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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集团董事长柳万东宣布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党组、总经理班子任命、聘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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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11: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来源:城市晚报  2007年3月1日,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延吉卷烟厂与红塔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卷烟厂进行联合重组,正式成立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设在吉林省延吉市,公司下辖延吉卷烟厂、长春卷烟厂和设在朝鲜的罗先新兴烟草会社、平壤大同江烟草有限公司两个境外企业。公司注册资金为9亿元,其中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占股50.6%,红塔集团占股49.4%。  原延吉卷烟厂厂长孙国伟出任新成立的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党组书记、总经理。  红塔集团董事长柳万东宣布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党组、总经理班子任命、聘任名单  新闻背景:吉林烟草是个两烟生产规模较小的省份,按国家局2003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工商管理体制分开的改革要求,吉林烟草没有成立工业公司的资格。(吉林省原有三家卷烟工业企业,1998年长春卷烟厂加入红塔集团后,还有延吉烟厂和四平烟厂两家企业,年产卷烟计划为39万箱,2003年四平卷烟厂被湖南常德卷烟厂兼并。)  新闻评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具有三个特征:第一、都是依据行政手段的结果,而非依据真正的市场运行的要求;第二、兼并重组严格按照计划经济的思想进行,即按照先关闭10万箱以下的小烟厂,再推进10-30万箱的中型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最后对余下大企业优化、调整。第三、所有的兼并重组都不是按照能力重组,而是指标重组。  目前烟草企业兼并重组的根本目标就是围绕计划指标的争夺。而以单一的销售额或者利润为考察目标,为兼并重组后的中国烟草企业埋下了无穷的隐患。小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作用不是简单的牺牲品,而是重要的推动力,因为它的财务能力、资本结构与大企业完全不同。因此,一味的强调以大企业兼并小企业的做法也不是最佳选择,且值得各方关注。  中国烟草的核心竞争力不应该表现为单一的生产能力,尽管这也是一个重要指标,但更关键的,应该表现为销售能力,特别是跨省、跨国的销售、策划能力。但是,据调研发现,由于烟草商业体制改革的滞后,使得烟草商业企业成为各方生产企业角逐的对象,更加增强了烟草商业企业的垄断力量与官僚作风。
实际上,烟草商业企业在全国烟草整体处于买方市场的大背景下,可以轻而易举地从卷烟工业那里获得数目可观的利润。这些高额利润又不同程度地转化为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高收入,高福利,使烟草商业处于养尊处优的状态,面对复杂激烈的市场环境,缺乏应变和博击的能力。  事实上,有人认为,中国烟草改革的方式应该“反”过来,即从地方政府手中剥离出来的应该是依附在专卖权上的销售网络,而不是卷烟企业。应该把所有地方专卖局的权力都收归国家专卖局,形成真正的“国家专卖”,把销售网络整合成一个整体。而卷烟的生产却应该放权给地方,由地方发展。烟草在“国家专卖”的网络里相互竞争,卷烟的品牌才会形成。  兼并重组卷烟工业企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中国烟草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打破地方封锁,是借助市场力量,提升中国烟草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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