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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家属发表“捍卫鲁迅之举”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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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9 10: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在贵网《文化批评》栏目及其他一些媒体都曾登出“捍卫鲁迅之举”的相关批评文章,回想此事大概缘起本人8月11日在广州演讲后的答记者问。

  对于个别媒体在报道时因为断章取义和不恰当的点题造成社会大众的误读,本人和全体鲁迅家属深表诧异和遗憾,本想冷处理,但有感于此事再三再四转载刊登,兹事体大,今日郑重声明如下:

  1、对于“战士的鲁迅在和平时期已经过时”问题,请阅读《鲁迅是谁?》的原文。

  2、至今为止本人和全体鲁迅家属从未向任何注册鲁迅相关商标者收取任何费用,过去不会,今后也不会。

  3、本人和全体鲁迅家属坚决反对不法商家巧取豪夺,擅自侵权使用鲁迅姓名、肖像等无形资产牟取其个体的商业利益。对于我们的捍卫鲁迅之举,社会大众如有疑问,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4、鲁迅家属在2002年创建了鲁迅文化发展中心,他属于非企业的文化机构,所有个人和相关单位对于鲁迅文化发展中心的支持和少许赞助,则全部、系数用于鲁迅的研究、传播、普及等社会公益工作(我们从没占用过一分一毫),在此我们深表感谢。本人和全体鲁迅家属自中心成立五年来,从未领取任何薪资报酬,尽心尽力在做传播鲁迅、普及鲁迅的义工。鲁迅家属在鲁迅逝世后将所有鲁迅的手稿、房产、遗物都捐献给了国家和人民,今天我们又无偿的在做社会的义工,请不要听信谣传和别有用心之说,怀疑我们数十年如一日的情感和奉献。

  5、如果对鲁迅家属进行不负责任的批评,或诽谤和侮辱,全体鲁迅家属保留法律的追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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