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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后期的宗谱、宗祠、族田、族规、族长和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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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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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3: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宋代以后,我国的封建社会进入了后期,租佃契约制的地主经济迅猛发展。与荫户门客对门阀地主不同,在租佃契约制下,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相对来说较弱,同时由于商品经济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土地买卖盛行,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也颇为迅速。地主阶级内部分化剧烈,“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通志·氏族略序》),累世高官的具有特殊身份的旧士族失去了社会影响,而地主阶级中的寒士也能依靠科第入仕取得富贵,成为新的官僚地主。但多子平均继承制又使他们聚敛而来的土地、财富在一、二代后就迅速分散。北宋理学家张载就曾指出:“且如公卿一日崛起于贫贱之中,以至公相,宗法不立,既死遂族散,其家不传。……今骤得富贵者,止能为三四十年之计,造宅一区,及其所有,既死则众子分裂,未几荡尽,则家遂不存。如此则家且不能保,又安能保国家?”(《经学理窟·宗法》)另一方面,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阶级矛盾也进一步尖锐,农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北宋初年王小波、李顺领导的起义农民响亮地提出了“等富贵,均贫贱”的口号。为了维护本家族、本阶级政治上、经济上的优势,用血缘关系来掩饰同农民的对立,一些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把上古时期的宗法制度理想化,认为门阀制度下的宗族组织已失去圣人立宗法的本意,主张重建古代的宗族组织,以稳定封建统治秩序。张载说:“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宗法不立,则人不知统系来处。”(《经学理窟·宗法》)并把宗法的概念扩大到国家政权:“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西铭》)由于历史条件久已改变,要原封不动地恢复西周春秋时那种典型的宗法制度是不可能的,但上古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在经过一定的调整之后,得到了实际的贯彻,从而形成了以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这种宗族制度完全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在封建社会后期近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同封建政权、封建礼教纠合在一起,起着长期而深刻的影响。1.宗谱宗族是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的,谱牒用以明统系,统系既明,宗族就不至于混淆。如前所述,谱牒之学在魏晋南北朝曾十分流行,出现过许许多多姓氏书和家传、家谱,但重族望、讲门第的风气又造成了夸饰攀附、真伪不辨等弊端,如清代学者章学诚所言:“其不肖者流,或谬托贤哲,或私鬻宗谱,以伪乱真悠谬恍惚,不可胜言。其清门华胄,则门阀相矜,私立名字。……以至李必陇西,刘必沛国,但求资望,不问从来。则有谱之弊,不如无谱。”(《和州志氏族表序例中》)唐以前的谱牒在唐末五代的战乱中绝大多数散失不存,旧的谱学由衰而绝。宋代以后,经欧阳修作欧氏谱,苏洵、苏轼父子作苏氏谱为之倡导,家谱重新受到地主阶级的重视。南宋理学家朱熹在为本族族谱所作的序中说:“谱存而宗可考,是故君子重之。”与着重区分门第高下的旧谱学不同,新谱学以宗法为“谱心”,主要体现敬宗收族的精神,所谓“唐人未尝究心谱学耳,惟宋儒重宗法而谱学娴”(清陈济《张氏宗谱合编谱序》),就是指此而言。发展到明清,不但着族皆有谱,“家之有庙,族之有谱”(明方孝孺《童氏族谱序》)成了极其普遍的现象。在聚族而居的农村社会,甚至可以说没有无谱之族,除少数从事所谓“贱业”者以外,也可以说几乎没有不入谱之人。清代学者程瑶田对宗谱的作用及其与宗法的关系,有一段透辟的论述:“族谱之作也,上治祖祢,下治子孙,旁治昆弟,使散无友纪不能立宗法以统之者,而皆笔之于书。然后一披册焉,不啻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孙群居和壹于一堂之上也。夫所谓大宗收族者,盖同姓从宗合族属,合之宗子之家序昭穆也。今乃序其昭穆,合而载之族谱中。吾故曰:族谱之作,与宗法相为表里者也。”(《通艺录·嘉定石氏重修族谱序》)宋以后的宗谱又有家谱、族谱、世谱、家乘等不同名称。有些较大的宗族族内又分若干支若干房,另有支谱、房谱。清代学者钱大昕说得很明白:“五季谱牒散亡,而宗谱遂为私家撰述,于是有合族之牒、有分支之谱。”(《棠樾鲍氏宣忠堂支谱·序》)明清时比较完备的宗谱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序文,谱例,目录,家训族规,族墓、祠堂、族田的情况,自始迁祖以下全族已故和现存的所有成员的谱系世表。有的家谱还载有祖先的画像,诰敕、传记、墓志和着作。家谱的序文可以有许多篇,而且每次续修都增加新的序文。这些序文往往出自本族辈次名望较高的成员之手,也有请非本族的地方官长或着名学者撰写的,主要叙明修谱的意义、缘起、本族得姓占籍的由来、繁衍的情况以及修牒的经过等等。谱例相当于一书的凡例,主要说明修谱的体例,规定入谱的资格,往往特别强调要防止异姓乱宗。家训族规或是祖先遗命、或是所谓合族公议而定,在宗谱中置于显着的地位。族墓、族田的面积和方位四至,祖先兆域的排列情形,祠堂的位置结构等,都有详明的记载,而且多有附图以言的,一目了然。家谱中最主要的部分是谱系名录。“谱者,普也,普载祖宗远近姓名讳字年号”。(明方孝孺《族谱序》)先分房支,然后以表格形式登载各房支下每一世次男性宗族人员的名、字、号,功名仕宦情况,婚姻、生育情况和享年、葬地。入谱的人,“讳某字、娶某妇、生几子、葬某处,寿若干,咸备载于后,庶几可示后昆。”(明宋濂《符氏世谱记》)女性在家谱中也有记载,但都不见名字,外族之女嫁来后就加入了丈夫的宗族,但她只能以“某氏”的名义附见于丈夫之后,有时注明原是某地某人之女;本族之女嫁出后就脱离了父亲的宗族,她只能以“第几女”的名义附见于父亲之后,并注明适某地某人。这也是实际生活中妇女附属地位的反映。能立家传的,都是本族引以为荣的名宦、名士、忠臣、孝子、烈妇、贞女等。日本学者秋贺多五郎在《宗谱的研究》一书中曾把家谱的内容和修谱的目的归纳为:(1)序得姓的根源,(2)示族数的远近,(3)明爵禄之高卑,(4)序官阶之大小,(5)标坟墓之所在,(6)迁妻妾之外氏,(7)载适女之出处,(8)彰忠孝之进士,(9)扬道德之遁逸,(10)表节义之乡闾十条。不难看出,“谱系之作,所以敦孝弟、重人伦、睦宗族、厚风俗”(清李希莲《重修李氏族谱序》),具有敬宗收族的意义。家谱或十年一修,或二十年一修,或三十年一修,长期不续修家谱,会被认为“不孝”。修家谱是宗族中的一件大事,由族中的头面人物主持,如嘉善陈氏规定修谱之事“有爵者主之,爵同论长”(清陈龙正《家矩》)。修谱的费用或由族中财力雄厚者承担,或向族众摊派。有的宗族平时置有添丁簿,随时登录族中人口变化的情况,用备查考,为修谱预作准备。家谱每次续修完毕,都在祠堂中举行仪式向祖先秉告,然后分发各房各支,有的一直分发到各个家庭。明代休宁范氏把家谱一一编号,只印刷一定的数量,随即毁去书版,还要求族众对家谱必须“收藏贵密,保守贵久,每岁春正三日祭祖时,各带所编发字号原本到统宗祠,会看一遍。祭毕,各带回收藏。如有鼠侵油污、磨坏字迹者,罚银一两入祠,另择本房贤能子孙收管”(《休宁范氏族谱·谱祠宗规》),明王士晋《宗规》也有类似的规定。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家族的内聚力,进行宗法教育,另一方面也为了杜绝日后发生冒宗之事。2.宗祠宗祠习惯上多被称为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活动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崇拜祖先并立庙祭祀的现象,在原始社会后期即已存在。后世天子、诸侯的祖庙为宗庙,士大夫的祖庙为家庙。夏商二代都已有了宗庙,周代以后规定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而庶人只能祭于寝。就是说一般平民只能在自己的居室中祭祀祖先,士大夫以上才能立祠庙。南宋朱熹着《家礼》,提出“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为四龛,以奉先世神主”。四龛所奉为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四代。当时的祠堂似是以家庭而不是以宗族的名义建立的,而且与居室相连,还不是单独的建筑。到了元代,以宗族为单位建立的宗祠已经出现,宁海童氏聚族而居,就“相与作祠堂以奉其先祖”(明方孝孺《童氏族谱序》)。明初以来,“爱宗敬长之道达诸天下,其能以宗法训其家人立庙以祀者,……往往皆有”(清顾炎武《华阴王氏宗祠记》),“庶人无庙”的规矩被打破了。明世宗采纳大学士夏言的建议,正式允许民间皆得联宗立庙,从此宗祠遍立,祠宇建筑到处可见。合族共祀者为宗祠,宗祠一般规模较大。又有所谓统宗祠,又称大宗祠,是数县范围内同一远祖所传族人合建的,如广东嘉应,“俗重宗支,凡大小姓莫不有祠。……州城则有大宗祠,则并一州数县之族而合建者”(光绪《嘉应州志》),江西新安皇呈徐氏统宗祠,下统三十八族,远族有距祠三百里者。宗祠之下又有支祠、房祠、家祠、文祠、房祠为族中各支派所建,用于供奉本支、本房的祖先,家祠则是一家或兄弟数家所建,只供奉两、三代直系祖先。清代休宁茗洲吴氏除合族宗祠外,又分五支,每支立有分祠,支下分房,又各有祠。有的宗族在祖先墓地还另设墓祠。这样,“于宗有合族之祠,于家有合户之祠,有书院之祠,有墓下之祠。前人报本之义,至矣尽矣”(清程昌《窦山公家议》)。宗祠为追远报本而建,所以在建筑规制上要体现出礼尊而貌严。自南宋到明初,一般的祠堂都是家祠,多根据朱熹《家礼》所定之制,并参考唐宋三品以上官家庙的形制,建堂立龛,供奉高、曾、祖、考四代神主,龛下设附位,安放旁系神主,另于东侧建屋贮藏祖先衣物遗书和各种祭器。明代中期以后,宗祠大兴,一些官僚豪绅、富商巨贾所在之族,依靠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力量,所建宗祠气派宏伟,富丽堂皇,以大门、享堂(厅事)、寝堂(龛堂)为中轴线,又有许多附属建筑。云阳涂氏的宗祠“上建龛堂,所以安神主而序昭穆也;中树厅事,所以齐子孙而肃跪拜也;前列回楼,所以接宾朋而讲圣旨也;左右两庑,所以进子弟而习诗书也”,是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宗祠建筑。歙县棠樾鲍氏宗祠建于村口,祠前石路上高耸七座明清两代由皇帝颁赐匾额的石牌坊,又有一方亭,十分壮观。乾隆年间官僚许登瀛损资八千两白银,重建歙县城东许氏宗祠中诰敕楼和拜堂各五大间,拜堂可容千人跪拜,其规制之大,在当时也并不多见。(图1)一些大族巨室不惜耗费巨大的财力来营建宗祠,有“衒耀乡邻,以示贵异”(清陈耀《祠堂示长子》)的作用在内。宗祠祭祖,仪式隆重,是最为重要的宗族活动。祭祀活动名目繁多,有每年对高、曾、祖、考的春、夏、秋、冬四时祭,有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秋分祭祢以及忌日祭等特祭,每逢年节还有年节祭。平时族人经过宗祠门口,都要下车下马,毕恭毕敬。祭祀时,合族男子会集宗祠,拈香行礼,更是极其严肃。每次祭祀,都由族长或宗子主祭,并以年辈、官爵较高者为陪祭,另外安排通赞、引赞、司祝、司尊、司帛、司爵、司馔、司盥等执事人员负责赞礼和奉献各种祭品,有时还配有钟鼓和歌诗生。(图2)其余族人则依辈次的先后和身份的尊卑,井然有序地随主祭、陪祭之后,在赞礼声中跪拜如仪。参加祭祀的人一定要衣冠端正,行礼时“尊者在前,卑者在后,务整齐严肃,如祖考临之在上,不可戏谑谈笑,参差不齐”(《京江王氏世谱·祭约》),凡“行礼不恭,离席自便,与夫跛倚、欠伸、哕噫、嚏咳、一切失容之事”,都要议罚(《浦江郑氏世范》)。祭毕会食,依次饮福、享胙。饮福为饮用祭酒,享胙为食用祭肉。祖先用过的祭品,吃了会沾有祖先的福泽,而“革胙”、“停胙”则是对犯有过失的族人的一种处分。宗祠祭祖目的在于通过追思共同祖先的“木本水源”之恩,用血缘上的联系团结族人,以免日久年长,一族之人名不相闻,面不相识,视同路人。而繁缛隆重的仪式又充分体现了封建伦理,展示了礼教规范,又是一种教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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