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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明代贵州的历史,不可能不知道贵州的土司制度。 土司在明朝,分布偏及贵州各地,重要者有贵州土司、贵阳土司、水西土司、安顺土司、铜仁土司、播州土司、乌撒土司、兴义土司、思南土司、思州土司、镇远土司,全省大小土司达百余个。贵州建省时,“乃分其地为八府四州,设贵州布政使司,而以长官司七十五分隶焉。”水西土司,在贵州土司中应为有名气的,建立最早、沿袭最久、占地最广、影响最大。水西安氏土司的远祖可以追寻到三国时代,安氏之祖济火,因随诸葛亮南征有功,被封为罗惜国王,辖地为今之贵州中至西部大部分地带。至元代,元世祖到元十五(1278)年,阿榨为安抚使,是元朝在水西地区土司制度的开始。千余年来,水西安氏虽为世袭,却受中央朝廷的册封,但也保持某些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独立特征,它是地方政权与中央王朝的关系。明代的中国,有十五个全国性的军事机构,叫都指挥使司,各领番、汉诸军,边境海疆则增设行都指挥使司附之。贵州都指挥使司设于明洪武十五(1382)年正月,相应设全国监察刑法机构十三个,叫提刑按察使司,贵州等处的提刑按察司设于永乐十二(1414)年。明代地方区划在全国设置大行政区十三个,名为:承宣布政司,习惯上称为省,即有十三省,与大行政区相应。贵州设省,便与此有关。公元1413年,即明成祖永乐十一年二月为建,使今贵州大部分地区不再分隶于邻近各大政区。
贵州作为当时的边疆,属民族关系比较复杂的省区,明朝便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统治,实行了土、流并治的政策,利用土著大姓便于统治,相应又设宣慰使司,长官叫宣慰使。贵州宣慰使司,是公元十三七一年改元顺元路宣抚司所置,命水西安氏为宣慰使,沙溪安氏、水东宋氏并为同知,先隶湖广,再改隶四川,后归隶于贵州布政司,而可直接向明朝或皇帝陈诉问题,并非绝对受贵州布政使管理。
土司、土官与布政司结合,成了明王朝对贵州政治统治的特殊形式,实属无奈而显明智之举,这是沿袭前代制度,不至于使中央与地方、地方与民间矛盾更加激烈。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对于农奴制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的一种统治形式,起于元代,发展于明,在清朝崩溃,这种制度广泛推行于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广东等省。 历史上有关中央政府与土司统治相关的事例,在贵州莫过于朱元璋与霭翠之妻奢香的故事了。1371年,霭翠仕明,朱元璋赐安氏,这是水西罗氏改安姓的开始。明朝发顺元路为贵州,就封霭翠为贵州宣慰使,当时在今贵州全省范围内受宣慰使的还有,但他最受明朝器重。《明史》记载:“(水西安氏)五十六代为宋普贵,传至元阿昼,世有土于水西,宣慰使霭翠其裔也,后为安氏。洪武初,同宣慰宋蒙古歹来归,赐名钦(即“宋氏别业”之宋钦),俱领领原职世袭,及设布政使司,而宣慰司如故,安氏领水西,宋氏领水东,八番降者皆令世其职。(洪武)六年,诏霭位各宣慰之上”。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水东宋钦死,妻刘氏代立,此时霭翠亦死,妻奢香代其职。
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派傅友德、兰玉、沐英率大军平定了元朝在云南的残余势力。其后不久,乌撒、乌蒙等地的农奴主又叛。水西安氏与其为世代婚姻,水西安氏所统四十八目“有欲挟之为乱者”,也配合起来叛乱,都督马晔又欲灭水西安氏代以流官,他乘机采取扩大事态,“以事挞香,激为兵端”。这种情况下,水西安氏各土目欲反。水东刘氏(即奢香)闻之,立即“走诉京师”,向朱元璋反映了马晔的情况,洪武十七年,奢香又到京城造告了马晔,权衡西南政局,朱元璋杀了马晔,使贵州政局得到了相对稳定。 其后,奢香主持开辟了贵州与云南、四川的道路,有利于贵州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为表彰她对巩固明王朝中央集权的贡献,被加爵封为顺德夫人。土司制度在明朝,对贵州生产发展有积极促进之作用,随着时代向前发展,其所固有的封闭情、世袭的制度特点,必然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云锦庄,在乌当区东风镇云锦山一带, 距贵阳市区二十八公里,这里有不错的风景,山岗郁郁苍苍,古树劲拔,怪石林立,弯弯曲曲的石潭与流趟经过座座石拱小桥,一幅贵阳城郊小树镇模样,不过这里就是几百年前赫赫有名的“宋氏别业”。(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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