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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霸(?—前5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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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9 23: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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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次公,淮阳阳夏人。以豪杰役使徙云陵。霸少学律令,喜为吏,武帝末以待诏入钱赏官,补侍郎谒者,坐同产有罪劾免。后复入谷沈黎郡,补左冯翊二百石逝世史。
  西汉大臣,著名“循吏”。字次公,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少时学刑律兼习文法、于武帝末年始人仕途,初补侍郎谒者,因廉能迁升河南太守丞,以执法宽和公平闻名而颇为太守所倚重。时吏尚严刑酷法,民不堪桎酷。值宣帝初登帝位,曾在民间深知人民苦楚,及闻河南太守丞黄霸持法宽平,即召为廷尉正。数决疑狱,廷中称平,诏兼丞相长史。宣帝下诏追崇武帝,将增庙乐,令列侯会议之,群臣咸称如诏,独夏侯胜持议驳道“武帝虽曾征服四夷,扬威于异域,然多伤将士,竭尽库财,德泽未足及民,不宜更增庙乐。”此言一出,同坐列侯愕然失色,其旨怪深诏悖旨,夏侯胜昂然而道:“诏旨非尽可行,端赖人臣直言辅阙,安得阿谀顺违,便算尽忠,我意已决,虽死无悔。”从人闻言,认为逆旨不道,联署奏劾。丞相长吏黄霸不肯署名附同,复被众人举劾,罪该同坐。于是宣帝令将夏黄二人逮捕下狱。二人系狱同室,历久未见究治,夏侯胜为经学大师,霸公向胜求授经学,胜曰:“犯罪当死,何读经之有。”霸公日“朝闻道夕死可矣,况今夕未必死。”胜感其言,遂讲授书尚,日继而不辍,如此三年,饱受经学,坐狱反得静心习经,所得足以偿失矣。
  后遇赦,举为扬州剌史,复转为颖川太守,治民有道,政绩卓著,被征为京兆尹,未几复为颖川太守,掌郡印八载有余,其治民之道,可以“廉简宽明”四字概括之。
  时有长吏许丞,年老病聋.督邮白欲解其职,霸公止之曰:“许丞廉吏,老犹能胜任,官吏数易,不仅有妨公务,而且送旧迎新,耗费莫鲜,况新未必胜旧,夫治民之道,避繁就简为善,何必自取繁琐耶。”
  所辖境内有机密待查,霸公派一老练属吏前往访查,勿得泄机。属吏遵命行访,途次易服微行,不敢投宿馆驿,买了菜饭就食荒野,不慎食肉为飞鸟所攫去,不及夺回,只好无肉而饭。食毕又行,待事办毕回署复命,未及开口,霸公即日,此行苦了汝,野饭飞鸟无情攫去食肉,我已知汝委曲了。属吏闻之大惊,私下疑心霸遣人尾行,不可相欺,一一据实报告。原来一日乡民因事来署,霸公问其途中所见,乡民即告以所见,公乃记在心里。待属吏回署,乐,一提,使属吏不敢欺罔。霸公善驳下御众,由此可见。又有一次乡吏报请,穷民死而无葬费,霸公即批曰,某地有大木可为棺,某亭有猪可宰为祭用。乡吏往取,果如所言,吏民益服其神明。故其所辖无论是官吏或百姓,上下皆以诚相待而不敢相欺,境内大治。固非偶然,宣帝闻其治,下制曰:“颖川太守黄霸治民,道不拾遗,男女异路,狱中无重囚,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遂徵为御史大夫,未几丞相丙吉病卒,霸公遂继为丞相,改封建成侯。居相五年。于甘露三年卒。宣帝即御制碑传赞:贵后极品,史颁天下。神明与国,力行教化。官清民乐,君日贤臣。忠孝廉洁,万古芳名。
  后世封建官吏把黄霸与龚遂视为“循吏”的代表,称为“龚黄”,寿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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