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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央视主播撒贝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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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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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3 13: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偶然的时间在小丫节目中看到我们的法律系的高材生撒贝宁先生在回答法律常识问题上得0分,因为是娱乐节目就不以为然。二十二日在全世界聚焦日食科普频道上,贝宁先生是语出惊人,把文学作品上的“蜀犬吠日”轻狂得意解释为“四川不出太阳为正常”、“出太阳为不正常”,在这里我向贝宁先生求证一下,科普的根据是来源于文学作品么?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贝把不同地区的天体气象变化解释说:“从法律角度上讲是不公平的!”真是才高八斗的法律界高材生,我认为贝先生在全世界面前说四川的日出现象是严重的失实,损毁了四川的旅游形象,应该在同样的范围予以澄清,并向四川人民致歉,希望贝先生加强基础文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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