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91|回复: 0

傅琰判案重物证

[复制链接]

6963

主题

3491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0454
发表于 2007-10-29 19: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朝时期,傅琰为山阴(今绍兴市)令。山阴是江南社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县衙里的诉讼案件特别多。傅琰细察民情,办案公允果断。有一次,卖针和卖糖的两个老太婆争一团蚕丝,都说是自己的,并各自编出了一大堆理由,谁也不肯相让,结果官司打到了县衙公堂之上。傅琰不轻信言词,而是注重寻找实物证据。他将那团丝缚在房柱上,用皮鞭抽打,然后再仔细察看地面,结果从团丝中掉出一些造针而产生的铁屑。这样,一切都明白了,将团丝判归卖针老人。
  还有一次,有两个村里老汉争一只鸡,而又都拿不出铁实的证据。这一次傅琰是既审问,又验之以物证。他问:“你们都是拿什么喂鸡的?”一人回答是用粟,一人回答是用豆。傅琰杀死鸡,破开鸡的食囊,看到的是粟,于是以言豆者为诈骗,将鸡判给言粟的老汉。
  据史乘记载,山、阴的傅琰司法“神明,无敢复为偷盗”。傅琰之子傅翙也如其父一样,为民兴福,审理疑案,捉拿盗贼,有如神明。建康令孙廉十分钦佩,问其采用的是什么妙法?有何秘诀?傅翙回答说:“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唯勤与清而已。自己清白,处世才公正,法律的尊严才得到维护,官员们就会跟着你廉洁奉公。自己勤恳,就能了解下情,案件及时处理,社会矛盾不会激化,境内就自然治理好了。为官若能清白廉正和恪勤职守,事情就不会做不好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7-13 09:29 , Processed in 0.038673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