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讨论留在本论坛;查完整姓氏源流、郡望堂号、古籍资料,欢迎前往 华世家 huashijia.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回复: 0

[平氏文化] 2015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金计算标准

[复制链接]

140

主题

0

回帖

140

积分

百家姓秀才

★

积分
140
发表于 2026-9-9 18: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金计算标准(文献整理).jpg

2015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金计算标准

据《2014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4年山东省: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22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23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882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962元。 据此,2015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

1、死亡赔偿金:

(1) 城镇居民 60岁以下为584440元, 60-75岁为29222*(80-实际年龄) 75岁以上为146110元

(2) 农村居民 60岁以下为237640元 60-75岁为11882*(80-实际年龄) 75岁以上为59410元

2、 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60岁以下为584440*伤残指数, 60-75岁为29222*(80-实际年龄)*伤残指数 75岁以上为146110*伤残指数

(2)农村居民 60岁以下为237640*伤残指数 60-75岁为11882*(80-实际年龄)*伤残指数 75岁以上为59410*伤残指数

3、 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 被扶养人18岁以下为18323*(18-被扶养人年龄)*伤残指数/抚养义务人 被扶养人18-60岁为366460*伤残指数/抚养义务人 被扶养人60-75岁为18323*(80-被扶养人年龄)*伤残指数/抚养义务人 被扶养人75岁以上为91615*伤残指数/抚养义务人

(2)农村居民 被扶养人18岁以下为7962*(18-被扶养人年龄)*伤残指数/抚养义务人 被扶养人18-60岁为159240*伤残指数/抚养义务人 被扶养人60-75岁为7962*(80-被扶养人年龄)*伤残指数/抚养义务人 被扶养人75岁以上为39810*伤残指数/抚养义务人

4、其他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10-12 03:16 , Processed in 0.79496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华世家
查姓氏史料
快速回复回 返回顶部顶 返回列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