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85|回复: 0

西周王朝公卿官爵制度的分析

[复制链接]

2345

主题

5136

回帖

7481

积分

百家姓状元

积分
7481
发表于 2009-8-13 01: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

西周的公卿官爵制度,是长期没有解决的复杂问题,古代礼书记述的西周官制主要出于战国学者的编著,夹杂有儒家理想化和系统化的成分,不能全信。要解决这一问题,应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结合金文,以礼书作为旁证;二是重点研究西周册命礼中居“右”者及其统属体系。

一? 西周的公卿和伯爵西周金文中,大臣称“公”的有两种,一是活着的时候称“公”,一是死后谥号为“公”的。这种礼制一直沿用到春秋时期,列国诸侯有严格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但叙述到葬的时候就一律称“公”。《春秋"桓公十一年》:“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郑庄公”
《春秋"僖公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次年)八月丁亥葬齐桓公”。
西周时期,只有执政大臣太保、太师、太史,才有在活着的时候资格享受“公”的爵号,如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等。《诗经》中的“召公”和“召伯”是不同的两个人,前者是开国元勋召公奭,后者指周宣王时的召伯虎;西周金文中的“召公”和“召伯”也是不同的个人,前者仍是召公奭的固定称谓,后者则有多人称为“召伯”的。

从班簋铭文看,西周的确存在“公”和“伯”两等官爵。
班簋记载,周王连续发布了三道命令:第一道命令毛伯接替虢城公的职务;第二道命令毛公统帅“邦冢君”等,征伐东国的一个部族;第三道命令虞伯和吕伯统帅所属军队作为毛公的左右翼一起作战。第一道命令称毛伯,第二道命令称毛公,因为毛伯接替了虢城公的职位,升了级。

成康之际,西周的公卿官爵制度当已经确立。太保、太师、太史等执政大臣称为“公”,畿内诸侯为卿的称“伯”,四方诸侯为卿的称“侯”。
《尚书"顾命》中记载的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六位顾命大臣中,除太保、毕公、毛公称“公”以外,卫侯是由四方诸侯进入中央为卿的,故称“侯”,芮伯、彤伯则是畿内诸侯进入中央为卿的,因而称“伯”。

成康之际,朝廷大臣中,除召公官为太保,周公、太公官为太师,毕公官为太史以外,称“公”的还有毛公和苏公。毛公官职不详,苏公官为太史。这个苏公可能就是《左传"成公十一年》中提到的苏忿生,在武王时官拜司寇,以温为封邑,当为今河南温县,成王时已升为太史,因而称为“公”。成王时见于记载的还有一个荣伯,为周文王的儿子一辈。
昭王时的执政大臣为祭公,随昭王南征,一起跌落汉水中丧身。穆王时的祭公谋父,当与昭王时的祭公为同族。周公的儿子在畿内的封国名祭,因此祭公可能是周公之后。
共王至夷王时期的执政大臣,文献缺乏记载。
厉王时的执政大臣为荣夷公,当是成康之际荣伯的后裔。《诗经"桑柔》的作者芮良夫为伯爵,当是成康之际芮伯的后裔。
宣王时期的执政大臣有虢文公、大师皇父、尹吉甫等人。从出土的虢国铜器铭文来看,虢文公当是虢季氏,出于虢仲之后。另有程伯休父为司马,名将召伯虎等人见于记载。
幽王时的执政大臣为虢公鼓和祭公敦。前者即为历史上为人熟知的虢石父。

二? 西周金文册命礼中“右”者的分析西周册命礼的仪式上,除了居左的受命者,还有居右的引导者,负责引导受命者入中门,立中廷,北向接受受命。这种引导者在文献中称“傧”或“摈”,金文称为“右”。从金文来看,作为“右”者都是公卿大臣,既有“公”也有“伯”,还有司马、司徒、司工、宰、公族等官员。
《周礼"大宗伯》:“王命诸侯则傧”。

1、右者为“公”的西周铜器,目前共发现有8件,右者分别为康公、穆公、邢公、武公、迟公和益公。由于接受册命的人都是卿一级的高官,因此引导他们的右者,必然是“公”一级的执政大臣,而不可能是死后加封的谥号。
2、右者为“司马”的西周铜器,目前共发现7件,其中4件为“司马邢伯”,引导的受命者多数是师氏,册命的职务也多数与军职有关。右者为“邢伯”的西周铜器,目前还发现6件。
司马是掌管六师或八师的官员,在军事上的权力仅次于太师。
邢伯是周公的后裔,封国在邢国,即今天的河北邢台附近。
3、右者为“司徒、司工”的西周铜器,目前共发现4件,他们所引导的受命者职务有相互交叉的情况,如司徒引导的受命者担任司工、膳夫;司工引导的受命者担任司徒,等等。出现这种现象,可能是因为司徒、司工的职责存在交叉,故而引导受命者时也出现交叉。
4、右者为“宰”的西周铜器,目前共发现7件。这里的“宰”都是太宰,被受命者都是太宰所管辖的官吏,如掌管音乐的乐师、管理王室内务的内宰等。
太宰本是周王的家务总管,主管王室的土地、奴隶和财产器用。后来演变成内朝的长官,主管周王的仪仗、起居饮食等,职位仅次于司徒。
5、右者为“公族”的西周铜器,目前共发现2件。公族引导的受命者,一是贵族居住地区的掌刑官,二是王宫门外的警卫队长,也属于公族的管理职责。
公族原是指整个同姓贵族而言,主要指族中的诸公子,后演变为内朝官员,地位在三有司之上。

三? 纵论西周朝廷的公卿官爵制度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西周至少存在公、卿两级的大臣,并有公、伯两等的爵位。
称为“公”的,有卿事寮的长官太保、太师,以及太史寮的长官太史。西周中期以后,太保就不见有执政的,主要的执政大臣是太师。根据大师虘簋记载,如太师接受周天子册命,行册命礼时是没有“右者”的,因为太师居朝廷大臣的首位,找不到比他更高一级的“右者”了。
西周担任太师、称为卿士的执政大臣通常同时有两人,如成王时的周公旦和太公望,厉王时的虢公鼓和祭公敦。直到春秋时,周还沿用这种制度。

西周末年的柞钟记载的册命非常特别,既不载周王的册命地点,也不记载周王的即位仪式,只记载太师作为“右者”;册命之后,受命者不感谢王恩,却只是感谢太师而铸钟:这说明周王已不在受命者的眼中,当时正由仲太师专权。根据其它金文记载,在此之前还有伯太师专权。
惟王三年四月初吉甲寅,仲大师右柞,易载、朱黄、蠻,司五邑甸人事。柞拜手,对扬仲大师休,用作大林仲。

西周的主要执政者是太师和太史,实际权力主要在太师手中。金文中称“某伯”的很多,有的是伯爵,有的是伯仲叔季的意思,有的是字的简称,很难分辨,但在册命礼上出现的“伯”,一律是爵位。大臣失去官位的,后代往往以祖先的高官为氏。例如宣王时程伯休父的后裔自称司马氏就是典型的例子。召公的后裔自称太保氏,也是如此。
金文中记载土地转让,往往有大臣参与其中。从卫盉和卫鼎的记载来看,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转让要经过朝廷五位大臣的审查认可,有的还要经过立誓,才能经过五位大臣交由当地的三有司等管理办理交割。这五位大臣中,应当包括朝廷的三有司在内。三有司即司徒(土)、司马、司空(工),是仅次于称为“公”的官职。直到春秋时期还有一些国家采用这种官职。
司寇在西周初期是重要的大臣,武王时期的苏忿生、成王时期的卫侯都是司寇,封国都设在原殷的王畿内,其作用可能是着重对付殷遗民的。但西周中期以后的金文册命礼中,既未见司寇作右者,也未见有人被册命为专职司寇的,可能西周中期以后,殷遗民已被彻底制服,所以司寇失去了重要性。
《周礼》中论述的西周官职,对照金文来看,骨干大体相同,如司徒、司马、司工、司寇、太宰都是相同的,只是公族和宗伯有些出入,但是《周礼》经过儒家的改造,为符合战国时流行的阴阳五行说进行了修改。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7-12 00:26 , Processed in 0.03775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