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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4: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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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明确:
(一)本次成立的筹委会作为临时组织,通过下一步活动调动和激发宗亲积极性,进一步充实完善。
(二)全体筹委会成员及联络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政策法规准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开展活动一律实行自愿,活动经费的筹集不硬性摊派,根据各自承受能力,自愿捐资。
(四)全体活动参与人员要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做好一切安全防范,确保自身安全,相关安全责任自行负责。
(五)要紧紧围绕“传承文明,构建和谐,弘扬祖德,团结宗亲”的主题,尽快成立遵义市曾氏宗亲联合会,为曾氏宗亲寻宗问祖,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六)切实加强同各地宗亲和宗亲联合会的联系交流合作,为完成遵义市曾氏族谱修订事业作出贡献。
五、曾昭魁赞助了本次筹备会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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