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27|回复: 0

董建华行政长官

[复制链接]

6963

主题

3491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0454
发表于 2007-11-5 15: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董建华(1937.5-——),祖籍浙江省舟山市,出生于上海市。1947年随全家迁居香港。1954年负笈英国,1960年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获海事工程理学士学位。大学文化学历。
  香港回归前,20世纪60年代中期在美国通用有限公司及家族公司任职。1969年返香港处理家族集团生意,以在西方学到的现代经营方式,积极促使家族生意向多元化发展,同时主张现代化管理,并继承了其父的人情味管理方式,进入了稳步发展轨道。1993年任全国第八届政协委员。1985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1992年被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华社香港分社聘为首批港事顾问。1992年10月任港英政府行政局议员,累积有丰富经验,对香港制度的架构、模式有充分的了解。港人对由他来参与制定1997年的方针普遍持欢迎态度。1995年12月任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1996年12月11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同年12月16日被国务院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香港回归后,1997年7月1日宣誓就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2002年2月28日当选连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同年7月1日就职。2005年3月10日,在香港宣布已正式向中央政府提出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3月12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被增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同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33号令,批准董建华辞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职务。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2005年2月增补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夫人:赵洪婷,他们育有三位已婚子女,并有两个孙女,全部定居于香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7-13 06:14 , Processed in 0.03874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