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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县的贞烈女何氏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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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5 1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严凤岐

  《文县志·坊》载:“贞节碑坊,在旧城,为节妇何氏建。”继续往下看,在《文县志·节烈》里查到了何氏的记录:“何氏,童生杨梓妻,夫殁时,年二十三。遗子甫两月,养老抚孤,守节三十余年。邑人以节孝称之。乾隆四年,奉旨旌表入祀。建坊文兴坊。”

  《道光礼部则例》规定:“直省孝子顺孙义夫节孝贞烈妇女,应旌表者,由该督抚同学政具题,由礼部复议题准后,令地方官给银三十两,听本家建坊,并设位于祠中,地方春秋致祭。”旌表贞节的手续首先由各地都督巡抚会同学政具题请旌,也就是将旌表对象具体事迹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礼部。礼部核实情况,证明无误以后,再在地方申报的文件上题准,最后由相关部门实施旌表。政府给予旌表对象的待遇则是下拨建坊银,建立牌坊。

  清政府如此倡导贞节,导致贞节妇女数量激增,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而更严重的问题便是政府财政捉襟见肘。所以,自嘉庆年间开始,朝廷改变了原旌表办法,将众多贞节妇女归并一处,只给银三十两,建立总牌坊。政府规定:“各厅县每年总建一坊,每坊给银三十两,交各该地方官支领。于通衢大路择地克期建立,所有节妇姓氏,全行镌刻其上。”清道光七年(公元1827年),礼部复准:“江苏省武进、阳湖两县,自道光元年起,搜采孝节妇共三千一十八口,应照总坊之例,给银三十两,于祠外总建一坊,以不朽。”这样做政府在减少财政支出的同时,也达到了旌表贞节的目的。

  中国提倡妇女守节的历史源远流长,最早是指妇女谨守礼节,能尽孝道,后来才演变为专指妇女守寡。《史记·田单列传》中有“贞女不更二夫”的记载。一个男人可以娶多位妻子,而一个女子却只能嫁一次男人,这对妇女是多么不公平呀。为了束缚妇女,历史上曾有人专门为“军属”妇女发明了铁制的带锁短裤,下边留有特别的排泄孔。这件文物现在就放在某博物馆的玻璃柜中。如果不是实物所现,人们一定认为是天方夜谭!

  据《清宫医案研究》一书记载:从顺治到光绪九帝,清宫选秀八十多次,按后来入葬陵寝的后妃数统计,共214人。其中只有个别人得到皇帝的宠爱,升为皇后、贵妃,大多数成为被奴役的宫女,成为“活寡妇”,个别人甚至到死还是女儿身。皇帝的女儿比起后妃们情况稍好些,但自由程度也十分有限。自清朝初至道光二百年间,格格们极少有生儿育女者,并且十之有九患“相思病”而早亡,因为她们轻易见不到自己的丈夫。

  文县民妇何氏守寡三十余年,死后得到朝廷的旌表,挣得一贞节牌坊,算是苦有所得。今天,它已成为文县的文化资源。对于而今的一代年轻女性来说,了解它既有历史意义,又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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