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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制报2008年6月15日记者调查(林立峰 郑科授) 日前,记者接到广东省雷州市客路镇龙秋村村长冯家文投诉称:该村有集体耕地100多亩,却被该市某私人老板非法霸占着。令人费解的是,村民在自己的合法土地上种植上甘蔗80多亩,却被某私人老板强行毁坏。村民多次向该镇政府有关领导反映,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至今未果。
据了解,1992年9月初,海康县(现雷州市)委有关领导,多次驱车前往客路镇龙秋村,找到时任村长冯之希,强迫冯之希在其村属法定耕地 —— 大泉坡划出100亩土地,承包给该镇迈港村委会(原迈港管理区)属下的迈华公司陈天成(当时任迈港管区主任),建设养猪场及种植。迫于无奈,冯之希几经努力说服了村民代表。同年9月6日,冯之希与陈天成正式签订了“关于龙秋村大泉坡100亩土地有偿承包给迈华公司经营”的合同书。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5年,即从1992年9月6日至2007年9月6日止;每亩每年有偿使用费为27元,100亩共计40500元;土地的权属永久性属于龙秋村;乙方迈华公司中途不得转让。到了1995年5月28日,迈华村委会支部书记吴守彬暗中与迈华公司陈天成相互勾结,在未征得发包方龙秋村同意的情况下,居然擅自毁约,斗胆将其中约10多亩承包地转包给广东金星实业总公司钟秋汉经营生猪养殖。承包期限也是15年,即从1995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且在该合同书的第七条写明:承包方(广东金星实业总公司)每年必须向发包方迈港村委会缴纳租金23.50万元,从中牟取暴利!2007年9月6日,迈华公司承包龙秋村100亩土地的合同已到期,龙秋村民依法收回。这时,广东金星实业总公司突然出具该公司于1995年5月28日与迈港村委会和迈华公司签订的合同书。据该合同的约定时间,广东金星实业总公司现在租赁的10多亩土地,其租赁期到2009年6月30日才能期满,且这10多亩土地的权属是迈港管区与迈华公司,而不是龙秋村。显然,迈港村委会书记吴守彬与迈华公司陈天成这种作法,已经严重践踏了《合同法》,侵犯了陈龙秋村的合法权益。但是,善良的村民还是忍气吞声,默默地收回这92亩土地,划分给一些村民种植甘蔗。
2008年1月中旬,迈华公司陈天成居然纠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和数十名迈港村民,用推土机强行推毁已经长至80多厘米高的甘蔗苗70多亩。案发后,客路镇政府陈小和镇长与蔡俊丰副镇长接报后赶到现场。陈小和目睹该况,当即电告雷州市公安局客路派出所梁华英指导员,命令其立即出警处理。但梁华英却以不属于治安事件而拒绝出警。
龙秋村退休老村长冯之希十分困惑地告诉记者:龙秋村是一个仅有300多人的村庄。解放战争时期,该村在冯学昭(今年85岁,已退休在家)的带领下,曾有20多位村民参加革命。1993年,龙秋村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老区”之称号。因为村子小人口少,备受邻村欺凌。1992年6月初,迈港村委会首先在大泉坡西北边占地10多亩,强行以一次性2000元承包了15年。尔后,将三分之一高价租赁给迈港村民吴守行办医疗站;三分之一租赁给金星实业总公司办饲料加工厂;三分之一租赁给蓝天肥料厂堆放滤土(糖厂压榨甘蔗时过滤后的杂渣 —— 记者注)。合同早已到期,但他们始终霸占着。1993年初,迈港村委会强行占用该村坡地10多亩,建设办公楼及活动场所;今年3月份,迈港村无顾龙秋村全体村民的强烈反对,公然将村里的垃圾全部运载到龙秋村前投放,臭气薰人…… 现任村长冯家文无奈地对记者说,他与老村长曾经多次带领村民代表到镇政府,找到陈小和镇长,反映该村土地屡被强占,环境遭受污染等问题,要求尽快处理。但陈小和镇长面对那样的情况,竟也缩手无策。村民表示:他们一定坚持依法向上控告,直至收回被强占的全部土地和净化被污染的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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