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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送应氏》二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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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1: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容提要]《送应氏》二首不应当被割裂开来进行,而应视作一个有机的整体。诗歌反映了深刻的社会现实的同时还表达了对友人真挚的情感,而且在曹植以前诗人的诗歌及古诗中,这种对友谊的歌颂是很少见的。《送应氏》二首的艺术特色。

[关键词]
诗歌背景 双重主题 骨气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昭明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我们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首先来看《文选》中这一组诗的题目,“祖饯”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崔寔《四民月令》曰:‘祖,道神也。黄帝之子好远游,死道路,故祀以为道神,以求道路之福。’”祖神也称作“行神”,行神祭祀也叫“祖道”。如荆轲远行赴秦刺杀嬴政时,燕太子丹为他送行:“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缶,荆轲和而歌。”①古人之所以在出行前要祭祀行神,是因为行神在中国古代民间的众神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至于“祖”字之意,唐人司马贞《索引》解释说:“‘祖’者,行神。行而祭之,故曰‘祖’也。”而“饯”字原指向行神祭祀之后,行旅之人与送行之人“饮于其侧”的礼仪。魏晋之后逐渐成为“祖道”的主体内容,《三国志》的人物传记中多有提及可为佐证。而以记述行神祖道为内容的诗歌,大致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送别诗。《文选》中将《送应氏》二首列于“祖饯”一类诗中,也就是说萧统是把这两首诗作为送别诗中的佳作而选入,并置于这一组诗之首。因此,我们将这两首诗一起分析,似乎更能看出曹植写作这两首诗的真正意图。


东汉末年,宦官外戚相继把持朝政,皇帝其实是傀儡。地方军阀势力在镇压黄巾起义中逐渐形成并强大起来。董卓就是这样一个军阀。当时他任并州牧,驻兵河东,中平元年(公元189年)汉灵帝死后,大将军何进的袁绍等人密召董卓带兵进京(洛阳),以威胁太后、翦除宦官。董卓的兵马尚未到达,何进因密谋泄露被害而死,宦官段圭等挟持少帝和陈留王出京。董卓闻讯赶至,在北邙山劫住少帝和陈留王,于是进兵洛阳,控制了中央政权。之后,董卓废少帝为弘农王,立陈留王为帝,即汉献帝。在初平元年(公元190年)的春天,关东州郡结成联盟,推袁绍为盟主,起兵讨伐董卓。董卓于是预备迁都长安,以避关东诸军。他派兵将洛阳城中富户拘捕,罗织罪名后杀死,将其财产掠夺。在杀死反对他迁走的伍琼等人后,派兵强迫洛阳城中居民迁移后,随即焚烧洛阳城,迁都长安,自已带兵屯留于毕圭苑。从此,就酿成了汉末长期的军阀混战。


建安十六年,曹植随曹操西征马超路过洛阳,与应氏兄弟相会。应瑒为建安七子之一,东汉应劭的侄子,应璩是应瑒的弟弟,二人并为曹植的好友。因为即将分别,曹植颇为恋恋不舍,于是写下了《送应氏》这两首诗歌。《文选》中刘良在这两首诗的题目下注曰:“送应璩、应瑒兄弟。时董卓迁献帝于西京,洛阳被焚烧,故多言荒芜之事。”其实,曹植作此诗时离董卓作乱已历二十余年,因为不断的军阀混战,洛阳根本不得恢复,故而更见荒凉。昔日繁华的京都已经残破不堪,面对荒凉萧条景色,又想到马上要与友人各奔一方:在如此动荡的年代里,分别更是何其悲伤!于是他写下了《送应氏》这两首诗歌。

其一:

步登北邙阪,遥望洛阳山。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不见旧耆老,但睹新少年。侧足无行径,荒畴不复田。游子久不归,不识陌与阡。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念我平常居,气结不能言。


诗歌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我们从这首诗中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道:

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霜。顾得展燕婉,我友之朔方。亲昵并并集送,置酒此河阳。中馈岂独薄,宾饮不尽觞。爱至望苦深,岂不愧中肠?山川阻且远,别促会日长。愿为比翼鸟,施翮起高翔。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我们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我们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我们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


而元人刘履《选诗补注》卷二中写道:“《送应氏》,赋也。……既伤洛阳被焚,荆棘荒秽,则清时之难得可知。复言游子久不归,念我平生居,则嘉会之常不可知矣。故于此叹人生之脆促,愿得常相欢洽,而今亲友远游北方,则其情念当何如哉!”不难看出,在他的分析中,刘履正是将《送应氏》二首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的。也有的学者,特别强调《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二首,说“曹植诗中所见对友情如此强烈的赞美,在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性质。……在曹植之后,友情成为中国诗歌最为重要的主题,它所占有的地位,如一男女爱情之于西洋诗。这个创始者就是曹植。换言之,是曹植发现了友情对于人生的价值。②”我们且不对他的评定做对与错的分析,却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也是将这两首诗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的。或者说,是根本上把这两首看作一首来分析的。而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下这两首的全部内容时,也会发现,只有这样把它们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我们看到,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今天读着这首诗歌的我们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钟嵘所称谓的“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注释:

①《史记"刺客列传》。

②《中国诗史》(日)吉川幸次郎著 骆玉明等译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参考书目:

1.《中国诗史》(日)吉川幸次郎著 骆玉明等译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2.《史记》。

3.《中国诗学史"魏晋南北朝卷》归青、曹旭著
鹭江出版社2002年版。
4.《诗品集注》曹旭集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4年版。

5.《魏晋南北朝诗歌鉴赏集》 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编辑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

6.《中国通史》 范文澜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

7.《三曹资料汇编》 河北师范学院中文系古代文学教研组编
中华书局1980年版。

8.《三曹诗选》余冠英编 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

9.《魏晋文学史》徐公持编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中国历朝纪事本末"魏晋南北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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