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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学校长侯崇敬文教授 侯崇文,台湾社会学学者,美国柏林格林州立大学社会学博士,现为台北大学校长。侯教授不仅是社会学者,同时亦是犯罪学者。其於担任台北大学教务长任内时,由於有感台湾犯罪问题之严重性,故提案成立全国第3所犯罪相关之研究所,即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其并特别邀请许春金与周愫娴两位学者共同投入犯罪学之研究与教学。
在学术上,侯教授特别心仪涂尔干、韦伯、墨顿等社会学学者之传统以及符号互动学派学者之思想。在犯罪学领域内,侯教授特别关心个人适应与犯罪间之关系。其并归纳出三点看法:
1.犯罪和个人的结构性上的适应力有关侯教授认为个人之适应力提供人类追求快乐和改善生活的基础,而个人如何适应则与犯罪机会以及偏差行为间有着很大之关连性,其认为犯罪往往是适应不良所产生之现象,若回顾台湾犯罪统计资料,我们可以发现犯罪者多来自於低阶层之特定族群。过去十中当中,台湾每年之犯罪人口,大多数都是来自劳动人口及无业游民。相较之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管理阶级却仅占不到百分之一之比例。
2.任何结构性适应都需要将社会的特质列入考量由於社会为人类社会意识之结合,而非仅为单纯人类之聚合,这其中包含了行为规范、文化、法律以及规则,社会乃藉此得以正常运作。因此,若要尝试了解人类适应力的程度,我们便需要了解这些聚合的内容。
3.社会控制和社会过程之研究能进一步了解犯罪和偏差行为首先,由於个人心理因素将影响个人是否遵行法律,故正面自我评价将担任防卫犯罪与偏差的角色;而社会过程则决定人如何定义情境,此亦和人如何建构自我意识有关。承继W.I.Thomas思想之社会学家,在1920年代间发现个人如何定义情境与个人行为和人格有关。亦即当个人认为违法可被接受,则其成为偏差行为者之机率亦相对提高。侯教授总结地认为个体与社会之连结,以及其透过社会过程建构的社会自我意识乃研究个人偏差行为十分重要之一环,其协助我们解释个人如何成为守法之公民或如何转变为偏差之犯罪者。逸事:嘉义县朴子市可说是我国警政与犯罪学研究之圣地,目前为止共有两位三线四星之警官,包含现任警政署长侯友宜署长与前警察大学校长蔡德辉教授。以及两位校长,分别是前警察大学校长蔡德辉教授与现任台北大学校长侯崇文教授。参考资料:侯崇文教授个人网页侯崇文(2004),"Mylifeasacriminologist,"Pp.210-224inLessonsfromInternational/ComparativeCriminology/CriminalJustice,editedbyJohnWinterdykandLiqunCao,Willowdale,ON:deSitterPublic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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