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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之子嗣:(一)莫不孝二亲。
(二)莫弃本逐末,背毁师长。
(三)莫盗贼累耻先灵。
(四)畏四知,为人仁义。
(五)远五刑,莫犯刑戮。
(六)政宽以调民。
(七)躬事廉俭,敦厚自裕。
(八)勤习经艺,引文自饬。
(九)用九思立德。
(十)无忘好善。
凡此十事行之,是吾胤也。莫为他技役使,少小须习坟典,敬慎乡闾,增益门户,勤修祖业,无令废弛也;女须修妇德,莫犯七出,敬依三从,凡在女工,皆可学习。自吾先世以来,死无刑戮,生无忝辱。吾之子孙,为人谨慎,勤修谱籍。婚宦有次,男娶室家,审其门户;女适外族,择其良善。比见他族之人,仕宦功高,轻疏族属;豪富贵显,欺凌贫贱。公叔并列,为人讪笑。盖由不学谱系,莫知原绪。吾之世胤,宜莫如此。然三世不修谱,无世宦。三世不学问,便流为小人,辱于先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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