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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姓迁徙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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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6 12: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迁徙分布:
1.孟连傣族历史渊源:

⑴唐南诏时期孟连傣族:

孟连地区傣族载入史籍,始于唐朝南诏时期。当时,孟连属永昌节度,称“茫天连”,孟连一带的傣族称“茫蛮”。唐朝学者樊绰所撰《蛮书·名类》中记载:“茫蛮部落,并是开南(今云南景东)种也……从永昌(今云南保山)城南,先过唐封(今云南凤庆),以至凤兰苴(今云南临沧),以次茫天连,以次茫吐薅……皆其类也。楼居,无城郭,或漆齿。皆衣青布胯……妇人披五色娑罗笼。孔雀巢人家树上……土俗养象以耕田,仍烧其粪。”方国瑜主编的《云南郡县两千年》中对南诏永昌节度重要城镇注释,“茫天连”即今孟连县城,“茫吐薅”即今孟连自治县勐阿。从《蛮书》中记载唐朝南诏时期孟连傣族的族属、习俗,以及傣语地名的情况来看,说明当时孟连傣族已有一定知名度。
传说,后来孟连傣族聚居区发生瘟疫,人们死的死,逃的逃。浩劫过后,“孟连城灭亡了,变成了荒坝。”勐阿坝只有一个寨子幸免于难,后人因此称其为“芒岗”(傣语:剩下的寨子)。
⑵勐卯傣族南迁孟连:

据《孟连宣抚司历史情况》一书记载,“傣历六百年左右,勐卯地区(今云南德宏瑞丽)的土司死,弟兄因互争权位而造成内乱,当时皇朝统治者派兵前去镇压,于是造成勐卯傣族大规模的南迁。”其中“一支由王子率领其家臣、奴隶和百姓,沿怒江南下进入阿佤山区”,然后到达孟连地区。“那时……孟连这片山谷盆地被茂密的森林所掩盖……傣族劳动人民砍伐焚烧”,开辟了许多田地,“他们便把这些地方叫做‘孟连’——即找来的地方”。勐卯傣族“南迁时,原居住于阿佤山的傣族也不断来到孟连”。
傣历600年前后,没有确指哪一年;造成勐卯傣族大规模南迁的原因,应该是皇朝统治者派兵镇压。而能够把时间和事件挂得上钩的史事,只有忽必烈和兀良合台率领蒙古大军自北南下,渡金沙江征服大理政权一桩。傣历615年(南宋宝祐元年,公元1253年),元宪宗蒙哥汗为实现南北夹击南宋的战略,命忽必烈和兀良合台各领一支大军经川西入云南,当年攻下大理城,大理国王投降蒙古,忽必烈率军北归,留下兀良合台一部继续征服大理国境内其他地方。元朝李京著《云南志略》中说:“甲寅(公元1254),大将兀良合台专行征伐,金齿内附。”勐卯傣族就属金齿一部,蒙古大军压境,迫使一部分南迁,留下来的抵抗不住,只好屈服。由此推断,勐卯傣族南迁孟连,是在傣历616年(公元1254年),按正统纪年为南宋宝祐二年。
江应梁著《勐卯史话》中说:“根据《明史》和明朝文献《土官底簿》等记载,孟定、孟连、耿马……等地的土司,其先都是率部民从勐卯来,定居后世为土酋。”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的民族调查资料,把孟连傣族和德宏傣族同归“傣纳”(或“傣那”),就是因为孟连傣族的先民从勐卯来,语言、文化等方面与德宏傣族有着共同的特点。
从勐卯迁来的傣族逐步开发南垒河、南马河等河谷地带。他们使用牛耕,以种植水稻为主,生产发展了,人烟也稠密起来,“孟连”这块被寻找到的地方,渐为世人知晓。南宋后期,“孟连”、“俄麻甸”(今云南勐马)两地名已见于历史文献。
 

2.二节土司统治开始:

⑴木连路军民府:

孟连有建置,自元朝开始,在《元史·地理志四》中就有“木连路军民府”记载。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起,元朝廷在怒江两岸设柔远、茫施、镇西、镇康、平缅、麓川等路,委任当地民族首领为官就地治理,在云南西部地区推行土司制度。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设木连路军民府,委任傣族首领罕罢法为总管,孟连土司统治由此开始。
“木连”即孟连的同名异写,木连路的治所在孟连。木连路先属大理金齿宣慰司,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木连路与银沙罗甸从大理金齿宣慰司中分出,另设银沙罗甸宣慰司,北为银沙罗甸,南为木连路。据《元混—方舆胜览》记载,木连路管辖范围,除治所在地孟连外,还包括蒙雷甸(今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募乃)、蒙索甸(今云南西盟佤族自治县勐梭)、俄麻甸(今云南孟连勐马)等地区。
元设木连路,委任傣族头人罕罢法为官治理地方,成了孟连历史上第一位土司。孟连傣族沿袭勐卯对王的称谓,称土司为“召贺罕”。罕罢法就是孟连傣文史料中所说的率领勐卯部分傣族到孟连定居的那位王子。南迁途中,罕罢法娶马散(今云南西盟)头人之女为妻,通过联姻密切傣族和佤族的关系。罕罢法又把许多黄牛、水牛和男女衣服送给马散头人,向佤族讨得地盘,然后带着南迁的傣族到孟连定居。在《新纂云南通志》中记载:“坎把法(罕罢法)……开辟荒芜,招集夷民,守土传世,改名孟连。”傣历651年(元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罕罢法建孟连城,作为木连路的治所。从此,孟连城成为孟连历代土司统治的基地,孟连地区的政治中心。罕罢法去世,其子刀罕很承袭木连路军民府总管职。元至正八年(公元1348年),木连路为麓川路并吞,木连路军民府时期结束。
⑵麓川平缅宣慰司统属:

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朝廷在勐卯地区建立麓川路。元至正二年(公元1342年),麓川路头领思可法称雄一方,不服元朝管制。元至正六年(公元1346年),思可法向外扩张,侵夺路甸,元朝廷军事征讨、政治招降,均告失败,怒江两岸傣族地区逐渐被麓川思氏并吞。到了元至正八年(公元1348年),元朝廷三易主帅,命“元帅搭失把都鲁讨之,不克,思可法益吞并诸路”,木连路和银沙罗甸也在其中。元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思可法派遣其子进京贡物归附,元朝设平缅宣慰司,委任思可法为宣慰使承认思可法所并路甸为其势力范围。在明朝学者李思聪所著的《百夷传》中记载,思可法“吞并诸路而有之,乃罢土官,以各甸赏有功者。”原木连路土司刀罕很是勐卯贵族后裔,当思可法势焰逼近时不战而降,虽失去朝廷命官的头衔,但保住了孟连头目的地位。刀罕很去世后,其子刀派送仍为平缅宣慰司属下孟连头目。到了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明太祖朱元璋命傅友德、蓝玉、沐英统军征云南。翌年,明军荡平云南。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已故思可法之子思伦法遣头目献方物,并宋上元朝所授的(平缅)宣慰司印。明朝政府把元朝所建麓川、平缅两路地域合建为麓川平缅宣慰司,以思伦法为宣慰使。自此,思可法凭武力兼并之地,明朝承认其合法化。明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麓川内部发生变乱,出现分裂局面,明建文元年(公元1399年),思伦法逝世,原被麓川所兼并的傣族各部,相继脱离麓川而自立。
⑶隶属孟定御夷府:

为削弱麓川势力,明朝政府抓住怒江两岸傣族各部脱离麓川而自立的时机,分别建立土司政权。在明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设孟定御夷府,下辖孟连。而孟定知府刀名杠,也是旧时麓川平缅宣慰司属下头目,地位与孟连头目刀派送同等,将孟连置于孟定府统属,刀派送不服。孟连和孟定,实力相当,孟定也驾驭不住孟连。结果,这种相持不下的局面延续了四年。
 

3.孟连长官司:

⑴设立长官司

据《明史·云南土司》记载:“孟连长官司,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农历4月设。时孟连头目刀派送遣子怀罕来言,孟连旧属麓川平缅宣慰司,后隶孟定府,而孟定知府刀名杠亦故平缅头目,素与等夷,乞改隶。遂设长官司,隶云南都司,命刀派送为长官,赐冠带印章。”在《明史·职官五·土司》中记载:“长官司,长官一人,正六品。”明朝政府设孟连长官司,命刀派送为长官,刀派送从受控于地方政权的头目一变为受封于朝廷的官员,政治地位和声望大大提高了,由此,孟连土司历史出现一个新的转折。刀派送成为载入汉文史籍的孟连第一个人物,但他没等到正式执掌长官司的权力就去世了,孟连长官司长官一职便由其子刀派罕继承。
⑵长官司领地:

孟连长官司的管辖范围,比元朝木连路时期倍增。究其原因,据方国瑜《元朝云南行省傣族史料编年》一书说:一是“明朝废银沙罗(甸)府,以其地初并孟定府,后分入孟连及耿马也。”孟连土司管地北抵小黑江和上下勐允一带,即从长官司时期开始。二是“木来府,元为车里地,明并入孟连,知木来即与木连路接界也”。孟连几种傣文史料都提到,孟连土司帮助过车里宣慰,又与车里联姻,车里宣慰把一些地方划给孟连,作为酬谢和陪嫁,大概源出于此。另外,南卡江以西、喳里江(萨尔温江)以东的“哈瓦”地区,明时也划归孟连长官司。从《中国历史地图集》中明朝云南政区图中可以看出,孟连长官司的四至为:东北隔澜沧江与威远州相望,东南与车里宣慰司接壤;南与孟艮府相连;西与喳里江与木邦宣慰司为界;北与孟定府和猛缅司毗邻。
⑶封建领主制度的产生:

孟连长官司领地广阔,为在全境进行有效统治,土司把全境划分为若干“勐”和“根”,给宗族成员、亲信头目以“召朗”、“召根”的职衔去治理,这就形成一个以土司为首的“官家”统治集团。在这个集团里,土司在政治上是最高统治者,掌握绝对权力;在经济上是土地所有者,山林田地都概属土司。土司把各勐和各根交给召朗、召根治理,他们可以把管辖范围内的土地分给百姓耕种,获取劳役地租作为俸禄,召朗、召根要服从土司的命令和调遣;土司把一部分土地直接分给百姓耕种,百姓要为土司服专项劳役。封建领主制度以领地的支配关系而产生,土司和召朗、召根构成封建领主集团,土司则是最大的封建领主。
以土司为首的封建领主集团,统治坝区和山区各民族百姓,各勐各根之下,又委派部落首领或氏族长为大小头人,管理几个或一个村寨。大小头人领有份地,从事劳动生产,但可免除对领主的无偿劳役。
⑷朝贡与赏赐:

明朝时期,孟连长官司对朝廷的经济负担有两种:一是“差发”,“岁征银贰百两”,上解省城;二是到京城朝贡,每次朝贡,朝廷皆有赏赐。在史籍《明实录》中,有关孟连的记事,属朝贡和赏赐的不少,这些史料,既反映孟连长官司与朝廷的往来,也记录了孟连土司的更迭。
例如,据《明实录》记载:
“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七月丙申,孟定、湾甸、孟连等处土官遣头目、通事六十九人贡方物,赐钞币有差。永乐十年(公元1412年)三月辛丑,云南广西府土官知府阿觉、镇康州土官知州曩光、孟连长官司刀怀罕……各遣使贡马及方物,赐钞及文绮表里有差。永乐十四年(公元1416年)七月己未,云南镇康府及孟连、大侯……诸长官司各遣人贡马,悉赐钞币遣还。”
“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六月辛丑……遣内官洪仔生、徐亮等人赍敕往孟连及八百大甸、木邦等处,赐土官刀怀罕等金织文绮有差。时刀怀罕等各遣人来朝,贡马、象、方物,故答之。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冬十月辛亥……木邦、麓川平缅、缅甸三宣慰司……干崖、茶山、瓦甸、孟连四长官司土官各贡象、马、方物,遣内官云仙等赍敕往抚之,赐苎丝、纱罗、绒锦有差。”
“正统三年(公元1438年)九月乙巳……占城国王遣使臣、暹罗国王遣通事、云南孟连长官司遣头目招刚等各来朝贡,奉表贡马及象牙、犀角等方物,赐宴并赐织金文绮等物有差。正统七年(公元1442年)十二月,敕颁赐隈琏长官司故土官刀派罕男派乐及其妻采币,俱命来使赍与之。正统十一年(公元141446年)十一月辛未,云南孟连长官司遣人并四川马湖府土僧妙容来朝,贡马及银器等物,赐宴及采币表里有差。正统十二年二月癸丑,敕……孟连长官司故土官刀派罕男刀派乐、孟楞地方头目陶孟曩揲……颁赐各官并其妻采币等物,俱命来使赍与之。”
“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冬十月丙寅……云南孟连长官司长官刀派栾遣头目板台等来朝,贡马及方物,赐衣服、采缎等物有差。成化十八年(公元1482年)秋八月庚子,云南孟连长官司土官舍人刀派虐遣人来朝,贡马及银器,赐衣服采缎等物有差。成化二十二年(公元1486年)六月壬子……云南孟连长官司遣头目麻朗等来朝,贡马,赐采缎、钞锭有差。”
“弘治六年(公元1493年)十二月癸酉……云南孟艮府署府事舍人招帕雅、孟连长官司护印舍人刀派沾,各遣头目猛笼等来朝,贡方物,赐采缎、衣服等物有差。”
“正德十年(公元1515年)二月辛卯,云南孟连长官司土官(祖)母招曩猛并土舍刀派兰差头目康浩等来朝,贡马匹、银器,赐宴,赏采缎、衣物,并给赐土官(祖)母、土舍苎丝、罗各有差。”
“万历十四年(公元1586年)三月癸卯,兵部题:‘……孟连长官司原系属夷,颁有印信,岁输差发。后因莽酋(指缅甸洞吾王朝国王莽应龙、莽应里父子)猖獗,遂尔外附,今护印土舍刀派真悔过归顺,进象乞降称贡。乞将所贡象二只,差官代进,土舍刀派真加以厚赏,查立应袭之人,以坚外藩,仍将副总兵邓子龙加厚赏记录。上从之,赏刀派真、邓子龙银有差’。”
据明朝学者诸葛元声所著《滇史》记载(约在万历十六七年):“舍目刀派汉……贿结车里兵,已为内应,杀派真而夺印自立。”后在清道光年间的《云南志钞·土司志上》中补叙:“派汉既夺官,率车里入贡,十九年又劝缅甸入贡,朝廷贳其夺官之罪。”“万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六月丙申,礼部议:缅(莽)应里……进贡方物及金叶表文,止托孟连土司代进。”
⑸战乱:

明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明朝政府置孟定御夷府,将孟连纳入其管辖范围,孟连地方头领刀派送不服。到了明永乐初年,刀派送遣子刀派罕进京申述,请求改变隶属关系。于是,明永乐皇帝朱棣在明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农历4月,设孟连长官司,隶属云南都指挥使司,并将先前划给孟定府的原银沙罗甸土地分出一部分划给孟连长官司。孟连和孟定因此结怨,从而导致长期忿争仇杀。
据史籍《明实录》记载:“宣德六年(公元1431)八月丙辰……兵部奏:‘云南……孟定府土官知府罕颜法与孟连长官司刀怀(派)罕互侵土地,杀人掠财’……”。“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冬十月辛亥……孟连长官司复奏孟定府侵占其地。”朝廷命总兵官沐晟与云南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会商,派员调解,令双方归还互侵土地、所掠财物,安分守职。这种调解措施,只收一时之效,孟连与孟定之争,仍然时断时续。在《明实录》中还记载:“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十月戊辰……上曰:‘云南缅甸、木邦、陇川、孟密、孟连、孟定等处土夷,因忿争仇杀,土民受害,致劳官司抚处、征调数十余年,不得宁贴’……”。其实,这种长期忿争仇杀的局面,是明朝廷“以夷制夷”的民族政策造成的。
在元朝后期,麓川思可法向外扩张,侵夺路甸,孟连地区(时为木连路)被其并吞。到了明朝初期,朝廷为削弱麓川势力,分其地设土司政权,明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设孟连长官司后,在思可法之孙思任法为麓川宣慰使时,“每大言复祖父遗业”,又向外扩张。据《明实录》记载:“正统四年(公元1439年)二月己巳……云南巡案等官奏:‘反贼思任法遣人犯景东卫,剽孟定地方,杀大侯州知州刀奉汉等千余人,破孟赖诸寨及孟连长官司诸处,皆降之。’”孟连又陷于麓川。思任法肆意扩张,危及明朝廷在云南的统治,沐晟征讨失败,朝廷命兵部尚书王骥总督云南军务再征麓川。据《明实录》记载:“正统七年(公元1442年)正月乙丑,总督云南军务、兵部尚书兼大理寺卿王骥,总兵官定西伯蒋贵奏:‘……元江府同知杜凯等亦报,率车里、大侯夷兵五万招降孟连长官司、亦保等寨’”。孟连才又摆脱麓川控制。
据江应梁所著《傣族史》记载:明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后,缅甸洞吾王朝向外扩张,莽应龙死时(明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怒江西岸傣族各部已被其侵占,莽应里继为洞吾国主,便转而向怒江东岸进犯。明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孟连土司刀派真在莽酋威逼下外附洞吾,并被裹胁参与战乱。于是,明朝政府撤销了孟连长官司建制。到了明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明朝政府以刘綎为游击将军、邓子龙为永昌参将,率大军在滇西反击洞吾入侵军,并招抚孟养、木邦、孟密、陇川各土司。明万历十二年(公元1584年),刘綎、邓子龙移师包围孟连,生擒叛首,献俘于朝。明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明朝政府复设孟连长官司,称“猛脸”。明万历十四年(公元1586年),孟连土司刀派真贡象悔过,朝廷给予厚赏。
据明朝学者诸葛元声所著《滇史》、清道光年间《云南志钞·土司志上》的记载,刀派真有叔父刀派汉,与车里联姻,于明嘉靖十六、七年之际(公元1588~1589年),勾结车里兵杀害了刀派真,夺印自立。刀派汉因随车里入贡,又劝缅甸入贡,朝廷赦免其夺官之罪。然而,刀派汉却在暗中投靠缅甸洞吾王朝,在明嘉靖十九年(公元1591年)与孟艮合攻上猛允,将所掠金银、珠宝、大象、马匹输送到莽应里所居地景迈(今泰国北部)。明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农历8月,刀派汉再次勾结威远,阴谋杀害刀派真之子刀们猛和弟刀派金,但未得逞;同年农历9月,刀派汉杀害了猛戛头目,引起众怨。这一段历史,是孟连长官司最不光彩的时期,于是,刀派金联络众头目,共同处死了刀派汉。之后,众头目推举刀派金为代理土司,等待刀们猛成长。事情呈报到省府,云南都司批准,并颁给刀派金冠带。
⑹佛教传入:

到了明弘治六年~正德九年(公元1493~1514年),刀派沾(又称刀派忠)在任期间,孟连地方强盛,过往客商很多。传闻缅甸盛行佛教,刀派沾乃派四个大头人带领随从数十人,携骏马四匹,及金银器皿、采缎等礼物去勐安瓦(即“阿瓦”,位于曼德勒西南,缅甸宣慰司首府,上座部佛教圣地),送给当地土司。缅甸土司回赠大象四头,经书三本(经、律、论三藏),菩萨四尊,还有法器、仪仗等,佛教由此传入孟连。此后,佛教逐开始渐在孟连地区傣族中流行,以至最后成为普遍信仰,对傣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日常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⑺清初的孟连长官司

清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吴三桂率清军进入云南地区进行军事占领。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云南局势已定。清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设永顺镇,孟连刀派钦归附,清朝依明朝建制,仍设长官司,但改隶永昌府。清康熙年间的《云南通志》中记载永昌府田赋:“孟连长官司(差发)银贰百两,归永昌府项下。”清康熙三十年(公元1692年)后,削减孟连长官司差发银,清康熙年间的《永昌府志·田赋》中记载:“原额孟连长官司银贰百两内除荒,实征银四十八两。”清初孟连长官司管辖范围,大抵与明朝时期相同,清乾隆年间的《云南通志》记载永昌府疆域:“永昌府在省西……府东南一千五百六十里为孟连长官司,东至车里界,西至旧木邦界,南至孟艮界,北至威远界。”
 

4.孟连宣抚司:

⑴擢升宣抚司

清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孟连刀派钦归附清朝,清朝依明朝建制,仍设长官司。刀派钦去世,子刀派鼎承袭。清道光年间的《云南志钞》中记载:“传至派鼎,国朝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贡象投诚,授宣抚司世职。”从长官司到宣抚司,连升了两级,是有原因的。据《孟连历史》记载,是刀派鼎的父亲生前奉调从征有功,刀派鼎袭职时将父亲的功劳报上去,皇帝便给宣抚司的官衔。宣抚司,宣抚使一人,从四品,孟连土司声誉由此大振。
孟连宣抚司,仍隶属于永昌府,管辖范围与长官司时期同,时征差发银四十八两不变。在刀派鼎任宣抚使时,内地汉族移民和宣抚司境内各民族群众到募乃采矿炼银的很多,募乃银厂鼎盛空前,刀派鼎获利丰盛,因此上疏:“愿自雍正七年始,每年纳厂课银六百两以充兵饷”。清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农历9月,朝廷就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奏章批复:“其孟连土司厂课每年六百两,为数太多,著减半收纳,以昭柔怀之意。”募乃银厂课银于是减为三百两。募乃银厂采矿炼银业的迅猛发展,促使周围部分地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向商品经济转化。据说,募乃银厂兴旺时期,从孟连、上允、勐遮向募乃运粮的牛马帮,终年络绎不绝。商品交换和矿区各民族劳动者获得银两报酬,促进了货币的流通。
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和内外交往的增多,孟连宣抚司加强了司署统治机构,土司之下,由萨迪龙总揽军政外事大权,召帕萨管理内务和上城(宣抚司住地),法干宝经理财务和粮库收支,法朗勐统领士兵,召卡任秘书长兼礼宾。此外,设汉族秘书一人,负责与上司的文书往来和接待汉族官员。孟连宣抚司时期,开始出现以交纳粮食为主要形式的实物地租,与劳役地租并存;宣抚司还规定,每户每年须交一次“门户钱”,用以“买路走、买地住、买水吃、买柴烧”。
⑵闰五月事变

清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明朝末期随南明永历帝流亡到缅甸的贵族后裔宫里雁,因与缅甸木梳头目素有仇隙,战败后欲奔孟艮,经孟连土司地木戛(今云南澜沧)时,孟连宣抚使刀派春带兵前往招降,宫里雁犹豫未决,适逢石牛厂(今云南耿马)周彦青相招,先令其妻曩占(南章)、头目撒拉朵并部属千余人归附孟连土司,自带妾婢和随从数人赴石牛厂。刀派春将宫里雁部属缴械后带至孟连分散于各寨,而将曩占及二女安置在城里。不久,刀派春向曩占索取牲畜器物,曩占给予;又先后索娶二女,曩占应允。刀派春恣意妄为,还想霸占曩占,曩占愤极,暗中联络撒拉朵,于当年农历闰5月14日夜闯入刀派春家,手刃刀派春及其家人二十六口,然后火烧孟连宣抚司署。分散于各寨的宫里雁部属见城中起火,遂聚集起来跟随曩占、撒拉朵奔赴孟养,之后到达孟艮。
孟连闰五月事变,远在石牛厂的宫里雁实不知情,但云贵总督认为宫里雁不除,恐滋事端,即派永顺镇督促耿马、猛猛两土司将宫里雁及其妾婢、随从捉拿押解至省城。事报京城,军机大臣等议复,将“宫里雁照酋人聚众劫杀例”斩首。宫里雁在木邦经营波龙厂,素与木邦土司相依,对付缅甸木梳王朝侵袭。宫里雁战败既死,木邦势单力薄,遂降缅甸。继而,孟艮统治集团内讧,又为缅甸控制,缅甸于是经木邦、孟艮等地连续侵扰孟连等傣族地区。
⑶外敌入侵:

清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缅甸木梳王朝派人到孟连征索货币,到耿马勒索贡礼,往车里征粮米。据清朝《高宗实录》中记载,清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木梳莽已觉领兵到木邦猛店地方驻扎,向耿马索取旧规,不给,即渡江来袭……又据顺宁守禀报:‘莽子窜入孟连地方,并及圈空,有人七百,马七匹。’”据光绪《续修顺宁府志》武备·戎事《孙士毅绥缅记事》说,清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农历3月,缅兵自木邦入孟连境,孟连土司兵和佤族不能抵御,缅兵占据孟连,继而烧掠募乃银厂,又沿上勐允、猛猛入耿马、孟定,到处焚劫……缅宁居民震恐。缅兵总共盘踞二十多天,才渡滚弄江而去。这与《孟连土司历史》傣历1129年(公元1767年)记载基本一致。
对于缅甸木梳王朝的入侵,清朝政府也进行了军事反击,于是发生了在清乾隆三十二~三十五年(公元1767~1770年)两次征缅事件,虽无所获,但也暂时压住了木梳王朝入侵的凶焰。据清光绪年间的《续修顺宁府志》中记载的“派春死,子派先袭,乾隆年间两次奉调土练征缅,换颁清(满)汉篆文孟连宣抚司铜印一颗”,就是发生在这一段时间。在《孟连历史》中记载的刀派先事迹,也提到曾两次奉调入缅作战,清乾隆大帝发给铜印的事。
清嘉庆十年(公元1805年),暹罗(今泰国)戛于腊与缅甸景栋头目争斗,景栋头目要求孟连土司出兵援助,土司刀派功贪图得利,私自携带印信及士兵三百人出境。时戛于腊与孟养相互勾结,刀派功率部行经孟养住宿时遭到突然袭击,刀派功被杀,印信遗失。在《孟连土司历史》中记载:“这时孟连没有土司,暹罗(泰国)兵又上来占了孟连,烧杀得不成样子。”孟连土司印信遗失,云贵总督照会缅甸、暹罗代为寻找,在次年农历3月,暹罗戛于腊头目将孟连土司印信交回。
据《孟连傣族土司历史》记载,傣历1186年(清道光四年,公元1824年),满冷(原南卡江以西、萨尔温江以东哈瓦地区)佤王带兵潜入孟连土司境内,已到贺信纳戛(今西盟勐梭上边),想去霸占银矿(新厂),孟连土司刀派民出兵将其驱逐出境。不久,满冷兵又从班散渡江入境,被孟连勐阿头人将其打退。但满冷兵仍驻扎在班散,伺机进犯孟连地区。刀派民派召帕萨统领孟连、勐阿两地武装渡江作战,满冷兵败,逃离班散地区。
据《孟连阿哈拉勐》记载,傣历1244年(清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缅甸孟艮头目纠集孟养、孟垒武装进犯孟连,孟连土司刀派华出兵在南部边境一线绪截。这次战争时断时续,有时成拉锯形势,直至傣历1246年(清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孟艮兵败退出境,战争结束。
据清朝学者张成瑜所著《潞江下游以东至九龙江行记》一书记载,清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农历10月16日,一支由英国官兵组成的探险队从缅甸瓦城(曼德勒)出发,前往孟连、车里傣族土司地区进行阴谋活动。出发前,英军收买了满冷土司,并向其提拱枪支弹药,在南卡江下游孟连土司管地勐阿一带进行武装挑衅,遭到了孟连傣族人民的坚决反击。农历12月17日,英军抵达班养驻扎。12月20日,满冷土司去会英军军官,对“洋官送去洋枪洋毯各礼物甚丰富”表示十分高兴,同时又“求洋人帮与孟连讲和”,于是英国人写信给孟连,叫孟连收兵,不然,当帮助满冷与孟连作战。12月26日,英军到达南泥物河边。当晚,有满冷头目带领兵丁数名,直入英军官阿也拜账内,说“二十三日与孟连打仗,战败孟连得数人之头,因闻尊官在此,特来求赏。”12月28日,英军到达南邦,有满冷头目来会,英军官员问近日军事情况,云“昨日已退完矣,但各守疆界耳。又问孟连之兵现在何处,云在隔江们阿(勐阿)寨屯扎。”清光绪十七年(公元1891年)农历1月3日,英军从班散渡江至勐阿。“初四日,阿也拜与两家讲和,亦各遵令收兵。”1月6日,英军至勐马,1月8日至孟连城,孟连土司于城外迎接。1月10日,“洋官去会孟连土司,请其印绶看……印文曰‘孟连宣抚司印’,外一行字曰‘乾隆XX年制造’,又一行字曰‘乾字四百二十九号’。洋人说与土司,华英二家两相结纳,我英人亦有在北京做官,甚得皇上之宠,若两家不睦,何能如此尔,只管放心也。”英军驻扎孟连时,不断刺探镇边厅驻军数量及布防情况。当从几名在孟连闲游的兵丁中探听到镇边厅参将尉迟东晓几日内“要来与土司说话……又闻有重兵相随,遂不肯多留”。1月12日离开孟连,向九龙江(景洪)进发。农历2月3日,英军方至九龙江。2月6日由九龙江折回,2月11日经打洛入缅甸境,又从孟马、孟养等地进入孟连境内的腊福,2月19日从腊福到勐马,2月21日经芒海、芒朗,从班弄过南卡江至满冷地。农历3月30日,回到驻扎地腊戍。
英国侵略者收买满冷土司和孟连打仗,英军到过孟连的事迹,在《孟连阿哈拉勐》中傣历1252年(公元1890年)的记事中有简明记录。
⑷各民族反对领主统治的斗争:

孟连宣抚司中后期,由于封建领主阶级剥削压迫加剧,各民族反对领主统治斗争不断掀起,土司统治开始走向衰落。
孟连统治家族成员、《孟连土司历史》撰述者、上允头人刀派韩讲述完从罕罢法至刀派昌历任土司历史后说:“嘉庆接位,拉祜就造反了”,究其原因,是“有些人当上官,欺压人民。”
据清朝《仁宗实录》中记载,清嘉庆七年(公元1802年),孟连境内拉祜族“因孟连土司不善抚绥,兼多派累,众心离弃,所有应交山水钱粮,不肯交纳,亦不服差派。”他们拥护铜金和尚张辅国,以南兴为中心,据地“三勐五圈”,与孟连宣抚司对抗(“三勐五圈”指哪些地方,史籍无注释。根据有关线索推测,“三勐”当指勐允勒、勐允岛、勐戛;“五圈”即千控、谦六、谦迈、谦莫、谦哲)孟连土司刀派功无力应付,请求上司代为剿办。云南巡抚派员调处,一面告诫刀派功不得苛派,一面令张辅国还俗,委以土目称号,隶属孟连宣抚司,约束三勐五圈之民,代收山水钱粮,转交孟连,局势暂趋缓和。
据《孟连历史》记载,清嘉庆十五年(公元1810年),孟连、勐滨、勐朗等地局势混乱,清政府恐募乃银厂矿工造反,遂封闭银厂,课银从此停止上缴。募乃银厂封闭,孟连土司失去了一大经济来源,也影响了周边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清嘉庆十七年(公元1812年),由张辅国带领的拉祜族又在孟连、猛猛土司境内掀起反对封建领主统治的斗争,一时间所向披靡。云贵总督连忙派兵配合孟连、猛猛、耿马三土司分路进剿。由于众寡悬殊,次年(公元1813年)农历4月,反抗失败,张辅国也被俘,惨遭杀害。
据《孟连傣族历史》记载,清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傣历1194年),爆发了由芒掌一个和尚组织领导的反土司斗争。这个和尚在昂朗山结庐建寺传播佛教,因为他是住在山上的和尚,人们称他“帕坝”(野和尚)。傣文史料记载:“人们说他是天神,有佛……景栋、孟养的拉祜族上来当兵,勐赫、谦六、勐朗、东主、募乃等地的拉祜族都来归他……勐阿、勐马的傣族也都来归附他。他收集了所有的兵。”显然,帕坝是借宗教组织武装来进行反抗土司统治的。孟连土司十分恐慌,请求安瓦缅王、景栋、车里出兵帮助镇压。结果,反抗失败,帕坝被俘,缅兵把他带到安瓦杀害。史料首次披露了孟连傣族起来反对本民族统治者的斗争。孟连坝子西边的芒养,也有关于“帕坝”的传说。
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拉祜族“三佛祖”李阿三率众进占西盟,委派部属和当地头目管理村寨和宗教事务,建立政教合一的统治,西盟地区由此逐渐脱离孟连土司的统辖。
清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孟连、猛猛两土司地拉祜族起来反抗土司统治,两个土司穷于应付,云贵总督岑毓英派兵镇压。事后,清政府鉴于孟连土司日益孱弱,无力控制全境,遂割小黑江以南孟连土司地设镇边直隶厅,派流官治理;同时设镇边营,委内地将领统领驻军。清光绪十七年(公元1891年)农历2月,当英军从九龙江折返缅甸又进入孟连境内时,孟连坝子以北的拉祜族聚集景冒、景信一带山头警戒,预防土司与洋人勾结进入拉祜山寨。孟连土司疑为拉祜族要来攻城,曾一度惊惶不安。
在孟连傣文史料中,没有提到孟连境内佤族反抗土司统治的事。然而,在以拉祜族为主的各民族反抗土司统治的斗争中,佤族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清光绪年间的《续修顺宁府志·武备志一》在记述民团、边防时说:“盖孟连、猛猛自嘉庆以后不能自立,所辖土地多为倮黑、佧佤两种类所据,塘汛基址久已坍毁。”佤族是孟连宣抚司境内土著和主要民族之一,由于历史上与傣族结盟的原因,可能没有出现与孟连土司的武装对抗,但其据地自立,拒交山水钱粮,不服劳役差派,无疑起到了支援各民族反抗斗争、削弱傣族封建领主统治的作用。
⑸管辖范围的变迁:

清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设孟连宣抚司时,孟连土司管辖范围,沿袭明朝孟连长官司时期四至界线。清乾隆中期以后,孟连土司西部南卡江以外喳里江以东的南部阿佤山区(哈瓦地区)脱离孟连土司管辖,形成后来“倔强自雄,既不属华,也不属缅,介居两国边境”的莽冷(满冷)地方。这样,孟连土司西部便以南卡江(含上游南锡河)与莽冷为分界线了,孟连土司领地大减。清道光年间的《云南通志·秩官志》中记载的孟连土司“东至南朗河一百八十里与猛遮交界,南至丙海山(昂朗山)八十里与猛养交界,西至南化河(南卡江)一百二十里与卡瓦野夷(莽冷)交界,北至辣蒜江(小黑江)四百二十里与猛猛交界”,是指清乾隆中期以后孟连宣抚司管辖范围。
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拉祜族首领李阿三率部进入西盟,建立政教合一的统治,西盟地区逐渐脱离孟连土司。
清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清政府鉴于孟连土司日益孱弱,无力控制全境,遂割小黑江以南孟连土司地设镇边直隶厅(治所在谦六),另外委派土都司、土守备、土千总、土把总、土外委等分治各地。孟连土司管辖范围又大为缩小,只剩下“北到景信、景冒,东至芒红、芒景(今澜沧糯福区所属村寨),西至公信、勐阿,南至海东、芒信”一小片地方和上允一块飞地了。
清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农历11月,清政府根据云贵总督建议,将孟连宣抚司从顺宁府划出,归镇边直隶厅就近管辖,颁给“云南省镇边直隶厅世袭孟连宣抚司印”,上允脱离孟连土司领属。清宣统年间(公元1909~1911年),镇边厅依方位将辖区划为东、西、南、北、中五区,孟连宣抚司管地属南区。
至此,孟连宣抚使不过是偏居一隅、名声大而实力小的土官罢了。
⑹宣抚司时期文化成就:

在孟连宣抚司时期,产生了一些流传并影响后世的文化成就,一是地方傣文史料,二是是规模较大的建筑。
清嘉庆十一、二年(公元1806~1807年)时,孟连土司宗族成员、上勐允头人刀派韩撰述《孟连土司历史》,记述第一世土司罕罢法至第十九任土司刀派昌的名字及各个时期发生的大事,记事时间从明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至清嘉庆十年(公元1805年)。记述完毕后,刀派韩说:“我们孟连的历史必须写下来,如果不记下来,我们这一代死了,下一代就不晓得了。”接着他又说:“这本书是法勐允刀派韩写出,讲地方历史的。”这是最早形成文字(傣文)的孟连地方史料。
八十多年后,又出现一份《孟连历史》,因系上允下城刀正记保存的,故译为《上允下城刀正记保存的孟连历史》,记事从傣历651年(元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第一世土司罕罢法建孟连城开始,到傣历1251年(清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刀派华在任时,共列了二十三个土司,撰述者不详。这两份傣文手抄本保留了一些不见于汉文史籍的资料,这是极其可贵之处。但由于都是后人对前人流传事迹的追述,各自依据的资料不尽相同,所记史实互有出入,不同程度地存在某些讹误。研究时要与汉文史籍对照、互相参酌。
从傣历1226年(清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起,孟连上城佛寺长老桑哈拉扎(僧衔)记录地方大事,一般一年记一条,最多记上三条(傣历1242年和1252年),一直记到去世那年即傣历1275年(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五十年间共记了六十三条地方大事,内容涉及土司和高层官员的重大活动,军事和外事活动,重大建筑(塔、佛寺、官署)兴建,村寨和集市开辟,自然现象和自然灾害等,保存了一些难得的自然和社会历史资料。桑哈拉扎去世,后人接着并保持他的风络继续记孟连地方大事,一直记到傣历1338年(公元1976年),汉文译为《孟连阿哈拉勐》(地方大事记)。
据《孟连阿哈拉勐》(地方大事记)记载,傣历1227年(清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建“塔汉勐”,“塔汉勐”意思是坝子尾巴的塔,因其位于孟连坝子尾巴,故得此名。该塔在距孟连旧城三公里半、南垒河西岸的一座小山包上,与宣抚司大门互相遥望,是为纪念第一任宣抚使刀派鼎的女儿南贺菲而建的。“塔汉勐”后毁于地震,现存周长约五十米、高约十米的三级四边形砖砌塔基。
1957年(傣历1319年)以前,每逢傣历7月15日,要在塔前举行祭祀,并在河东一块大草坪上赶摆,傣语称“摆汉勐”。
傣历1231~1234年(清同治八年至十一年,公元1869~1872年)建上城佛寺(含大殿、僧房、厨房等)。上城佛寺主要建筑大殿建筑面积五百八十八平方米,通高十二米,挂瓦屋面,歇山顶三重檐外廊式土木结构,为孟连佛寺建筑之最。
傣历1240年(清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刀派全在任时建宣抚司议事厅。议事厅是孟连土司和上层官员商讨要事的地方,建筑面积三百七十四平方米,通高十米二五,挂瓦屋面,歇山顶三重檐一楼一底干栏式结构,楼上议事,楼下为活动场所。傣历1274~1281年(民国元~八年,公元1912~1919年),刀派永继先辈完成土司住房、东西厢房(用于办公),牌楼式大门等建筑,孟连宣抚司署建筑群告成。1965年,孟连宣抚司署被列为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傣历1272年(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建中城佛寺大殿,建筑面积四百零六平方米,挂瓦屋面,歇山顶三重檐外廊式土木结构。孟连傣族佛寺、孟连宣抚司署建筑,都具有傣汉民族形式结合的特点,是边疆和内地文化交融的结晶。
 

5.民国时期土司状况:

⑴封建领主统治的延续

1911年10月爆发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实行共和政体。然而,云南省边缘地区,仍依清朝旧习,保留土司名位,照例以世袭,管理所属村寨,享有原来特权,只是分隶县府统辖而已。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以前,以刀派永为代表的封建领主阶级,依旧统治着清末(清光绪二十年以后)孟连土司辖境的各族人民,孟连宣抚司署仍然是土司行使统治权力的衙门。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云南省议会选举,孟连土司刀派永当选为省议会第一届旅缅滇侨各区土司特派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镇边直隶厅改称镇边县,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更名澜沧县,沿袭清宣统时期东、西、南、北、中五区行政区划,孟连土司管地为南区。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澜沧全县按各土司管地划为孟连、东宾、西贤、圈六、西盟等十区,刀派永为孟连区行政长官,由其女婿刀秉忠(官名“萨迪龙”)总揽行政事务,各属官分管各个地方。
由于土司制度源远流长,孟连境内的傣族对宣抚(召贺罕)有其民族的、宗教的传统心理的信仰,宣抚及其属官在佤族中也有一定影响。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刀派永年老告退,由其子刀派洪接替宣抚使职。
⑵土司制度的削弱与消亡:

土司当权,沿用旧的方式治理,政令难以顺利推行。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国民政府发出逐渐除土司制度通令,云南省政府采取渐进办法,逐步分划土司地区,加设行政官吏进行管理。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澜沧县依山川形势划为八个区,以序数为名。原孟连土司统属地被划为第二区,下设九乡一镇,云南省民政厅委任刀秉忠(老土司刀派永之女婿)为第二区区长,乡镇长则由澜沧县政府委任。
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澜沧县废区建制,扩大乡镇,全县划为十三乡二镇。原孟连土司统属地被划为孟连镇(镇长刀派洪,傣族土司)、勐达乡(乡长刘绍鸿,广东籍汉人)和勐海乡(乡长李崇仁,拉祜族头人)。成立第二区时,区长由土司亲属成员刀秉忠担任,掌握各乡镇实情的乡镇长,虽多为原孟连宣抚司属官,但受委和听命于澜沧县府,已不是土司可以支配的了,头人各自为政的局面开始形成,土司和头人之间,只是保留传统的上下关系而已。废区扩大乡镇,原孟连土司属地方分为孟连镇、勐达乡(公元1948年改称南卡乡)和勐海乡(公元1948年改称镇边乡)三个乡镇,孟连镇镇长虽由土司刀派洪担任(公元1947年由其岳父刀秉乾接替),但管辖范围已缩减三分之二。唯一不变者,孟连土司仍在清末所统属范围内每年向各族人民收取一次门户钱。
据整理出来的孟连宣抚司户口册上记录,1936年向山区民族每户摊派两元(银币、滇银元、鹰洋)零八个铜板,坝区傣族摊派多少不详,但必然要多一些;1943年的摊派,坝区傣族每户七个半开(银币三元五角),山区民族每户五个半开(二元五角)。这种“将其统属人民归入区乡公所”,而仍使其“享有向有门户之收入”的特权,是国民政府政策所所规定的。
第二十四代土司刀樾春因反对民国政府的改土归流政策,被云南省民政厅逮到省城关押了两年有余,直到抗战前方被省主席龙云释放出来。
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赴缅抗日的国民革命军第六军第九十三师之一部撤退到孟连,以刘绍鸿,罗庚(刚)为首的两广籍军人势力形成。刘绍鸿任勐达乡(辖今勐马,公信)乡长和孟连自卫中队(孟连,勐达,勐海三乡镇武装组成)队长,凭据政治、军事实力,在孟连地区(包括三乡镇)贩卖鸦片,摆赌抽头,横征暴敛,任所欲为。戴着宣抚使头衔,有着省政府咨议名分,身为孟连镇镇长的刀派洪及其他傣族上层人士,面对外来势力的扩张已无可奈何。
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秋,刘绍鸿借口请假到泰国治病,未准即席卷财物离职迁居缅甸景栋,行前擅自将勐达乡乡长一职让给罗庚。当时,觊觎这一职务已久的澜沧豪绅石炳麟贿赂县长,在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2月的选举活动中,当选南卡乡(原勐达乡)乡长。于是,罗庚和石炳麟霸占和夺取南卡乡乡长的争斗在孟连地区开场,而且越演越烈。同年初冬,石炳麟的武装开到芒洪、贺戛,罗庚的武装据守下城佛寺一带,双方隔南垒河对峙,准备作最后较量。
在这紧急关头,孟连土司刀派洪(时任澜沧县参议员)立与城子大头人刀焕贞(民国三十二年任勐海乡乡长,时任澜沧县参议员)、刀秉乾(时任孟连镇镇长、刀派洪岳父)等磋商,认为石罗两方在孟连打仗,不论谁胜谁负,受害的首先是孟连人民,孟连百姓正面临洗劫之灾。于是,决定请求双方罢兵。经三人昼夜来回奔走,终于达成协议,由刀派洪等筹措六千银元给石炳麟,作为(贿赂买官)损失补偿;石炳麟把南卡乡乡长职务让给罗庚。
石炳麟与罗庚是国民党反动势力在澜沧、孟连的代理人,他们之间虽有矛盾冲突,但其阶级本质是一致的。以刀派洪、刀焕贞、刀秉乾等为代表的孟连傣族上层人物,看清了国民党反动派代理人的凶恶面目,在澜沧全境(含孟连)面临革命与反革命大决战的关键时刻,毅然决定派人到谦六找爱国民主人士傅晓楼(时任中共思普地下组织领导下的景澜六军政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表示同意“闹民主”(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统一战线)。
 

6.新中国时期:

1949年1月下旬,民国政府在澜沧的代理人石炳麟势力被人民解放军击垮,石炳麟带领残部仓皇逃到境外,以罗庚为首的孟连两广籍“在乡军人”也随之逃到境外,澜沧、孟连获得解放。同年4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澜沧临时专员公署成立,宣布废除土司制度,委任刀派洪为孟连县临时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刀焕贞为副县长,刀秉乾为政府委员。刀派洪交出了世袭的孟连宣抚司印,接受了人民政权任命。
至此,经历元、明、清、民国四个历史时期,历时六百六十年(公元1289~1949年)的孟连土司统治宣告结束。
由于刀樾春曾被民国政府关押过,因此他始终心有余悸,以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刀樾春应邀赴北京时犹如赴刑场,“战战兢兢,洒泪别乡亲”。直到五个月后结束了全国参观访问团的旅行,刀樾春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兴高采烈地回大到梁河出任县长时,他方在大会上慷慨陈词,表示衷心拥护中央人民政府。
 

7.南甸土司的汉化

土司制度是明、清两朝最高统治者将中央的统一与地方自治相结合的一种统治手段。土司制度在多民族的云南省,尤其是在三江之外的傣族土司地区得到了完好的保存与发展。土司制度持续了六百余年之久,既是统治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手段之一,也是民族交往与融合的一种媒介。在这种交往中,两种文化相撞、相融,在一些少数民族的上层阶级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汉化倾向。位于今天德宏州梁河县大盈江畔的南甸土司刀氏(龚氏),是明朝著名的“三宣六慰”之一。因明清统治者的高度集权及南甸土司特殊的地理位置,当时大量汉族人口的涌入及带来的汉文化使得其汉化程度在滇西南众土司中尤为突出。是文以之为例,对明清时期南甸土司的汉化问题作一简略考察。

⑴土司制度与南甸土司:

土司制度起源于两汉的羁縻制度,确切地说,土司制度是始于元朝、备于明朝、盛于清朝的中央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制度。据《明史·土司传·总序》记载:“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而法始备矣”。据此,明朝建立土司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少数民族的集权统治,即驱调民众、征收赋役。事实上,明、清封建王朝在云南建立土司制度,是基本上达到了这个目的的。当地土司则借重统治王朝的封号,在法理上确立了名分,并以之镇摄当地民众,巩固其地方统治的权威。统治王朝则以皇权限制了土司集团,并利用土司在当地的传统势力,巩固并完善朝廷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加强了中央集权。中央政权与地方土司之间的相互借重、相互依赖的关系中,地方与中央关系较为密切,在人口流动上表现为在明朝汉族人口的大量迁入,随之而来的即为汉文化的涌入,冲击了本土文化,使得少数民族上层的汉化趋向更为明显,其中,南甸土司尤具代表性。

在《明史·土司传》中记载的南甸土司之言,说:“南甸宣抚司,旧名南宋,在腾越半个山下,其山巅北多霜雪,南则炎瘴如蒸。元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领三甸。”又据《南甸司刀氏(龚氏)世系宗谱》第一卷记载:“元遣薛超兀儿……率师伐金齿诸部,贡禄自请随师效命,隶哈达部下。师至金齿,思汉法惧,纳款贡象……元朝给思汉发札符一道,赏贡禄银一百两,禄乃招集流亡,重整旧部,元朝赐公姓刀……”其辖境大致以今天云南省梁河县为中心,历代有所伸缩,据《南甸司刀氏(龚氏)世系宗谱》第三卷附录其极盛时:“司属辖境,明以前不得其详。至正统中,据傣文谱载:由司治东到蒲窝一百二十里与潞江司为界;南至杉木笼一百二十里与陇川司为界;西至大金沙江(伊洛瓦底江)四百五十里与勐养为界,北至半个山八十里与腾冲为界。”

如其所述,则在明朝中期,南甸土司领地最广。东部与北部皆伸入腾冲县之南,西北则越过今盈江县之北而直抵伊洛瓦底江边。其地之广,其势之强,是继麓川思氏覆亡之后滇西南又一家大土司。在史籍《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评论南甸境域“东至芒市界,南至陇川界,西至孟养界,幅员之广为三宣冠。”而南甸土司在德宏众土司中也向有“十司领袖”之称。

与思氏对抗中央王朝不同,从总体上,讲刀氏(龚氏)对中央王朝比较驯服,并逐步汉化进而以汉人自居。但应该明确一点,这样作的目的是要借重封建王朝的支持,提高自身地位,镇摄人民,进一步巩固自己的地位。归根到底还是要维护自身的领主统治。

⑵南甸土司汉化的表现:

南甸土司汉化首先表现在普遍使用汉姓,并自称汉人。

就傣族而言,在古代是有名无姓的,这大概是因为傣族长期处于封建领主经济制度下,一切财产都属于酋长头人,普通百姓子女无法从父亲处继承财产,姓氏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因此在《西南夷风土记》中说:“夷俗有名无姓”在《百夷传》中也说“百夷有名无姓”。现今西双版纳和德宏瑞丽的一部分傣族仍是有名无姓。

但在德宏州的大部分傣族是有姓氏的。仅就其中土司姓氏而言,如芒市土司姓方,遮放土司、陇川土司姓多,瑞丽土司姓侃,莲山土司姓思,盈江(干崖)土司姓刀(郗),梁河(南甸)土司姓刀(龚),盏西土司姓孟,怒江土司姓线。这些姓氏可分为三类:首先是来自傣语,傣族本身不著姓氏,但其内部为了区分贵族与平民,往往在贵族名字前缀一个字如“刁、陶、召、贡”等等。在以上土司姓氏中,思(傣语:老虎),侃(傣语:金子),线(傣语:宝石);而刀氏则可能是元朝统治者按“刁、召、陶”等字,音转后赐给傣族土司的。

在《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中说:“元遣薛超兀儿……率师伐金齿诸部,贡禄自请随师效命,隶哈达部下。师至金齿,思汉法惧,纳款贡象……元朝给思汉发札符一道,赏贡禄银一百两,禄乃招集流亡,重整旧部,元朝赐公姓刀……”

由刀氏被赐给南甸土司一事来看,元朝时期南甸土司先祖贡禄即充任南甸军民府土官,并被赐姓刀,而在明朝的诸多史料如《土官底簿·南甸州知州》中说:“刀贡蛮,百夷人,有祖父刀贡孟(猛),先蒙宣慰思伦发委充南甸召鲁。洪武三十二年选充百夫长。三十四年给赐冠带。”《明史土司传》亦提到“南甸宣抚司旧名南宋……元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

此外,在《景泰云南图经志书·金腾两指挥使司志》、《正德云南志·金齿腾冲两司所属土司志》、天启《滇志·永昌府所属土司》等史料中记载,都说明南甸土司是当地傣族土著。龚氏一说一般散见于清朝,如清道光年间的《云南志钞》等云南志书中。“本姓龚,江南上元人……”而在1960年由龚月清等人整理出版的《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中,有“先祖世居蛮林”的记载。

龚、方、郗三姓都称自己为随明军入云南的汉人。但一般来说,如果随明军入云南则不会世居蛮林。由此可见明朝南甸土司只有元朝赐姓刀氏,并世居于河西蛮林,即今梁河县河西乡蛮林村,而其后山老官城,尚存有刀贡猛前刀氏(龚氏)祖坟十余座。按时间推算,其中大部分应该是元朝墓葬。如果随明军入云南,断不会带着十余位祖先的骸骨千里迢迢来滇。而从地理位置看,蛮林偏在南甸西北,远离交通要道,此地作为土司老家和暂时办公之处尚情有可原,若是随明军入云南,绝不会选此为驻地。

由此可见,刀氏(龚氏)的汉姓与汉籍应是明朝后期才出现的。而第二十四代土司龚绶(刀樾春)在1911年奉云南文史馆之命上呈的文史资料中记到:“先祖于至元二十六年领南甸三甸……功(贡、龚)猛随明军入云南”。这段材料是自相矛盾的,如果政治元至元二十六年即领三甸,又怎么会随明军入云南?功猛应就是贡猛,功、贡、龚同音。即有了龚氏。1912年第二十四代土司龚绶上呈《呈请改复龚氏条陈》给民国政府,率全族人改复龚氏,因而放弃刀氏,自称为汉人,这正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刀氏(龚氏)的汉化。

除姓氏族籍外,刀氏(龚氏)在生活习惯上也发生了变化。

首先是居住,南甸土司驻地曾多次移动。最初是蛮林即今梁河县河西乡与腾冲县交界处,据《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第一卷说:“南甸,旧名南宋(今曩宋关,亦名南宋,译音近,因有南宋河而得名),傣名猛底(今大盈江,傣名南底河),刀氏(龚氏)先世居蛮林(今河西乡,距县城二十余里,后有山名老官城,刀氏(龚氏)祖墓所在地)”。又据《明史·土司传》记载:“南甸宣抚司,旧名南宋,在腾越半个山下,其山巅北多霜雪,南则炎瘴如蒸。元置南甸军民总管府,领三甸。洪武十五年改南甸府,永乐十一年改为州”。可见,南甸土司驻地即在半个山之下的蛮林。而据《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刀贡猛传叙》所述:“……时公在竹楼与诸弟会饮……”等处,可知当时土司是居住竹楼的。虽然今天梁河县境内的傣族已不再居住竹楼,但从《百夷传》、《西南夷风土记》和一些傣族老人说古来看,在明朝以前,梁河傣族居住竹楼的说法还是真实的。

明朝正统年间“三征麓川”时,南甸土司的统治范围扩大,土司驻地乃迁于南甸坝中的蛮干(今九保乡)。据《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第一卷说:“正统九年,(刀乐硬)奉到号纸印牌,开衙视事……随于十二月十六日迁司署于团山建立城镇衙门”。团山在今九保乡西北。在《明史·土司传》中记载:“司东十五里,宣抚世居之。”盖蛮干在旧司治蛮林东十五里,今九保村西部的太平寺,即原南甸土司衙门所在。原寺己于1936年因失火被毁,后由乡绅捐资重建,虽非原址但从重建后的式样来看,是汉式的房屋,而且颇具规模。元朝时期的刀氏(龚氏)曾为麓川思氏手下的一个土酋头目,而明正统年间的刀氏(龚氏),不但受封于明王朝,而且因麓川功而受封赏,并赐给原麓川土司之地的一部分,其势力东到海坝江与干崖盏达交界(今盈江西北),南到暮蛮江,又名槟榔江,即干崖海坝江下流与缅地交界处,西至大金沙江(今伊洛瓦底江),北至渚八江又名小盏西江(今恩梅开江)与麻里交界,其据有今梁河县全境、陇川护国等地、盈江一部分,并越过陇川土司之地与干崖土司地,占有瑞丽的一部分即其所谓飞地。权势的扩大,使土司开始大力汉化,并建筑汉族官吏的衙门,开衙视事,并从迁蛮干后即自称南甸。

清乾隆年间,南甸土司驻地又从南甸(蛮干)迁往永和的永安城。在《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第二卷中说:“时腾越镇左营驻防陇川章凤,因暑瘴,士卒多死,抚宪议移南甸,是时营规废驰,将骄兵横,夺取民财,调戏妇女,歧视土人,致司署不能举火者数日,乃共议迁司署于永安为新城(拉滦坡下)思氏祖太率民众撤旧司署正堂三间移建永安,其南甸太平城所有衙署住屋由腾越知州吴楷圈定仍归土司所有”。由此可见,其永安城署,乃是迁建太平城旧署一部分所建,自然也是汉式的官衙。永安城在今九保村与县城遮岛镇东面小山背后,属今遮岛镇长寨村。

清咸丰元年(公元1851年),南甸土司又由永安城迁于罗卜丝庄(芒东乡丝光坪),旋又迁于遮岛(今梁河县城,傣语:下城,即在永安之下)。在《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第二卷中说:“咸丰年间,河东蛮丙等五撮出妖人,能呼风唤雨,飞行等魔术,愚民从之甚众,遂率众围攻永安,司署被毁,刀鸿绪乃暂移司署于罗卜丝庄芒东,妖人随至,昼夜围攻不能破,各处援兵大集,旋被击破,围解。追至河东,擒获为首妖人五名正法地方随安,刀鸿绪乃率司署全体回至田心草创衙署以居,号曰遮岛(傣语:下城)”。刀鸿绪时的司署今已不存,但从太平城、永安城的建筑来看,其应是汉式建筑,而且其后第二十四代土司龚绶在其地所建司署仍是汉式建筑。此即现存于今梁河县遮岛镇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南甸宣抚司署。虽然许多房屋都因历史原因而遭损坏。但这座兴建于清末民初的土司衙门其主体却幸运的保存了下来,现有建筑面积七千余平方米,有三进大厅,并房屋一百余间,其建筑风格是典型的汉式官衙,正门立有双石狮,木梁雕花斗拱方形圆洞朱漆描金大门,然后是三进大厅,皆是青砖筒瓦,雕梁画栋,青龙屋顶,方石铺地。值得一提的是第三进院落,其正厅用栗木,两侧厢房分别用椿木与楸木,起“正立春秋”之意。后花园中有方型雕花石栏,并在地上镶有太极图一幅为土司练习太极拳之处。

这座由汉族工匠设计并参与兴建的土司衙署,已经完全是汉式的衙门。从元时的竹楼到明.清官衙取汉式到民国的遮岛司衙,方圆相和的门楼,屋顶的龙饰,“正立春秋”的寓意,和阴阳相和的太极图都说明了南甸刀氏(龚氏)从一方土酋逐渐汉化为封建王朝的守土疆臣。

南甸土司的汉化除体现了姓氏、族籍、居住等特征之外,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学习汉文化。优越的自然条件与丰富的物产和宗教陶冶,造就了傣族在称霸三江之外的同时,也有温文尔雅的一面,历来有许多饱学之士。自明朝以来,几乎每代南甸土司都会到腾冲学习汉文。如土司龚绶幼年就师从腾冲拔贡吴家禄及蓝友三门下学习四书五经,并表字印章,他的族弟龚月清等人则在清朝木越清氏《南甸司刀氏(龚氏)世系宗谱》的基础上编纂出新的《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末代土司龚统政在民国时期曾就读于昆明南菁中学。

其二,衣着的汉化倾向。明朝时期的《西南夷风土记》中有“三宣官目蓄发加冠,六宣土官亦为秃头戴六舍五彩尖头夷帽,其余部夷,男髡头长衣长裙,女堆髻短衣桶裙,男女无贵贱皆穿耳徒跣,以草染齿成黑色。”这显然与清朝、民国的装束是有巨大差别的。从土司衙门内现保存的一些服饰看,清朝南甸土司办工或出席正式场所,都身着清朝官服,平时一般是马褂长衫。从王伯麟《南甸土司龚绶小传》和余树洪《关于争取龚绶,龚统政情况回忆》中的一些描写看,南甸土司是长年着汉服的。土司衙门内尚存有龚绶着清朝从三品官服、中山装,并龚统政着西装照片,还展出了多件女式旗袍和许多生活用具,都至少表明土司在清朝末期过着犹如汉人贵族的生活。

其三,宗教信仰的汉化倾向。众所周知,傣族是全民信仰小乘佛教的民族。但南甸土司在信仰小乘佛教的同时,不但不排斥大乘佛教,而且龚绶自己晚年还笃信佛法,常诵《金刚经》。今梁河县观音寺、香盈寺、太平寺等庙宇的兴建,大多是得到土司的支持的,因此一时境内傣(缅)寺、汉寺并立,有多处一山两寺的景面,并且在数量上,汉寺大大超过傣(缅)寺。土司不但过烧白柴、泼水节等本民族的传统宗教节日,也经常于农历1月15日到观音寺烧香拜佛。

⑶南甸土司汉化浅析:

通过以上得分析,可以看出南甸土司的汉化程度比较明显。值得注意的是,傣族土司汉化的主观本意绝非要变成汉人,其根本主旨,在于更好地巩固其统治地位。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土司汉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借重中央王朝的封号,以巩固自己的地位,所以,不只是南甸刀氏(龚氏)一家,干崖刀郗氏、芒市方氏和云南的许多土司对于姓氏、族籍多采取与此相同的说法。

第二,是中央王朝的强硬政策与怀柔政策并施。大明王朝曾冒着北有蒙古威胁的危险,聚集兵力“三征麓川”,把当时不可一世、称霸一方的思氏“勐果占壁”小王朝打得支离破碎,家破人亡。而南甸土司正是发迹于三征麓川,思氏逆朝者亡,倒氏顺朝者昌,这给诸土司们留下了深刻印象,所以他们一心一意效忠中央王朝:“万历十一年,刀落临以平岳凤功升宣慰使,时刀氏于国有功”。到了清康熙年间,刀呈祥又投诚大清政府,在受宣慰使世职后,刀氏积功受赏三品衔并赐“滚龙袍”(现存于云南民族大学博物馆)。

当然,南甸土司也并非总是和统治者总是一团和气,南甸土司也因触犯统治者而备受苦楚。刀鸿绪就曾被清统治者施以流刑,而龚绶(刀樾春)也因反对改土归流政策的实施,被云南省民政厅逮至省城关押了两年有余,直到抗日战争初期方被省主席龙云释放。以至刀樾春一直心有余悸。正是这种功赏过罚,无形中对土司们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使其“心近天朝”。

第三,是明朝大量汉族移民的迁入,这是南甸土司高度汉化的一个深刻社会历史原因。南甸土司地靠腾冲地区,并且一直受其管辖,而腾冲自明朝以来一直是汉族势力在滇西南的桥头堡,聚居了大量汉族。随着人口的增长,汉族人口开始大量迁入土地肥美的南甸坝子,据《德宏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报告》记载:“解放初全县13475户67871人,有汉族、傣族、阿昌族、景颇族、白族、傈僳族、佤族,汉族占人口大多数,有50285人,约占74%,而傣族仅11076人,约占16%”。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南甸地区的汉族人口之巨。随着汉族人口大量涌入,在汉文化进一部传入的同时,汉族地主势力也不断侵入。而封建王朝的衰弱与帝国主义的入侵,则直接造成了南甸土司势力的衰败。

第四,南甸土司势力的衰弱,是其汉化的另一个原因。而直接体现其衰弱的现象就是其领地的缩小。南甸土司辖境的向后退缩是由于明清王朝统治势力先后衰弱的结果;而靠内地区领地的缩小,则反映为大民族统治阶级与地方民族统治阶级间的争夺,结果是地方少数民族统治阶级受压制而缩小了领地。三征麓川之后,明正统年间土司领地扩大后不久,从内地派来的官吏们开始侵占南甸土司的领地。据《明史·土司传》记载:“天顺三年(公元1458年)……时宣抚刀落盖奏,南宁伯毛胜遣腾冲千户蔺愈占其招八地,逼民逃窜。敕,云南三司官同巡抚御使诣其地体勘,以所占田寨退还,治胜。愈罪”。实际上,大明朝廷的敕文只能是一纸空文,并不能制止汉族官僚对南甸土司领地的掠夺侵占。何孟春在《复永昌府治疏》中说:“及景泰末(公元1456年),都督毛胜随征麓川,知金齿司指挥,供给甚多,遂营干镇守,内臣见毛胜得利,遂接踵前来。由是广占夷田为官庄,大取夷财以供费用”。

可见,当时由腾冲进入南甸掠夺和霸占傣族土地的不独毛胜、蔺愈而已。而诈取钱财更是司空见惯。据《永昌府文征·腾越沿边图说》记载:“至十二年,又创令颁发采买防米,每年八九百石不等,所领之银甚少,勒令缴米之数极多。十三年又派建筑房银二千两。十四年厅官陈宗海代禀免采买兵米二百石,令其五少爷来司地摊派使费,每石需银四两,共合派银八百两。银派入手之后,复压司官出具自其父到任直至交卸所有采买,均系照市发价,并无短少印结。其实每石只发银六七钱,届收缴时必折银一两八九。加以官军兵勇籍采卖米担为名,往来滋扰需索,尤为不记其数,以致民力难支多有举家逃入外域者。”

在明朝时期,腾冲是驻兵防守西南边疆的前沿据点、军事重镇,腾冲以下即由各土司兵自行防守。由腾冲至南甸,当时的交通道路即沿今腾冲到梁河的公路而行,坡地平缓,夹道两侧田土肥沃,当时的汉族官僚首先掠夺近腾冲的南甸土地,然后继续深入边境的孟密(今缅甸孟密特)等土司地区,掠夺宝石等珍奇物品。因此,靠内的南甸土司领地便首先成了汉族官僚们掠夺的目标。及至清朝取代明朝之后,为了加强对西南边疆的控治,必得强化前沿据点腾冲的实力,办法之一就是把靠近腾冲的南甸土司领地划归腾冲管辖。

正如《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中所说的:“清雍正中河西练被编隶腾越州,盏西支那被隔绝于河西外”。河西练,即今梁河县芒东乡到猛宋乡一带,其地处大盈江以西故称河西。河西之地北近腾越州,所以首先被划入腾冲的辖境。河西既入腾冲,则河西西北的盏西至神户一片便与南甸土司领地的主区隔断。再至清乾隆三十四年(公元1764年)征缅甸之役后,清朝政府在今陇川西南边的章凤驻下了军队,不久因瘴气,章凤营军队后撤,驻到了南甸土司驻地蛮干(九保乡)。因此,蛮干以北近腾越四十余里自非南甸土司所有。于是在清道光年间,蛮干北部的曩宋关又编隶腾越州。曩宋东北猛蚌,平山又被隔断。住在蛮干军官的后代发展成为官僚地主,把南甸土司最终从蛮干挤走。

民国元年(1912年)蛮干被汉族地主远隔四十余里编入腾冲城区,成为腾冲城区八保街后第九保街,九保即由此得名。1932年原西南边境土司飞来地,亦被当地汉族官僚编入莲山设置局。至此,其领地仅限于梁河县西南一部。从“东至芒市界,南至陇川界,西至孟养界,幅员之广为三宣冠。”到“封域零落破碎,行政难于统率矣”正说明了南甸土司势力的衰败,使土司更加驯服于中央王朝。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中央王朝的软硬兼施同自身特殊的地理位置。一面是汉族人口大量涌入,文化冲击与土地侵凌,伴随着自身的衰落,南甸土司为了借重中央,维护自身统治,遂逐渐“汉化”了。而1912年二十八代南甸土司龚绶(刀樾春)上呈李根源《呈请改复龚氏条陈》正是这一过程的高峰。

 

8.傣族古城:

中国现存最早的傣族古城在哪里?那就是素有彩云之南美称的云南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县城本部的娜允古城。娜允,傣语意为城子,位于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孟连镇娜允办事处,距县政府顶多五百米左右。这里,是元、明、清、民国四个朝代孟连傣族统治集团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中心。孟连自古以来就有人类生息繁衍,在娜允古城旁的南垒河岸,曾先后发现五处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发掘出打制石器、手制陶器、动物化石等珍贵文物。

据傣族《史书》记载:孟连县境在西汉时就列入祖国的版图。唐南诏时称孟连为“茫天连”,孟连一带的傣族称“茫蛮”。城中商贸繁华,人畜兴旺,呈现出一派歌舞升平景象。传说,后来孟连傣族居住区发生霍乱瘟疫,百姓尸横遍野流离失所,孟连从此沉寂。直至七百多年前,人们才发现了这块美丽的土地。那么,娜允古城后来又是怎样形成的呢?

南宋保祜元年(公元1253年),为实现南北夹击南宋,元宪宗命忽必烈等大将带兵经川西入云南,随后攻下大理。次年,兵临勐卯(今云南瑞丽),时值勐卯傣王去世,二子分裂争权。面对内忧外患,罕罢法王子带领部分臣民大举南迁,进入阿佤山区勐板一带居住,百姓在三位大臣的率领下,分三路去寻找立国安身之地。经过千难万险,寻找到一个美丽的河谷,三路人马汇集到这里,伐木开垦、建立村寨,把森林覆盖、荆棘茅草丛生的坝子变成良田。由于那些村寨相连,良田一块接一块,人们就将这里称为孟连,傣语意为寻找到合意的地方。

南迁途中,王子罕罢法的人马经过马散(今云南西盟)佤族部落,受到佤族首领的热情接待,并把女儿改名为叶连嫁给王子罕罢法。婚礼上杀象宰牛互赠象牙、牛角为信物盟誓:“象牙不会枯,牛角不会烂万年相传,傣族和汉族永远是亲戚。”七百多年来,孟连的傣族、拉祜族、佤族、哈尼族、傈僳族、景颇族、和汉族和睦相处,同仇敌忾,共同抵御外来势力的侵挠,为祖国镇守着边陲门户。傣历651年(公元1289年),罕罢法在孟连建傣族拉允古城,元朝在此设“木连路军民府。”辖地有蒙雷甸(今澜沧募乃)、木索甸(今西盟县孟梭)等,元朝曾派使臣前来巡行安抚。明永东四年(公元1406年)朝庭设孟连长官司,居正六品,辖地不断扩大。清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清朝庭封“孟连世袭宣抚司”官居从四品。

历史上,孟连宣抚司记录了各族人民在刀氏土司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多次抗击英、日等帝国主义侵略,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在解放战争中,刀氏土司倾向革命,参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民主统一战线。1949年1月,孟连获得解放。4月,澜沧临时专员公署成立,宣布废除土司制度,娜允傣族城回到人民怀抱。

娜允古城由上、中、下三城和芒方岗、芒方冒两寨组成。上城原是孟连土司和家奴居住的地方,现存主要建筑有上城佛寺和孟连宣抚司署。上层佛寺紧靠着金山,是土司家族的专用佛寺,建于公元1868年,占地无前多平方米,由佛殿、僧房、八角亭、大门、走廊和两座塔组成,经多次民间集资修葺,古城建筑基本完好,国外的傣族到娜允古城朝拜,大多住在上城佛寺。

孟连宣抚司署,傣语称“贺罕”,意为金色王宫之王,在傣族封建领主制社会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和声誉。孟连宣抚司团曾在清朝后期被焚,现存的古建筑群建于傣历1240~1281年(清光绪四年~民国八年,公元1878~1919年),是一座汉傣两族建筑合壁的古代建筑群。占地一万两千平方米,在云南边境民族地区的十八个土司衙门算是保存比较完整的。由门庭、议事厅、正厅、后厅、两厢以及谷仓、厨房、监狱等组成。主体建筑是议事厅,为三重檐歇山顶干栏式建筑,长四十二米,宽十米三,门堂为二叠小歇山飞檐斗拱大门,是中国古代建筑中充分体现儒家思想的衙门,其型制规模代表着整组建筑的等级,是房屋主人社会、门第的明显标志。衙门前后设置四个突出的小阙,观其细致及风格,显然出自晚清傣族工匠的高超技艺。议事厅是整个建筑群规模最大的一座,为三檐歇山顶干栏式,干栏的柱子六排,每排八根,共四十八根对称排列,其主体是傣族的干栏式,内部和后侧保留了傣族的传统形式,但底层与三面的外廊是仿汉风格,正面外檐起翘,柱头均以汉族建筑的斗拱和木雕加以装饰,木雕内容大都是双凤朝阳、犀牛望月、鹬蚌相争、宝象升平等汉族典故,斗拱上方姿态各异的象鼻昂立傣味十足,体现了边疆少数民族的勤劳智慧和独创精神。

议事厅楼上是土司召集各族头人议事和决断政务的地方,当年土司高坐在宝座上,头人、官员们席地而坐在下,门戟华盖等排列左右。楼下设有地楼和坐栏,是土司和官员的休闲之处。每逢重大节日和喜庆对百姓开放三天,地楼能成批接纳百姓。议事厅与东西厢房和正厅紧密相连,形成一个土司府日常生活办公的四合院,又叫走马转角楼,厢房是一楼一底硬山顶沿廊式对称建筑,是土司和官员们办事的地方。正厅是一楼一底重檐硬山顶式建筑,楼上是土司和家属的居室,西侧是厨房、东侧是粮仓,这两项建筑系傣式建筑。议事厅南面原设有监狱,有兵丁驻守,还有一座供奴仆纺织和居住的建筑,这两项建筑如今已不存在。整个土司建筑布局合理、完整。如今,它是云南十八代土司建筑中保存最完好的,也是云南清朝土司衙署的代表,作为云南唯一的一座傣、汉合璧的大型建筑群,孟连宣抚司署本身就是一部建筑史和艺术史。

馆藏文物中有清王朝赐给土司的官服、印章、仪仗等物,有贝叶经和土司的记田户簿,有历代土司衙署的汉、傣两种文字的公文;有用傣纳、傣绷等两种文字记载的故事、诗歌、经文、历史、法规等;有祭神的器具及日常生活用具,这些都是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重要文物,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建国前有一支宣抚司署的专用乐队,乐器为傣族的三弦、二胡、钢琴片、三角罄的傣族乐器;舞蹈有烛光舞、长甲舞、孔雀舞、马鹿舞、蝴蝶舞等宫廷舞蹈;唱的内容多为节日祝福歌,傣族长篇叙事诗等。所不同的是,乐曲的旋律很动听,有固定的曲目,如《偏卢习》、《第四乐曲》、《帕萨歪》、《晚丽》、《好日子》、《南哦罕》等。这些乐曲可以填词,在傣族传统音乐中并不多见。乐队远在五十公里外的勐阿,逢节日或喜庆活动召之即来。

中城是当年宣抚司署的官员及家属居住的地方,现存古建筑有中城佛寺以及土司岳父和其他官员的住宅。中城佛寺建于公元1810年,由佛殿、僧房、大门、走廊、八角亭组成,占地三千多平方米,是居住在中城的傣族官员们的专用佛寺,主体建筑佛殿为抬梁式三檐歇山顶围廊建筑。外板壁上装饰有宝塔佛像、孔雀、乐舞、花卉等精美图案,砖墙上绘有壁画,中层佛寺周围分布着土司岳父家、土司代办家及其他几个官员的住宅,都有二百多年以上的历史,这些民居不仅反映了明、清时期傣族民居特点,同时也是傣族封建领主等级森严的重要实物考证。下城是宣抚司总揽内外政务的官员——议事厅长和几位官员的住处。只可惜,这些古建筑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动乱时期毁于大火。

历史上,孟连宣抚司署虽“地处极边、界连外城”,但与历朝最高统治集团关系密切,朝贡往返不断,朝庭也曾派使臣前来巡行安抚。明永乐元年(公元1402年),孟连第三代土司在募乃等地发现银矿并开采。到清朝康熙年间,采矿规模已发展到几千座九环炼铁炉,人数达几十万之众,成为当时清朝的白银主产地。

采矿业的发展,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物资供给;货币流通促进了商贸发展,孟连成了中外货物的集散地,号称九勐进、十勐出,在大青树成片的地方形成集市;商贸往来增多,促进了文化交流,原来信奉原始多种神教的孟连娜允傣族,从缅甸曼德勒迎来“三藏经”和佛像,在佛教传播过程中产生了傣文,这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由于以上诸多原因,孟连成了中外势力垂涎的宝地,争夺领地和保卫领地的战争经常发生。为维护自己的世袭统治地位,孟连土司一是依靠于中国当朝最高统治者的支持;二是通过联姻方式加强自己与西双版纳、勐缅、孟定、孟艮(今缅甸丹阳)等傣族土司和佤族土司的血缘关系,以巩固自己的政治势力。

据《孟连宣抚司史》记载,孟连土司因救回被老族抢走的西双版纳土司之女有功,西双版纳土司便将女儿嫁给了孟连土司,并陪嫁了大片土地和百姓。多年后,西双版纳土司又将一个孙女嫁给孟连土司,陪嫁是勐满和景迈的土地和百姓。这在客观上加强了与外地经济和文化的交流,顺应了边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安居乐业的愿望。

由于以上原因,号称“召贺罕”——金殿之王的孟连傣族土司,在东南亚一带有着显赫的地位和较高的声誉。由于孟连土司所管的地域远远超出现在的国界和县境,与周边土司又有着姻亲关系,在跨境而居的东南亚民众心目中,存在着血浓于水的亲缘关系,使他们对孟连娜允古镇有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对娜允古镇怀着一种特殊的敬意。

如今,孟连娜允古镇与缅甸接壤的国境线长达一百三十多公里,境内的南垒河、南卡河两条河流分属太平洋、印度洋两大水系,历史上沿着这两条河流,有通往金三角和缅甸腊戌等地的茶马古道,是古时候思普地区通商口岸,晚清时孟连便设有海关。现有两条公路通往金三角和缅甸腊戌方向,孟连镇与缅甸佤邦总部——邦康紧邻,商贸往来频繁,娜允古镇成为境内外各族民众往来之地。

现今许多专家学者皆惊叹:一座傣族古城经过数次政治风雨,仍保留着古城的轮廓和规模,这是少见的。

一个傣族土司家族,世代传承,绵延元、明、清、民国四个朝代,二十八任,历时六百六十年之久,这在中国土司史上是罕见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9.孟连历代傣族土司名单:

罕罢法、刀罕很、刀派送、刀派罕、刀派献、刀派乐、刀派约、刀派沾、召南勐(女)、刀派兰、刀派元、刀派真、刀派汉、刀派金、刀派钦、刀派鼎、刀派春、刀派勇、刀派先、刀派新、刀派功、刀派昌、刀派明、刀派生、刀派全、刀派华、刀派永、刀派洪。

 

10.傣族古城:

中国现存最早的傣族古城在哪里?那就是素有彩云之南美称的云南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县城本部的娜允古城。娜允,傣语意为城子,位于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孟连镇娜允办事处,距县政府顶多五百米左右。这里,是元、明、清、民国四个朝代孟连傣族统治集团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中心。孟连自古以来就有人类生息繁衍,在娜允古城旁的南垒河岸,曾先后发现五处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发掘出打制石器、手制陶器、动物化石等珍贵文物。

据傣族《史书》记载:孟连县境在西汉时就列入祖国的版图。唐南诏时称孟连为“茫天连”,孟连一带的傣族称“茫蛮”。城中商贸繁华,人畜兴旺,呈现出一派歌舞升平景象。传说,后来孟连傣族居住区发生霍乱瘟疫,百姓尸横遍野流离失所,孟连从此沉寂。直至七百多年前,人们才发现了这块美丽的土地。那么,娜允古城后来又是怎样形成的呢?

南宋保祜元年(公元1253年),为实现南北夹击南宋,元宪宗命忽必烈等大将带兵经川西入云南,随后攻下大理。次年,兵临勐卯(今云南瑞丽),时值勐卯傣王去世,二子分裂争权。面对内忧外患,罕罢法王子带领部分臣民大举南迁,进入阿佤山区勐板一带居住,百姓在三位大臣的率领下,分三路去寻找立国安身之地。经过千难万险,寻找到一个美丽的河谷,三路人马汇集到这里,伐木开垦、建立村寨,把森林覆盖、荆棘茅草丛生的坝子变成良田。由于那些村寨相连,良田一块接一块,人们就将这里称为孟连,傣语意为寻找到合意的地方。

南迁途中,王子罕罢法的人马经过马散(今云南西盟)佤族部落,受到佤族首领的热情接待,并把女儿改名为叶连嫁给王子罕罢法。婚礼上杀象宰牛互赠象牙、牛角为信物盟誓:“象牙不会枯,牛角不会烂万年相传,傣族和汉族永远是亲戚。”七百多年来,孟连的傣族、拉祜族、佤族、哈尼族、傈僳族、景颇族、和汉族和睦相处,同仇敌忾,共同抵御外来势力的侵挠,为祖国镇守着边陲门户。傣历651年(公元1289年),罕罢法在孟连建傣族拉允古城,元朝在此设“木连路军民府。”辖地有蒙雷甸(今澜沧募乃)、木索甸(今西盟县孟梭)等,元朝曾派使臣前来巡行安抚。明永东四年(公元1406年)朝庭设孟连长官司,居正六品,辖地不断扩大。清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清朝庭封“孟连世袭宣抚司”官居从四品。

历史上,孟连宣抚司记录了各族人民在刀氏土司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多次抗击英、日等帝国主义侵略,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在解放战争中,刀氏土司倾向革命,参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民主统一战线。1949年1月,孟连获得解放。4月,澜沧临时专员公署成立,宣布废除土司制度,娜允傣族城回到人民怀抱。

娜允古城由上、中、下三城和芒方岗、芒方冒两寨组成。上城原是孟连土司和家奴居住的地方,现存主要建筑有上城佛寺和孟连宣抚司署。上层佛寺紧靠着金山,是土司家族的专用佛寺,建于公元1868年,占地无前多平方米,由佛殿、僧房、八角亭、大门、走廊和两座塔组成,经多次民间集资修葺,古城建筑基本完好,国外的傣族到娜允古城朝拜,大多住在上城佛寺。

孟连宣抚司署,傣语称“贺罕”,意为金色王宫之王,在傣族封建领主制社会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和声誉。孟连宣抚司团曾在清朝后期被焚,现存的古建筑群建于傣历1240~1281年(清光绪四年~民国八年,公元1878~1919年),是一座汉傣两族建筑合壁的古代建筑群。占地一万两千平方米,在云南边境民族地区的十八个土司衙门算是保存比较完整的。由门庭、议事厅、正厅、后厅、两厢以及谷仓、厨房、监狱等组成。主体建筑是议事厅,为三重檐歇山顶干栏式建筑,长四十二米,宽十米三,门堂为二叠小歇山飞檐斗拱大门,是中国古代建筑中充分体现儒家思想的衙门,其型制规模代表着整组建筑的等级,是房屋主人社会、门第的明显标志。衙门前后设置四个突出的小阙,观其细致及风格,显然出自晚清傣族工匠的高超技艺。议事厅是整个建筑群规模最大的一座,为三檐歇山顶干栏式,干栏的柱子六排,每排八根,共四十八根对称排列,其主体是傣族的干栏式,内部和后侧保留了傣族的传统形式,但底层与三面的外廊是仿汉风格,正面外檐起翘,柱头均以汉族建筑的斗拱和木雕加以装饰,木雕内容大都是双凤朝阳、犀牛望月、鹬蚌相争、宝象升平等汉族典故,斗拱上方姿态各异的象鼻昂立傣味十足,体现了边疆少数民族的勤劳智慧和独创精神。

议事厅楼上是土司召集各族头人议事和决断政务的地方,当年土司高坐在宝座上,头人、官员们席地而坐在下,门戟华盖等排列左右。楼下设有地楼和坐栏,是土司和官员的休闲之处。每逢重大节日和喜庆对百姓开放三天,地楼能成批接纳百姓。议事厅与东西厢房和正厅紧密相连,形成一个土司府日常生活办公的四合院,又叫走马转角楼,厢房是一楼一底硬山顶沿廊式对称建筑,是土司和官员们办事的地方。正厅是一楼一底重檐硬山顶式建筑,楼上是土司和家属的居室,西侧是厨房、东侧是粮仓,这两项建筑系傣式建筑。议事厅南面原设有监狱,有兵丁驻守,还有一座供奴仆纺织和居住的建筑,这两项建筑如今已不存在。整个土司建筑布局合理、完整。如今,它是云南十八代土司建筑中保存最完好的,也是云南清朝土司衙署的代表,作为云南唯一的一座傣、汉合璧的大型建筑群,孟连宣抚司署本身就是一部建筑史和艺术史。

馆藏文物中有清王朝赐给土司的官服、印章、仪仗等物,有贝叶经和土司的记田户簿,有历代土司衙署的汉、傣两种文字的公文;有用傣纳、傣绷等两种文字记载的故事、诗歌、经文、历史、法规等;有祭神的器具及日常生活用具,这些都是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重要文物,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建国前有一支宣抚司署的专用乐队,乐器为傣族的三弦、二胡、钢琴片、三角罄的傣族乐器;舞蹈有烛光舞、长甲舞、孔雀舞、马鹿舞、蝴蝶舞等宫廷舞蹈;唱的内容多为节日祝福歌,傣族长篇叙事诗等。所不同的是,乐曲的旋律很动听,有固定的曲目,如《偏卢习》、《第四乐曲》、《帕萨歪》、《晚丽》、《好日子》、《南哦罕》等。这些乐曲可以填词,在傣族传统音乐中并不多见。乐队远在五十公里外的勐阿,逢节日或喜庆活动召之即来。

中城是当年宣抚司署的官员及家属居住的地方,现存古建筑有中城佛寺以及土司岳父和其他官员的住宅。中城佛寺建于公元1810年,由佛殿、僧房、大门、走廊、八角亭组成,占地三千多平方米,是居住在中城的傣族官员们的专用佛寺,主体建筑佛殿为抬梁式三檐歇山顶围廊建筑。外板壁上装饰有宝塔佛像、孔雀、乐舞、花卉等精美图案,砖墙上绘有壁画,中层佛寺周围分布着土司岳父家、土司代办家及其他几个官员的住宅,都有二百多年以上的历史,这些民居不仅反映了明、清时期傣族民居特点,同时也是傣族封建领主等级森严的重要实物考证。下城是宣抚司总揽内外政务的官员——议事厅长和几位官员的住处。只可惜,这些古建筑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动乱时期毁于大火。

历史上,孟连宣抚司署虽“地处极边、界连外城”,但与历朝最高统治集团关系密切,朝贡往返不断,朝庭也曾派使臣前来巡行安抚。明永乐元年(公元14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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