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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诸葛之二十三煮酒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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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01: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煮酒论英雄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忼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史记·刺客列传》

《史记·刺客列传》的传末,太史公有一句总结性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列传中所写的五个有名的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人中,曹沫、专诸、聂政都如愿以偿刺杀成功,惟有豫让和荆轲功败垂成,身死现场,令人扼腕叹息。但是太史公毕竟是良史之才,都给予他们充分的肯定。他认为,不管他们成功还是没成功,那种为了义挺身而出,不违背自己志向的品质都是足以名传千古的。我们也不能用成功与否来衡量他们的价值。用现在的一句话概括就是:无以成败论英雄。
但是,假设一定要在这五个赫赫有名的英雄中排一个座次,分个高下呢?我以为,荆轲和豫让又可算得是英雄中的英雄。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们的失败。失败更英雄,有人会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这是一种悖论。其实我之所以这么说,自然有我的道理。
先说其他三个成功了的英雄。曹沫排在传首,作者在写他时也很简略,只不过用了短短的近两百个字。曹沫是鲁国人,也是鲁庄公的将军,因为跟邻国齐作战失败了,鲁国不得不“献遂邑之地”请求息事宁人。有一次,鲁齐两国在柯这个地方开会,曹沫用匕首劫持了齐桓公,逼迫他答应归还鲁国的领土,齐桓公迫于形势答应了他,事后又想反悔,持政大臣管仲认为不妥,桓公只好将到手的肥肉吐了出来。
专诸是吴国人,被伍子胥慧眼相中,推荐给了吴国公子光(吴王僚的堂兄)。公子光早有刺杀自己堂弟吴王僚的计划,因为他认为按照继承法的原则,他当立为吴王,不应该是僚。只是他一直没有找到可以放心的人和时机,专诸的到来弥补了他的缺撼。吴王僚九年(公元前518年),吴王乘楚平王去世,国内相对混乱的时候,派他的两个弟弟盖余和属庸率兵伐楚,楚国立即出兵迎战,并且阻断了吴的退路。两军对峙,僵持不下,吴军也没办法撤军。值此吴国“外困于楚,内空无骨鲠之臣”的有利时机,专诸有如一支搭在弓弦上的利箭,随时准备“嗖”地一声破弦而出。这年四月,公子光经过一番精心布置,然后以家宴形式宴请吴王僚。吴王僚不放心这个堂兄,带了一大帮侍卫,都被坚持锐,陈列在自己左右。酒喝到一半的时候,公子光假意称自己的脚有点疼,便到内室休息一会儿,专诸以献烧鱼的名义得以接近吴王僚。随即,专诸拿着腹中藏有匕首的鱼刺杀了吴王僚,自己也被吴王的侍卫杀死了。
聂政是轵邑深井里人。因为杀了人,带着母亲和姐姐逃到齐国,以杀狗宰羊为业。韩国贵族濮阳严仲子跟韩哀侯(韩己)的叔叔侠累有仇,势单力薄,害怕遭到报复,便逃到齐国,找到了聂政。聂政最初拒绝了严仲子的“百金”馈赠。他说,我之所以自毁前途到这里干杀狗这个营生,是因为要奉养老母,有她老人家在,我聂政的身家性命是不敢轻易托付给别人的。时过不久,聂政的老母死了,聂政找到了严仲子,答应了他的请求。当时,严仲子鉴于对手侠累人多势众,提出要给聂政增加人手,以壮其威。聂政拒绝了。他认为人越多越容易走露消息,也就越发增添了严仲子的危险,他不想连累他。聂政仗剑来到侠累府上,十分干净利落地刺杀了侠累,又跟左右侍卫厮杀了一番,杀死数十人,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之下,他毫不犹豫地毁坏了自己的面目,剖腹而死。
在这三个刺杀成功的英雄中,我认为聂政为首,专诸次之,曹沫最次。为什么?因为相比之下,聂政的难度是最大的。他单枪匹马跟人多势众的韩相侠累较量,临死之际为了不让对方认出自己,避免牵连到严仲子和家人,不惜毁容自杀,这等胆识岂是常人能及?专诸呢?他也是个不怕死的硬汉子。只是他的背后有个势力强大的公子光支持,相比之下,刺杀成功的机率又要相对大些。虽说他最后还是给吴王的侍卫杀了,但他的儿子被公子光封为上卿,也算是给予他一点小小的补偿。至于曹沫,则又次之。他本是鲁国将军,这个身价使得他有机会直面齐桓公。他乘两国君主在盟坛订立盟约的时候,劫持了齐桓公。这份胆识也是惊绝天下的,算得上是古今中外最大的劫持人质事件之一。而他提出的赎金也是最多的。好在人家齐桓公毕竟还算是个君子,又有一个更君子的大臣管仲,使他舒舒服服回到鲁国继续做他的将军,又为鲁国要回了失去的土地,好不惬意。如果是齐桓公像孔子那样,认为这是“要盟也,神弗听(要挟的情况下定的盟约,神也不会看见和支持的)”的话,那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
但是,这三个成功了的英雄跟没成功的豫让和荆轲比起来,又稍逊色那么一点点。
豫让是晋国人。最初跟着范氏和中行氏混饭吃,可惜都不被重用。他就又跑到智伯那里去了。智伯跟他一见如故,十分尊宠他。后来,智伯被赵襄子、韩侯和魏侯联合攻灭,智伯的头被赵襄子做成了饮酒的器具。豫让逃到了深山中,伺机为智伯报仇。他先后精心准备了两次,可惜都没成功。第一次,他把自己打扮成个罪犯,潜伏在赵襄子的厕所里,假装粉刷墙壁。赵襄子来上厕所,发现了他,把他捉住审问。豫让毫不隐讳地说他要为智伯报仇。赵襄子的随从要杀了他,赵襄子说,这是个讲情义的人啊,我们只能躲避他,况且智伯死后又没后人,他的臣子给他报仇,是天经地义的。就下令把他放了。第二次,豫让用生漆涂满全身,又吞下燃烧的炭把嗓子变哑,装扮成个乞丐在街上乞讨。他的妻子看见了都不认识他。他的朋友认出了他,哭着说:“你这是何苦呢?以你的才能,假意投靠赵襄子,骗取他的信任,然后伺机杀他不是比现在更容易吗?何必把自己搞成这副鬼模样呢?”豫让说:“如果我投靠他,又去杀他,是不忠之臣,我不想这么干。”豫让打听到赵襄子将要从一座桥上经过,就事先躲在桥下。过了一会儿,赵襄子果然骑马经过这里,来到桥上,马陡然一惊,赵襄子说:“豫让一定在桥下。”派人下去查看,果然是豫让。赵襄子很忿怒地说:“你从前跟随范氏、中行氏,智伯攻灭了他们,你不去为他们报仇,怎么偏偏要跟我过不去呢?”豫让说:“范氏、中行氏以普通人待我,我就用普通人的方式对待他们。智伯用国土待我,我当然要用国土的方式去对待他。”赵襄子一边叹息一边流泪,说:“豫让啊,你为了智伯,也算是名传后世了。只是我已经原谅了你一次,今天我不会再宽恕你了,你好自为之吧。”至此,一个为了义而处心积虑,不惜献出身家性命;一个为了义而为对手真心落泪。这哪里还是一次险象环生的刺杀,简直就是一处精心编排的苦肉计。
豫让的全“义”令人惊叹之处还在最后。当他已料到自己必死无疑时,他说:“你已宽恕了我一次,天下都在称赞你的贤明,看来今天我是难逃一死了。我想在你的衣服上划几道口子,算是报了名义上的大仇。这样我就是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赵襄子为他的行为而感动,极为大度地脱下外衣给他。豫让拔出佩剑“三跃而击之”,说:“我终于可以到地下跟智伯汇报了。”“遂伏剑自杀”。据说,死之日,赵国志士听了他的故事,都感动得落了泪。
荆轲是卫国人,来到燕国居住。当时,燕国太子丹害怕秦国进攻燕国,便跟一个叫田光的隐士商量对策。田光推荐了荆轲。荆轲在跟太子丹几番长谈之后,接受了刺杀秦王嬴政的任务。这一天,荆轲以给秦国献燕国城池的名义,带着地图和锋利的匕首徐夫人跟另一个勇士秦舞阳在一个叫易水的地方跟太子决别。来到秦国,他们贿赂了秦王身边的宠臣蒙嘉,从而得以接受秦王。两个人进殿的时候,秦舞阳迫于秦国宫殿的霸气而两腿发软。秦国的大臣很奇怪。荆轲很随意地笑了笑说:“我们是些边野小民,没见过这么大的威仪,心里有些慌张,请大王让我更近一点,好图谋两国的大事。”秦王对荆轲说:“把秦舞阳手中的地图给我看。”荆轲接过图纸静静地置于秦王案前,并轻轻地打开它。当图纸将要完全展开的时候,锐利的匕首徐夫人赫然显现。荆轲左手挽住秦王的袖子,右手抓起匕首朝秦王猛刺过来。秦王起身逃跑,袖子“唰”地一声撕裂开来,想去拔剑挡,可惜剑身太长,一时拔不出来,只好绕着柱旋转,跟荆轲玩起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秦王还是在群臣的提示之下才从背后拔出了佩剑,并刺伤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将匕首抛出,可惜没中秦王,击中了一旁的柱子。身负重伤的荆轲在自知刺杀无望的情况之下,背靠着柱子放声长笑,笑声响彻云天。他叉开双腿大骂秦王:“之所以没杀死你这个家伙,是因为我想活捉你,让你留下契约,好回去报答太子。”于是左右人杀死了荆轲。
仔细想来,在刺杀没成功的两个英雄中,豫让是因为执着而让人感动,荆轲则更是以一种嬉笑怒骂式的随意叫人油然而生敬意。那么,为什么没有成功刺杀目标的豫让和荆轲是英雄中的英雄呢?为什么失败了的刺客反倒给人更深刻的感染力呢?其原因有二:其一,刺客的行刺行为本身其实早已失去了严格的意义,而更多的则是体现在从事件中传达出的一种及其强烈的意蕴。一种为了义挺身而出,甚至不惜献身的意义。如果单从事件本身而言,行刺一方跟被刺一方,严格说来是没什么意义的,也不存在谁对谁错,谁正谁邪的问题,甚至我认为“正义”这两个字都无从谈起。你能说曹沫用匕首逼迫人家归还他丢失的领土就是正义之举?你能说专诸给人家铲出异己就是天经地义?你能说豫让和荆轲一门心思要报答于智伯和太子丹就是人人称道的善人、仁人?只要去仔细读历史,一切就全都明白了。而单从五人的行刺事件来说,豫让和荆轲的难度是最大的,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成功的可能。因为他们没有强大的政治实力作支持,不比专诸和曹沫那样,有公子光和鲁庄公的支持,并且他们面对的对手又是那么强大,不过这一切并不重要,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明明对这些情况了如指掌,却还是毅然决然地去做了。“知其不可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矣”,这种精神,不是更能震憾人心吗?
其二,不能成功一方面说明困难重重,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做。另外,不成功又加重了事件的悲情气氛,能给人带来心灵上的极具冲击力的震憾效果。其实,刺客这个行业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悲剧意味。它的性质决定了刺杀者必须是在极其隐秘的形式下,以猝不及防的暴力手段给对方以致命一击。由于势单力薄,往往在完成目标的同时,也为自家的生命划上了句号。而尤为让人心碎的是,这种刺杀是失败的。便更加重了其中的悲情意味。一种我们称之为缺憾的美,将带着无与伦比的力量深深撞击着我们的灵魂。
是的,不欺其志,名垂后世。至此,刺客们总算是真正完成了他们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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