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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杀人案反思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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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3 13: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沈氏兄弟杀人案反思之三
案中这两兄弟自称,他们打算一条杀人路走到底。原因是一旦下手了,那就是一条死路,没有回头的余地。言外之意是杀一个人是死,杀很多人也是死。所以一旦开了杀戒,他们随即明白没有别的道路选择了,只有选择死路。死亡即是不可避免的,那就一路的杀下去也就无所谓了,什么时候死掉什么时候罢手。标准的亡命徒。他们为什么没有表现出犹豫?为什么心里没有斗争?为什么不适可而止?他们没有一点的人性?他们是铁板一块?
人们常说,凡事适可而止,不能太过。沈氏兄弟不是没有适可而止,而是从没有想到适可而止,脑子里没有这个概念。这两个杀人犯若能想到这个,社会岂不可以少几个人作刀下之鬼? 少有几个女子葬身血泊?社会岂不可以多几分安宁?什么事情总要有个罢手的时候,他们就为什么就不想罢手呢?杀人杀出了滋味?嗜血成性?事情追问下去,却有许多难于解释的。罪人说他们目的是为了金钱,也许他们自己本就不明白是不是仅仅为了钱财?仅仅为了钱财,明知是死路却还要往死路上走?为了钱财就可以疯狂? 可以不要命了?除非两个人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丧心病狂,是大糊涂蛋,一味的贪财,就像灯蛾扑火一样的,头脑一根儿筋。当然,说沈氏兄“丧心病狂”,说沈氏兄弟嗜血成性“”,乃至于是“杀人不眨眼的野兽”,一点也不冤枉他们,不过就人类来说我并不相信这是绝对的。那个兄弟沈长平在被指定的辩护人的引导与感召下,终于面对受害人的家属和亲人们低下了忏悔的头颅,而且痛骂他的哥哥沈长平是个“大坏蛋”。他的心终究是肉心,他也终究复归了他的人性的一面。而且我也同样相信“哥哥”沈长银也不是“死硬”如铁板一块而“儒子不可教”也。不相信他的血肉之躯里,血肉滋养的内心世界里(原谅我用这样的字眼)只生长“狠”“恶”“坏”而不生长诸如“人性”“善良”“良知”“悔罪”等等。我相信凡为人类,长得就是人心而不是别的;凡是人心就会生长人性的东西。动物和人类相处久了,我们也会发现他们身上所感染人性的东西。比如家禽,比如海豚,比如媒体报道过的一只小狗对另一只马路上被汽车轧死的同伴的长时间的守护,而何况原就是人类呢?当然我也相信,人心也如土地,土地里什么也会生长,可以生长香花,也可以生长毒草。但这里有一点,看我们大家怎么互相对待?看这个社会给每一个人的成长创造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一个人的遭遇能不能够被社会容纳和理解。
所以我想,如果遇到某种机缘,某种环境,沈氏兄弟也许会有“人性”的发现和反思,从而及时地终止犯罪与虐杀。如果沈氏兄弟在被杀的一个女子身上体感到了某些称之为“人性美”的东西。如果其中一个女子通过自己的遭遇和对人生社会的良好感知及时的同杀人犯沟通,使其有所悔悟。如果……可惜,这些女子都很可能没有做到。他们内心的枯寂,他们精神世界的贫乏,他们人文良知的缺失,都未能使他们在万分危急的时候动摇对手的凶残而横遭杀身之祸。我们的媒体大多也没有表示出对他们的同情,可能是出于报道的角度。但潜在的一个心理因素是,她们是妓女,她们自轻自贱,似乎是罪有应得。社会上的普通人往往是一句话作结:“谁让他们去干这个的,活该!”
谁也知道,有钱人家的女儿,绝对不会去当妓女,操此行当的的都是穷家儿女。他们大多数没有什么文化,缺乏人生的意志,社会处境不好。她们也未必先天就是道德沦丧,精神堕落,她们的初衷大多希望以此改变他们的物质状况。无论如何她们总有不得已的苦衷,或某些被迫的被诱惑的因素在。但她们并不明白其中的玄渊,一旦走到这个“魔窟”的边缘,即遭沦陷。一旦沦陷,不由自己。何况有那么多的无形的网罗张着,这张网罗的四周游走着那么多的靠此为生的流氓和打手?所以我们不能一味地迁怒于她们,我们更多的要想一想他们为什么要走到那一步?
这一层意思可以不说,总之,这些女子们,不具备感召沈氏二兄弟的能力和素质。沈氏兄弟被欲望操纵的心里很难因为这一种情况而获得良知和反思,而及时地终止自己的犯罪行为。
我又想,我们的世界应该有一种声音,对恶与罪持宽宥与包容的声音。这种声音也应当是从人的精神与心灵的世界里发出来的赦免了一切罪过的慈祥的声音。人们在城市的街衢,在旷远的乡村大道上,在我们所能走到的任何地方,都能够听见这种声音。我这样设想,人在某种情况下有可能,也应当能够对这种声音有所感触,而及时地缓释惑释放某种内心的不平衡,负罪感乃至罪恶感,多少能滋润点儿向善的心灵。就像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小说《警察与小偷》里的主人公,一直梦想犯罪,而终于在深夜的街头,听得了教堂的钟声,忽然有所悔悟而决心改邪归正一样。当然,我说的声音不一定是宗教,也可以是某种慈善机构或慈善事业。这种慈善机构和慈善事业不必有太多功利的打算,应当是本着良心和慈爱做事的。我觉得我们的社会应当多多地发展这种以“慈善”和“爱心”为出发点的事业。我觉得“希望工程”就很好,引发社会的关怀,建设爱心与良知,做拯救水火的事情,造福贫穷的孩子们,这是千秋万代的功德。但“希望工程”也有它的不足,社会化的操作太过,彰显心灵的东西不多。
如果说,犯罪分子和这类社会机构或事业团体遭遇,哪怕感受到一点“人性”与“良知的”东西,都有可能终止犯罪而利于这个不完全的世间,或者至少不会变本加厉的暴虐如沈氏兄弟的所作所为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们对待犯罪分子的一贯政策,我坚决拥护不反对。但是这个政策是在犯罪分子已经面对我们的公诉机关之后。我们这个社会应当有一种柔性的声音和一种慈悲的声音,就像一个家庭里的母亲或长辈,面对自己的儿女走上邪路时候的那种态度和心理一样,我们不能一味地让他们感受到铁血般的威严。建构和谐社会,就是建构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充满爱心的社会。一个家庭,和谐不和谐,主要看家长怎么做。那么一个社会,主要看政府怎么做。我们的政府应当怎样来树立自己的形象呢?这可不是一个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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