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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说:故事情节相同 人物作了改变
一方说:故事完全不同 人物古已有之
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民间艺术的再创作与保护
流传千年的四大民间传说之一的孟姜女寻夫,至今仍不断地被演绎,并被赋予新的时代特色。昨天,浦江农民朱圣旺称浙江天元电影电视艺术中心、杭州瑞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瑞丽)创作的25集电视连续剧《孟姜女》剽窃了其创作的《孟姜女外传》而向两家被告索赔10万元。
一段浦江小调创出《孟姜女外传》
浦江县地处浙江省中部盆地,自东汉兴平建县以来,已有1800多年历史。当地农民朱圣旺因出版了数本故事书而闻名乡里,这其中包括《孟姜女外传》。
据当地人介绍,朱圣旺的父亲曾被誉为“浦江东乡的故事大王”,朱圣旺受此熏陶也迷上了民间故事,他打算把父亲讲的故事整理出来。1999年4月,朱圣旺带着三个孩子到外做生意。他白天经商,晚上写故事。经过努力,长达12万字的传奇故事作品《寻父记》诞生。此后,他萌发了写孟姜女的念头,2003年整理出了20万字的《孟姜女外传》。
今年55岁的朱圣旺说,这本神话小说是他根据浦江的民间小调《孟姜女十二个月寻夫》创作完成的,于2003年10月在国际炎黄文化出版社出版。
连续剧作品侵犯小说著作权?
但这本《孟姜女外传》却让朱圣旺与打官司扯在了一起。据朱圣旺起诉称,2003年11月,杭州瑞丽负责人找到他说准备将这个故事拍成连续剧,但双方当时未能谈妥。
2004年7月,上述两家单位传出投拍25集连续《孟姜女》。去年10月20日,该剧则开始在浙江某频道播放,同时市面上还出版了VCD、DVD(名为九尾狐与仙鹤)。“我看完了25集连续剧,发现故事情节与我的小说非常相似。”朱圣旺说,故事从孟姜女与万喜良犯了天规被罚到人间,孟姜女母亲吃了果子后怀孕生下孟姜女开始,电视连续剧的开始就是这些情节。小说与电视剧都是有关万喜良与孟姜女是由九尾狐与仙鹤化成人,而展开整个故事。
据朱圣旺说,被诉情节相似的地方包括,孟姜女为寻找丈夫所经历的许多劫难,有妖魔要吃孟姜女增加功力的情节,有神仙在危难时救护孟姜女的故事,有丐帮帮主老乞婆救孟姜女等等内容。在朱圣旺看来,通过神话的形式,即九尾狐与仙鹤来表现孟姜女的故事是他的独创,是以前所没有见到过的。而对方的连续剧却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的方法,剽窃了他的作品。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上,朱圣旺显得有些激动,他拿着手中厚厚的几本创作手稿说,对方侵权是明显的。他提出了10万元经济赔偿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的诉请。
然而,杭州瑞丽不仅否定了当年曾找朱圣旺要求改编小说的事,还指出,他们与原告一样,这也是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了再创作,他们通过详尽的资料收集、大范围的采风而结成的劳动果实。为了说明再创作的事实,杭州瑞丽将每一个故事细节的出处都进行了标注,举到了多本有关孟姜女的书籍。对于对方所说的独创的神话部分,杭州瑞丽也找到了一本书籍来证明,上面早有这样的记述。
看一部作品是否受到侵权,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故事情节是否相似。事实上,不管作者如何别出心裁,有关孟姜女的传播万变不离其宗,作品最终离不开她寻夫这一主线。事实上,原、被告双方都承认,两者都涉及于此。但对于故事情节,原告认为是一样的,被告则说,具体细节差别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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