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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西门庆”与10余女子有染 被乱棒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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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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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1 03: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 网易新闻
报道: 农民“西门庆”与10余女子有染
被乱棒打死

  核心提示:43岁的云南农民杜凤华近10年来对身边10余名外出打工人员的妻子为所欲为。伙同其情妇苏红毒死苏的丈夫和儿子阴谋败露后,杜凤华被苏红的丈夫等人乱棒打死。杜凤华在当地人看来就是一个现实版的“西门庆”。查看全文>>
我对这条新闻的看法是:

宋朝的西门庆当然十恶不赦,武大郎终究没有尽到丈夫的职责,潘金莲的正常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红杏出墙事出有因.

当代的留守妇女们正当如狼似虎的青壮年,渴望与夫君男耕女织共同劳动建设家园,渴望与夫君男欢女爱享受天伦之乐,何罪之有?!杜风华被十余名留守妇女看作精神和生理的寄托,并非偶然.人都有求缺心理,越是得不到的越想要.这是众所周知的、无法否定的定律。杜风华满足了留守妇女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在这些留守妇女心里,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就是她们的施主.

我们要关爱妇女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关爱妇女要体现在行动上。不要把自己的女人留给西门庆去关爱!

与我国相临的某国曾经经历长期的、激烈的战争时期,男人们不得不上前线拼杀,这是异常情况。战争结束后,该国青壮年男子数量锐减,据说曾经发生挽留异国军人的事情。当然,这些军人还是集体回国了,他们有自己的家园。一方水土一方人,一方人应该让这一方水土更适合自己生存。没有特别的理由,我们没有理由离开自己的少妻、幼子以及年纪越来越大的父母。

按照传统道德规范,杜风华是道德败坏之人;但是,按照现行法律,他却可以成为漏网之鱼。

按照传统道德规范,与西门庆有染的留守妇女也是犯了“七出”条律应该被直接休掉的;但是,按照现行法律,丈夫要求离婚,还不一定能达到目的。况且,保不准还是犯了“七出”条律的妇女强烈要求离婚,男方还坚决不离呢!

按照传统道德规范,打死杜风华的丈夫们是道德规范的卫道士;而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他们都是犯罪分子。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就是他们的罪名,就算宽容一些,至少也会定一个故意伤害致死。

这就是法律和道德的冲突,这就是传统和现实的冲突,这就是人的自身欲望与人自己制定的条条框框的冲突,这就是道德、法律、天理、人欲的大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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