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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氏祭祖] 古小彬:解码广州市古氏书院(古家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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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2 08: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市古家祠

解码广州市古氏书院(古家祠)

■整理:古小彬(《中华古氏》总编辑、《古氏史志》总编辑、《海南客家》著者、《古姓史话》编著、福建客家研究院特邀研究员、河南省姓氏文化研究会家谱委员会研究员)

广州市古氏书院,又称古家祠、倡南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文德社区中山四路230号,2012年11月公布为越秀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



广州市 古家祠

一、建设年代

清朝康熙年间,道宪蒋伊(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清朝康熙十二年[1673年]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监察御史、广东督粮道参议,河南按察副使、提督学政等职。他一生秉公正道,体察民情,廉洁清苦,敢于向皇上直谏,有“公明第一”之称,康熙皇帝赐“怀荩兴文”匾一块)从《广东通志》中得知古成之的生平事迹,仰慕古成之是宋朝开粤进士,称他为“岭南第一人物”,便命古成之裔孙,应建祠崇祀。于是,广东古氏裔孙,踊跃捐资,在广东省城内药王左边石大司马祠相连左片,建立宋校书郎古成之祠。



古成之绘像

原祠正门横匾书“古氏书院”,内设祭祖堂、试馆等。并订立十五条祠规,由广东古氏宗亲轮流管理,每年可供参加科举考试的广东籍古氏裔孙居住。

据记载,书院内原悬有清朝同治十年(1871年)状元梁耀枢(广东顺德人,是广东历史上的三大状元之一)撰写的“岭南首第”匾额。

书院原对联为:

破荒才学开先路;

不朽声名启后人。

派衍湘江,甲第郎官彰粤海;

徽流绵竹,乡贤名宦著羊城。

再第春官,渊学鸿裁,文藻尚延天禄誉;

数临花县,魏城绵竹,政声长系蜀人思。

东粤孝子,西蜀良臣,子道臣道,子臣道著东西地;

南岭神仙,北宋进士,仙风士风,仙士风流南北天。

清朝末年,朱执信、谭馥、赵声、葛谦等革命志士,在古氏书院设立广州起义机关部。民国“国共合作”时期,古氏书院又是古大存等宣传革命统一战线思想的主要活动场所。



贵州黔西县《古氏族谱》记载成之古公祠重修经过



江西《古氏五修族谱》刊载 广东省城古氏书院图



江西《古氏五修族谱》刊载 广东省城古氏书院图

二、清朝乾隆年间重修省城祠(古氏书院)文存

1、修广东省城祠序【梅州序】

昔紫阳先儒云:士庶立祠,序昭穆而敦孝弟。有国家培养,有朝廷风化,由来尚矣。况我仙祖,诗礼传家,文章华国,绵竹号循良之史,天家隆校书之名,洵有宋来,紫虚先生也。所以康熙年间,蒙道宪蒋讳伊,披阅省志,知仙祖为开粤进士,爰命裔孙须建祠崇祀,此羊城之祠所由立也。讵知年深月久,墙崩瓦解,秀灵等久切修整之志,又虑独力难持,值己卯(1759年)大科之年,不惮自春伹秋,遍商族众,于七月廿七日齐集祠内,面立合同,公议每房各津银壹百两,以为起修资本,如有不津银及津银不齐者,均不得并祀,亦不得住祠,殊凛凛也。兹有嘉镇、傍江、古劳、惠乐,凑津有银四百余两,以修成全祠。工成,应镌碑额,定厥成规,并别津银有无多寡,以彰孝思,以杜假冒。因以太祖升座日,公竖祠内,有垂奕禩而不替焉耳。

大清乾隆廿五年(1760)庚辰仲春廿五日

四大房仝立

首事裔孙:秀灵、荣南、业显、廷栋、承和

………………

嘉镇:指嘉应州、镇平县,即今梅县、蕉岭县;

傍江:指番禺傍江,即今广州市番禺区傍江村;

古劳:指鹤山古劳,即今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

惠乐:指惠州、长乐县,即今惠州市、五华县(五华县[旧称长乐县]明朝洪武初属惠州府,至清雍正十一年[1733]改属嘉应州,今属梅州)。

2、重修广东省祠碑记【番禺记】

尝闻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有祖则有庙,以妥其先灵。今我八世祖宋校书郎成之古公,合嘉应(今梅州市)、长乐(今五华县)、番禺、鹤山四房,建祠于省药王古庙之左,仝为奉祀,由来尚矣。讵月久年深,墙崩瓦解,曾于乾隆廿八年(1763年)业已重修,越今数十余载,风雨飘摇,拜亭、廊庑悉皆倾圮,仅存后座。是以,于庚子岁(1780年)大比之年,合四房裔孙复酌议重修。然,我祖尝微薄,难以捐科,爰集子姓踊跃沿签,乐成此举,共襄美事。得以妥其先灵,亦足以彰其孝思焉。谨将芳名聊以勒石。

今将各助金列后(略)。

(傍江)敬祖堂 谨识

首事:洪绪、适谦、辉常、博参、鹤舒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己亥岁仲冬吉旦仝立石

三、清朝乾隆年间番禺古氏宗亲重修省城祠(古氏书院)碑存



重修省祠碑记 / 古小彬 1999年拍摄

四、产权变更情况

古氏书院(古家祠)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30号(旧门牌惠爱东路230号),测量7区1段2467地号,土地面积61.7044市井(约685.6038 平方米),1948 年5月以“古氏书院尝业”名义办理房地产登记。

1954年4月30日古氏书院申请办理中山四路230号房地产登记,由于档案上注明“封建财产接管,注销此业”,故未给古氏书院核发房地产所有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城市墟镇封建性房地产的几点意见(草案)》([1954]粤民字第366号)及广东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公产房不得随意占用的通知》(粤革建[1979]288号)中关于“封建性财产”的认定,是“旧社会里以其收入供祭祀、扫墓、子孙入学等用的封建性财产",所有权性质“是属于姓、房或村的共有财产",应予以安管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对封建性房产(包括祠堂、善堂、书院、会馆等)一律收归国有,由政府统一管理。



古氏书院 档案

1954年10月广州市民政局将古氏书院房屋产权移交给市国土房管局管业,属公产性质。管业期间,市国土房管局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改建后为双隅砖木3层,用地面积 681.70平方米,建基面积 512.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53.12 平方米。

2005年11月,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征用了部分房屋(约353.8982平方米),其余部分仍由广州市房管部门按照公产进行管理。



古新安堂自建墙



古小彬

五、保存现状

古氏书院(古家祠)旧址仅保留中座和后座,内部部分木结构保存较好,青砖墙、花岗岩石脚、绿琉璃瓦、滴水剪边。中座保留部分博古架垂脊,山墙上还有灰塑草尾纹。

古氏书院的左右路建筑在上世纪 80年代建房时被拆除,头门因建设商业中心也被拆除。中座和后座之间有违建,砌筑有砖墙、砖柱,搭建了二楼,分隔多个房间作为民居使用。部分青砖外墙已损坏,用红砖代替,外墙被涂上白色涂料。









2012年夏,古小彬(右1)、古寿山(左1)、古丽君(右2)、古葵花等在古家祠侧留影

古氏书院旧址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纳入了广州市越秀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线索,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2年11月公布为越秀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

2014年,由政府出资进行了修缮。



外墙修缮后的古家祠



外墙修缮后的古家祠



外墙修缮后的古家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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