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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公:(生卒年待考),东海郯人(今山东炎城)。著名汉朝廷尉、县狱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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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09: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于 公:(生卒年待考),东海郯人(今山东炎城)。著名汉朝廷尉、县狱吏。
于公为人执法公允,凡犯法者,于公所决皆无恨。
他所洗雪的“东海孝妇”一案,以善于决狱而成美谈,并且成为民间代代相传的“因果报应”之道德规范,留下了“为善为恶,万应不爽”的千古名言。
附_《东海孝妇案》:
东海有孝妇,年轻守寡,没有孩子,赡养姑姑非常尽心,姑姑想让她改嫁,她始终不肯。姑姑便对邻居说:“这个孝妇待我非常好,她自己过得非常清苦,我觉得她无子守寡非常可怜。我老了,不可以长期连累她耗费她的年华,该怎么办呢?”后来姑姑自缢而死。
姑姑的女儿状告她于官府:“这个妇人杀了我母亲”。狱吏便逮捕了孝妇,孝妇的供辞不承认自己杀了姑姑。狱吏验问考打,逼迫孝妇自我诬陷而伏法。
所有案卷呈报上去后,于公认为这个孝妇赡养姑姑十余年,以孝名闻远近,一定不会杀了她。东海太守并不听从,于公争辩,但没有能够有什么结果,于是怀抱着他所有的东西,在府上痛哭,因此托疾辞去。
东海太守最终断定斩杀了孝妇。结果,东海郡中枯旱三年。
新太守到任后,占卜其中的缘故,于公说:“孝妇不应当死,但前任太守一臆孤行强行断案,这应该就是大旱的根源吧?”
于是太守杀牛亲自祭祀孝妇冢,并借此表障其墓,天立刻降大雨。
这一年,东海郡的收成很好,郡中百姓因此更加敬重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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