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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3: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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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常住户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公民办理姓氏变更登记的条件中,没有提到可以选取直系亲属关系的姓氏,只有因收养关系、涉外婚姻关系以及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原因可以变更姓氏。
李友震介绍,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衔接上不对称造成了这一空白期。法律在最初的执行阶段确实有这样的缺陷,这是天生的,从立法到执法,中间有一个过程。这种情况,特别是在一些法律条文出台初期,比较常见。法律出台后,相应的执法单位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理解和消化,并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如何在实际操作中执行法律。出现这一空白期可以理解,但是需要缩短这一时间,只能通过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高效率来解决类似的矛盾。(来源:齐鲁晚报)
netease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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