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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喆、堃”又能起名字了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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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5 17: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据新华社电  历时8年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12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字表发布后,社会各领域的现代通用汉字,原则上应使用表内字。
  字表分三级收字8300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说,《通用规范汉字表》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是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体现着现代通用汉字在字量、字级和字形等方面的规范。
  据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字8300个。根据字的通用程度,字表划分为三级。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是使用频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频度低于一级字。一级、二级字合起来共6500字,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级字表则是一些专门领域,包括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共收字1800个,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异体字可有条件使用
  翻开《通用规范汉字表》可以发现,“淼、喆、堃”……这些人们常见的人名地名中的异体字已被收入其中。
  在此次《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研制中,人们取名时常用的一些异体字的存与废十分引人关注。在征求意见的汉字表中,曾被废除但人们仍在大量使用、禁而不止的51个异体字被“释放”并恢复使用。
  例如,“喆”虽然这个字过去曾被“废除”,但因为它含有两个“吉”字,很多人在取名时,仍然坚持选用这个字。再如“淼”字也曾被废除,但许多老百姓还是喜欢选择“淼”字作名字。
  为尊重社会习惯,方便人们用字需要,字表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51个异体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
  李宇明说,今后对异体字不再简单地提“淘汰、废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确要求。
  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
  李宇明说,我国在研制《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同时也编制了《简繁汉字对照表》,以照顾汉字在两岸四地的使用情况和国际化的需求。为了维护社会用字的稳定,字表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将类推简化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字表以内,以保持通用层面用字的系统性和稳定性;允许字表以外的字有条件使用,但不类推简化。

(本文来源:海峡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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