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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公司系列报导之二:郑氏“夫妇”再被投诉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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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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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20: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热闻快读
东莞富商方德成自称受到郑文达、白瑞玲“夫妇”(实际已离婚)的“诈骗”,损失超过1亿。昨日本报报道该消息后,郑文达等人并未露面,却引出多位债主,反映与郑文达等人发生债务纠纷。同时,本报记者还新搜集到部分案件材料。
热度系数:★★★★★

昨日,惠州市鑫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柏贤、惠阳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陈江办事处主任罗锡钦等人纷纷找到本报记者,称他们也与郑文达有债务纠纷。同时,本报记者还新搜集到部分案件材料。
据他们反映,郑文达、白瑞玲、白国富不仅拖欠债务,还涉嫌开空头支票诈骗、炮制假材料违规办房产证向银行骗贷等问题。其中有部分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
昨日记者继续通过代理律师试图联系郑文达、白瑞玲等人,但均被对方婉言拒绝。广东法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军曾代理过白瑞玲在惠州中院起诉方德成的案子。据他称,后来白瑞玲单方面解约,还欠他律师费,此后白瑞玲的手机号码都变成了空号,现在他也在找白瑞玲。
1
玩失踪
时间:2006年5月
对手:香港富邦银行
投诉:融资租赁,拖欠租金
跟郑文达等人闹起官司的,还不单是境内的企业。2006年,香港富邦银行也与白国富、郑文达等人打了一场官司,结果是被告都“下落不明”,富邦银行在法庭上只能上演“独角戏”。
据编号为(2006)惠中法民二初字第84号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2004年12月7日,白国富在香港注册的冠品实业有限公司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富邦银行租借了10台注塑机,交给自己在惠州的冠品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白国富提供了2个“独立担保人”,正是郑文达和白瑞玲。
2005年11月开始,白国富就开始拖欠租金。富邦银行多次催讨未果,于是向惠州市中院提起了诉讼,同时列白国富的2家公司、郑文达、白瑞玲为被告。法院原定2006年5月30日开庭,结果由于“被告均下落不明”,只能用公告方式送达,开庭时所有被告都没有到庭,也始终没有答辩。案件最后以“独角戏”的形式,以富邦银行胜诉而终结。
2
转移股权
时间:2004年8月
对手:东莞市嘉诚工贸有限公司
投诉:开空头支票,拒绝还款
2004年8月,郑文达成了被告,告他的是东莞市嘉诚工贸有限公司老板卢献琪。卢献琪在起诉状中表示,2003年开始,他向郑文达供应钢材。郑文达开了两张支票给他支付货款,去银行提款时却发现存款不足,兑现不了。他找到郑文达,2004年1月15日,郑文达写下一份《归还欠款协议书》,承诺欠卢献琪的70万分8期偿还。但还了几期之后,郑文达就“以种种理由推搪”,不再还款。
东莞市人民法院经过审判,认为债务成立,于2004年10月29日下发判决,要求郑文达偿债。但在执行时卢献琪突然发现,郑文达名下的惠州市冠品实业有限公司已经全部转走,导致无法执行。更让他怀疑的是,他向法院起诉是在2004年8月4日,郑文达转让股权是在同年8月30日,且价格很低。“该公司的物业及设备价值几千万的,用180万实质交易是不可能的。”卢献琪怀疑郑文达不过是找了个“托”,以逃避债务。
记者查阅已经搜集到的多个案件材料,发现惠州市冠品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已经变换至少4次。记者查阅现任两位股东资料,发现两人均只有30岁左右,且都是台山人,与郑文达同乡。而工商登记中的手机号码,则属于一位自称根本没听说过冠品公司的女士。
3
放狗赶人
时间:2005年10月
对手:惠州市鑫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拖欠工程款
惠州市鑫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柏贤于今年3月份将郑文达起诉至惠城区人民法院。黄柏贤在起诉状中称,2004年6月1日,鑫昌公司与郑文达签订了一份塑钢门窗工程协议,约定由鑫昌公司承包施工冠品公司位于惠州市惠环镇西坑工业区A栋厂房的塑钢门窗工程。随后鑫昌公司进场施工,但被告违约,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至今拖欠工程款约15.68万元不支付。
黄柏贤告诉记者,在工程量完成98%后,他们便很难再找到郑文达人影,电话也打不通。“我们最后一次见到郑文达的时间,是2005年10月。当时10几个债权人把郑文达堵在工地,而郑文达当时一人带了七八个保镖,态度十分傲慢。”
黄柏贤说,2005年底,他曾带人到工地,打算将自己施工安装部分的塑钢门窗卸下来,结果被留守的7个保安围殴。“他们最后放出一条大狼狗,我们只好落荒而逃。”
黄柏贤告诉记者,他与郑文达的官司上周四在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但郑没有在法庭露面,也没有委托律师出庭。
4
强行驱逐
时间:2004年2月
对手:惠州市广厦建筑公司土建工程队
投诉:拒付工程款
惠州市广厦建筑公司土建工程队负责人林建岳也向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提起了诉讼。他诉称,2003年5月15日,他与郑文达签订《工程包工合同》,约定由他的工程队承建冠品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宿舍楼,工程地点在惠州惠环第三工业区6号。之后他们依约进场施工,至2004年1月底已累计完成工程总量的80%。依郑文达的要求,还在合同约定之外对新增的附属工程进行了施工。根据核算,实际造价近474万元。林建岳称,郑文达仅支付了182.5万元,当中还有25万元是空头支票,尚欠约316万元工程款未支付。
林建岳称,2004年春节前,郑文达开始拒绝支付工程款。春节过后,郑文达要求他继续垫资开工,完工后银行贷款到手才付工程款,否则把施工队赶出工地。林建岳不同意。2004年2月20日中午,郑文达纠集一批人将林建岳施工队强行赶出工地,第二天组织其他施工队进场施工,并强占了林建岳施工队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
林建岳告诉记者,经多方累次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控告,均没有效果。他最后一次见到郑文达的时间,也是在2005年10月。
5
违规办证
时间:2004年3月
对手:惠州市广厦建筑公司土建工程队等
投诉:违规办房产证骗贷
林建岳于2008年10月联同黄柏贤、材料供应商刘志强等人,分别向惠州市检察院和广东省检察院以实名检举控告的方式,指控郑文达与政府相关部门官员“官商勾结、炮制假材料违规办房产证向银行骗贷”等问题。
林建岳等在检举材料中称,2004年3月,当惠州市冠品公司的厂房、宿舍楼还在建设施工中,郑文达便伪造材料,办出房产证到银行骗贷,“同一栋楼房竟然每层办理一本房产证,两栋厂房一栋宿舍楼居然办出12本房产证,而这些建筑至今仍没有全部完工。”
昨日下午,记者就林建岳反映的情况,向惠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实。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惠州市检察院确已于去年底到该局调查,得出“办证过程基本符合程序”的结论。“这说明我局在办理惠州市冠品公司的厂房、宿舍楼房产证的过程中,并没有明显的违规之处。而具体办证过程的情况,具体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才清楚。”该负责人说。

转自《南方都市报》■热闻快读
东莞富商方德成自称受到郑文达、白瑞玲“夫妇”(实际已离婚)的“诈骗”,损失超过1亿。昨日本报报道该消息后,郑文达等人并未露面,却引出多位债主,反映与郑文达等人发生债务纠纷。同时,本报记者还新搜集到部分案件材料。
热度系数:★★★★★
昨日,惠州市鑫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柏贤、惠阳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陈江办事处主任罗锡钦等人纷纷找到本报记者,称他们也与郑文达有债务纠纷。同时,本报记者还新搜集到部分案件材料。
据他们反映,郑文达、白瑞玲、白国富不仅拖欠债务,还涉嫌开空头支票诈骗、炮制假材料违规办房产证向银行骗贷等问题。其中有部分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
昨日记者继续通过代理律师试图联系郑文达、白瑞玲等人,但均被对方婉言拒绝。广东法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军曾代理过白瑞玲在惠州中院起诉方德成的案子。据他称,后来白瑞玲单方面解约,还欠他律师费,此后白瑞玲的手机号码都变成了空号,现在他也在找白瑞玲。
1
玩失踪
时间:2006年5月
对手:香港富邦银行
投诉:融资租赁,拖欠租金
跟郑文达等人闹起官司的,还不单是境内的企业。2006年,香港富邦银行也与白国富、郑文达等人打了一场官司,结果是被告都“下落不明”,富邦银行在法庭上只能上演“独角戏”。
据编号为(2006)惠中法民二初字第84号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2004年12月7日,白国富在香港注册的冠品实业有限公司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富邦银行租借了10台注塑机,交给自己在惠州的冠品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白国富提供了2个“独立担保人”,正是郑文达和白瑞玲。
2005年11月开始,白国富就开始拖欠租金。富邦银行多次催讨未果,于是向惠州市中院提起了诉讼,同时列白国富的2家公司、郑文达、白瑞玲为被告。法院原定2006年5月30日开庭,结果由于“被告均下落不明”,只能用公告方式送达,开庭时所有被告都没有到庭,也始终没有答辩。案件最后以“独角戏”的形式,以富邦银行胜诉而终结。
2
转移股权
时间:2004年8月
对手:东莞市嘉诚工贸有限公司
投诉:开空头支票,拒绝还款
2004年8月,郑文达成了被告,告他的是东莞市嘉诚工贸有限公司老板卢献琪。卢献琪在起诉状中表示,2003年开始,他向郑文达供应钢材。郑文达开了两张支票给他支付货款,去银行提款时却发现存款不足,兑现不了。他找到郑文达,2004年1月15日,郑文达写下一份《归还欠款协议书》,承诺欠卢献琪的70万分8期偿还。但还了几期之后,郑文达就“以种种理由推搪”,不再还款。
东莞市人民法院经过审判,认为债务成立,于2004年10月29日下发判决,要求郑文达偿债。但在执行时卢献琪突然发现,郑文达名下的惠州市冠品实业有限公司已经全部转走,导致无法执行。更让他怀疑的是,他向法院起诉是在2004年8月4日,郑文达转让股权是在同年8月30日,且价格很低。“该公司的物业及设备价值几千万的,用180万实质交易是不可能的。”卢献琪怀疑郑文达不过是找了个“托”,以逃避债务。
记者查阅已经搜集到的多个案件材料,发现惠州市冠品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已经变换至少4次。记者查阅现任两位股东资料,发现两人均只有30岁左右,且都是台山人,与郑文达同乡。而工商登记中的手机号码,则属于一位自称根本没听说过冠品公司的女士。
3
放狗赶人
时间:2005年10月
对手:惠州市鑫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拖欠工程款
惠州市鑫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柏贤于今年3月份将郑文达起诉至惠城区人民法院。黄柏贤在起诉状中称,2004年6月1日,鑫昌公司与郑文达签订了一份塑钢门窗工程协议,约定由鑫昌公司承包施工冠品公司位于惠州市惠环镇西坑工业区A栋厂房的塑钢门窗工程。随后鑫昌公司进场施工,但被告违约,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至今拖欠工程款约15.68万元不支付。
黄柏贤告诉记者,在工程量完成98%后,他们便很难再找到郑文达人影,电话也打不通。“我们最后一次见到郑文达的时间,是2005年10月。当时10几个债权人把郑文达堵在工地,而郑文达当时一人带了七八个保镖,态度十分傲慢。”
黄柏贤说,2005年底,他曾带人到工地,打算将自己施工安装部分的塑钢门窗卸下来,结果被留守的7个保安围殴。“他们最后放出一条大狼狗,我们只好落荒而逃。”
黄柏贤告诉记者,他与郑文达的官司上周四在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但郑没有在法庭露面,也没有委托律师出庭。
4
强行驱逐
时间:2004年2月
对手:惠州市广厦建筑公司土建工程队
投诉:拒付工程款
惠州市广厦建筑公司土建工程队负责人林建岳也向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提起了诉讼。他诉称,2003年5月15日,他与郑文达签订《工程包工合同》,约定由他的工程队承建冠品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宿舍楼,工程地点在惠州惠环第三工业区6号。之后他们依约进场施工,至2004年1月底已累计完成工程总量的80%。依郑文达的要求,还在合同约定之外对新增的附属工程进行了施工。根据核算,实际造价近474万元。林建岳称,郑文达仅支付了182.5万元,当中还有25万元是空头支票,尚欠约316万元工程款未支付。
林建岳称,2004年春节前,郑文达开始拒绝支付工程款。春节过后,郑文达要求他继续垫资开工,完工后银行贷款到手才付工程款,否则把施工队赶出工地。林建岳不同意。2004年2月20日中午,郑文达纠集一批人将林建岳施工队强行赶出工地,第二天组织其他施工队进场施工,并强占了林建岳施工队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
林建岳告诉记者,经多方累次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控告,均没有效果。他最后一次见到郑文达的时间,也是在2005年10月。
5
违规办证
时间:2004年3月
对手:惠州市广厦建筑公司土建工程队等
投诉:违规办房产证骗贷
林建岳于2008年10月联同黄柏贤、材料供应商刘志强等人,分别向惠州市检察院和广东省检察院以实名检举控告的方式,指控郑文达与政府相关部门官员“官商勾结、炮制假材料违规办房产证向银行骗贷”等问题。
林建岳等在检举材料中称,2004年3月,当惠州市冠品公司的厂房、宿舍楼还在建设施工中,郑文达便伪造材料,办出房产证到银行骗贷,“同一栋楼房竟然每层办理一本房产证,两栋厂房一栋宿舍楼居然办出12本房产证,而这些建筑至今仍没有全部完工。”
昨日下午,记者就林建岳反映的情况,向惠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实。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惠州市检察院确已于去年底到该局调查,得出“办证过程基本符合程序”的结论。“这说明我局在办理惠州市冠品公司的厂房、宿舍楼房产证的过程中,并没有明显的违规之处。而具体办证过程的情况,具体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才清楚。”该负责人说。


转自《南方都市报》
日期:[2009年6月24日]版次:[DA01]版名:[东莞读本
封面]
采写:本报记者 陈伟华 黄海林 摄影:本报记者 陈伟斌
http://epaper.nddaily.com/I/html/2009-06/24/content_8272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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