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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文化] 细说台湾原住民文化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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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1 13: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湾原住民文化概述

台湾原住民,原住民文化

台湾的原住民族属于南岛语系,台湾是南岛语族分布的最北端,台湾的原住民族在本岛上居留已有好几千年的历史了,而且根据人类学的各种证据,大约在六千年前他们就已迁移到本岛居住,有少数的族群可能较晚才迁移而来,他们有的早就在山上定居,即俗称的「高山族」,有的在平原上定居;即俗称的「平埔族」,这是在汉人,荷兰人和西班牙人来台之前就已如此。台湾现有的原住民族,不论是高山族,或是平埔族,都是南岛语族,至目前为止,政府所承认的台湾原住民族共有十三个族群。

台湾本岛的面积约三万五千多平方公里,其中约四分之三为丘陵与高山,而四分之一为平原及海滨,以中央山脉为主的山系几乎贯穿了台湾岛的南北,三千公尺以上的高山超过二百座,超过一百五十条的大小河川,也孕育著高山,丘陵,台地,盆地,纵谷,平原等等变化多端的地形,多样的地理环境孕育出丰富的动植物相,台湾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方。台湾的原住民族长久以来居住在这个美丽的岛屿上,适应不同的自然环境,建立组织不同的聚落型态,营造特殊的人际关系和宇宙观,过著农耕,狩猎,渔捞,采集并行的生活方式。其中,生活在高山聚落的代表族群有,泰雅族,赛夏族,布农族,邹族,鲁凯族,排湾族等。而大型,集居的平原聚落,则以阿美族,卑南族为代表。位居兰屿的达悟族,则是滨海聚落的代表族群。

台湾的原住民族群大体上都具有南岛系民族的一些基本文化特征。例如,山田烧垦,狩猎,渔捞,采集等生计文化;具有杆栏式建筑,所谓杆栏式,是用木或竹将建筑物架高,可以防潮,防湿,防野兽及外敌,而下面的空间则用以养家畜,家禽。有祖灵及来生信仰。许多有猎首及纹面的习俗。善于织布,雕刻,造舟,航海……等等。以下我们就社会结构,生计方式以及物质文化三方面来对台湾的原住民文化做初步的认识。

一、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社会阶级,财产制度)

1、部落组织

「部落」是以地域社会为基础而组成的最基本的自治单位。由于各族之社会型态,生活习惯与风俗之差异,使得部落组织的构成基础也不尽相同。若由部落构成的内含单位来区分,一般可分为下列几种类型。

1)父系氏族构成基础之部落:

以父系氏族为部落构成的基本单位,此种部落是由大于氏族的联族所构成。以赛夏,布农,邹族之部落为典型。

2)母系氏族及年龄阶级组织:

以东部阿美,卑南族之部落为典型。部落虽由母系氏族构成,但部落的领袖权是掌握在男性的年龄组织中,也就是以会所为中心,来处理一切部落事务。

3)泛血亲群为基础之部落:

其部落是以血缘基础,也就是有血亲(或血缘)关系的人所结合成的部落,有如汉人的「宗族」组织。例如泰雅族部落,以父系中心,由诸兄弟形成联合家族(父系世系群)所组成的部落。

4)以贵族宗家为中心之部落:

是以贵族地主系统为中心所组成的部落,以排湾族,鲁凯族部落为代表。部落中势力最强,家世最久的贵族宗家来担任部落最高首长。再从贵族旁系或佃民领袖中选出次级的领袖来担任部落各级之责任领袖。

若就部落内的家宅分布或家宅与地域的关系来看,则有下列几种类型:

1)集中的部落:

在一单独的地域单位构成部落。全部落的人口和住宅集中在一地,耕地与猎场则在部落周围。此种部落的人口可多到二、三千人之数,此种部落见诸东部阿美族。

2)分散的部落:

此种部落形式是,部落人口分散在若干个小聚落,这些小聚落集合构成一个部落。同时每一个小聚落维持著平等地位,很少有一个中心聚落存在的情形,泰雅族与赛夏族属之。

3)复合部落:

从一个部落分出若干小部落,这些小部落维持与原部落之组织关系,形成一种上下两级单位的从属型态部落。同时只准大社有一个正式的头目,小社的头目是由大社头目指派同氏族中的成员来充任或派遣一个头目代理人到小部落去担任小头目。除了日常事务,一切重要祭仪或政治问题,都在大社举行或决定。邹族的大社与小社的关系则属于此种类型。

4)联合部落

由于利害关系,血缘或地缘区域的一些部落,会联合形成一超部落的组织,即所谓的联合部落,通常一个河流区域会自然形成一个超部落联合,也就是形成攻守同盟的关系,像泰雅族和赛夏族就是联合部落的典型。

各部落通常设有长老会议或部落会议,作为最高行政指导机构。而有关领袖制度与统治权的运用,因各族而异。在平权社会的部落,如泰雅族,布农族,达悟族,他们的领导地位并非常态,是因为有事情出现才产生,没有所谓世袭的头目。在阶层化的社会中,就完全不一样。他们的头目地位是世袭的。以排湾族和鲁凯族为典型。在排湾的社会里面,他们是设计由长嗣继承,鲁凯族一般则由长子继承。父系社会中的邹族和赛夏族头目,通常由部落中主要的氏族世袭,但部落中实际上的领导机构,则是氏族长老会议。阿美族与卑南族属母系社会,但母系社会并不是表示他是一个母权的社会,母系社会的特色是妇女在亲族社会中位居重要的地位,但在在政治上男子则扮演重要的角色。卑南族的部落头目,是由领导氏族大宗家的长男继承;阿美族的部落头目,由部落长老会议或首长会议(为各氏族的族长组成)中选出。

2、祭祀组织

原住民有以「祭祀」为基础的团体。祭团的构成单位与范围,有以地域群为基础和以血族关系为基础两种。祭仪内容以农业祭仪为主,另有狩猎祭,祖灵祭等大小祭祀,一般说来,在氏族社会是以氏族为单位构成祭祀团体。在超氏族群体则以同地域之若干氏族构成区域氏族祭团,甚至有范围更广的祭团组织,是合并若干邻近之部落共同组成超部落的祭团组织。以赛夏族为例,如播种祭,是以地域性为单位进行,由地域中之氏族轮流主持;祖灵祭则由各氏族祭团独立进行;矮灵祭是赛夏族祭仪中唯一超越部落地域的祭仪,是全族共同参与的盛大祭典。

二)社会阶级

1、在社会阶级体系的规范下,每个人与生俱来便被区分为不同身份地位——贵族,世家或平民,这是依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系统,如:排湾,鲁凯族。

2、年龄阶级制

所谓「年龄阶级制度」就是依年龄之长幼顺序分成若干年龄组织,同时依其所属之年龄阶级来决定其生活方式与社会待遇之制度,以阿美族和卑南族最为典型。

3、平权社会

平权社会的部落,如泰雅族,布农族,达悟族,没有所谓世袭的头目,他们的领导地位主要由推选产生,社会地位来自后天的努力。

三)财产制度

1、长嗣继承

是由长嗣(家中第一个出生的孩子,不论男女)来继承家产,婚后长嗣继承家屋,余嗣分出。所以余嗣通常会寻求与另一家族长嗣结婚的机会,若配偶亦非长嗣,则婚后要靠自己的力量建一新房子,如排湾族。

2、长男继承制

由长子来继承家产,长子夭折则归次子,在无子有女的家族,长女即为继承人。无子女的家族身后产物归其父系男性最近之长子或其继承人继承。在无亲生子女,而有养子女的家族,养子或养女即成为继承人。总之,长男继承以传男系长嗣为必然法则,采用这种继承方式的有泰雅,赛夏,邹,鲁凯和达悟等族。

3、长女继承制

以长女拥有优先继承权,为母亲之家屋与主要财产之继承人及管理人。次女以下结婚后,仍与长姊同居共有财产,至母亲死后才分出成立分家,但与原有宗室及亲族关系不变,男嗣照传统习俗婚入妻家成为赘婿,但不变其与亲族之隶属关系。采此种继承方式的有阿美族和卑南族。

4、其他继承制

布农族的财产继承以家族为单位,家族财产由家长掌管,全家共同使用。在父系继嗣的原则下,家长都由辈份与年龄最高的男人担任。

二、生计方式

台湾原住民的生计方式有山田烧垦,猎,采集,渔捞和饲养等,各族因自然环境的不同各有所重,如兰屿的雅美族农渔并重,山区如泰雅,赛夏,布农,邹,排湾和鲁凯族重视农猎,东部的阿美族和卑南族因地处平原以农耕为主,渔猎,采集为副。原住民各族都饲养家畜和家禽,古老的饲养以猪,狗,鸡为主,后来导入的有牛和羊等家畜,狗用于狩猎,猪、鸡用于祭祀,但以食用为主。

一)山田烧垦

台湾原住农耕方式各族略有差异,但差异不大,山区各族以山田烧垦种植小米为主,居住在平原地区的则种植水稻,兰屿达悟族种植水芋。在耕作技术上,除达悟族有灌溉管道外,各族在汉人传入水田稻作前亦都从事烧垦的农耕方式,在择定的土地上,砍伐树木和杂草,干燥后放火焚烧,烧尽后整地播种,不施肥,多种作物混作,四、五年后地力尽则休耕,数年后地力恢复再行烧垦,如此轮流使用。

耕作时使用刀,掘棒,手锄为主要工具,种植小米,甘薯,芋头,玉米等为主要作物。农耕工作以妇女为主,一年中重要的祭典也多与小米的播种成长和收成的过程有关。

二)狩猎

狩猎是原住社会中仅次于农耕的生计方式,是属于男人的工作,狩猎可分为个人狩猎和团体狩猎两种,个人狩猎多在农闲时上山打猎,团体猎是有组织的,由亲族团体氏族,或共祭团体组成,多在祭祀或庆典的前后举行,得到猎物作祭祀期间共用。

狩猎的方法有陷猎和武器猎,陷猎在猎物出入处装设陷机,武器猎以弓箭,标枪,火枪和狗协助追捕猎物,猎物以山猪、鹿、羌、山羊、野兔、狸。飞鼠等为主,是族人肉类食物主要来源。狩猎是一项危险的工作,族人视其为神圣的活动,因此要遵守多禁忌,并有巫术性的仪礼,祈求平安和多得猎物。

三)采集

原住民各族普通以采集自然界之产物来补足主要生产方式的不足,采集物除食用外,也用于建筑、医药、器具制作,交易和巫术等用途。采集物的范围很广,包含植物,动物和矿物等,采集者男女老幼都可担任,采集的时间除特定物之外,皆不分季节。

各族因居住的地理环境不同而有不同的采集物。如居住在海边的族群采集岸边的各种海草,贝类,陆上的小动物,野菜以及海水制盐,居住在山区的如泰雅族则采集山上的动物和矿物。总之,原住民传统的采集是日常生产方式之外的一种补充,借以丰富并补足日常所需。

四)渔捞

台湾原住民族传统生产方式中,渔捞以达悟族,阿美族和邵族较为重要。达悟族因环海的关系,发展出一套以渔业为主的生计文化,凡是生活,历法,社会组织都与捕渔息息相关,也有许多的禁忌和宗教的仪式。

居住在台湾岛上的原住民,每一部落有一定的渔区,为部落或亲族团体所共用,外人不得越界。捕鱼的工具有弓矢、鱼叉、鱼网、鱼筌,也有用堵塞河道的涸渔法捕鱼,在集体捕鱼时,也用毒鱼藤的毒汁倒入河中来毒鱼。

三、物质文化与工艺(食、住、衣、工艺)

一)食

小米是台湾原住民传统上十分重要的主食,因此他们非常重视小米的收成,在收成时举行隆重的祭典,而在播种的时候,也相信祭仪是否慎重,完整,直接地影响小米收成的好坏。小米有黄、白、红、黑不同的种类,一般以食用黄色的小米居多,用来煮小米饭,小米粥,也用来酿造小米酒。酿造小米酒的方法,在过去是先把小米放在嘴里咀嚼,然后放在一处遮盖起来,让小米发酵制成酒曲,之后把酒曲拌入蒸熟放凉的小米中,制作成小米酒。不过今天原住民已经使用购买来的酒曲酿酒了,近代以来,由于受汉人影响改为水稻种植后,大都已经改以稻米为主食,传统的小米则是在节庆或个人特别喜好才会当主食。

另外,芋头和番薯也是原住民的重要主食。例如排湾族的原住民,在采收了芋头以后,除了立即食用以外,也用来制作颇具特色的芋干。在过去,芋干是排湾族猎人狩猎时吃的干粮,重量十分的轻,非常便于携带。此外芋干也用来制作山地粽子「去拿富」(使用大叶形的野菜,里面包上芋干和山猪肉,放在水里煮制而成)。至于番薯。原住民也常用它和野菜,小米煮成粥。

除了富含淀粉的小米,芋头和番薯等主食以外,原住民也摄取纤维质,维他命丰富的野菜做为佐食品。其中,阿美族对于野菜的采集和烹调可谓原住民饮食文化中最佳的代表。阿美族人大多数住在花东地区,一边靠山,一边滨海,加上狭长的花东纵谷,产出的野菜多样而丰富,根据统计阿美族人日常食用的野菜至少超过一百种以上,包括了许多植物的根、茎、花、叶、果。到各种山产,溪产,海产等。在阿美族人所吃的野菜当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十心菜」,也就是十种取用植物茎干中心部分的菜蔬。

佐食品除了蔬菜,还有肉类和鱼类,当然各族群会因地理环境不同,佐食品也有不同。例如兰屿达悟族以鱼类为主要佐食品,布农族与泰雅族则经常以狩猎的肉类为佐食品等。高山上的原住民由于经常在山中狩猎,经常捕获一些体型庞大的野生动物,如野鹿、山猪、山羊等,既难搬运,也不容易一次吃完,因此发明了一种「饭腌技术」。作法是把米饭煮成糊粥状,将切下的兽肉上抹上盐巴,然后一层饭一层肉装进一截麻竹筒里,塞满后用藤条密封起来,放在山岩缝隙中比较干燥的地方,让肉自然发酵,经过十天半个月以后就成为腌肉。

二)住

台湾原住民族之建筑大体上以就地取材为主,依族群居住环境的不同,利用自然环境中的石板,木头和竹子等自然资源,建造出石板屋,木屋和竹屋等不同类型和风格的建筑。

泰雅族以积木式厚墙的半穴居式家屋最具特色。居住环境盛产竹子的赛夏族。以竹屋为最主要的建筑。布农族屋舍形式有茅屋,石板屋,木屋及竹屋等,因地域不同而不尽相同。邹族屋舍主要以竹为壁,茅草覆盖之龟甲型屋顶,独特的椭圆形平面为最早邹族家屋之原形,矩形平面是后来发展出。排湾族和鲁凯族则以石板屋最为精彩,贵族家屋多在屋内主柱,簷桁,壁板,屋前石柱施以雕刻,非常美观。

达悟族传统住屋的设计和台湾本岛原住民的住屋差异极大,其家屋基本上分成主屋,工作屋(高屋)与凉台等建筑,主屋是一种挖成半地下的建筑形式,地基以卵石砌成,凹入地下,屋脊线与海岸线平行,可防台风及强烈季风的侵袭。

原住民的传统建筑中,有一种建筑人类学者称做干栏屋,或称为干栏式建筑,干栏屋是以柱子将建物的地板架高于地面的一种建筑,材料多用木头或是竹子。干栏屋是一种亚热带以及热带气候地区的建筑产物,台湾原住民各族皆有这样的建筑型态,通常做为谷仓使用,因为干栏屋地板架高的形式具有良好的通风功能,可以让储存的谷物保持干燥,减少因湿气而造成的损坏,而谷仓和脚柱之间的「防鼠板」则可防止鼠害。干栏屋另外一个常见的用途就是眺望台(如泰雅族的望楼),可眺望远方,让视野较远,具有防御功能。邹族的男子集会所(库巴),卑南族的少年会所(塔古范)等,也都是采用干栏屋的建筑形式。而干栏屋凉爽的特性也成为了台湾原住民族作为休闲的空间,像是达悟族的凉台,通风又凉爽,是达悟人休憩,聊天的好地方。

三)衣

早期台湾原住民的衣著材料,大多是直接来自动物的皮毛,或取自树皮制成树皮衣,或者手织麻布制成衣服。在与汉人接触交易后,棉布才成为主要布料,并将棉线或毛线与麻线混织成布。

台湾原住民的服饰绚丽多采,各地区的样式因族群而异。大致归纳有五种形式:

1、北部形:

以泰雅,赛夏族为代表,衣服不经裁样,只将截断的布幅缝合而成,形成所谓的罐头衣,与南部诸族各异其趣。另泰雅族也喜欢在衣服和裙子缝上贝珠,制成贝珠衣和贝珠裙,作为祭仪时穿著的礼衣,以及生活中贵重的聘礼或交易的媒介。

2、中部形:

以邹族,布农族为代表,多以鹿皮为衣料,制成背心,披肩,后敞裤,颈间挂一胸袋,腰部亦挂有腹袋,可蔽下体,邹族另有对襟长袖棉布外衣,红,黑两面,盛装时红色面外穿。

3、南部形:

以排湾,鲁凯族为代表,对襟长袖上衣,腰部系半腰裙,著后敞裤,以兽角,兽牙为冠饰。排湾族和鲁凯族并将贵族的特权表现在服饰上,有夹织,缀珠,刺绣和贴饰等装饰手法,花纹以人头纹,人像纹和蛇纹为主。

4、东部形:

以阿美,卑南族为代表,阿美族以披肩装饰(霞披),流苏裙和高大的羽冠为显著,卑南族则以精致的背心,方形礼帽和花环头饰最为特殊,且男子的年龄阶级制度明显反映在服饰上的表现,不同的年龄阶级有不同的衣饰,族人可借由衣饰区辨出身份角色,并强化自我身份的认同。

5、离岛形:

达悟族人因居住环境属热带海洋型气侯,四季炎热,所以传统的穿著也比较凉爽简单。男子上身穿无袖无领短背心,颜色通常是黑或藏青与白色相间的横向条纹。下身则著丁字裤(或称丁字带),丁字裤是达悟族男人特有的服装,也是达悟族最具民族特色的服装。女子则上身斜裹一块大方巾,一般都是由左肩至右腋下,颜色以黑或藏青与白色相间的直向条纹为主,下身则围一条方巾,小女孩只围一片,年长后才使用三片布并排缝合。

四)工艺

1、木雕刻

台湾原住民各族常喜欢在日常生活器物上雕刻,除了美观也传达了文化意涵。木雕在台湾原住民族中以排湾和鲁凯两族最为发达,贵族阶级家屋中的门板,簷桁,梁柱,家屋内的祖灵柱,壁板等等,常会出现精美的雕刻;甚至一些生活用具或容器(例如木匙,烟斗,木梳,刀柄,刀鞘,连杯,杵,臼,储谷桶等等)也都会雕上美丽的纹样。族人将雕刻创作融入阶级文化中,展现出特有的风貌。

泰雅族的传统雕刻主要见于男人的竹制耳饰上。布农族将重要的岁时祭仪记录在木雕历板上。阿美族人用木雕来记载英勇事迹,在住屋的木柱和横梁上,也可看到许多简单的雕刻纹饰。卑南族的雕刻品大多表现在猴祭时使用之竹杆,竹水筒,以及传递讯息警铃上的人面木雕插柄。邹族并没有创作性的雕刻品,但在一些生活用品上会刻上简单的标记,例如在猎刀刻上刀痕,表示狩猎的次数或是狩猎的成绩;有的是在鼻笛刻划几何不规则纹样。

至于对居住在兰屿岛上的达悟族人而言,大船和房屋是族人最重要的财产,因此大船制作及房屋建造时,达悟人会在上面雕刻图腾花纹。这些图腾和花纹,除了代表各个家族的徽号外,也有一些文化上的意义。

2、石雕

台湾原住民族的石工艺以排湾群为主要代表,板岩为其主要的材料。排湾族群部落所分布的地区多为板岩地质,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采石场。大型石板的获取,受限于传统工具与技术,无法直接由山壁上取下,必须将独立的大石块逐次片解而得。这些大型石块在剥打后,就可作为建筑和雕刻用的石板。

石雕品主要有,竖立于贵族家屋前庭的板岩石雕人像;家屋内的石雕祖灵立柱;石雕壁板;以及少数的小型石雕人像等。壁板与立柱最显著的不同,就是壁板雕刻的雕面较大,雕度较浅,纹样也较写真。立柱雕饰则象征著头目权势。至于观光地区常见的石板桌雕刻,则是较晚近的产物。

3、编器

各族都有以竹,籐为材料,编成各种日常生活的器具,如背篮,网袋,食器,盛物箱器,另外还籐帽,籐编背带和月桃编织的月桃席等等。背篮多使用于农作物的采收或薪材的背负。网袋则传统上用黄籐或苎麻编制,用以放置猎物。食器的材质多以竹编,籐编为主。

编篮虽然是各族群普遍具有的技艺,但赛夏族有其特殊的传统样式和技法。赛夏族的背篮主要是双肩带式的背篮,靠肩膀的力量背物;而不像其他族群是以额带式的背篮,靠头,颈的力量背物。

而在达悟族的编器中,除日常生活器用外,也编成各种服饰,如籐盔,籐制背心,另外还有防御用的籐盾。籐盔是男性参加战斗或丧礼时所戴。籐制背心根据取用的材料而有区别,分成兰屿竹芋编成的背心和水籐编成的背心。

4、织布

织布亦为台湾原住民共有的传统工艺。其中泰雅族的织布工艺是在各族中最发达的。原住民常以苎麻为材料,剥取表皮后晒干,再经过撕麻,搓麻,染麻和纺麻线等步骤后,进行织布。而麻线的染色大多以植物或矿物为染料。

台湾原住民各族都有织布机,这种织布机也常见于同属南岛语系的印尼,美拉尼西亚和密克罗尼西亚各区,属同一种型式,称为水准式背带织机,其经卷的固定方式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用双脚来橕紧经卷,泰雅,赛夏,布农,邹,鲁凯,阿美等族群所使用的织具,属于这一类型。第二种类型,其经卷固定于地上或一个简单的木架上,这种方式被认为比第一种类型进步,使用的族群有达悟族,第三种类型,经卷固定于特别设置的架上,又更为进步,卑南族的织具属这种类型。

传统织品与族群文化息息相关,会以纺织技术之巧拙评定妇女的社会地位,也与妇女的生命史紧密结合,例如泰雅族女子在少女时期就跟母亲学习织布,拥有一身织艺被视为是婚嫁的必备条件,织艺高超的女子不但是同侪所赞赏及效法的对象,同时也能赢得未婚男子的青睐。台湾原住民族传统女子的社会地位高低,多与其织作技艺优劣有密切的关系。

5、台湾原住民族各族,除泰雅和赛夏族外,均持有陶器。台湾原住民传统所使用的陶器,一般多为烧制火候不高的软陶。制陶的方法,各族虽略有出入,但大体上多以捏塑法制作陶坯,再以垫拍修整并阴干后进行烧制,烧制时不筑窑而在地上架柴烧陶。

制陶在原住民传统社会中很少出现专业的陶匠,但却有明显而严格的性别分工。在阿美族与邹族中制陶是女性专属的工作,而在达悟族及布农族中,制陶的工作却是只有成年男子才能担任。同时在过程中亦需遵守相关的禁忌与礼仪。因此,从台湾原住民陶制品中,我们不只看到族群如何以工艺技术满足生活中的需要,同时也可以得见社会的价值如何反映在技术工艺的实践中。

南部的排湾与鲁凯两族,过去亦曾拥有制陶的技术,其祖传的古陶壶则被视为代表贵族身份与财富的圣物。

阿美族的陶器主要利用拍打的方式将粗胚逐步拍打成形,拍打的时候以所搜集的鹅卵石衬托出内部弧度,最后使用竹刀将壶或杯口多余的陶土修整平齐。

达悟族则是用圈泥条法制作罐形器;用模制法制作碗形器。陶器除陶罐和陶碗外,也有供赏玩用的陶偶。制作陶偶是达悟族很有特色的陶艺。

布农族制造陶器的方法是把黏土塞进圆形网袋里,使陶器中空,阴干后再烧制,于是陶的表面会有网形的饰纹,陶器口部也会很大,不会有圈足。

6、造船

达悟族是台湾原住民族造船工艺最精彩的族群。达悟人在兰屿岛上农耕渔牧,发展出与台湾本岛其他原住民族完全不同的海洋文化,捕捞飞鱼不但是达悟族主要的生计活动,其全年的宗教仪式也皆配合捕捞飞鱼的活动。伴随著捕捞飞鱼而形成的造船文化以及飞鱼季相关祭仪与活动,则形成达悟文化的主要特色。

拼板舟是达悟族人极重要的物质文化,对一个海洋民族而言,船是海上营生所不可或缺的工具。拼板舟的造船技术虽普遍见于东南亚沿海及所罗门群岛等地,但是将如此精美的几何图纹雕刻于船板,可能是兰屿岛仅见。拼板舟在飞鱼季期间,是捕捉飞鱼的重要生产工具,同时更是达悟人造舟工艺的结晶。

一艘曲线优美的拼板舟展现了达悟人高度的艺术美感,传统的建造技术以及对材料的选择方式,完全抓住了岛屿生态资源的特性,是人与自然一种极为完美的适应方式。

「十心」是指黄藤心,林投心,芒草心,月桃心,槟榔心,山棕心,甘蔗心,铁树心,椰子心和台湾海枣心。

竹材:桂竹是制作编器使用最多的材料;另一种野生的小绿竹,则用来编制较细致的器物(如谷物背篮)。

黄籐:用来制作精致器物的材料,如籐帽,谷物背篓等。

达悟族编器主要材料为野生的水籐,山林投及兰屿竹竽。

植物性染料:如,薯榔(块茎,红褐色染材);茜草(根,橙红色染材);马蓝(茎叶,蓝色染材);姜黄(根茎,黄色染材)等。

矿物染料:如,红土(红褐色的染料);烟煤(锅底灰,黑色染料);乌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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