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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氏文化] 时氏兄弟诈骗案昭示“舍法求法”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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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轰动全国的“时建锋诈骗案”一波三折。先是舆论聚焦偷逃公路通行费的罪与罚,再是时建锋爆出猛料声称自己只是“顶包人”。最新的消息是,其弟时军锋已于1月15日晚向警方自首。他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与“武警某支队两官兵”签署的合作协议。(《新京报》1月16日)

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并决定对相关审判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在司法程序上,“诈骗案”还有待再审还复公正,但另一宗“顶包案”却又待审判。至于时军锋的罪与罚,也有待侦查机关重新调查——由于牵连甚广,多少人将卷入此案以及将会有多少案中案和案外案被查出,还未为可知。

透过“时建锋诈骗案”,很多人看到了高额通行费下民生之艰。而笔者所感忧心的,还有司法公信流失,“舍法求法”当道。

所谓“舍法求法”,就是丢弃法律认可的手段去寻求合法的利益。时氏二兄弟,不管谁是真车主,他们偷逃通行费都不是初衷——他们的目的在赚钱。但勤劳却不能致富,依法却无法赚钱。时氏二兄弟用他们迄今为止的人生经验,得出了这一结论。于是,以购买假军牌手续偷逃通行费的方式来搞营运成为选项,并被付诸实践。

待到案发,兄弟俩仍然相信钞票和“关系”能够摆平这个案子。从现有的信息看,“顶包”案很可能就是这样发生的——能够摆平这宗官司的“关系”掌握在弟弟手中,所以弟弟不能进看守所。只有让哥哥先顶着,弟弟才能利用他的所谓“人脉”把哥哥“捞出来”。

从时军锋的言论中,可以看出他正是这么做的。从他捞人的经过以及他最终向警方自首的行为看,他对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基本没有信任,主宰其选择的,均为生活经验带给他的潜规则。

比如,他相信钱能够买到军队的特权,钱也能够买到收费站的庇护,钱更可以捞出“顶包”的哥哥。所以,他不断使钱,甚至不惜借来高利贷慷慨地将90多万元交给一个陌生人——只因他开着警车,并声称能够为他“捞人”。

就在“捞人”失败之后,时军锋仍然不信任司法。自首之前,时军锋对记者表露,“我不想在平顶山自首,我想换一个地方自首。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哥要顶格判?判那么重!”他因信奉潜规则而接连失利,却仍不肯相信这世上还有法治。决定自首时,他仍在说,“我现在更相信记者。”

在对司法的不信任上,时军锋如此,时建锋也差不离。几日前时建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说:“我现在翻供等于白翻供,因为在人家的地盘上,翻也翻不出去,在河南省都翻不出去。”这种近乎绝望的悲观让我们无语。时建锋、时军锋并不是什么特殊人员,他们是我们身边最最普通的陌生人。他们的相信与不信,代表了一大批社会底层人士的看法。法律本应保障他们合法经营,勤劳就能致富。但现实却是,不违法(超载、逃费、与管理者勾兑等)就无法赢利。“舍法求利”甚至“舍法求法”正是在这样的司法生态中,成为越来越多普通人的选择。

我们很难将时氏两兄弟的“潜规则意识”,全部归咎于他们自身。现在看来错漏百出的“时建锋诈骗案”,居然经过了侦、控、审三方的多重审查,并最终以无期徒刑落判。制度设计中的三机关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也没能发现这重重疑点(或虽有发现却被人为忽略)。类似这般的每一例疏漏和失误,都是导致司法公信流失的重要原因。破解“舍法求法”当道,每一位警察、每一位检察官、每一位法官都应反思自身责任。(作者系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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