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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两天,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在这个春光明媚、风清雨润的时节,将在我省黄陵县桥山黄帝陵隆重举行一年一度的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以表达全体炎黄子孙对中华人文初祖轩辕黄帝的崇敬、怀念与感恩。今天召开的黄帝文化学术交流会,是清明公祭轩辕黄帝系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次学术交流会,以“弘扬民族文化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将就继承中华文明优秀传统,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方面,做出深入交流与研讨。在此,我谨代表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对交流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前来参加交流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和各界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高度,首次提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任务,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并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首要内容,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继承和发扬,是人们追求道德自觉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任重道远。而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标志,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与法制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我想借此机会,就诚信建设问题谈一些初步的想法。
一、诚信是中华文明的核心理念和文明社会的道德根基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远在黄帝时代,华夏民族就形成了崇尚诚信的优良传统。史书中就称颂轩辕黄帝“必诚必信”,尊崇其为“积德累业,诚著天地,泽被生人”的圣人。在数千年的中国文明发展史中,黄帝的诚信美德一脉相承,历代典籍流传着许许多多关于诚信的格言和恪守诚信的动人故事,陶冶着民族的精神。诚信已经成为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理念。
所谓“诚”,就是真诚、诚实,“内诚于心”,是“信”的内在依据;所谓“信”,是指守信、信用、信任,是“诚”的外在体现。“诚”与“信”的结合,是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的内在道德修养与外在行为准则的统一。真诚待人、讲求信用是其最基本、最核心的精神内涵。中国先哲认为,诚信是一种根本性的道德,是其他一切美德的基础。宋代思想家周敦颐认为:“诚者,圣人之本”,“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诚信,作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道德操守和理想人格的形成,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并在人际关系、社会秩序、治国理政等诸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文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根基。
其一,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是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诚信是立人之本,是人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和品格。即所谓“非诚不立,非信不行”,“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另一方面,只有内“诚”外“信”,才能做到求真务实、脚踏实地、有始有终,才能激发自己巨大的热忱与潜能,受到人们的尊敬、支持和信任,从而取得事业的成功。
其二,诚信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是社会秩序赖以维持的根本要素。历代先哲无不以诚信待人、言而有信作为立身之本,倡导恪守诚信,建立起相互信赖、相互友爱的和谐关系。以“君子一言”为依据,以“一诺千金”为美德。并严厉斥责那种“言无常信,行无常贞,唯利所在,无所不倾”的“小人”。指出如果缺少了诚信,必将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乃至引发社会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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