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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廷珍:(公元1663~1729年待考),字荆璞,漳浦湖西人(今福建漳州)。著名清朝福建水师提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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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5 13: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蓝廷珍:(公元1663~1729年待考),字荆璞,漳浦湖西人(今福建漳州)。著名清朝福建水师提督。

蓝廷珍在清康熙三十四年任浙江定海营把总,清康熙四十四年升温州镇右营游击,清康熙五十八年升澎湖副将、南澳总兵,清康熙六十年上书自荐,出师台湾征战朱一贵义军。

平台后,蓝廷珍奉命继续留台,署理提督职务,前后三年之久。在这段时间里,蓝廷珍对台湾的治理和开拓,提出了一系列很有远见的建议和措施,对台湾的历史发展生成了深远的影响,表现了他在事关中国领土问题上的政治眼光和从政能力,从而确定了他在台湾历史上的地位。

清初,台湾大量山地尚未开发。清廷统一台湾后,对台湾的地位尚未引起统治者足够的认识。在朝廷内,曾就台湾弃留问题展开一场争论。一些糊徐朝臣主张“守澎去台”,遭到施琅等官员的坚决反对。经过争论,清政府决定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但是有关台湾治理问题的看法仍不一致。台湾局势平定后,闽浙总督满保以山地土番难治为由,把山地划为“弃土”,下檄文划界迁民,禁止出入。对此,蓝廷珍坚决反对。他反复上书满保,力主积极开拓山地。他说:“人无良匪,教化则驯;地无美恶,经理则善。莫如添兵设防,广听开垦,地利尽,人力齐,鹦鸣狗吠相闻,而彻乎山中,虽有盗贼,将无捕逃之薮。何必因噎废食,乃为全身远害哉?”谈到“划沿山之界,禁出入”之弊端,蓝廷珍更是感慨陈词,历数其六条“可虑”之处,呼吁不可随便抛弃台湾一寸土地。他说:“国家初设郡县,管辖不过百余里,距令未四十年,而开垦流移之众,延袤二千余里,糖谷之利甲天下。过此再四、五十年,连内山山后野番不到之境,皆将为良田美宅,万万不可遏抑。”蓝廷珍的意见和建议,得到满保的采纳,取消了划界迁民的计划,并上奏朝廷增设行政区字段,雍正元年,台湾增设彰化县、淡水厅和澎湖厅。

清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朝廷监于征战郑氏政权和朱一贵义军,都先驻军澎湖,再进兵台湾,拟议将台湾总兵官移驻澎湖,台湾只设陆路副将。蓝廷珍以为不可,上书说:“若果台镇移澎,则海疆危若累卵……以澎湖总兵控制台湾,犹执牛尾一毛,欲制全牛,虽有孟贲之力无所用之,何异弃台湾乎?台湾一去,漳、泉先害,闽、浙、江、广俱各寝会不宁,即山左、辽阳皆有边息。廷珍无识,以为此土万不可委去,若遵部议而行,必误封疆。”

清廷认为蓝廷珍“语可多采”,取消了移驻总兵之议。清初台湾地方未靖,治安比较乱。蓝廷珍的治理办法是:实行保甲制度,加强乡政建设;实行团练制度,加强防务建设。他在台湾、凤山、诸罗等县设大乡总四名,乡长二十六名。乡长由品行端正、干练勤谨、家资殷富的人担任。每乡配游兵数人,供奔走使令之役。一家有盗,则周边协力堵截擒获。大乡总统辖数个乡长,负责督查。乡长如有失职,大乡总不报者同罪。乡长三次不能破案者革职,三年没有过失者量行擢用。防务方面,台湾、凤山、诸罗各编练乡壮五百名,县丞巡检各编练乡壮三百名。“无事则散之陇亩,有役则修我戈予,乡自为守,人自为兵,此万全之道也。”

篮廷珍还亲自组织开垦荒地,发展生产。他率领官兵开垦了“蓝兴堡”(今台中县太平乡、大雅乡、鸟日乡和台中市区一带),成为台湾开发史上最早最大规模的官垦之一。

蓝廷珍一生二十四次受朝廷赏赐。清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升任福建水师提督,加左都督。清雍正二年晋京冕驾,清雍正帝赐他到马兰峪谒景陵。清雍正七年卒于任所。故后赠太子少保,全礼祭莽,缢号襄毅。

其子蓝日宠,官铜山营参将,孙蓝元枚,历任台湾镇总兵、江南提督。蓝廷珍在漳浦县湖西乡的故居--蓝提督府第,至今由其后裔居住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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