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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霍英东

梁实秋文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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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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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有幸,连读两本出色的新诗。一是夏菁的"山",一是楚戈的"散步的山峦"。两位都是爱山的诗人。诗人哪有不爱山的?可是这两位诗人对于山有不寻常的体会、了解,与感情。使我这久居城市樊笼的人,读了为之神往。

  夏菁是森林学家,游遍天下,到处造林。他为了职业关系,也非经常上山不可。我曾陪他游过阿里山,在传说闹鬼的宾馆里住了一晚,杀鸡煮酒,看树面山(当然没有遇见鬼,不过夜月皎洁,玻璃窗上不住的有剥啄声,造成近似"咆哮山庄"的气氛,实乃一只巨大的扑灯蛾在扑通着想要进屋取暖)。夏菁是极好的游伴,他不对我讲解森林学,我们只是看树看山,有说有笑,不及其他。他在后记里说:"我的工作和生活离不开山,而爬山最能表达一种追求的恒心及热诚。然而,山是寂寞的象征,诗是寂寞的,我是寂寞:

  有一些空虚
  就想到山,或是什么不如意。
  山,你的名字是寂寞,
  我在寂寞时念你。

  普通人在寂寞时想找伴侣,寻热闹。夏菁寂寞时想山。山最和他谈得来。其中有一点泛神论的味道,把山当做是有生命的东西。山不仅是一大堆、高高一大堆的石头,要不然怎能"相对两不厌"呢?在山里他执行他的业务,显然的他更大的享受是进入"与自然同化"的境界。

  山,凝重而多姿,可是它心里藏着一团火。夏菁和山太亲密了,他也沾染上青山一般的妩媚。他的诗,虽然不像喜马拉雅山,不像落矶山那样的岑崟参差,但是每一首都自有丘壑,而且蕴藉多情。格律谨严,文字洗炼,据我看像是有英国诗人郝斯曼的风味,也有人说像佛劳斯特。有一首《每到二月十四日》,我读了好多遍,韵味无穷。

  每到二月十四
  我就想到情人市,
  想到相如的私奔,
  范仑铁诺的献花人。
  每到二月十四
  想到献一首歌词。
  那首短短的歌词
  十多年还没写完:
  还没想好意思,
  更没有谱上曲子。
  我总觉得惭愧不安,
  每到二月十四。
  每到二月十四,
  我心里澎湃不停,
  要等我情如止水,
  也许会把它完成。

  原注:"情人市(Loveland)在科罗拉多北部,每逢二月十四日装饰得非常动人。"我在科罗拉多州住过一年,没听说北部有情人市,那是六十多年前的事了(一九六○年时人口尚不及万),不过没关系,光是这个地方就够引起人的遐思。凡是有情的人,哪个没有情人?情人远在天边,或是已经隔世,都是令人怅惘的事。二月十四是情人节,想到情人市与情人节,难怪诗人心中澎湃。

  楚戈是豪放的浪漫诗人。《散步的山峦》有诗有书有画,集三绝于一卷。楚戈的位于双溪村绝顶的"延宕斋",我不曾造访过,想来必是一个十分幽雅穷居独游的所在,在那里

  可以看到
  山外还有
  山山山山
  山外之山不是只露一个山峰
  而是朝夕变换
  呈现各种不同的姿容
  谁知望之俨然的
  山也是如此多情

  谢灵运《山居赋》序:"古巢居穴处者曰岩栖,栋宇居山者曰山居……山居良有异乎市尘,抱疾就闲,顺从性情。"楚戈并不闲,故宫博物院钻研二十年,写出又厚又重的一大本《中国古物》,我参观他的画展时承他送我一本,我拿不动,他抱书送我到家,我很感动。如今他搜集旧作,自称是"古物出土",有诗有画,时常是运行书之笔,写篆书之体,其姿肆不下于郑板桥。

  山峦可以散步吗?出语惊人。有人以为"有点不通",楚戈的解释是:"我以为山会行走……我并不把山看成一堆死岩。"禅家形容人之开悟的三阶段:初看山是山、水是水,继而山不是山、水不是水,终乃山还是山、水还是水。是超凡入圣、超圣入凡的意思。看楚戈所写"山的变奏",就知道他懂得禅。他不仅对山有所悟,他半生坎坷,尝尽人生滋味,所谓"烦恼即菩提",对人生的真谛他也看破了。我读他的诗,有一种说不出的震撼。

  夏菁和楚戈的诗,风味迥异,而有一点相同:他们都使用能令人看得懂的文字。他们偶然也用典,但是没有故弄玄虚的所谓象征。我想新诗若要有开展,应该循着这一条路走。


窗外


  窗子就是一个画框,只是中间加些棂子,从窗子望出去,就可以看见一幅图画。那幅图画是妍是媸,是雅是俗,是闹是静,那就只好随缘。我今奇居海外,栖身于"白屋"楼上一角,临窗设几,作息于是,沉思于是,只有在抬头见窗的时候看到一幅幅的西洋景。现在写出窗外所见,大概是近似北平天桥之大金牙的拉大篇吧?
  "白屋"是地地道道的一座刷了白颜色油漆的房屋,既没有白茅覆盖,也没有外露木材,说起来好像是韩诗外传里所谓的"穷巷白屋",其实只是一座方方正正的见棱见角的美国初期形式的建筑物。我拉开窗帘,首先看见的是一块好大好大的天。天为盖,地为舆,谁没看见过天?但是,不,以前住在人烟稠密天下第一的都市里,我看见的天仅是小小的一块,像是坐井观天,迎面是楼,左面是楼,右面是楼,后面还是楼,楼上不是水塔,就是天线,再不然就是五色缤纷的晒洗衣裳。井底蛙所见的天只有那么一点点。"白屋"地势荒僻,眼前没有遮挡,尤其是东边隔街是一个小学操场,绿草如茵,偶然有些孩子在那里蹦蹦跳跳;北边是一大块空地,长满了荒草,前些天还绽出一片星星点点的黄花,这些天都枯黄了,枯草里有几株参天的大树,有枞有枫,都直挺挺的稳稳的矗立着;南边隔街有两家邻居;西边也有一家。有一天午后,小雨方住,蓦然看见天空一道彩虹,是一百八十度完完整整的清清楚楚的一条彩带,所谓虹饮江皋,大概就是这个样子。虹销雨雾的景致,不知看过多少次,却没看过这样规模壮阔的虹。窗外太空旷了,有时候零雨潸潸,竟不见雨脚,不闻雨声,只见有人撑着伞,坡路上的水流成了渠。

  路上的汽车往来如梭,而行人绝少。清晨有两个头发颁白的老者绕着操场跑步,跑得气咻咻的,不跑完几个圈不止,其中有一个还有一条大黑狗作伴。黑狗除了运动健身之外,当然不会轻易放过一根电线杆子而不留下一点记号,更不会不选一块芳草鲜美的地方施上一点肥料。天气晴和的时候常有十八九岁的大姑娘穿着斜纹布蓝工裤,光着脚在路边走,白皙的两只脚光光溜溜的,脚底板踩得脏兮兮,路上万一有个图钉或玻璃碴之类的东西,不知如何是好?日本的武者小路实笃曾经说起:"传有久米仙人者,因逃情,入山苦修成道。一日腾云游经某地,见一浣纱女,足胫甚白,目眩神驰,凡念顿生,飘忽之间已自云头跌下。"(见周梦蝶诗《无题》附记)我不会从窗头跌下,因为我没有目眩神驰。我只是想:裸足走路也算是年轻一代之反传统反文明的表现之一,以后恐怕还许有人要手脚着地爬着走,或索兴倒竖蜻蜓用两只手走路,岂不更为彻底更为前进?至于长头发大胡子的男子现在已经到处皆是,甚至我们中国人也有沾染这种习气的(包括一些学生与餐馆侍者),习俗移人,一至于此!

  星期四早晨清除垃圾,也算是一景。这地方清除垃圾的工作不由官办,而是民营。各家的垃圾贮藏在几个铅铁桶里,上面有盖,到了这一天则自动送到门前待取。垃圾车来,并没有八音琴乐,也没有叱咤吆喝之声,只闻唏哩哗啦的铁桶响。车上一共两个人,一律是彪形黑大汉,一个人搬铁桶往车里掼,另一个司机也不闲着,车一停他也下来帮着搬,而且两个人都用跑步,一点也不从容。垃圾掼进车里,机关开动,立即压绞成为碎碴,要想从垃圾里检出什么瓶瓶罐罐的分门别类的放在竹篮里挂在车厢上,殆无可能。每家月纳清洁费二元七角钱,包商叫苦,要求各家把铁桶送到路边,节省一些劳力,否则要加价一元。

  公共汽车的一个招呼站就在我的窗外。车里没有车掌,当然也就没有晚娘面孔。所有开门,关门,收钱,掣给转站票,全由司机一人兼理。幸亏坐车的人不多,司机还有闲情逸致和乘客说声早安。二十分钟左右过一班车,当然是亏本生意,但是贴本也要维持。每一班车都是疏疏落落的三五个客人,凄凄清清惨惨,许多乘客是老年人,目视昏花,手脚失灵,耳听聋聩,反应迟缓,公共汽车是他们唯一交通工具。也有按时上班的年轻人搭乘,大概是怕城里没处停放汽车。有一位工人模样的候车人,经常准时在我窗下出现,从容打开食盒,取出热水瓶,喝一杯咖啡,然后登车而去。

  我没有看见过一只过街鼠,更没看见过老鼠肝脑涂地的陈尸街心。狸猫多得很,几乎个个是肥头胖脑的,毛也泽润。猫有猫食,成瓶成罐的在超级食场的货架上摆着。猫刷子,猫衣服,猫项链,猫清洁剂,百货店里都有。我几乎每天看见黑猫白猫在北边荒草地里时而追逐,时而亲昵,时而打滚。最有趣的是松鼠,弓着身子一窜一窜的到处乱跑,一听到车响,仓卒的爬上枞枝。窗下放着一盘鸟食,黍米之类,麻雀群来果腹,红襟鸟则望望然去之,他茹荤,他要吃死的蛞蝓活的蚯蚓。

  窗外所见的约略如是。王粲登楼,一则曰:"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再则曰:"昔尼父之在陈兮,有归欣之叹音。锺仪幽而楚奏兮,庄舄显而越吟。人情同于怀土兮,岂穷达而异心?"临楮凄怆,吾怀吾土。

  六一、九、廿二、壬子中秋于西雅图





  李白句:"燕山雪华大如席"。这话靠不住,诗人夸张,犹"白发三千丈"之类。据科学的报导,雪花的结成视当时当地的气温状况而异,最大者直径三至四时。大如席,岂不一片雪花就可以把整个人盖住?雪,是越下得大越好,只要是不成灾。雨雪霏霏,像空中撒盐,像柳絮飞舞,缓缓然下,真是有趣,没有人不喜欢。有人喜雨,有人苦雨,不曾听说谁厌恶雪。就是在冰天雪地的地方,爱斯基摩人也还利用雪块砌成圆顶小屋,住进去暖和得很。

  赏雪,须先肚中不饿。否则雪虐风号之际,饥寒交迫,就许一口气上不来,焉有闲情逸致去细数"一片一片又一片……飞入梅花都不见"?后汉有一位袁安,大雪塞门,无有行路,人谓已死,洛阳令令人除雪,发现他在屋里僵卧,问他为什么不出来,他说:'大雪人皆饿,不宜干人。"此公戆得可爱,自己饿,料想别人也饿,我相信袁安僵卧的时候一定吟不出"风吹雪片似花落"之类的句子。晋王子犹居山阴,夜雪初霁,月色清朗,忽然想起远在剡的朋友戴安道,即便夜乘小舟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假如没有那一场大雪,他固然不会发此奇兴,假如他自己饘粥不继,他也不会风雅到夜乘小船去空走一遭。至于谢安石一门风雅,寒雪之日与儿女吟诗,更是富贵人家事。

  一片雪花含有无数的结晶,一粒结晶又有好多好多的面,每个面都反射着光,所以雪才显着那样的洁白。我年轻时候听说从前有烹雪论茗的故事,一时好奇,便到院里就新降的积雪掬起表面的一层,放在瓶里融成水,煮沸,走七步,用小宜兴壶,沏大红袍,倒在小茶盅里,细细品啜之,举起喝干了的杯子就鼻端猛嗅三两下——我一点也不觉得两腋生风,反而觉得舌本闲强。我再检视那剩余的雪水,好像有用矾打的必要!空气污染,雪亦不能保持其清白。有一年,我在汴洛道上行役,途中车坏,时值大雪,前不巴村后不着店,饥肠辘辘,乃就路边草棚买食,主人飨我以挂面,我大喜过望。但是煮面无水,主人取洗脸盆,舀路旁积雪,以混沌沌的雪水下面。虽说饥者易为食,这样的清汤挂面也不是顶容易下咽的。从此我对于雪,觉得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苏武饥吞毡渴饮雪,那另当别论。

  雪的可爱处在于它的广被大地,覆盖一切,没有差别。冬夜拥被而眠,觉寒气袭人,蜷缩不敢动,凌晨张开眼皮,窗棂窗帘隙处有强光闪映大异往日,起来推窗一看,——啊!白茫茫一片银世界。竹枝松叶顶着一堆堆的白雪,杈芽老树也都镶了银边。朱门与蓬户同样的蒙受它的沾被,雕栏玉砌与瓮牖桑枢没有差别待遇。地面上的坑穴洼溜,冰面上的枯枝断梗,路面上的残刍败屑,全都罩在天公抛下的一件鹤氅之下。雪就是这样的大公无私,装点了美好的事物,也遮掩了一切的芜秽,虽然不能遮掩太久。

  雪最有益于人之处是在农事方面,我们靠天吃饭,自古以来就看上天的脸色,"天上同云,雨雪雰雰。……既沾既足,生我百般。"俗语所说"瑞雪兆丰年",即今冬积雪,明年将丰之谓。不必"天大雪,至于牛目",盈尺就可成为足够的宿泽。还有人说雪宜麦而辟蝗,因为蝗遗子于地,雪深一尺则入地一丈,连虫害都包治了。我自己也有过一点类似的经验,堂前有芍药两栏,书房檐下有玉簪一畦,冬日几场大雪扫积起来,堆在花栏花圃上面,不但可以使花根保暖,而且来春雪融成了天然的润溉,大地回苏的时候果然新苗怒发,长得十分茁壮,花团锦簇。我当时觉得比堆雪人更有意义。

  据说有一位枭雄吟过一首咏雪的诗:"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出门一啊喝,天下大一统。"俗话说"官大好吟诗",何况一位枭雄在夤缘际会踌躇满志的时候?这首诗不是没有一点巧思,只是趣味粗犷得可笑,这大概和出身与气质有关。相传法国皇帝路易十四写了一首三节聊韵诗,自鸣得意,征求诗人批评家布洼娄的意见,布洼娄说:"陛下无所不能,陛下欲做一首歪诗,果然做成功了。"我们这位枭雄的咏雪,也应该算是很出色的一首歪诗。

旅行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雨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还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癖,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响的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哪里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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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雨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还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癖,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响的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哪里去找?

小花


  小花子本是野猫,经菁清留养在房门口处,起先是供给一点食物一点水,后来给他一只大纸箱作为他的窝,放在楼梯拐角处,终乃给他买了一只孩子用的鹅绒被袋作为铺垫,而且给他设了一个沙盆逐日换除洒扫。从此小花子就在我们门前定居,不再到处晃荡,活像"鸿弯禧"里的叫花子,喝完豆汁儿之后甩甩袖子连呼:"我是不走的了啊,我是不走的了啊!"

  彼此相安,没有多久。

  有一天我回家看见菁清抱着小花子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惊问:"他怎么登堂入室了?"我们本来约定不许他越雷池一步的。

  "外面风大,冷,你不是说过猫怕冷吗?"

  我是说过,猫是怕冷。结果让他在室内暖和了一阵,仍然送到户外。看着他在寒风里缩成一团偎在纸箱里,我心里也有些不忍。

  再过些时,有一天小花子不见了,整天都没回来就食,不知他云游何处去了。一天两天过去,杳无消息。他虽是野猫,我们对他不只有一饭之恩,当然甚是牵挂。每天打开门看看,猫去箱空,辄为黯然。

  忽然有一天他回来了。浑身泥污,而且沾有血迹。他的嘴里挂着血淋淋的一块肉似的东西,像是碎裂的牙肉。菁清赶快把他抱起,洗刷一下,在身上有血迹处涂了紫药水,发现他的两颗虎牙没有了,满嘴是血。我们不知他遭遇了什么灾难,落得如此狼狈。菁清取出一个竹笼,把他装了进去,骑车直奔国际猫狗专科病院辜仲良(泰堂)先生处。辜大夫说,他的牙被人敲断了,大量出血,被人塞进几团药棉花,他在身上乱舔所以到处有血迹。于是给他打针防破伤风,注射消炎剂,清洗口腔,取出药棉花,涂药。菁清抱他回来,说:"看他这个样子,今天不要教他在门外睡了吧。"我还有什么话说。于是小花进了家门,睡在属于黑猫公主的笼子里。黑猫公主关在楼上寝室里。三猫隔离,各不相扰。这是临时处置,我心想过一两天还是要放小花子到门外去的。

  但是没想到第二天菁清又有了新发现,她告我说,在她掰开猫嘴涂药时发觉猫的舌头短了一大截,舌尖不见了。大概是牙被敲断时,被人顺手把舌头也剪断了。菁清要我看,我不敢看。我不知道他犯了什么大过,受此酷刑。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每次喂他吃鱼总是吃得盘里盘外狼藉不堪,原来他既无门牙又缺半截舌头。世界上是有厌猫的人。据说,拿破仑就厌恶猫,"在某次战役中,有个侍从走过拿破仑的卧房时,突然听到这位法国皇帝在呼救。他打开房门一看,拿破仑的衣服才穿到一半,满头大汗,用剑猛刺绣帷,原来他是在追杀一只小猫。"美国的艾森豪总统也恨猫,"在盖次堡家中的电视机旁,备有一枝鸟枪打击乌鸦。此外他还下令,周遭若出现任何猫,格杀勿论。"英文里有一个专门名词,称厌恶猫者为ailurophobe。我想我们的小花子一定是在外游荡时遇到了一位厌猫者,敲掉门牙剪断舌头还算是便宜了他。

  菁清说,这猫太可怜,并且历数他的本质不恶,天性很乖,体态轻盈,毛又细软,但是她就没有明白表示要长期收养他的意思。我也没有明白表示我要改变不许他进门的初衷。事实逐步演变他已成了我们家庭的一员。菁清奉献刷毛挖耳剪指甲全套服务,还不时的把他抱在怀里亲了又亲。我每星期上市买鱼也由七斤变为十斤。煮鱼摘刺喂食的时候,也由准备两盘改为三盘。

  "米已熟了,只欠一筛。"最后菁清画龙点睛似的提出了一个话题。"这猫已不像是一只野猫了,似不可再把他当做街头浪子,也不再是小叫花子,我们把‘小花子'的名字里的‘子'字取消,就叫他‘小花'吧。"

  我说"好吧"。从此名正言顺,小花子成了小花。我担心的是以后是否还有二花三花闻风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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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猫王子五岁


  五年前的一个夜晚,菁清从门外檐下抱进一只小白猫,时蒙雨凄其,春寒尚厉。猫进到屋里,仓皇四顾,我们先飨以一盘牛奶,他舔而食之。我们揩干了他身上的雨水,他便呼呼的倒头大睡。此后他渐渐肥胖起来,菁清又不时把他刷洗得白白净净,戏称之为白猫王子。

  他究竟生在哪一天,没人知道,我们姑且以他来我家的那一天定为他的生日(三月三十日),今天他五岁整,普通猫的寿命据说是十五六岁,人的寿命则七十就是古稀之年了,现在大概平均七十。所以猫的一岁在比例上可折合人的五岁。白猫王子五岁相当于人的二十五岁,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

  凡是我们所喜欢的对象,我们总会觉得他美。白猫王子并不一定是怎样的美丰姿,可是他眉清目秀,蓝眼睛、红鼻头、须眉修长,而又有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腰臀一部分特别硕大,和头部不成比例,腹部垂腴,走起来摇摇摆摆,有人认为其状不雅,我们不以为嫌。去年七月二十日报载,"二十四日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巴马布耳所举行的一九八一年'全美迷人小猫竞赛'中,一只名叫邦妮贝尔的小猫得了首奖。可是他虽然顶著后冠,却不见得很高兴。"高兴不是猫,是猫的主人。我们不会教白猫王子参加任何竞赛,他已经有了王子的封号,还急着需要什么皇冠?他就是我们的邦妮贝尔。

  刘克庄有一首《诘猫诗》,有句云:

  饭有溪鱼眠有毯,
  忍教鼠啮案头书?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过猫做什么事。他吃的不只是溪鱼,睡的也不只是毛毯,我们的住处没有鼠,他无用武之地,顶多偶然见了蟑螂而惊叫追逐,菁清说这是他对我们的服务。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常蹲在餐桌上,虎视眈眈,但是他不伸爪,顶多走近盘边闻闻。喂他几块鱼虾鸡鸭之类,他浅尝辄止。他从不偷嘴。他吃饱了,抹抹脸就睡,弯着腰睡,趴着睡,仰着睡,有时候爬到我们床上枕着我们的臂腿睡。他有二十六七磅重,压得人腿脚酸麻,我们外出,先把他安顿好,鱼一钵,水一盂,有时候给他盖一床被,或是搭一个篷。等我们回来,门锁一响,他已窜到门口相迎。这样,他便已给了我们很大的满足。

  "花如解语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猫相当的解语,我们喊他一声"猫咪!""胖胖!"他就喵的一声。我耳聋,听不见他那细声细气的一声喵,但是我看见他一张嘴,腹部一起落,知道他是回答我们的招呼。他不会说话,但是菁清好像略通猫语,她能辨出猫的几种不同的鸣声。例如:他饿了,他要人给他开门,他要人给他打扫卫生设备,他因寂寞而感到烦躁,都有不同的声音发出来。无论有什么体己话,说给他听,或是被他听见,他能珍藏秘密不泄露出去。不过若是以恶声叱责他,他是有反应的,他不回嘴,他转过身去趴下,作无奈状。

  有人不喜欢猫。我的一位朋友远道来访,先打电话来说:"听说府上有猫,请先把他藏起来,我怕猫。"真的,有人一见了猫就会昏倒。有人见了老鼠也会昏倒,何况猫?据民生报七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一篇文章报导,法国国王亨利三世一见到猫就会昏倒。法国国王查理九世时的大诗人龙沙有这样的诗句:

  当今世上
  谁也没我那么厌恶猫
  我厌恶猫的眼睛、脑袋,还有凝视的模样
  一看见猫,我掉头就跑

  人之好恶本不相同。我不否认猫有一些短处,诸如倔强、自尊、自私、缺乏忠诚等等。不过,猫,和人一样,总不免有一点脾气,一点自私,不必计较了。家里有装潢、有陈设、有家具、有花草,再有一只与虎同科的小动物点缀其间来接受你的爱抚,不是很好么?

  菁清对于苦难中小动物的怜悯心是无止境的,同时又觉得白猫王子太孤单,于是去年又抱进来一个小黑猫。这个"黑猫公主"性格不同,活泼善斗、体态轻盈、白须黄眼,像是平剧中的"开口跳"。两只猫在一起就要斗,追逐无已时。不得已我们把黑猫关在笼子里,或是关在一间屋里,实行黑白隔离政策。可是黑猫隔着笼子还要伸出爪子撩惹白猫,白猫也常从门缝去逗黑猫。相见争如不见,无情还似有情。我想有一天我们会逐渐解除这个隔离政策的。

  白猫倏已五岁,我们缘分不浅,同时我亦不免兴起春光易老之感。多少诗人词人唤取春留驻,而春不肯留!我们只好"片时欢乐且相亲",愿我的猫长久享受他的鱼餐锦被,吃饱了就睡,睡足了就吃。

  民国七十二年三月三十日

白猫王子六岁


  今年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六岁生日。要是小孩子,六岁该上学了。有人说猫的年龄,一年相当于人的五年,那么他今年该是三十而立了。

  菁清和我,分工合作,把他养得这么大,真不容易。我负责买鱼,不时的从市场背回十斤八斤重的鱼,储在冰柜里;然后是每日煮鱼,要少吃多餐,要每餐温热合度,有时候一汤一鱼,有时候一汤两鱼,鲜鱼之外加罐头鱼;煮鱼之后要除刺,这是遵兽医辜泰堂先生之嘱!小刺若是鲠在猫喉咙里开刀很麻烦。除了鱼之外还要找地方拔些青草给他吃,"人无横财不富,马无野草不肥",猫儿亦然。菁清负责猫的清洁,包括擦粉洗毛,剪指甲,掏耳朵,最重要的是随时打扫他的粪便,这分工作不轻。六年下来,猫长得肥肥胖胖,大腹便便,走路摇摇晃晃,蹲坐的时候昂然不动,有客见之叹曰:

  "简直像是一位董事长!"

  猫和人一样,有个性。白猫王子不是属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个类型。他好像有他的尊严。有时候我喊他过来,他看我一眼,等我喊过三数声之后才肯慢慢的踱过来,并不一跃而登膝头,而是卧在我身边伸手可抚摩到的地方。如果再加催促,他也有时移动身体更靠近我。大多时他是不理会我的呼唤的。他卧如弓,坐如钟,自得其乐,旁若无人。至少是和人保持距离。

  他也有时自动来就我,那是他饿了。他似乎知道我耳聋,听不见它的"咪噢"叫,就用他的头在我脚上摩擦。接连摩擦之下,我就要给他开饭。如果我睡着了,他会跳上床来拱我三下。猫有吃相,从不吃得杯盘狼藉,总是顺著一边吃去,每餐必定剩下一小撮,过一阵再来吃干净。每日不止三餐,餐后必定举行那有名的"猫儿洗脸",洗脸未完毕,他不会走开,可是洗完之后他便要呼呼大睡了。这一睡可能四五小时甚至七八九个小时,并不一定只是"打个盹儿"(catnap)。我看他睡得那么安详舒适的样子,从不忍心惊动他。吃了睡,睡了吃,这生活岂不太单调?可是我想起王阳明答人问道诗:"饥来吃饭倦来眠,唯此修行玄又玄。说与世人浑不信,偏向身外觅神仙",猫儿似乎修行得相当到家了。几个人能像猫似的心无牵挂,吃时吃,睡时睡,而无闲事挂心头?

  猫对我的需求有限,不过要食有鱼而已。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家里除了供养几位寒士一位盲人之外还有一只他所宠爱的猫,他不时的到街上买牡蛎喂他。看着猫(或其他动物)吃他所爱吃的东西,是一乐也,并不希冀报酬。犬守门,鸡司晨,猫能干什么?捕鼠么?我家里没有鼠。猫有时跳到我的书桌上,在我的稿纸上趴著睡著了,或是蹲在桌灯下面藉著灯泡散发的热气而呼噜呼噜的假寐,这时节我没有误会,我不认为他是有意的来破我寂寥。是他寂寞,要我来陪他,不是看我寞寂而他来陪我。猫儿寿命有限,老人余日无多。"片时欢乐且相亲。"今逢其六岁生日,不可不纪。

  民国七十三年三月三十日

白猫王子七岁


  白猫王子大概是已到中年。人到中年发福,脖梗子后面往往隆起几条肉,形成几道沟,尤其是那些饱食终日的高官巨贾。白猫的脖子上也隐隐然有了两三道肉沟的痕迹。他腹上的长毛脱落了,原以为是季节性的,秋后会复生,谁知道寒来暑往又过了一年,腹上仍是光秃秃的,只有一层茸毛。他的眉头深锁,上面有直竖的皱纹三数条,抹也抹不平,难道是有什么心事不成?

  他比从前懒了。从前一根绳子,一个线团,可以逗他狼奔豕突,可以引他鼠步蛇行,可以诱他翻觔斗竖蜻蜓,玩好大半天,直到他疲劳而后止。抛一个乒乓球给他,他会抱着球翻滚,他会和你对打一阵,非球滚到沙发底下去不肯罢休。菁清还喜欢和他玩捕风捉影的游戏,她拿起一个衣架之类的东西,在灯光下摇晃,墙上便显出一个活动的影子,这时候白猫便窜向墙边,跳起好几尺高,去捕捉那个影子。

  如今情况不同了。绳子线团不复引起他的兴趣。乒乓球还是喜欢,但是要他跑几步路去捡球,他就觉得犯不着,必须把球送到他的跟前,他才肯举爪一击,就好像打高尔夫的大人先生们之必须携带球僮或是乘坐小型机车才肯于一切安排妥贴之后挥棒一击。捕风捉影的事他不再屑为。山海经:"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白猫未必比夸父聪明,其实是他懒。

  哪有猫儿不爱腥的?锅里的鱼刚煮熟,揭开锅盖,鱼香四溢,白猫会从楼上直奔而来,但是他蹲在一旁,并不流涎三尺,也不凑上前来做出迫不及待的样子。他静静的等著我摘刺去骨,一汤一鱼,不冷不热,送到他的嘴边,然后他慢条斯理的进餐。他有吃相,他从盘中近处吃起,徐徐蚕食,他不挑挑拣拣。他吃完鱼,喝汤;喝完汤,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他只要吃鱼,沙丁鱼、鲢鱼,天天吃也不腻。有时候胃口不好也流露一些"日食万钱无下箸处"的神情,闻一闻就望望然去之,这时候对付他的方法就是饿他一天。菁清不忍,往往给他开个罐头番茄汁鲣鱼之类,让他换换口味。

  白猫王子不是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他高兴的时候偎在人的身边卧着,接受人的抚摩,他不高兴的时候任你千呼万唤他也相应不理。你把他抱过来,他也会纵身而去。菁清说他骄傲。我想至少是倔强。猫的性格,各有不同。有人说猫性狡诈,我没有发现白猫有这样的短处。唐朝武后朝中有一个权臣小人李义府(唐书列传第三十二),"貌状温柔,与人语必嬉怡微笑,而褊忌阴贼。既处权要,欲人附己,微忤意者,辄加倾陷。故时人言义府笑中有刀。又以其柔而害物,亦谓之李猫。"李猫这个绰号似乎不洽。白猫王子柔则有之,但丝毫没有害物的意思。他根本不笑,自然不会笑中有刀,他的掌中藏着利爪,那是他自卫的武器。他时常伸出利爪在沙发上抓挠,把沙发抓得稀烂,我们应该在沙发上钉一块皮子什么的,让他抓。

  猫愿有固定的酣睡静卧的所在,有时候他喜欢居高临下的地方,能爬多高就爬多高;有时候又喜欢窝藏在什么旮旯儿里,令人找都找不到。他喜欢孤独。能不打扰他最好不要打扰他,让他享受那分孤独。有时候他又好像不甘寂寞,我正在伏案爬格,他会飕的一下子窜上书桌,不偏不倚的趴在我的稿纸上,我只好暂停工作。我随后想到两全的办法,在书桌上给他设备一分铺垫,他居然了解我的用意。从此我可以一面拍抚着他,一面写我的稿。我知道,他不是有意来陪伴我,他是要我陪伴他。有时候我一站起身,走到书架去取书,他立刻就从桌上跳下占据我的座椅,安然睡去。他可以在我椅上睡六七个小时,我由他高卧。

  猫最需要的伴侣是猫。黑猫公主的性格很泼辣刁钻,所以一向不是关在楼上寝室便是关在笼子里,黑白隔离。后来渐渐弛禁,两个猫也可以放在一起了,追逐翻滚一阵之后也能并排而卧相安无事。小花进门之后,我们怕他和白猫不能相容,也隔离了很久,现在这两只猫也能在一起共存,不争座位,不抢饭碗。

  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七岁的生日,菁清给他预备了一分礼物——市场买菜用的车子,打算在天气晴朗惠风和畅的时候把他放在车里推着他在街上走走。这样,他总算是于"食有鱼"之外还"出有车"了。

猫的故事


  猫很乖,喜欢偎傍着人;有时候又爱蹭人的腿,闻人的脚。唯有冬尽春来的时候,猫叫春的声音颇不悦耳。呜呜的一声一声的吼,然后突然的哇咬之声大作,唏哩哗喇的,铿天地而动神祇。这时候你休想安睡。所以有人不惜昏夜起床持大竹竿而追逐之。祖传有一位和尚作过这样的一首诗!"猫叫春来猫叫春,听他愈叫愈精神,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这位师父富同情心,想来不至于抡大竹竿子去赶猫。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罗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踉,窜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他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的是有野猫钻了进去。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鼎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叨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他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的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她缓颊。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用原来的铁丝系上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她一条生路。只见猫一溜烟似的唏哩哗喇的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妻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跟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她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她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窗户纸从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当天夜里,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哗啷哗啷的响,随后像是有东西提着铁罐猱升胯院的枣树,终乃在我的屋瓦上作响。屋瓦是一垅一垅的,中有小沟,所以铁罐越过瓦垅的声音是格登格登的清晰可辨。我打了一个冷战:难道是那只猫的阴魂不散?她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藏躲在什么地方,终于夤夜又复光临寒舍,我家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使她这样的念念不忘?

  哗啷一声,铁罐坠地,显然的是铁丝断了。几乎同时,噗的一声,猫顺着我窗前的丁香树也落了地。她低声的呻吟了一声,好像是初释重负后的一声叹息。随后我的书房窗纸又撕破了——历史重演。

  这一回我下了决心,我如果再度把她活捉,要用重典,不是系一个铁罐就能了事。我先到书房里去查看现场,情况有一些异样,大书架接近顶棚最高的一格有几本书洒落在地上。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我搬了高凳爬上去窥视,吓我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

  四只小猫是黑白花的,咕咕容容的在猫的怀里乱挤,好像眼睛还没有睁开,显然是出生不久。在车船上遇到有妇人生产,照例被视为喜事,母子好像都可以享受好多的优待。我的书房里如今喜事候门,而且一胎四个,原来的一腔怒火消去了不少。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道理本该普及于一切有情。猫为了她的四只小猫,不顾一切的冒着危险回来喂奶,伟大的母爱实在是无以复加!

  猫的秘密被我发现,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功夫她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蹓跶(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的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搏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贴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啄,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烂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的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脚,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的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的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的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蹐局缩缩的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的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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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溢的小室里,窗外还有三两窠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舔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他争食,于是声色俱厉的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君子有三畏",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他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效,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的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攻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偾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他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的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然后他就像是在罗马剧场里看基督徒被猛兽扑食似的作壁上观。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的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舔,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危。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的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兴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交的人同样的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他咬人,至少作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他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仅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他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诃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获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待佳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他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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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鹰的对话


  山岩上,一只老鹰带着一群小鹰,咋咋的叫个不停。一位通鸟语的牧羊人恰好路经其地,听得老鹰是在教导小鹰如何猎食人肉。其谈话是一问一答,大略如下:

  ——"我的孩子们,你们将不再那么需要我的指导了,因为你们已经看到我的实际表演,从农庄抓家禽,在小树丛中抓小野兔,牧场上抓小羔羊。但是你们应还记得那更可口的美味,我常以人肉供你们大嚼。"

  ——"人肉当然是最好吃。你为什么不用你的爪子带回一个人到鹰巢里来呢?"

  ——"他的身体太大了。我们找到一个人的时候,只能撕下他一块肉,把骨头留在地上。"

  ——"人既如此之大,你又怎样杀死他的呢?你怕狼,你怕熊,你怎能有超过人的力量呢?人难道比一只羊还更可欺么?"

  ——"我们没有人的力量,也没有人那样的狡诈。我们难得吃一回人肉,如果大自然没有注定把人送给我们来享受。人具有凶猛的性格,比任何动物都凶猛。两族人往往遭遇,呼声震天,火焰弥空。你们听到声音火光起自地上,赶快飞向前去,因为人类一定是正在互相残杀;你们会看见地面上血流成渠尸横遍野,许多尸骸都是肢体不全,很便于我们食用。"

  ——"人把对方杀死,为什么不吃掉他呢?一条狼杀死一只羊,他在饱啖羊肉以前不会准许兀鹰来触动它的。人不是另一种狼么?"

  ——"人乃是唯一的一种动物,杀而不吃。这种特性使得他成了我们的大恩人。"

  ——"人把人肉送到我们跟前,我们就不费心力自己行猎了。"

  ——"人有时候很长久的安安静静的留在洞里。你们若是看到大堆人聚在一起,像一队鹳似的,你们可以断定他们是要行猎了,你们不久即可大餐人肉。"

  ——"但是我想知道他们互相残杀,其故安在。"

  ——"这是我们不能解答的一个问题了。我曾请教过一只老鹰,他年年饱餐人的脏腑,他的见解是,人只是表面上过动物生活,实则只是能动的植物。人爱莫名其妙的互相厮杀,一直到僵挺不动让鹰来啄。或以为这些恶作剧的东西大概是有点什么计划,紧紧团结在一起的人之中,好像有一个在发号施令,又好像是格外的以大屠杀为乐。他凭什么能这样的高高在上,我们不知道;他很少时候是最大的或跑得最快的一个,但是从他的热心与勤奋来看,他比别人对于兀鹰更为友善。"

  这当然是一段寓言。作者是谁,恐怕不是我们所容易猜到的。是古代的一位寓言作家么?当然不是。在古代,战争是光荣事业,领导战争的是英雄。是十八世纪讽刺文学大家绥夫特么?有一点像,但是绥夫特的集子里没有这样的一篇。这段寓言的作者是我们所习知的约翰孙博士,是他所写的《闲谈》(TheIdler)第二十二期。《闲谈》是《世界纪事》周刊上的一个专栏,第二十二期刊于一七五八年九月九日。《闲谈》共有一百零四篇,于一七六一年及六七年两度刊有合订本,但是这第二十二期都被删去了。为什么约翰孙要删去这一篇,我们不知道,这一篇讽刺的意味是很深刻的。

  好斗是人类的本能之一,但是有组织的战争不能算是本能,那是有计划的预谋的团体行动。兀鹰只知道吃人肉,不知道人类为什么要自相残杀。战争的起源是掠夺,掠夺食粮,掠夺土地,掠夺金钱,掠夺一切物资。所以战争不是光荣的事,是万物之灵的人类所做出的最蠢的事。除了抵抗侵略抵抗强权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不得已而推动的战争之外,一切战争都是该受诅咒的。大多数的人不愿意战争,只有那些思想和情绪不正常的邪恶的所谓领袖人物,才处心积虑的在一些好听的藉口之下制造战争。约翰孙在合订本里删除了这一篇讽刺文章,也许是怕开罪于巨室吧?


编后记


  梁实秋的散文篇篇各呈异彩,令人爱不释手,一切诸如清丽隽永简洁深遽独具风采之类的评语,都不足以对它评头品足,它真正达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境界。台湾著名图书评论家龙应台问她的妈妈最爱读谁的书,妈妈毫不含糊地回答:"梁实秋。"龙应台惊喜道:"妈妈真识货!"梁实秋(1903年1月6日——1987年11月3日),北京人,祖籍浙江余杭,原名梁治华,字实秋。1915年至1923年就学清华,毕业后赴美留学,1924年入哈佛大学研究院,1926年回国任教于东南大学。为新月社主要成员。1949年去台湾,执教于台湾南北数所大学,直至65岁退休专事写作。梁实秋在四川的友人蒋子奇曾给梁相面说他"一身傲骨,断难仕进"。的确,梁实秋一生大都缩在书斋小楼,与世无争,埋头学问,以写作自娱不知老之将至。他宣称:"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

  人们喜欢赞美积极乐观的人生,可是一个情感丰富学识渊博的天才,却往往更多地体认到生命的悲剧意识,尤其当他身陷不遇之境时更是如此。透过梁实秋钻入学海不知老之将至的表层,我们更深地觉察到他人生的秋的精神——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人生的孤独感和人生如寄——"天地者万物之逆旂"的苦闷终生萦绕在他的怀抱。伴随他后半生近四十年生涯的更是解不断的乡愁,"千里做远客,五更思故乡",北国青枣于他最相思,愈近晚年思乡愈切。无数遍吟咏杜诗"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因海峡阻隔,不能与一双儿女相聚,洒过无数相思的泪水:

  目断长空迷津渡。泪眼倚楼,楼外青无数。往事如烟如柳絮,相思便是春常驻。

  这是他写下的相思。

  秋的天空奇怪而高,秋的山川寂寥而肃杀。可是,秋天是收割的季节,硕果累累挂满枝头,金黄的玉米火红的高粱在蓝天白云之下那么令人喜爱。梁实秋用他的生命垒起的是一座了不起的文化丰碑——

  译成四百多万字的莎士比亚全部剧作和三卷诗歌。著成一百万字的《英国文学史》,选译了一百二十万字的《英国文学选》。译出一百二十四册《世界名人传》。编成三十多种英汉字典和数十种英语教材。还著有《雅舍小品》(四集)、《雅舍杂文》、《雅舍谈吃》、《秋室杂文》、《实秋杂文》、《实秋文存》、《槐园梦忆》……

  肃杀的氛围,不复他求的冷漠加上金灿灿一片累累硕果,谱成梁实秋雄壮的人生秋歌。我们只从这曲秋歌里撷取一个音符献给读者去各自品尝。

  编选者

麦当劳


  麦当劳乃MacDonald的译音。麦,有人读如马,犹可说也。劳字胡为乎来哉?N与L不分,令人听起来好别扭。
  牛肉饼夹圆面包,在美国也有它的一段变迁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穷学生一个,真是"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不过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名字叫做"汉堡格尔"(Hamburger),尚无什么所谓"麦克唐诺"。说食无兼味,似嫌夸张,因为一个汉堡吃不饱,通常要至少找补一个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样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肠、鸡蛋等等之分,价钱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两角五,总算可以糊口了。

  我不能忘记那个小店的老板娘,她独自应接顾客,老板司厨,她很俏丽泼辣,但不幸有个名副其实的狮子鼻。客人叫一份汉堡,她就高喊一声"One burger!"叫一份热狗,她就高喊一声"One dog!"

  三十年后我再去美国,那个狮子鼻早已不见了,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而且以麦克唐纳为其巨擘,自西徂东,无远弗届。门前一个大M字,那就是他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特大号的汉堡定名为Big Mac(大麦克),内容特别丰富,有和面包直径一样大的肉饼,而且是两片,夹在三片面包之中,里面加上生菜、番茄、德国酸菜(Sauerkraut)、牛油蛋黄酱、酸黄瓜,堆起来高高厚厚,樱桃小口很难一口咬将下去,这样的豪华汉堡当年是难以想像的,现在价在三元左右。

  久住在美国的人都非万不得已不肯去吃麦克唐纳。我却对它颇有好感,因为它清洁、价廉、现做现卖。新鲜滚热,而且简便可口。我住在西雅图,有时家里只剩我和我的外孙在家吃午餐,自己懒得做饭,就由外孙骑脚踏车到附近一家"海尔飞"(Herfy)买三个大型肉饼面包(Hefty),外孙年轻力壮要吃两个。再加上两分炸番薯条,开一个"坎白尔汤"罐头,一顿午餐十分完美。不一定要"麦当劳"。

  在美国平民化的食物到台湾会造成轰动,势有必至理有固然。我们的烧饼油条豆浆,永远吃不厌,但是看看街边炸油条打烧饼的师傅,他的装束,他的浑身上下,他的一切设备,谁敢去光顾!我附近有一家新开的以北方面食为号召的小食店,白案子照例设在门外,我亲眼看见一位师傅打着赤膊一面和面一面擤鼻涕。

  在台北本来早有人制卖汉堡,我也尝试过,我的评语是略为形似,具体而微。如今真的"麦当劳"来了,焉得不轰动。我们无需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麦当劳


  麦当劳乃MacDonald的译音。麦,有人读如马,犹可说也。劳字胡为乎来哉?N与L不分,令人听起来好别扭。
  牛肉饼夹圆面包,在美国也有它的一段变迁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穷学生一个,真是"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不过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名字叫做"汉堡格尔"(Hamburger),尚无什么所谓"麦克唐诺"。说食无兼味,似嫌夸张,因为一个汉堡吃不饱,通常要至少找补一个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样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肠、鸡蛋等等之分,价钱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两角五,总算可以糊口了。

  我不能忘记那个小店的老板娘,她独自应接顾客,老板司厨,她很俏丽泼辣,但不幸有个名副其实的狮子鼻。客人叫一份汉堡,她就高喊一声"One burger!"叫一份热狗,她就高喊一声"One dog!"

  三十年后我再去美国,那个狮子鼻早已不见了,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而且以麦克唐纳为其巨擘,自西徂东,无远弗届。门前一个大M字,那就是他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特大号的汉堡定名为Big Mac(大麦克),内容特别丰富,有和面包直径一样大的肉饼,而且是两片,夹在三片面包之中,里面加上生菜、番茄、德国酸菜(Sauerkraut)、牛油蛋黄酱、酸黄瓜,堆起来高高厚厚,樱桃小口很难一口咬将下去,这样的豪华汉堡当年是难以想像的,现在价在三元左右。

  久住在美国的人都非万不得已不肯去吃麦克唐纳。我却对它颇有好感,因为它清洁、价廉、现做现卖。新鲜滚热,而且简便可口。我住在西雅图,有时家里只剩我和我的外孙在家吃午餐,自己懒得做饭,就由外孙骑脚踏车到附近一家"海尔飞"(Herfy)买三个大型肉饼面包(Hefty),外孙年轻力壮要吃两个。再加上两分炸番薯条,开一个"坎白尔汤"罐头,一顿午餐十分完美。不一定要"麦当劳"。

  在美国平民化的食物到台湾会造成轰动,势有必至理有固然。我们的烧饼油条豆浆,永远吃不厌,但是看看街边炸油条打烧饼的师傅,他的装束,他的浑身上下,他的一切设备,谁敢去光顾!我附近有一家新开的以北方面食为号召的小食店,白案子照例设在门外,我亲眼看见一位师傅打着赤膊一面和面一面擤鼻涕。

  在台北本来早有人制卖汉堡,我也尝试过,我的评语是略为形似,具体而微。如今真的"麦当劳"来了,焉得不轰动。我们无需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骂人的艺术


  古今中外没有一个不骂人的人。骂人就是有道德观念的意思,因为在骂人的时候,至少在骂人者自己总觉得那人有该骂的地方。何者该骂,何者不该骂,这个抉择的标准,是极道德的。所以根本不骂人,大可不必。骂人是一种发泄感情的方法,尤其是那一种怨怒的感情。想骂人的时候而不骂,时常在身体上弄出毛病,所以想骂人时,骂骂何妨。
  但是,骂人是一种高深的学问,不是人人都可以随便试的。有因为骂人挨嘴巴的,有因为骂人吃官司的,有因为骂人反被人骂的,这都是不会骂人的原故。今以研究所得,公诸同好,或可为骂人时之一助乎?

  (一)知己知彼

  骂人是和动手打架一样的,你如其敢打人一拳,你先要自己忖度下,你吃得起别人的一拳否。这叫做知己知彼。骂人也是一样。譬如你骂他是"屈死",你先要反省,自己和"屈死"有无分别。你骂别人荒唐,你自己想想曾否吃喝嫖赌。否则别人回敬你一二句,你就受不了。所以别人有着某种短处,而足下也正有同病,那么你在骂他的时候只得割爱。

  (二)无骂不如己者

  要骂人须要挑比你大一点的人物,比你漂亮一点的或者比你坏得万倍而比你得势的人物总之,你要骂人,那人无论在好的一方面或坏的一方面都要能胜过你,你才不吃亏的。你骂大人物,就怕他不理你,他一回骂,你就算骂着了。在坏的一方面胜过你的,你骂他就如教训一般,他既便回骂,一般人仍不会理会他的。假如你骂一个无关痛养的人,你越骂他他越得意,时常可以把一个无名小卒骂出名了,你看冤与不冤?

  (三)适可而止

  骂大人物骂到他回骂的时候,便不可再骂;再骂则一般人对你必无同情,以为你是无理取闹。骂小人物骂到他不能回骂的时候,便不可再骂;再骂下去则一般人对你也必无同情,以为你是欺负弱者。

  (四)旁敲侧击

  他偷东西,你骂他是贼;他抢东西,你骂他是盗,这是笨伯。骂人必须先明虚实掩映之法,须要烘托旁衬,旁敲侧击,于要紧处只一语便得,所谓杀人于咽喉处著刀。越要骂他你越要原谅他,即便说些恭维话亦不为过,这样的骂法才能显得你所骂的句句是真实确凿,让旁人看起来也可见得你的度量。

  (五)态度镇定

  骂人最忌浮躁。一语不合,面红筋跳,暴躁如雷,此灌夫骂座,泼妇骂街之术,不足以骂人。善骂者必须态度镇静,行若无事。普通一般骂人,谁的声音高便算谁占理,谁来得势猛便算谁骂赢,惟真善骂人者,乃能避其而击其懈。你等他骂得疲倦的时候,你只消轻轻的回敬他一句,让他再狂吼一阵。在他暴躁不堪的时候,你不妨对他冷笑几声,包管你不费力气,把他气得死去活来,骂得他针针见血。

  (六)出言典雅

  骂人要骂得微妙含蓄,你骂他一句要使他不甚觉得是骂,等到想过一遍才慢慢觉悟这句话不是好话,让他笑着的面孔由白而红,由红而紫,由紫而灰,这才是骂人的上乘。欲达到此种目的,深刻之用词故不可少,而典雅之言词尤为重要。言词典雅则可使听者不致刺耳。如要骂人骂得典雅,则首先要在骂时万万别提起女人身上的某一部分,万万不要涉及生理学范围。骂人一骂到生理学范围以内,底下再有什么话都不好说了。譬如你骂某甲,千万别提起他的令堂令妹。因为那样一来,便无是非可言,并且你自己也不免有令堂令妹,他若回敬起来,岂非势均力敌,半斤八两?再者骂人的时候,最好不要加人以种种难堪的名词,称呼起来总要客气,即使他是极卑鄙的小人,你也不妨称他先生,越客气,越骂得有力量。骂得时节最好引用他自己的词句,这不但可以使他难堪,还可以减轻他对你骂的力量。俗话少用,因为俗话一览无遗,不若典雅古文曲折含蓄。

  (七)以退为进

  两人对骂,而自己亦有理屈之处,则处于开骂伊始,特宜注意,最好是毅然将自己理屈之处完全承认下来,即使道歉认错均不妨事。先把自己理屈之处轻轻遮掩过去,然后你再重整旗鼓,著著逼人,方可无后顾之忧。即使自己没有理屈的地方,也绝不可自行夸张,务必要谦逊不遑,把自己的位置降到一个不可再降的位置,然后骂起人来,自有一种公正光明的态度。否则你骂他一两句,他便以你个人的事反唇相讥,一场对骂,会变成两人私下口角,是非曲直,无从判断。所以骂人者自己要低声下气,此所谓以退为进。

  (八)预设埋伏

  你把这句话骂过去,你便要想想看,他将用什么话骂回来。有眼光的骂人者,便处处留神,或是先将他要骂你的话替他说出来,或是预先安设埋伏,令他骂回来的话失去效力。他骂你的话,你替他说出来,这便等于缴了他的械一般。预设埋伏,便是在要攻击你的地方,你先轻轻的安下话根,然后他骂过来就等于枪弹打在沙包上,不能中伤。

  (九)小题大做

  如对方有该骂之处,而题目身小,不值一骂,或你所知不多,不足一骂,那时节你便可用小题大做的方法,来扩大题目。先用诚恳而怀疑的态度引申对方的意思,由不紧要之点引到大题目上去,处处用严谨的逻辑逼他说出不逻辑的话来,或是逼他说出合于逻辑但不合乎理的话来,然后你再大举骂他,骂到体无完肤为止,而原来惹动你的小题目,轻轻一提便了。

  (十)远交近攻

  一个时侯,只能骂一个人,或一种人,或一派人。决不宜多树敌。所以骂人的时侯,万勿连累旁人,即时必须牵涉多人,你也要表示好意,否则回骂之声纷至沓来,使你无从应付。

  骂人的艺术,一时所能想起来的有上面十条,信手拈来,并无条理。我做此文的用意,是助人骂人。同时也是想把骂人的技术揭破一点,供爱骂人者参考。挨骂的人看看,骂人的心理原来是这样的,也算是揭破一张黑幕给你瞧瞧!

请客


  常听人说:"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盖房;若要一辈子不得安,娶姨太太。"请客只有一天不得安,为害不算太大,所以人人都觉得不妨偶一为之。
  所谓请客,是指自己家里邀集朋友便餐小酌,至于在酒楼饭店"铺宴席,陈尊俎",呼朋引类,飞觞醉月,享用的是金樽清酒,玉盘珍羞,最后一哄而散,由经手人员造帐报销,那种宴会只能算是一种病狂或是罪孽,不提也罢。

  妇主中馈,所以要请客必须先归而谋诸妇。这一谋,有分教,非十天半月不能获致结论,因为问题牵涉太广,不能一言而决。

  首先要考虑的是请什么人。主客当然早已内定,陪客的甄选大费酌量。眼睛生在眉毛上边的宦场中人,吃不饱饿不死的教书匠,一身铜臭的大腹贾,小头锐面的浮华少年……若是聚在一个桌上吃饭,便有些像是鸡兔同笼,非常勉强。把素未谋面的人拘在一起,要他们有说有笑,同时食物都能顺利的从咽门下去,也未免强人所难。主人从中调处,殷勤了这一位,怠慢了那一位,想找一些大家都有兴趣的话题亦非易事。所以客人需要分类,不能鱼龙混杂。客的数目视设备而定,若是能把所有该请的客人一网打尽,自然是经济算盘,但是算盘亦不可打得太精。再大的圆桌面也不过能坐十三四个体态中型的人。说来奇怪,客人单身者少,大概都有宝眷,一请就是一对,一桌只好当半桌用。有人请客发宽笺帖,心想总有几位心领谢谢,万想不到人人惠然肯来,而且还有一位特别要好带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宝宝!主人慌忙添座,客人谦让"孩子坐我腿上!"大家挤挤攘攘,其中还不乏中年发福之士,把圆桌围得密不透风,上菜需飞越人头,斟酒要从耳边下注,前排客满,主人在二排敬陪。

  拟菜单也不简单。任何家庭都有它的招牌菜,可惜很少人肯用其所长,大概是以平素见过的饭馆酒席的局面作为蓝图。家里有厨师厨娘,自然一声吩咐,不再劳心,否则主妇势必亲自下厨操动刀俎。主人多半是擅长理论,真让他切葱剥蒜都未必能够胜任。所以拟定菜单,需要自知之明,临时"钻锅"翻看食谱未必有济于事。四冷荤,四热炒,四压桌,外加两道点心,似乎是无可再减,大鱼大肉,水陆杂陈,若不能使客人连串的打饱嗝,不能算是尽兴。菜单拟定的原则是把客人一个个的填的嘴角冒油。而客人所希冀的也往往是一场牙祭。有人以水饺宴客,馅子是猪肉菠菜,客人咬了一口,大叫:"哟,里面怎么净是青菜!"一般人还是欣赏肥肉厚酒,管它是不是烂肠之食!

  宴客的吉日近了,主妇忙着上菜市,挑挑捡捡,捡捡挑挑,又要物美又要价廉,装满两个篮子,半途休息好几次才能气喘汗流的回到家。泡的,洗的,剥的,切的,闹哄一两天,然后丑媳妇怕见公婆也不行,吉日到了。客人早已折简相邀,难道还会不肯枉驾?不,守时不是我们的传统。准时到达,岂不像是"头如穹庐咽细如针"的饿鬼?要让主人干着急,等他一催请再催请,然后徐徐命驾,跚跚来迟,这才像是大家风范。当然朋友也有特别性急而提早莅临的,那也使得主人措手不及慌成一团。客人的性格不一样,有人进门就选一个比较最好的座位,两脚高架案上,真是宾至如归;也有人寒喧两句就一头扎进厨房,声称要给主妇帮忙,系着围裙伸着两手的主妇连忙谦谢不迭。等到客人到齐,无不饥肠辘辘。

  落座之前还少不了你推我让的一幕。主人指定坐位,时常无效,除非事先摆好名牌,而且写上官衔,分层排列,秩序井然。敬酒按说是主人的责任,但是也时常有热心人士代为执壶,而且见杯即斟,每斟必满。不知是什么时候什么人兴出来的陋习,几乎每个客人都会双手举杯齐眉,对着在座的每一位客人敬酒,一瞬间敬完一圈,但见杯起杯落,如"兔爷儿捣碓"。不喝酒的也要把汽水杯子高高举起,虚应故事,喝酒的也多半是狞眉皱眼的抿那么一小口。一大盘热糊糊的东西端上来了,像翅羹,又像浆糊,一人一勺子,盘底花纹隐约可见,上面撒着的一层芫荽不知被哪一位像芟除毒草似的拨到了盘下,又不知被哪一位从盘下夹到嘴里吃了。还有人坚持海味非蘸醋不可,高呼要醋,等到一碟"忌讳"送上台面,海味早已不见了。菜是一道道的上,上一道客人喊一次"太丰富,太丰富",然后埋头大嚼,不敢后人。主人照例谦称:"不成敬意,家常便饭。"心直口快的客人就许提出疑问:"这样的家常便饭,怕不要吃穷了?"主人也只好卟哧一笑而罢。将近尾声的时候,大概总有一位要先走一步,因为还有好几处应酬。这时主妇踱了进来,红头涨脸,额角上还有几颗没揩干净的汗珠,客人举起空杯向她表示慰劳之意,她坐下胡乱吃一些残羹剩灸。

  席终,香茗水果伺候,客人靠在椅子上剔牙,这时节应该是客去主人安了。但是不,大家雅兴不浅,谈锋尚健,饭后磕牙,海阔天空,谁也不愿首先言辞,致败人意。最后大概是主人打了一个哈欠而忘了掩口,这才有人提议散会。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奈何奈何?不要以为席终人散,立即功德园满,地上有无数的瓜子皮,纸烟灰,桌上杯盘狼籍,厨房里有堆成山的盘杯锅勺,等着你办理善后!

  □选自《雅舍小集(续集)》台湾正中书局一九八六年版

谈友谊


  朋友居五伦之末,其实朋友是极重要的一伦。所谓友谊实即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良好的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诸多美德。如果以友谊作基础,则其他的各种关系如父子夫妇兄弟之类均可圆满地建立起来。当然父子兄弟是无可选择的永久关系,夫妇虽有选择余地,但一经结合便以不再仳离为原则,而朋友则是有聚有散可合可分的。不过,说穿了,父子夫妇兄弟都是朋友关系,不过形式性质稍有不同罢了。严格地讲,凡是充分具备一个好朋友的人,他一定也是一个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好妻子、好哥哥、好弟弟。反过来亦然。

  我们的古圣先贤对于交友一端是甚为注重的。《论语》里面关于交友的话很多。在西方亦是如此。罗马的西塞罗有一篇著名的《论友谊》。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培根、美国的爱默生,都有论友谊的文章。我觉得近代的作家在这个题目上似乎不大肯费笔墨了。这是不是叔季之世友谊没落的象征呢?我不敢说。

  古之所谓"刎颈交",陈义过高,非常人所能企及。如Damon与Pythias,David与Jonathan,怕也只是传说中的美谈吧。就是把友谊的标准降低一些,真正能称得起朋友的还是很难得。试想一想,如有银钱经手的事,你信得过的朋友能有几人?在你蹭蹬失意或疾病患难之中还肯登门拜访乃至雪中送炭的朋友又有几人?你出门在外之际对于你的妻室弱媳肯加照顾而又不照顾得太多者又有几人?再退一步,平素投桃报李,莫逆于心,能维持长久于不坠者,又有几人?总角之交,如无特别利害关系以为维系,恐怕很难在若干年后不变成为路人。富兰克林说:"有三个朋友是最忠实可靠的——老妻,老狗和现款。"妙的是这三个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亚里斯多德的一句话最干脆:"我的朋友们啊!世界上根本没有朋友。"这句话近于愤世嫉俗,事实上世界上还是有朋友的,不过虽然无需打着灯笼去找,却是像沙里淘金而且还需要长时间地洗炼。一旦真铸成了友谊,便会金石同坚,永不退转。

  大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交朋友也讲究门当户对,纵不像九品中正那么严格,也自然有个界线。"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于"自轻肥"之余还能对着往日的旧游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边去么?汉光武容许严子陵把他的大腿压在自己的肚子上,固然是雅量可风,但是严子陵之毅然决然地归隐于富春山,则尤为知趣。朱洪武写信给他的一位朋友说:"朱元璋作了皇帝,朱元璋还是朱元璋……"话自管说得很漂亮,看看他后来之诛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构造原是一样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发生突变。孔子说,无友不如己者。我想一来只是指品学而言,二来只是说不要结交比自己坏的,并没有说一定要我们去高攀。友谊需要两造,假如双方都想结交比自己好的,那就永远交不起来。

  好像是王尔德说过,"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友谊存在的。"就一般而论,这话是对的,因为如有深厚的友谊,那友谊容易变质,如果不是心心相印,那又算不得是友谊。过犹不及,那分际是很难把握的。忘年交倒是可能的。弥衡年未二十,孔融年已五十,便相交友,这样的例子史不绝书。但似乎以同性为限。并且以我所知,忘年交之形成固有赖于兴趣之相近与互相之器赏,但年长的一方面多少需要保持一点童心,年幼的一方面多少需要显着几分老成。老气横秋则令人望而生畏,轻薄儇佻则人且避之若浼。单身的人容易交朋友,因为他的情感无所寄托,漂泊流离之中最需要一个一倾积愫的对象,可是等他有红袖添香稚子候门的时候,心境就不同了。

  "君子之交淡若水",因为淡所以不腻,才能持久。"与朋友交,久而敬之。"敬就是保持距离,也就是防止过分的亲昵。不过"狎而敬之"是很难的。最要注意的是,友谊不可透支,总要保留几分。MarkTwain说:"神圣的友谊之情,其性质是如此的甜蜜、稳定、忠实、持久。可以终身不渝,如果不开口向你借钱。"这真是慨而言之。朋友本有通财之谊,但这是何等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难望的事是借出去的钱,一般人为最倒霉的事幼莫过于还钱。一牵涉到钱,恩怨便很难清算得清楚,多少成长中的友谊都被这阿堵物所戕害!

  规劝乃是朋友中间应有之义,但是谈何容易。名利场中,沆瀣一气,自己都难以明辨是非,哪有余力规劝别人?而在对方则又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谁又愿意别人批他的逆鳞?规劝不可当着第三者的面前行之,以免伤他的颜面,不可在他情绪不宁时行之,以免逢彼之怒。孔子说:"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我总以为劝善规过是友谊的消极的作用。友谊之乐是积极的。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个人独自升天,看见宇宙的大观,群星的美丽,他并不能感到快乐,他必要找到一个人向他述说他所见的奇景,他才能快乐。"共享快乐,比共受患难,应该是更正常的友谊中的趣味。

所谓“文艺政策”者


  今年六月鲁迅先生"硬译"的文艺政策"印成书籍模样"了。我读过之后,有两点感想:第一,鲁迅先生的译文还是"晦涩,甚而至于难解之处也真多",第二,举我所能了解的来说,文艺政策根本上是一种无益而又不必要的东西。
  鲁迅先生的译文难解,是一件事实。这事实的原由,鲁迅先生已经很明白的告诉过我们。一半是"因为译者的能力不够",一半是因为"中国文字本来的缺点"。其译文之所以难解,还有更大的原因,那便是读者之不肯"硬着头皮"读耳!在我自己,我应该承认我是连"读者"的资格都没有的,因为我的头皮实在硬得不够能读懂鲁迅先生的译文。兹试录数段译文于后,以质天下之硬头皮者:

  "在给我的信里,——但这也是颇为残酷的信——同志托罗兹基掷过这样的句子来,'你竟误解我到这样么,宛如我们较之自己们,是更尊重他人似的?'诸位同志们今日为止的态度,是还是如此的。而同志瓦浪斯基在这座上,作为我们的反对者,又作为无产阶级文学的反对者而出面的时候(这在许多处所,都能够随便证明的),诸位同志们,在这里,是明明白白——有着较之自己,倒在他人的尊敬的"(一四九页)

  这一段是有点"晦涩"罢?我所认为难解的是那一句"较之自己们,倒更尊重他人",简直莫名其妙。像这样的译文,不胜枚举。但再举几个短些的例:

  "我决不是要由这一点,在同志里培斯基上头树起十字架来。"(一○四——五页)

  如何可以在一个人的"上头"而"树起"一个"十字架"来呢?我觉得这句话应该有注脚。

  "在这里,就重演着那全世界的温暾主义者的态度——"(二○八页)

  "温暾"是什么东西呢?应该加注。

  "说是弄着专门家讨伐,以非难我们。说而这是全不明白事情的。"

  "中国文本来的缺点"固多,然而这一句却不能算是中国文罢?

  硬译的成绩我们瞻仰过了,请进而论文艺政策本身。

  "文艺政策",谁的文艺政策?是"俄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议决的,这一点首先要交代明白。鲁迅先生认定"这一部书""于现在的中国,恐怕是不为无益的",所以才把这一部书硬译出来。俄国共产党的文艺政策,我们看看,当然是不为无益,不过这样的一本书也要挂上"科学的艺术论"的招牌,这就不免带有夸大的宣传的意味。译者并未述明他自己对于这个"文艺政策"的态度,我们也无须加以推测,但是我们若对这书的内容稍加思索,便可发现目前中国所谓的"普罗文学""左翼作家"等等的口吻颇多与俄国共产党的文艺政策相合的地方。假如中国目前的"普罗作家""左翼作家"是与俄国共产党不谋而合的,那自然也是一件盛事,但事实并非如此,恐怕还是一般人把俄国共产党的文艺政策当作文艺的圣旨,从而发挥赞扬罢?如果鲁迅先生硬译的这一部书,事实上的效果不是供给一般注意文学的人作参考,而是供给了一般青年的偏激的文人以不纯正文艺理论,那么,这一部硬译的书于现在的中国,未必是有益罢?并且以鲁迅先生文名之大,在加上译笔之玄,其眩惑人的力量,恐怕未必是很小罢?

  "文艺"而可以有"政策",这本身就是一个名辞上的矛盾。俄国共产党颁布的文艺政策,里面并没有什么理论的根据,只是几种卑下的心理之显明的表现而已:一种是暴虐,以政治的手段剥削作者的思想自由,一种是愚蠢,以政治的手段来求文艺的清一色。俄国共产党的文艺政策虽然也有十几段,洋洋数千言,其实它的主旨也不过是——

  "无产阶级必须拥护自己的指导底地位,使之坚固,还要加以扩张,……在文艺的领域上的这位置的获得,也应该和这一样,早晚成为事实而出现。"(二一六页)

  这措词的根据还是马克斯主义,还是"阶级"云云。俄国共产党的心理,大概是病态的,许是有Monomania罢?无论谈到什么,总忘不了"阶级",总忘不了马克斯。马克斯主义在政治经济方面,其优劣所在,自然还值得讨论,可是共产党人把这理论的公式硬加在文艺的领域上,如何能不牵强?我想有一天他们还要创造马克斯主义的数学,马克斯主义的物理化学罢!我并不说文艺和政治没有关系,政治也是生活中不能少的一段经验,文艺也常常表现出政治生活的背景,但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布骤,不是人工勉强的。文艺作品是不能定做的,不是机械的产物。堂堂皇皇的颁布了文艺政策,果然有作家奉行不悖,创为作品吗?政策没有多大关系,作品才是我们所要看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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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鲁迅》


  近来有许多年青的朋友们要我写一点关于鲁迅的文字。为什么他们要我写呢?我揣想他们的动机大概不外几点:一、现在在台湾,鲁迅的作品是被列为禁书,一般人看不到,越看不到越好奇,于是想知道一点这个人的事情。二、一大部分青年们在大陆时总听说过鲁迅这个人的名字,或读过他的一些作品,无意中不免多多少少受到共产党及其同路人关于他的宣传,因此对于这个人多少也许怀有一点幻想。三、我从前曾和鲁迅发生过一阵笔战,于是有人愿意我以当事人的身分再出来说几句话。
  其实,我是不愿意谈论他的。前几天陈西滢先生自海外归来,有一次有人在席上问他:"你觉得鲁迅如何?"他笑而不答。我从旁插嘴,"关于鲁迅,最好不要问我们两个。"西滢先生和鲁迅冲突于前(不是为了文艺理论),我和鲁迅辩难于后,我们对鲁迅都是处于相反的地位。我们说的话,可能不公道,再说,鲁迅已经死了好久,我再批评他,他也不会回答我。他的作品在此已成禁书,何必再于此时此地"打落水狗"?所以从他死后,我很少谈论到他,只有一次破例,抗战时在中央周刊写过一篇"鲁迅和我"。也许现在的青年有些还没有见过那篇文字,我如今被催逼不过,再破例一次,重复一遍我在那文里说过的话。

  我首先声明,我个人并不赞成把他的作品列为禁书。我生平最服膺伏尔德的一句话:"我不赞成你说的话,但我拼死命拥护你说你的话的自由。"我对鲁迅亦复如是。我写过不少批评鲁迅的文字,好事者还曾经搜集双方的言论编辑为一册,我觉得那是个好办法,让大家看谁说的话有理。我曾经在一个大学里兼任过一个时期的图书馆长,书架上列有若干从前遗留下的低级的黄色书刊,我觉得这是有损大学的尊严,于是令人取去注销,大约有数十册的样子,鲁迅的若干作品并不在内。但是这件事立刻有人传到上海,以讹传讹,硬说是我把鲁迅及其他左倾作品一律焚毁了,鲁迅自己也很高兴的利用这一虚伪情报,派作我的罪状之一!其实完全没有这样的一回事。宣传自宣传,事实自事实。

  鲁迅本来不是共产党徒,也不是同路人,而且最初颇为反对当时的左倾分子,因此与创造社的一班人龃龉。他原是一个典型的旧式公务员,在北洋军阀政府中的教育部当一名佥事,在北洋军阀政府多次人事递换的潮流中没有被淘汰,一来因为职位低,二来因为从不强出头,顶多是写一点小说资料的文章,或从日文间接翻译一点欧洲作品。参加新青年杂志写一点杂感或短篇小说之后,才渐为人所注意,终于卷入当时北京学界的风潮,而被章行严排斥出教育部。此后即厕身于学界,在北京,在厦门,在广州,所至与人冲突,没有一个地方能使他久于其位,最後停留在上海,鬻文为生,以至于死。

  鲁迅一生坎坷,到处"碰壁",所以很自然的有一股怨恨之气,横亘胸中,一吐为快。怨恨的对象是谁呢?礼教,制度,传统,政府,全成了他泄忿的对象。他是绍兴人,也许先天的有一点"刀笔吏"的素质,为文极尖酸刻薄之能事,他的国文的根底在当时一般白话文学作家里当然是出类拔萃的,所以他的作品(尤其是所谓杂感)在当时的确是难能可贵。他的文字,简练而刻毒,作为零星的讽刺来看,是有其价值的。他的主要作品,即是他的一本又一本的杂感集。但是要作为一个文学家,单有一腹牢骚,一腔怨气是不够的,他必须要有一套积极的思想,对人对事都要有一套积极的看法,纵然不必即构成什么体系,至少也要有一个正面的主张。鲁迅不足以语此。他有的只是一个消极的态度,勉强归纳起来,即是一个"不满于现状"的态度。这个态度并不算错。北洋军阀执政若干年,谁又能对现状满意?问题是在,光是不满意又当如何?我们的国家民族,政治文化,真是百孔千疮,怎么办呢?慢慢的寻求一点一滴的改良,不失为一个办法。鲁迅如果不赞成这个办法,也可以,如果以为这办法是消极的妥协的没出息的,也可以,但是你总得提出一个办法,不能单是谩骂,谩骂腐败的对象,谩骂别人的改良的主张,谩骂一切,而自己不提出正面的主张。而鲁迅的最严重的短处,即在于是。我曾经写过一篇文字,逼他摊牌,那篇文章的标题即是"不满于现状"。我记得我说:"你骂倒一切人,你反对一切主张,你把一切主义都褒贬的一文不值,你到底打算怎样呢?请你说出你的正面主张。"我这一逼,大概是搔着他的痒处了。他的回答很妙,首先是袭用他的老战术,先节外生枝的奚落我一番,说我的文字不通,"褒"是"褒","贬"是"贬",如果不作为贬用,贬字之上就不能加褒,(鲁迅大概是忘记了红楼梦里即曾把"褒贬"二字连用,作吹毛求疵解,北方土语至今仍是如此。)随後他声明,有一种主义他并没有骂过。我再追问他,那一种主义是什么主义?是不是共产主义?他不回答了。

  不要以为鲁迅自始即是处心积虑的为共产党铺路。那不是事实,他和共产党本来没有关系,他是走投无路,最後逼上梁山。他从不批评共产主义,这也是不假的,他敞开着这样一个后门。所以后来共产党要利用他来领导左翼作家同盟时,一拍即合。事实上,鲁迅对于左倾分子的批评是很严厉的,等到后来得到共产党的青睐而成为左翼领导人的时候,才停止对他们的攻击。大约就在这个时候,他以生硬粗陋的笔调来翻译俄国共产党的"文艺政策"。这一本"文艺政策"的翻译,在鲁迅是一件重要事情,这很明显的表明他是倾向于共产党了。可是我至今还有一点疑心,这一本书是否鲁迅的亲笔翻译,因为实在译得太坏,鲁迅似不至此,很可能的这是共产党的文件硬要他具名而他又无法推卸。这一文件的寿命并不长,因为不久俄国的文艺界遭受大整肃,像卢那卡尔斯基,普列汉诺夫,玛耶卡夫斯基,全都遭受了最悲惨的命运,上海的"普罗文艺运动"亦即奉命偃旗息鼓,所谓"左翼作家同盟"亦即奉命匿迹销声,这一段戏剧式的转变之经过详见于伊斯特曼所著之"穿制服的艺术家"一书。经过这一段期间,鲁迅便深入共产党的阵营了。

  在这个时候,我国东北发生了中东路抗俄事件。东北的军阀割据,当然是谁也不赞成的。可是当我们中国的官兵和苏俄帝国主义发生了冲突,而且我们的伤亡惨重,国人是不能不表关切的。这对于中国共产党及其同情者是一个考验。我很惊奇的在上海的马路旁电线干及各处的墙壁上发现了他们的标语"反对进攻苏联!"我很天真的提出了询问:是中国人进攻苏联,还是苏联侵入了中国?鲁迅及其一伙的回答是:中国军阀受帝国主义的唆使而进攻苏联。经过这一考验,鲁迅的立场是很明显的了。

  鲁迅没有文艺理论,首先是以一团怨气为内容,继而是奉行苏俄的文艺政策,终乃完全听从苏俄及共产党的操纵。

  鲁迅死前不久,写过一篇短文,题目好象就是"死",他似乎感觉到不久于人世了,他在文里有一句话奉劝青年们,"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们也不必以人废言,这句话便是:"切莫作空头文学家。"何谓空头文学家?他的意思是说,文学家要有文学作品,不是空嚷嚷的事。这句话说的很对。随便写过一点东西,便自以为跻身文坛,以文学家自居,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怪不得鲁迅要讽刺他们。可是话说回来,鲁迅也讽刺了他自己。鲁迅死后,马上有人替他印全集,因为他们原是有组织的、有人、有钱、有机构,一切方便。猩红的封面的全集出版了,有多少册我记不得了,大概有十几册到二十册的光景。这不能算是空头文学家了。然而呢,按其内容则所有的翻译小说之类一齐包括在内,打破了古今中外的通例。鲁迅生前是否有此主张,我当然不知道,不过把成本大套的翻译作品也列入全集,除了显着伟大之外,实在没有任何意义。幸亏鲁迅翻译了戈果里的"死魂灵"而未及其他,否则戈果里的全集势必也要附设在鲁迅全集里面了。

  鲁迅的作品,我已说过,比较精彩的是他的杂感。但是其中有多少篇能成为具有永久价值的讽刺文学,也还是有问题的。所谓讽刺的文学,也要具备一些条件。第一、用意要深刻,文笔要老辣,在这一点上鲁迅是好的。第二、宅心要忠厚,作者虽然尽可愤世嫉俗,但是在心坎里还是一股爱,而不是恨,目的不是在逞一时之快,不在"灭此朝食"似的要打倒别人。在这一点上我很怀疑鲁迅是否有此胸襟。第三、讽刺的对象最好是一般的现象,或共同的缺点,至少不是个人的攻讦,这样才能维持一种客观的态度,而不流为泼妇骂街。鲁迅的杂感里,个人攻讦的成分太多,将来时移势转,人被潮流淘尽,这些杂感还有多少价值,颇是问题。第四、讽刺文虽然没有固定体裁,也要讲究章法,像其他的文章一样,有适当的长度,有起有讫,成为一整体。鲁迅的杂感多属断片性质,似乎是兴到即写,不拘章法,可充报纸杂志的篇幅,未必即能成为良好的文学作品。以上所讲也许是过分的苛责,因为鲁迅自己并未声明他的杂感必是传世之作,不过崇拜鲁迅者颇有人在,似乎不可不提醒他们。

  在小说方面,鲁迅只写过若干篇短篇小说,没有长篇的作品,他的顶出名的"阿Q正传",也算是短篇的。据我看,他的短篇小说最好的是"阿Q正传",其余的在结构上都不像是短篇小说,好像是一些断片的零星速写,有几篇在文字上和情操上是优美的。单就一部作品而论,"阿Q正传"是很有价值的,写辛亥前后的绍兴地方的一个典型的愚民,在心理的描绘上是很深刻而细腻。但是若说这篇小说是以我们中国的民族性为对象,若说阿Q即是典型的中国人的代表人物,我以为那是夸大其辞,鲁迅自己也未必有此用意。阿Q这个人物,有其时代性,有其地方性。一部作品,在艺术上成功,并不等于是说这个作家即能成为伟大作家。一个伟大作家的作品,必须要有其严肃性,必须要有适当的分量,像"阿Q正传"这样的作品似乎尚嫌不够把它的作者造成一个伟大作家。有一次肖伯纳来到上海,上海的所谓作家们便拥出我们的"伟大作家"鲁迅翁来和他会晤,还照了一张像在杂志上刊出来,一边站着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须发银白的肖伯纳,一边站着的是身材弱小头发蓬□的鲁迅,两相对照,实在不称,身量不称作品的数量分量也不称。

  在文学的研究方面,鲁迅的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那本"中国小说使略",在中国的小说方面他是下过一点研究的功夫的,这一本书恐怕至今还不失为在这方面的好书。我以为,至少这一本书应该提前解禁,准其流通。此外,我看不出他有什么别的贡献。有人说,他译过不少欧洲弱小民族的文学作品。我的知识太有限,我尚不敢批评那些所谓"弱小民族"的文学究竟如何。不过我想,鲁迅的翻译是从日文转译的,因此对于各民族的文学未必有适当的了解,并且鲁迅之翻译此类文学其动机可能是出于同情,对被压迫民族的同情,至于其本身的文学价值,他未必十分注意。

  五四以来,新文艺的作者很多,而真有成就的并不多,像鲁迅这样的也还不多见。他可以有更可观的成就,可惜他一来死去太早,二来他没有健全的思想基础,以至于被共产党的潮流卷去,失去了文艺的立场。一个文学家自然不能整天的吟风弄月,自然要睁开眼睛看看他的周围,自然要发泄他的胸中的积愤与块垒,但是,有一点颇为重要,他须要"沉静的观察人生,并观察人生的整体。"(To see life steadily and see it whole)。这一句话是英国批评家阿诺得Matthew Arnold批评英国人巢塞Chaucer时所说的话。他说巢塞没有能做到这一点,他对人生的观察是零星的局部的肤浅的。我如果要批评鲁迅,我也要借用这一句名言。鲁迅的态度不够冷静,他感情用事的时候多,所以他立脚不稳,反对他的以及有计划的给他捧场的,都对他发生了不必要的影响。他有文学家应有的一支笔,但他没有文学家所应有的胸襟与心理准备。他写了不少的东西,态度只是一个偏激。


衣裳


  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衣裳常常显示人品";又有一句:"如果我们沉默不语,我们的衣裳与体态也会泄露我们过去的经历。"可是我不记得是谁了,他曾说过更彻底的话:我们平常以为英雄豪杰之士,其仪表堂堂确是与众不同,其实,那多半是衣裳装扮起来的,我们在画像中见到的华盛顿和拿破仑,固然是奕奕赫赫,但如果我们在澡堂里遇见二公,赤条条一丝不挂,我们会要有异样的感觉,会感觉得脱光了大家全是一样。这话虽然有点玩世不恭,确有至理。
  中国旧式士子出而问世必需具备四个条件:一团和气,两句歪诗,三斤黄酒,四季衣裳;可见衣裳是要紧的。我的一位朋友,人品很高,就是衣裳"普罗"一些,曾随着一伙人在上海最华贵的饭店里开了一个房间,后来走出饭店,便再也不得进去,司阍的巡捕不准他进去,理由是此处不施舍。无论怎样解释也不得要领,结果是巡捕引他从后门进去,穿过厨房,到账房内去理论。这不能怪那巡捕,我们几曾看见过看家的狗咬过衣裳楚楚的客人?

  衣裳穿得合适,煞费周章,所以内政部礼俗司虽然绘定了各种服装的式样,也并不曾推行,幸而没有推行!自从我们剪了小辫儿以来,衣裳就没有了体制,绝对自由,中西合壁的服装也不算违警,这时候若再推行"国装",只是于错杂纷歧之中更加重些纷扰罢了。

  李鸿章出使外国的时候,袍褂顶戴,完全是"满大人"的服装。我虽无爱于满清章制,但对于他的不穿西装,确实是很佩服的。可是西装的势力毕竟太大了,到如今理发匠都是穿西装的居多。我忆起了二十年前我穿西装的一幕。那时候西装还是一件比较新奇的事物,总觉得是有点"机械化",其构成必相当复杂。一班几十人要出洋,于是西装逼人而来。试穿之日,适值严冬,或缺皮带,或无领结,或衬衣未备,或外套未成,但零件虽然不齐,吉期不可延误,所以一阵骚动,胡乱穿起,有的宽衣博带如稻草人,有的细腰窄袖如马戏丑,大体是赤着身体穿一层薄薄的西装裤,冻得涕泗交流,双膝打战,那时的情景足当得起"沐猴而冠"四个字。当然后来技术渐渐精进,有的把裤脚管烫得笔直,视如第二生命,有的在衣袋里插一块和领结花色相同的手绢,俨然像是一个绅士,猛然一看,国籍都要发生问题。

  西装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譬如,做裤子的材料要厚,可是我看见过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穿夏布西装裤,光线透穿,真是骇人!衣服的颜色要朴素沉重,可是我见过著名自诩讲究衣裳的男子们,他们穿的是色彩刺目的宽格大条的材料,颜色惊人的衬衣,如火如荼的领结,那样子只有在外国杂耍场的台上才偶然看得见!大概西装破烂,固然不雅,但若崭新而俗恶则更不可当。所谓洋场恶少,其气味最下。

  中国的四季衣裳,恐怕要比西装更麻烦些。固然西装讲究起来也是不得了的。历史上著名的一例,詹姆斯第一的朋友白金翰爵士有衣服一千六百二十五套。普通人有十套八套的就算很好了。中装比较的花样要多些,虽然终年一两件长袍也能度日。中装有一件好处,舒适。中装像是变形虫,没有一定的形式,随着穿的人身体变。不像西装,肩膊上不用填麻布使你冒充宽肩膀,脖子上不用戴枷系索,裤子里面有的是"生存空间";而且冷暖平匀,不像西装咽喉下面一块只是一层簿衬衣,容易着凉,裤子两边插手袋处却又厚至三层,特别郁热!中国长袍还有一点妙处,马彬和先生(英国人入我国籍)曾为文论之。他说这钟形长袍是没有差别的,平等的,一律的遮掩了贫富贤愚。马先生自己就是穿一件蓝长袍,他简直崇拜长袍。据他看,长袍不势利,没有阶级性,可是在中国,长袍同志也自成阶级,虽然四川有些抬轿的也穿长抱。中装固然比较随便,但亦不可太随便,例如脖子底下的钮扣,在西装可以不扣,长袍便非扣不可,否则便不合于"新生活"。再例如虽然在蚊虫甚多的地方,裤脚管亦不可放进袜筒里去,做绍兴师爷状。

  男女服装之最大不同处,便是男装之遮盖身体无微不至,仅仅露出一张脸和两只手可以吸取日光紫外线,女装的趋势,则求遮盖愈少愈好。现在所谓旗袍,实际上只是大坎肩,因为两臂已经齐根划出。两腿尽管细直如竹筷,扭曲如松根,也往往一双双的摆在外面。袖不蔽肘,赤足裸腿,从前在某处都曾悬为厉禁,在某一种意义上,我们并不惋惜。还有一点可以指出,男子的衣服,经若干年的演化,已达到一个固定的阶段,式样色彩大概是千篇一律的了,某一种人一定穿某一种衣服,身体丑也好,美也好,总是要罩上那么一套。女子的衣裳则颇多个人的差异,仍保留大量的装饰的动机,其间大有自由创造的馀地。既是创造,便有失败,也有成功。成功者便是把身体的优点表彰出来,把劣点遮盖起来;失败者便是把劣点显示出来,优点根本没有。我每次从街上走回来,就感觉得我们除了优生学外,还缺乏妇女服装杂志。不要以为妇女服装是琐细小事,法朗士说得好:"如果我死后还能在无数出版书籍当中有所选择,你想我将选什么呢?……在这未来的群籍之中我不想选小说,亦不选历史,历史若有兴味亦无非小说。我的朋友,我仅要选一本时装杂志,看我死后一世纪中妇女如何装束。妇女装束之能告诉我未来的人文,胜过于一切哲学家,小说家预言家,及学者。"

  衣裳是文化中很灿烂的一部分。所以裸体运动除了在必要的时候之外(如洗澡等等),我总不大赞成。


梁实秋语录


  生吞活剥
  外国的风俗永远是有趣的,因为异国情调总是新奇的居多。新奇就有趣。不过若把异国情调生吞活剥地搬到自己家里来,身体力行,则新奇往往变成为桎梏,有趣往往变成为肉麻。基于这种道理,很有些人至今喝茶并不加白糖与牛奶。
                   ──《雅舍小品·洋罪》

 诗难卖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练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
                   ──《雅舍小品·诗》

  病中温情

  鲁迅死前遗言"不饶怒人,也不求人饶恕。"那种态度当然也可备一格。不似鲁迅那般伟大的人,便在体力不济时和人类容易妥协。我僵卧了许多天之后,看着每个人都有人性,觉得这世界还是可留恋的。不过我在体温脉搏都快恢复正常时,又故态复萌,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了。
                   ──《雅舍小品·病》

  自由人

  "褴褛的衣衫,是贫穷的罪过,却是乞丐的袍褂,他的职业的优美的标识,他的财产,他的礼服,他公然出现于公共场所的服装。……没有人肯过问他的宗教或政治倾向。他是世界上唯一的自由人。"话虽如此,谁不到山穷水尽谁也不肯做这样的自由人。只有一向做神仙的,如李铁拐和济公之类,游戏人间的时候,才肯短期的化身为一个乞丐。
                   ──《雅舍小品·乞丐》

  柔韧之妙

  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
                   ──《雅舍小品·女人》

  高峰

  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的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雅舍小品·中年》

  陈酿

  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冽!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雅舍小品·中年》

  鸟的苦闷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雅舍小品·鸟》

  不老

  理想的退休生活就是真正的退休,完全摆脱赖以糊口的职务,作自己衷心所愿意作的事。有人八十岁才开始学画,也有人五十岁才开始写小说,都有惊人的成就。"狗永远不会老得到了不能学新把戏的地步。"何以人而不如狗乎?
                 ──《雅舍小品续集·退休》

  生气

  希腊哲学家哀皮克蒂特斯说:"计算一下你有多少天不曾生气。在从前,我每天生气;有时每隔一天生气一次;后来每隔三四天生气一次;如果你一连三十天没有生气,就应该向上帝献祭表示感谢。"减少生气的次数便是修养的结果。
                  ──《雅舍小品续集·怒》

  破落户

  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了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唏嘘!
                  ──《雅舍小品续集·旧》

  沉默

  有道之士,对于尘劳烦恼早已不放在心上,自然更能欣赏沉默的境界。这种沉默,不是话到嘴边再咽下去,是根本没话可说,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世尊在灵山会上,拈华示众,众皆寂然,惟迦叶破颜微笑,这会心向笑胜似千言万语。
                 ──《雅舍小品续集·沉默》

  会心的微笑

  "蒙娜丽莎"的微笑,即是微笑,笑得美,笑得甜,笑得有味道,但是我们无法追问她为什么笑,她笑的是什么。……会心的微笑,只能心领神会,非文章词句所能表达。
                 ──《雅舍小品续集·读画》

  能造树么

  又有一位诗人名Kilmer,他有一首著名的小诗──《树》,有人批评说那首诗是"坏诗",我倒不觉得怎么坏,相反的"诗是像我这样的傻瓜做的,只有上帝才能造出一棵树",这两行诗颇有一点意思。人没有什么了不起,侈言创造,你能造出一棵树来么?
                  ──《雅舍小品续集·树》

  有情树

  我曾面对着树生出许多非非之想,觉得树虽不能言,不解语,可是它也有生老病死,它也有荣枯,它也晓得传宗接代,它也应该算是"有情"。……总之,树是活的,只是不会走路,根扎在哪里便住在哪里,永远没有颠沛流离之苦。
                  ──《雅舍小品续集·树》

  吃一行恨一行

  有人只看见和尚吃馒头,没看见和尚受戒,遂生羡慕别人之心,以为自己这一行只有苦没有乐,不但自己唉声叹气,恨自己选错了行,还会谆谆告诫他的子弟千万别再做这一行。这叫做"吃一行,恨一行"。
              ──《雅舍散文二集·流行的谬论》

  无斧凿痕

  艺术与自然本是相对的名词。凡是艺术皆是人为的。西谚有云:Ars est celare artem(真艺术不露人为的痕迹),犹如吾人所谓"无斧凿痕"。
                 ──《雅舍散文二集·盆景》

  戕害生机

  我看过一些盆景,铅铁丝尚未除去,好像是五花大绑,即或已经解除,树皮上也难免皮开肉绽的疤痕。这样艺术的制作,对于植物近似戕害生机的桎梏。我常在欣赏盆景的时候,联想到在游艺场中看到的一个患侏儒症的人,穿戴齐整的出现在观众面前,博大家一笑。又联想到从前妇女的缠足,缠得趾骨弯折,以成为三寸金莲,作摇曳婀娜之态!
                 ──《雅舍散文二集·盆景》

  天性

  古圣先贤,无不劝孝。其实孝也是人性的一部分,也是自然的,否则劝亦无大效。父母女间的相互的情爱都是天生的。不但人类如此,一切有情莫不皆然。我不大敢信禽兽之中会有枭獍。
               ──《雅舍散文二集·父母的爱》

  代沟

  自从人有老少之分,老一代与少一代之间就有一道沟,可能是难以飞渡深沟天堑,也可能是一步迈过的小渎阴沟,总之是其间有个界限。沟这边的人看沟那边的人不顺眼,沟那边的人看沟这边的人不像话,也许吹胡子瞪眼,也许拍桌子卷袖子,也许口出恶声,也许真个的闹出命案,看双方的气质和修养而定。
                 ──《雅舍小品三集·代沟》

  福到了

  暴发户对于室内装潢是相当考究的。进得门来,迎面少不得一个特大号的红地洒金的福字斗方,是倒挂历着的,表示福到了。如果一排五个斗方,当然更好,那些是五福临门。
                ──《雅舍小品三集·暴发户》

  大主意自己拿

  人,诚如波斯诗人莪谟伽耶玛所说,来不知从何处来,去不知向何处去,来时并非本愿,去时亦未征得同意,胡里胡涂地在世间逗留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我们是以心为形役呢?还是立德立功立言以求不朽呢?还是参究生死直超三界呢?这大主意需要自己拿。──《秋室杂文·谈时间》

  人需友谊

  只有神仙与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要朋友的。
                 ──《秋室杂文·谈友谊》

  朋友

  富兰克林说:"有三个朋友是忠实可靠的──老妻,老狗与现款。"妙的是这三个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最干脆:"我的朋友啊!世界上根本没有朋友。"这些话近于愤世嫉俗,事实上世界里还是有朋友的,不过虽然无需打着灯笼去找,却是像沙里淘金而且还需要长时间地洗炼。一旦真铸成了友谊,便会金石同坚,永不退转。
                  ──《秋室杂文·谈友谊》

  止痛片

  其实哪一个人在人生的坎坷的路途上不有过颠踬?哪一个不再憧憬那神圣的自由的快乐的境界?不过人生的路途就是这个样子,抱怨没有用,逃避不可能,想飞也只是一个梦想。人作画是现实的,现实的人生还需要现实的方法去处理。偶然作个白昼梦,想入非非,任想象去驰骋,获得一进的慰安,当然亦无不可,但是这究竟只是一时有效的镇定剂,可以暂止痛,但不根本治疗。
                   ──《谈徐志摩》

  蔷薇与荆棘

  人生的路途,多少年来就这样地践踏出来了,人人都循着这路途走,你说它是蔷薇之路也好,你说它是荆棘之路也好,反正你得乖乖地把它走完。
                      ──《谈徐志摩》

  玩

  人从小到老都是一直在玩,不过玩具不同。小时候玩假刀假枪,长大了服兵役便真刀真枪;小时候一角一角地放进猪形储蓄器,长大了便一张一张支票送进银行;小时候玩"过家家","搀新娘子",长大了便真个的娶妻生子成家立业。有人玩笔杆,有人玩钞票,有人玩古董,有人玩政治,都是玩。
                  ──《西雅图杂记·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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