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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移民为何被妖魔化?“非我族类”成替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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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8 23: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我族类”总是会成替罪羔羊。

  华人在1849年加州的淘金热潮中开始大量进入美国,起先颇受欢迎,但到19世纪末加州经济低迷,当地白人将矛头对准外来移民,而最勤勉、最吃苦耐劳的华人移民立刻成为“罪魁祸首”,华人被报纸形容成“半人半魔、吃老鼠、衣着破烂、不懂法律、吸鸦片、廉价劳工、吮食动物内脏”的可怕族类,并在1882年通过充满种族歧视味道的《排华法案》。

  这种族群偏见,除了积习已深外,还有更深的心理原因。当人遭遇挫折(特别是集体挫折)时,最方便的排解方法就是找一个替罪羔羊来作为责备或发泄怒火的对象,而这头无辜的羔羊通常就是“非我族类”的外国人、少数民族或其它团体。华人就如此这般成为美国加州白人的替罪羔羊。

  犹太人则是纳粹德国的替罪羔羊,在希特勒的煽风点火下,战败的德国人把他们所面临的一切不幸和困境,都怪罪到犹太人身上。而黑人则是美国南方白人的替罪羔羊,有人发现,在1882到1930年间,当棉花价格滑落时,黑人就成了白人地主发泄怒火的对象。

  反之,当大家的生活比“非我族类”好很多时,还是需要有对他们的偏见。因为一思及“他们的处境为什么这么糟”时,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么,我们都不愿意承认是我们在剥削他们,于是转而赋予他们某些不良属性,譬如说他们愚笨、懒惰、嗜酒如命、纵欲等等,简而言之,就是认为对方的种种不幸都是他们“咎由自取”,藉此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并为自己的不义做自我辩护。

  所以,不管你生活富裕或遭遇挫折,非我族类的人或团体都“理所当然”地会有不好的属性。但更重要的是,当你成为别人眼中的“非我族类”时,别人对你可能会有什么偏见,自己心里最好也要有个底。(王溢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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