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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央视撒贝宁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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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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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3 13: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一直以来想和你交流,但都找不到好的方式。看到你的博客,姑且留言一试,但愿你能看到。

前段时间我们这里发生一起事件,引起了很多争议。请教:

2007年4月,四川省隆昌县龙市镇鸦石山村两名8、9岁的小孩在鱼塘里摸虾时淹亡。其家长在索赔时遭到拒绝。鱼塘老板给每位小孩2000元,作为所谓的人道赔偿。家长不同意,表示要上诉到底,结果未知。据了解,该鱼塘是政府承包出去的。事件发生时,鱼塘没有任何禁止或表示危险的标志物,且鱼塘距离最近的村民房屋不过几十米。


引起争议主要在于:鱼塘老板有没有责任?政府有没有责任?家长有没有责任?鱼塘老板说:我每天都在派人赶那些摸虾的小孩子,可是赶不了,一不小心就来了,赔偿2000元是因为人道主义


家长说:鱼塘那么大、那么深,都没有警示标志和阻挡设施,我们住得这么近,小孩子难免去玩,而且鱼塘本没有这么深。现在边上有一大深沟,是老板用挖土机挖的,同样没有警示,就是有责任


部分百姓说:鱼塘没有警示,没有阻挡设施,边上挖了深沟也没警示,责任很大;同时,政府把距离住房那近的田承包给别人养鱼,就是没有考虑到百姓的生命安全,也有责任。


另一部分百姓说:鱼塘是没盖的,而且小孩自己去摸虾,淹死了也不能怪谁。


求教:家长该怎么办?
你的博客留言放不下,而我又希望尽量把事情说得清楚些。只好放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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