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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氏族起源于山东的考古学证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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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1 10: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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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氏族起于山东的考古学证明








夏族早期的统治中心在临朐、昌乐一带。而在临朐县南10里的西朱封村南,正发现了王室大墓。


临朐朱封大墓则代表了海岱地区墓葬的最高级别

981年临朐县还出土了两组西周晚期的铜器,其中有寻仲匜、寻仲盘,足证此地确有斟寻氏存在


作者:温玉春

夏氏族是中华民族发展的直接源头之一。然而惟其古远,遗迹湮灭,文献残讹,以至后世对其居地都难以弄清了。在20世纪特别是建国以来,我国的考古事业得到了空前发展,取得了极为丰硕的成果。这无疑为夏氏族居地问题的探讨提供了极大的帮助。笔者不揣浅陋,前曾发表系列文章,根据文献材料,提出了早期夏氏族以及自黄帝始的先夏氏族可能原居山东,中晚期夏氏族乃渐西迁,最后至于河南西部的观点,⑴那么证之于考古学,这个观点能否成立呢?下面笔者就所掌握的考古材料对之试作分析,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正。因为单个氏族的范围太小,笔者就结合先夏氏族、夏氏族及其统治下的各部族所共同创造的先夏文化、夏文化来探讨。


一、先夏氏族、早中期夏氏族可能居于山东

我们先看夏朝的绝对年代(即夏代的起止时间)。自《世经》(《汉书·律历志》录)以来,文献一般认为,夏积年432年,商积年629年。至于周积年,争论较大,笔者赞同张汝舟先生的前1106年武王克商之说。⑵由此,夏代当约为前2165年至前1734年。其间,禹至相为早期,传4世,约100多年,止于约前2050年左右;胤甲至桀为晚期,传4世,约100多年,始自约前1850年左右,少康至扃为中期,传6世,约有200年,约自前2050年至前1850年左右。又《路史·发挥》引《纪年》曰:“黄帝至禹,为世三十。”按每世大体20多年计,则黄帝时代当约在前2800年左右。那么,这几个时段内,在山东地区,考古文化的面貌又是怎样的呢?


经过无数学者近70年的努力,山东地区远古文化的发展序列已基本搞清,即依次为后李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海岱龙山文化(又名山东龙山文化、典型龙山文化)、岳石文化,中间除后李与北辛之间的衔接尚不十分清楚以外,基本没有大的缺环,时间约相当于前6000年至前1500年。其间根据碳十四测定,大汶口文化的晚期约相当于前2800年至前2500年,海岱龙山文化约相当于前2500年至前1900年(以前2200年为界可划分为早、晚两期)。如此则自黄帝始的先夏文化时期约相当于大汶口文化晚期和海岱龙山文化早期,夏文化早中期约相当于海岱龙山文化晚期。那么,先夏文化和早中期夏文化与晚期大汶口文化和海岱龙山文化到底有无关系呢?或者说,先夏氏族和早中期夏氏族可能居于山东的观点能否从这两种文化中找到证据呢?笔者认为,答案应是肯定的,理由如下:


首先,从分布范围看。笔者前曾提出,先夏文化及早期夏文化的分布范围基本是以鲁中南为中心的山东地区,并且在唐虞以前活动的中心是汶泗流域,到夏代则转向鲁东。晚期大汶口文化以及海岱龙山文化的分布范围与中心正是这样。


从目前发掘情况看,大汶口文化“到晚期阶段,遗址数量迅速增多,分布范围包括山东全省、苏北、皖北和豫东,”⑶并且,吴汝祚先生研究认为:“大汶口等遗址的居民,可能从前期阶段的晚期开始,在生产和文化的发展上,逐渐居于大汶口文化中的领先地位。所以,大汶口文化的中心地区,应该是在大汶口类型的分布地区内,”“由于生产的发展,大汶口、西夏侯等遗址的居民,生活也随着富裕起来,在墓葬中随葬数十件或百件以上的器物,其中有质量相当高的象牙雕筒、象牙梳、象牙琮和陶质坚硬的白陶,带有光泽的黑陶,纹饰简练而大方的彩陶,等等。这些大多是其它类型的居民所不及的。”⑷


海岱龙山文化,“其分布范围应包括山东全省、江苏省和安徽省的北部,以及河南省的东部地区,”⑸与大汶口文化晚期分布范围相似。海岱龙山文化的中心地区,吴汝祚先生曾指出,它“不是以泰山为中心的周围一带地区,而是向东移到山东半岛,可能在潍坊一带地区内。”(实际这种转移的趋势可能从大汶口文化末期即已开始,如:“莒县陵阳河和诸城前寨遗址,都发现有原始象形字,这是其它类型遗址中,还没见到的现象。”)⑹就目前发掘情况看,在鲁东地区,龙山文化遗址不仅规模大,堆积厚,而且分布最为密集。另外,龙山文化的典型器物黑陶,以海岱龙山文化出土数量最多,而海岱龙山文化中又以鲁东最多;其中代表龙山文化陶器最高水准的蛋壳黑陶高柄杯,在鲁东不仅出现最早,而且数量最多。海岱龙山文化的代表性器物之一鸟首形(鬼脸式)足鼎也是起源于鲁东而向四外传播的。临朐朱封大墓则代表了海岱地区墓葬的最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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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氏族起于山东的考古学证明









不过鲁中南地区龙山文化的发展水平并不像以前所认为的那样低,只是与鲁东相比稍稍逊色而已。如这里的黑陶数量也曾一度达到50%,蛋壳黑陶也较常见,泗水尹家城遗址M15(5.8米×4.36米,重椁)⑺也表现出了超凡的级别。这都是除鲁东以外的其它地区所不能比拟的。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海岱龙山文化是有两个中心的。相信随着田野工作的深入,此地区一定会有更多重要发现的。


其次,从发展的继承性看。笔者前曾反复强调,从黄帝到夏禹,虽然屡有更替,但文明的演化却是一脉相承、循序渐进的,中间没有大的断裂和缺环。而从晚期大汶口文化到早期海岱龙山文化,情况就是这样。大汶口文化和海岱龙山文化虽有较大差异,但后者的因素主要源于前者却是不争的事实。这点已得到了学界的充分论证。具体说来,理由如下:


第一、从层位学上讲,不仅丁公、鲁家口、杨家圈、东海峪等遗址充分证明了海岱龙山文化的相对年代晚于大汶口文化,中间没有缺环存在,而且众多的碳十四资料也充分证明海岱龙山文化的绝对年代是与大汶口文化前后紧密相连的。目前,大汶口文化的碳十四测定数据共有59个,其中校正后距今4500年以后的数据有18个;海岱龙山文化的碳十四测定数据共有47个,其中校正后距今4500年以前的数据有10个。⑻由此可知,即使考虑到碳十四数据误差较大这个因素,也不能否认二者时间上的连续性。


第二、从类型学上讲,海岱龙山文化的基本因素,主要源自大汶口文化,其中许多标志着东方特征的因素尤为引人注目。仅从陶器组合来看,大汶口文化主要是鼎、鬶、觚形杯、豆、罐、盉、高柄杯、盆等,海岱龙山文化主要是鼎、鬶、盆、高柄杯、罐、豆、壶、盉等,基本相同。其中的鬶和高柄杯等尤其是起源于海岱、盛行于海岱的标志性器物,为两者所共有,并有一套非常完整的发展轨迹。


第三、能够直接衔接大汶口文化与海岱龙山文化的过渡期考古遗存,迄今已有多处发现,充分证明二者的更替是渐变的而非突变的。例如:在鲁东,1975年日照东海峪“三叠层”的发现为我们提供了表现这个过渡期的极好的标本。在具有大汶口文化晚期最晚特点的下层M311中,如陶鬶、黑陶高柄杯、鼎、豆、罐、壶等的器形就显示出与海岱龙山文化早期十分接近的特征;到中层M315,这些陶器则已经具备了海岱龙山文化早期的特征。其它地区虽未发现这种标准地层,但所发现的地点不同却完全可以紧密衔接的文化遗存却不少,如属于大汶口晚期之末的大汶口晚期墓、野店五期墓、西夏侯上层墓、南兴埠第七层、庄坞墓、三里河墓葬,与属于龙山早期之初的湖台墓葬、石河头墓葬、大范庄甲组墓都是极好的例证。⑼


再次,从发展水平看。笔者前曾提出,自黄帝始至禹,社会文明已十分发达,已进入奴隶社会,产生了家庭、私有制、国家、阶级、战争、文字、铜器、城址等一系列文明时代的标志性因素。而晚期大汶口文化和海岱龙山文化中正包含了这些因素。


在大汶口文化阶段,大汶口墓地鬶、盉、高柄杯等成套酒器的出土,反映了当时粮食出现剩余的情况;大汶口的125座有随葬品的墓葬,1/3以上有猪骨,最多的一座(M13)竟有14个猪头随葬,反映了当时家畜业的发达;这125座墓还出土陶器共1015件,可见当时制陶业的兴旺。在大汶口墓葬的合葬中早期流行同性合葬和多人二次葬,中晚期则男女合葬占主导地位,反映了个体家庭的产生;大汶口墓葬中随葬品的数量差异很大,尤其是M10和M117,厚葬程度远过一般,说明氏族内部贫富分化之巨,证明了私有制、阶级、剥削的产生;大汶口文化中晚期还有许多没有人骨架或肢体残损的大型富墓,这些特殊墓葬很可能是由对外战争造成的,表明当时国家已经起源。另外在大汶口M1中,发现了一件为铜质污染的骨凿,经化验其含铜量为0.099,虽然不敢由此肯定当时已有铜器,但至少提供了一种可能。⑽大汶口晚期阶段,在陵阳河、大朱村、杭头、前寨、尉迟寺和尧王城六处遗址都发现了图象文字,计有20余个,虽然十分原始,但其为文字无可置疑。⑾所以“基于上述变化,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大汶口文化晚期阶段,海岱地区已陆续进入文明社会的初期。”⑿


到了龙山时代,海岱地区的文明更加进步。除了农业、家畜业、制陶业等的巨大发展外,由于高温烧制技术的普遍掌握,熔点较低的金属铜的冶炼业发展了起来。到目前为止,在三里河、杨家圈、店子、尧王城、呈子、大范庄和栾台的龙山时代遗址中均发现了铜器或铜渣,充分说明海岱龙山文化已进入了铜器时代。1992年在丁公遗址的H1235发现了龙山时代的文字陶片,已经脱离刻划符号和图象文字阶段,充分说明海岱龙山文化已进入了文字历史时代。在海岱龙山文化中古城址也有发现,共有城子崖、边线王、丁公、田旺、教场铺、景阳岗、丹土等多处,丁公的城墙外还挖有城濠,充分表明了城墙的防御功能,说明龙山时代已确定无疑地进入了文明时代。⒀


最后,笔者前曾提出,夏族早期的统治中心在临朐、昌乐一带。而在临朐县南10里的西朱封村南,正发现了王室大墓。这里有3座特大墓M1、M202、M203,年代分别相当于尹家城类型三期后段偏晚、四期前段,面积分别有11、30、27.6平方米,葬具为一棺一椁或重椁一棺,其中随葬有非常珍奇的鼍鼓,其玉器数量之多和制作之精亦为同期其它墓葬所不见,通体雕镂的玉冠状饰和晶莹光润的雕花玉簪更是令人叹为观止。⒁这样的级别可以说墓主不是后王也是王朝核心人物,决非普通氏族首领。另外,1981年临朐县还出土了两组西周晚期的铜器,其中有寻仲匜、寻仲盘,足证此地确有斟寻氏存在。⒂


以上笔者从三方面论证了晚期大汶口文化和海岱龙山文化可能是先夏文化和早中期夏文化。由于以上对大汶口文化和海岱龙山文化的认识,学界并无多少异议,所以笔者虑及篇幅,而未予展开,仅撮其要而已。真正的困难则在后面,即夏氏族的西迁的考古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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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期夏氏族可能由鲁东迁至鲁西

笔者前曾提出,夏氏族在中期可能由于东来夷族的西侵而迁出鲁东直到鲁西。考古学的成果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理由如下:


首先,在海岱地区龙山文化之后为岳石文化,这个相对关系已为多处地层所证明。岳石文化一直延续到商代中期的前1500年左右,其分布范围正与文献所记东夷范围相合,岳石文化即东夷文化已为学界所公认。这里的关键是,岳石文化之前的大汶口文化和海岱龙山文化是否也是东夷文化?目前学界一般都倾向于肯定。这与“夷夏东西说”是遥相呼应的。但若仔细分析,此说则嫌证据不足,难以成立。一夷人的祖先未必也是夷人。夏代前后,文明的迁徙与征服已是常事,夷变于夏者有之,夏变于夷者也有之。如杞国,《左传·襄公廿九年》:“杞,夏余也,而即东夷。”郯国春秋时被目为夷人,未必就不是被东夷征服的结果,未必其高祖少昊就是夷人。二并非只有东夷崇拜鸟图腾。如以晋南为中心古有狄族,《史记·匈奴列传》作“翟”,《说文解字·羽部》:“山雉也,尾长。”可见狄族也崇鸟。少昊崇鸟并不能证明少昊为夷人。三岳石文化与海岱龙山文化之间的衔接并不特别顺畅。如方辉、崔大勇先生认为二者之间发生了“极为显著的变化”,⒃张国硕先生则更强调说“二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考古学文化遗存,其应属于文化上的突变现象”。⒄所以,不仅岳石文化是东夷文化,而且只有岳石文化是东夷文化。


其次,就一般情况而言,像海岱之间这样大的一个地域,一种文化的开始与结束都不可能各类型完全同时,一定会有早有晚,有的甚至可能相差一二百年。从目前学界情况看,对海岱龙山文化与岳石文化的研究仅止于类型和分期,至于各类型始终时间的早晚则研究尚少。研究这种早晚,目前有两种基本手段:一是根据碳十四测定的数据所确立的各类型的绝对年代确定相对年代;一是根据各类型的文化特征确定相对年代。由于碳十四数据的误差甚大,一般均在二三百年上下,有的甚至更大,而夷夏之变这个历史事件也就发生在二百年间,所以碳十四数据虽然先进,却不能作为主要手段,应充分重视文化特征的比较。


就海岱龙山文化而言,笔者认为,各类型的结束时间有东早西晚之分。具体地说,杨家圈类型结束得最早,两城类型其次,尹家城类型、王油坊类型再次,城子崖类型最后。由于尹家城类型的延续时间较长,且目前学界对它的分期较为详细(如栾丰实先生以尹家城遗址、西吴寺遗址龙山遗存为标本,将它划分为两大阶段、六期、九小段⒅,所以笔者就选择它作为衡量其它各类型早晚的标尺。


杨家圈类型的有关遗址目前主要发现7处,但除杨家圈遗址之外,其余的不是发掘面积较小,就是遗存不丰富,难以考察;而在杨家圈遗址,主要遗存则仅相当于尹家城类型的二、三期,没有确凿的更晚的遗存。这里虽然曾采集到5件龙山之末的陶器,但“都出在遗址的东南”,并且“不清楚是否有共存关系”,十分孤立,并不可靠,未必不是在龙山之末由外地流散来的。⒆所以说杨家圈类型约在尹家城类型三期时结束,至少目前是可以成立的。对于两城类型,吴汝祚、杜在忠二先生曾根据对日照东海峪、临沂大范庄、胶县三里河、潍坊姚官庄等处遗址资料的分析,将其文化发展序列大致分作四期。⒇从其主要器物的组合来看,这四期正相当于尹家城类型的一、二、三、四期。(21)对于王油坊类型,栾丰实先生曾撰文根据现有资料,将其发展划分出三期(一期之前有较长的空白),并判断其文化特征大致与尹家城类型的四、五、六期相当。(22)对于城子崖类型,韩榕先生曾撰文将之分为早、晚两期四段,(23)而栾丰实先生则根据丁公遗址的五期和尚庄遗址的二、三两期将之分为六期,与尹家城类型的六期分别对应,意即二者是同时结束的。(24)不过细究丁公五期和尚庄三期的文化特征,其结束时间似乎较尹家城类型略晚。由上可见,说海岱龙山文化是由东向西结束的应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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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岳石文化而言,笔者认为,各类型的开始时间也有东早西晚之分。由于岳石文化的名称确立较晚,发掘所获成果较少,所予研究也较少,许多问题现在还搞不清楚。例如分期,目前学界一般是将之分为四期,而在第一期,它的分布范围即已囊括整个海岱地区,甚至远在中原的二里头遗址也发现了相当于一期的陶器,如夹砂深腹罐(84YLIVM72:13)、子母口罐(84YLIVM93:1)、杯(82YLVT26④D:1)等,(25)其参考价值极为有限;而更详细的划分目前还没有,这无疑给研究各类型的开始时间的早晚问题造成巨大的困难。我们只能从其它方面着手。


关于岳石文化的来源,目前已形成三种基本看法:一种是“北来说”,一种是“本地说”,一种是“西来说”。(26)其中“西来说”的论据明显不足。因为尽管岳石文化中有来自西方下七垣文化和二里头文化的因素,如:卷沿绳纹鬲、斝、折腹盆等。但这些因素不仅分布不够普遍,而且数量仍嫌单薄,既非主流,也非主导,只能属于交流的结果。“北来说”和“本地说”则各有其理,实际是分别发现了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中的一个。


主张“北来说”的张国硕先生认为,岳石文化中区别于海岱龙山文化的标志性主导因素,大都能从北方的夏家店下层文化(龙山时代中期起于西辽河上游)和于家村下层文化(双砣子一期文化)中找到,如:夹砂褐陶、腰饰附加堆纹的袋足分裆甗、浅盘豆、舟形器、弦纹、凸棱纹、乳钉纹、之字纹、刻划纹、红白彩绘、子母口沿、舌形外撇足、厚胎、有钻卜骨等。他的观点是十分精辟的,而这么多文化因素进入海岱地区,很明显不会是由于一般的交流,而应是大举征服的结果。这里的关键是,北方的征服者是通过哪里进入海岱地区的,辽东半岛还是河北平原?张国硕先生明确指出是通过辽东半岛,因为岳石文化中包含有大量于家村下层文化因素,笔者赞同此说。王青先生曾分析过河北平原中部的龙山文化“哑叭庄”类型,指出它可分4段,其中第三段相当于尹家城类型的第六期,第四段则更晚,相当于城子崖类型之末,可见它结束很晚,(27)也可证明不是经由河北平原。如果真是通过辽东半岛,揆之常理,则岳石文化的形成必是东早西晚。


不过从全部内容看,岳石文化继承自海岱龙山文化的因素也是很多的,甚至可说是主流,这一点“本地说”论述甚详。但不能因此就说岳石文化一定是本地土著自主创造的。在这里,外来因素与本地因素谁多谁少不是判断岳石文化的族属的根本标尺。征服者在文化上被被征服者征服的事例屡见不鲜。况且虽然就一地而言海岱龙山文化早于岳石文化,但就不同地点而言二者却可能暂时共存(即东部为岳石而西部为龙山,并且时间还不太短),这样就不光龙山会影响岳石,而且还可能岳石影响龙山,岳石中的有些因素不能一见龙山晚期有就咬定是继承自龙山。


另外,海岱龙山文化中已发现了大批城址,其中主要部分恰存在于由鲁东沿泰山北麓至鲁西一线上,有边线王、田旺、丁公、城子崖、教场铺、景阳岗等,各相距200里许,正与夏族由鲁东经泰山北麓迁至鲁西路线相合,恐非偶然。其中如城子崖城址,面积达20多万平方米;教场铺城址,面积达33万平方米;景阳岗城址,面积达35万平方米,规模非凡,决非普通小邦。(28)


综上所述,海岱龙山文化就是夏文化,岳石文化就是东夷文化,夏氏族受东夷压迫而被迫由鲁东西迁鲁西,是完全有可能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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