文科只设一科,考八股文(文句和段落);武科则考骑马射箭和举重等,每三年举行一次。中国皇朝就是通过分科考试来选取文官和武将的。

唐代进士科的考试基本上每年都举行。宋神宗熙宁时仿周朝三年大比之意,定为三年一考。明洪武十七年(1384)重又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从此至清末成为定制。考试的程序分为地方考试、省级考试和中央考试。


地方考试称为"院试"。考生先后参加由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取录后再应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学道(或称学政、学台)所主持的院试。院试录取者即成为所在地县学(州学或府学)的生员,初入学的称附学生员,逐步升为增广生员和廪膳生员,统称为秀才。凡取得秀才资格的就可以不出公差和免纳田粮。秀才每年由学政考试一次,叫做"岁考",其作用是督促学习。在大比之年的前一年,
由学政主持举行
"科考"。府、州、县学的生员经过科考成绩列为头等、二等和三等的前
3名的,准予参加次年在省城举行的"乡试"。乡试逢子、午、卯、酉年举行。考试分
3场,每场
3日,例定八月初九日为第1场,试以《论语》文一,《大学》、《中庸》文一,《孟子》文一;五言八韵诗一首。十二日为第2场,试以五经文一。十五日为第3场,试以策问五道。三场皆先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科举考试中的常科是定期考试,除非国家发生重大事故,考期从不变动,所以不须预发通知,届时全国考生自动作好应试准备。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1名举人称为解元。举人可于第
2年进京参加中央举行的考试。举人名额,
各省不等,大省有百余名,中、小省七、八十名或四、五十名,向有定数,不能任意增减,大抵按一省人口、物产、财赋等确定。


生员长久不能中举,便逐步由附生升增生,由增生升廪生,由廪生选贡生。贡生分拔贡(每
12年考选1次)、岁贡(每年选
1次,按在学时间依次选补)、恩贡(无定期)、优贡(无定期)、副贡(每3年举选1次,由乡试取得副榜的生员中选送)。顾名思义,贡生系贡举到国子监成为太学生。实际贡生并不入监读书,不过取得太学生的资格,一方面可以直接参加乡试,一方面可以通过"诠选"出任官职,主要是担任地方学校的教官。


中央考试的第一步为在礼部举行的"会试",逢辰、戌、丑、未年的三月举行,共试
3场,每场
3日,3场所试项目同样是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及策问。会试取中者称"贡士"或"
中式进士", 第
1名称"会元"。清代会试中式,并无定额,每科自百余名至二、三百名不等。最多的一次是雍正八年取录
406名,最少的一次在乾隆五十四年,仅录取96名。

会试后,于四月二十一日举行"殿试"。清初在天安门,后改在保和殿。凡贡士均参加殿试,试后根据成绩重行排列名次,并无黜落。殿试只考策问,策问答卷的起收以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并且强调书法。书写的字体要求黑、大、圆、光,即字体方正、笔划光圆,墨色乌黑,当时称为"院体"或"馆阁体"。殿试评卷,主要看书法,对策内容及文笔反居其次。殿试只一天,贡士必须以大部分时间用于安排格式、计划字数及书写上面。殿试依成绩分为三甲(三等),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为"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为"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称"状元"如果乡试、会试、殿试均考取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俗称"连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殿试一甲三名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二三甲进士再经"朝考",综合前后考试成绩,择优选翰林院为庶吉士,俗称翰林。余者分发各部任主事(部员),或分外地任县官。


举人参加中央会试,考取进士的究属少数,多数落选,而且多数举人连考几次仍然不能及第(明代文学家归有光曾8次会试落选,第9次始考中进士)。为了给这些人以出头之日,即在连续三次以上落榜的举人中进行挑选,授予官职。这一措施称为举人"大挑"。被挑的举人最高授知县,大部分担任地方学校教官。


科举与学校学校是培植人才之所,科举是选拔人才之法。在两汉魏晋南北朝时代,选举与学校相辅而行,各有其独立的作用。到了唐代,虽然科举与学校并举,两者并不处于并列、同等地位。因为由学校出身的生徒仍须经过考试,学校不能直接给生徒以出路;而乡贡出身的人,不必经由学校培植,一经考试及第,便被承认为人才。这样,科举成为凌驾于学校之上的一种制度。唐初,社会上重视科举及第的生徒,因为他们出身官学,受过正式教育,要较乡贡高出一筹。于是人们视学校为登科的通路,多争取入学。因此,在一段时间内,科举对学校的发展曾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以后,封建王朝利用科举考试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办学,调动了社会办学及民间读书的积极性。不经国家学校而科举及第的比例逐渐增长,官学的地位逐渐低落。唐开国
100年后,科举考试日益发达,学校教育渐渐不关重要。

宋初,朝廷大力利用科举选拔人才,而忽视培养人才的学校。宋仁宗时的范仲淹,宋神宗时的王安石,先后严厉批评这种只取才不养人的错误作法,如同农夫只坐等收获而不事耕耘一样愚蠢,终于导致人才的枯竭。范仲淹认为,择贤固然重要,但择而不教,久则乏人,贤将不继,所以教是第一,择尚其次。主张必严科举方能得才,必敦教育方有才可得。王安石认为,科举仅以强记博诵取人,学校费了许多光阴,专门去做科举考试的预备工夫,而不教以天下国家实用之事,及第之后,所学完全无用。为了扭转社会重科举轻学校的风气,他强调要发挥学校在培养人才中的积极作用。他建议逐步使取才与养才统一于学校,即凡在中央官学学习的学生,通过了学校的考试,不必再经由科举而直接授官。把取士纳入养士之中,即把选拔人才的职能部分地赋予学校与学校教育工作紧密结合,既充分发挥了学校培养人才的积极作用,又提高了学校的社会地位。范仲淹和王安石的改革,都被因循守旧势力所挫败。


及至明清,学校更形同虚设,虽然凡应科举者必须先在学校取得生员资格,但生员并不在学校读书,学校教官也无力发挥其教育作用,使学校空有师生之名,而无训诲之实。其原因,也与科举制度有关。


清代地方学校各有正副教官
2人。正者府学称教授州学称学正,县学称教谕;副者统称训导。他们的职责是"掌训迪学校生徒,课艺业勤惰,评品行优劣"。正副教官的来源大体是知县改教、举人"大挑"、"五贡"诠选。


清代规定,知县可改任府学教授。这种改教并不是因人而宜的调整,而是因知县年龄过大,或者懒惰愚钝工作不称职,以及老弱病残不能工作的才改任教职。据记载,有众多的府学教授精神衰迈,两耳重听,步履维艰。因此,学校被认为是惜老怜贫之地,教授成为投闲置散之官。


清代的举人"大挑",开始规定必须连考
3次不中才能参加挑选,以后规定必须连考6次,后来又改为4次。这样,落第举人至少要经过10余年才有被挑选的资格,但具备资格并不等于被选中,往往要候选若干次。选中后也不能立即赴任,还要在吏部挂号排队,等待分配,届时到部抽签决定去向。这种分配方法叫做"诠选"。从清代中期开始,官员壅滞积压现象日益严重,诠选需待时日甚长,举人候选常常多达二、三十年,累计起来,一个考不上进士的举人,要经过三、四十年才能当上州学学正或者县学教谕。


"五贡"诠选也是教职的一项重要来源。生员当了贡生,就有了做官的资格。但官职不高,大多数当训导。生员出贡本身就需长久时间,据估算,生员食饩(当了廪生后,国家每年给一定的粮食或银两,称为食饩)30年,方得依次出贡(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屡应乡试皆落第,72岁始成岁贡生),再加上长期"诠选",当训导已是花甲乃至古稀之年。


由此可见,教官一职,无论是举人大挑担任,还是五贡诠选授,一个共同的问题是年龄太大。这些人在年富力强时无事可干,把时间浪费在论资排辈的升转和无日无月的候选上,及至得官已年老体衰。当时有人对这个问题加以概括说,教职一官由举、贡候选居多,廪生候贡,举人候选,大抵30余年,少亦20余年,精力多半就衰,实能奋励任职,兴起士习者甚少。事实是,乾隆初年教职多系衰老庸劣之辈,不但不能以道德礼义化导齐民,并其课士之职亦不克举。乾隆以后,更是每况愈下,教官大都不能振作。至咸丰时,教官中果能受业解惑,以师道自任者,已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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