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4|回复: 0

创建《于氏-人类灵魂学科学体系》第二章 第一节

[复制链接]

954

主题

7058

回帖

8012

积分

百家姓状元

积分
8012
发表于 2009-8-20 17: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二章灵魂的善与恶


第一节
人之初的善恶形态

根据科学思想的推断,在“三字经”中“人之初,性本善”的概念不能继承古老的传说理论。人之初的思想状态应定性为“人之初,性本私”,人类的“善与恶”由“私”来决定。刚刚出生的婴儿为了自己的生存,只有在不间断的吸乳过程中继续生长,婴儿饿了就要用天性的方式“嚎啕大哭”来寻求母乳。当婴儿长到一岁左右的时候就有了“私”的概念,是为了自己的生存需要,独自的霸占性本能思想就会产生,在吸允自己母亲的乳房时绝不会允许其他的人来与其争夺分羹,自然的就会用手做出一种排斥的动作,我们管这种排斥的动作叫做“护食”。“护食”是动物的天性,“护食”也是自私的表现,从小的私念到大的私念的转变过程中,它改变了人类的自私贪婪。新生婴儿的诞生也伴随着人类灵魂思想结构体的诞生,自私也是灵魂意念思维结构体的初创,自私与邪恶,自私与善爱的初期思想将会伴随着人类躯体一生的成长过程。

人类的无私状态是没有的,传说中的神仙,圣人,是大无私的,只有人类的思想无私,抛开一切,无私无畏,善爱终结,才能到达人类所称的天堂仙界,也就是生命的躯体灭亡后其灵魂思维体结构进入负宇宙空间。不论是哪种动物,离开了生存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就会灭亡。婴儿不提供给母乳供养,不提供给赖以生存的食物就会死亡。死亡了的动物也就不会产生自私的思想状态,也就没有了生命体。动物界只有自私才能够正常的生存,人类也是如此,只不过是高级动物罢了。

私与善,私与恶,是相互作用的关联体,大私则生恶,小私则生善,善生爱,恶生魔。善爱一生则为仙,邪恶一生则为魔。人之初的本性为私,初期的人类灵魂思念结构体状态为私念状态,人类在生长的过程中是靠外因的作用在不断的进行私念大小的调整,调整后的状态是缩减自私的份量,是人为的控制,但是调整不了人类在生长过程中私念的重叠,也调整不了人类出生时其灵魂思维状态结构体的因果定性,也就是自私理念大小的定性,人类灵魂思维结构体制约着人类的私念量值,也就是自私理念的大小。幼儿淘气要看原则性,私小变好,私大变坏,这是一般的说法。根据观察总结得出这样一种结论,儿童对现实生活中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有三种学习方法:


1,部分儿童喜欢模仿社会中英雄人物的所作所为。

2,另一部分儿童则喜欢模仿坏人的生活方式。


3,还有部分儿童则处于中间态势,既不模仿好人,也不模仿坏人。

第一部分的儿童私念小,私小生善,私小也是人类刚出生时由其灵魂思想结构体所决定的一种状态。人类社会的腐朽思想不能够改变其灵魂思想结构体定性的善爱状态。自私是维持生活的必要条件,自私不发展成为损害社会的主要思想结构就能转变成为关爱社会的人,也是受到了人的初期善良灵魂体的制约。

第二部分儿童的自私理念太大,占有欲强,邪恶的灵魂体结构完全的控制了人的生长过程。对其私念调控失去了制约,社会的法度,善爱思想不能够影响其邪恶的灵魂思维结构体。

第三部分的儿童处于大多数的群体,处于一般的灵魂思维结构,保持一定的生存状态。这种群体的灵魂思维结构体容易受到外来负宇宙灵魂思维结构体的干扰而改变性质,这也是人的初期灵魂体所决定的一种中立思维结构。

仙是一种群体,人也是一种群体,“仙”是负宇宙范围内粒子团的称呼,“人”是对正宇宙间物质的称呼。“私念”伴随正负宇宙中的所有物质粒子团结构。“神就是神”,魔就是魔“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邪恶的灵魂体结构伴随坏人的一生,善良的灵魂结构体伴随好人的一生。人之初,性本私,灵魂结构体决定人的“善与恶”,神与善人普度众生,魔与恶人残害生灵。仙可分成神与魔,人可分成好与坏,人类灵魂思想结构体决定人的自私的增长与缩减。

人类以及地球表面上所有的生物,都是正负宇宙粒子团赋予生命的躯体及灵魂思维结构体。正宇宙间的原子,分子等粒子组成了生命的生物体态——躯壳,负宇宙间的负原子及分子等粒子形成了正宇宙间生物体的灵魂思维结构体,正负宇宙间的正负原子及分子等粒子共同的构成了地球表面上所有生物完整的生命物质状态。人类所称的天堂仙界,地狱人间,都包括了神仙·魔鬼·动物(包含人类)正负宇宙间物质粒子的共存性。

负宇宙间的粒子能量团可分为高能量级别何低能量级别,高能量级别的负宇宙粒子团人们称之为神或仙及魔,低能量的负宇宙粒子团为鬼魂。鬼魂的负宇宙粒子团为普通的能量,负宇宙能量粒子团的大小由正宇宙间动物及人的善爱修养(修行作为)来决定。善爱有佳,自始至终则修成正果,成为仙与神,神与仙行恶变为魔,人类作恶终结后则成为负宇宙间的恶鬼魂粒子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7-13 00:55 , Processed in 0.04108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